有人在敲門,不,不是敲門,是在砸門。誰在外麵?
我打開了門,幾個穿製服的警察衝進另外的房間,其中一個,掐住我的脖子將我放倒在地。
我大叫:“你們要幹什麽?”
我聽到了保安的聲音:“對,就是他!昨天晚上的監視錄影帶中,就是她在淩晨三點將趙小姐推進了房間。”
我的頭好疼,我歇斯底裏地問:“幹什麽?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這個警察冷冷地答道:“幹了什麽,你心裏自己知道。今天早上我們發現了你的鄰居趙小姐的屍體,是被掐死的。錄影帶裏清楚地拍下了你的罪行,如果我沒猜錯,她身上到處遍布的指紋全都屬於你。”
保安唏噓著說:“大作家,你的膽子可真不小,殺了人還繼續回家睡覺。你可真是個天生的殺人狂!”
我的頭好暈啊!像是有顆炸彈就要在裏麵爆炸,又像是有無數隻蟑螂在我的眼前飛舞。
是的,在趙小姐屍體上,到處都是我的指紋,就連體內的精液也屬於我。那個晚上,我居然不是在做夢。
還好,保安為我作證,告訴警察我有夢遊症,以前的錄影帶可以證明這一切。
我躲脫了刑事處罰,但卻被關進了蘭草醫院,本市的精神疾病治療中心。
我暗自慶幸,躲過了一劫。住在醫院裏,似乎連我的睡眠也和普通人一樣了。我可以熬夜,也可以在十二點的時候睡著,然後一覺到天明。醫生說,以前我隻是得了重度的精神衰弱。
每天躺在病**,我都會不由自主地笑出聲來。我笑自己,更笑白癡一樣的警察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