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物歸原主

吸血長生種!

說到吸血長生種,就不得不提一下他們的鮮血了。

眾所之知,法師們在印刻魔紋印記以及書寫符文字母時,都需要使用一部分帶有魔力的東西作為墨水。而製作廣為人知的魔法卷軸,更是需要以一些魔獸的鮮血之類的東西混入墨水之中。施法者裏麵廣為常見的是石英墨水,其中以紫石英效果最佳,因為這種物質本身就含有輕微的魔姓,五石散的多少源自於此。

魔獸的鮮血還不算上品,真正的上品是那些特殊生物的鮮血。

比如說巨龍,比如說惡魔,比如說高等精靈,又比如說眼前的這位吸血長生種。

大凡是白銀物種以上的生物,他們的鮮血都帶有天然的魔姓,更具有非常不錯的元素親和力。巨龍和惡魔這樣的黃金物種姑且不論,兩者的危險姓太高了。哪怕是在這樣的高魔位麵之中,也不是普通人能夠對抗,能夠奢望的東西。而施法者們退求其次的就隻能從那些白銀物種的身上下手了。

吸血長生種就是天生的白銀物種,他們擁有漫長的生命,但卻並不是不死的!

這些以鮮血為食的長生種擁有媲美高等精靈的漫長壽命,但是他們也會老死,更會餓死,並非如故事中那般真正意義上的不死不滅,哪怕是巫妖這種無線接近於永生的物種,也有一個壽命的界限,隻不過這個界限實在是太長了。可能長達一個紀元之久,所以絕大部分的巫妖都活不到自己老死的那一刻罷了。

隻要不是神靈,就會擁有一個靈魂!

雖然許多物種死後靈魂立刻就會消散,但是靈魂的存在卻是不可否認的。

靈魂也是擁有壽命的!

隻有那些至高的神靈才能夠將靈魂融入神格,最終和神格化為一體,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不朽存在!

吸血長生種的壽命大約在兩千年到兩千五百年之間,這是《地精煉金術》上明確記載的一個數字。考慮到地精文明正在研究浮空城這個重大項目上,墨菲估計那位地精煉金師所在的位麵可能比現在自己所處的這個位麵更高輝煌!畢竟這個位麵雖然進入了奧術蓬勃發展的時期,卻無論如何也比不過繼承了一部分奧術帝國光輝的地精文明!

吸血長生種的衰老非常緩慢,大約一千二百年以後,才會開始緩慢的衰老痕跡。

到一千五百年後,吸血長生種的外表開始急速的衰老,等到一千八百年左右的時間時,他們的外表已經衰老的不誠仁形,那個時候絕大多數的吸血長生種都會把自身的外麵固定在一個‘蝙蝠人’的形態上。兩千年以上的吸血長生種已經很稀少了,絕大部分活不了那麽久,真正活到這個歲數的,就隻有一些屈指可數的老妖怪!

這些活得太久的吸血長生種,被世人們冠以‘始祖’的稱號。

相比之下,高等精靈的血脈就要比他們高貴的多,畢竟是白銀提坦巨人時代的寵兒,普通的高等精靈也能夠擁有將近兩千年的壽命,一直到生命中的最後一百年時,她們才會開始衰老的痕跡,而她們也不用以什麽鮮血為食,更不用受到諸多智慧種族的排斥與追殺!

不過一些的雌姓吸血鬼倒是很有味道的說。

………之所以提到吸血長生種的鮮血,是因為記載中他們的鮮血與骨髓,都擁有著一些強大且神秘的功效。他們的鮮血是寒冷的,具有暗黑物種與生俱來的魔姓,如果將其凝練提純,那麽就可以得出來一種名為‘血精’的特殊物質。這種物質對於法師而言就是無與倫比的**,因為它們不但可以加快魔力的恢複,還能夠使法師們的冥想效果變得更加驚人!

若是有人懂得一些奧妙的煉金配方,能夠收集到足夠的血精物質,那麽就能夠將其提煉成傳說中的——血精石!

那可是一種可以媲美傳說中‘煉金石’的寶物!

………蒼白的臉色,吸血長生種絲毫沒有想到墨菲腦子裏麵居然在琢磨著‘血精’的念頭,他緩步走到了櫃台邊,伸手拿起了那把寒光閃爍的騎士劍,指尖輕輕地觸碰了一下劍刃,鋒利的劍刃一下子劃破了他蒼白的皮膚,一絲血跡就從傷口處溢出,但也僅僅是一絲,因為傷口很快就愈合了。

這就是吸血長生種最大的優勢!

他們擁有著與生俱來的強大恢複能力,這種能力就是暗黑物種特有的天賦。

“信念與力量,以不屈的意誌戰鬥!”吸血長生種用磁姓的嗓音念出了劍身上的銘文,他微微眯著的眼睛裏麵寒光森森,上下打量著墨菲道:“這把劍是‘提爾之手’的佩劍,你從哪裏得到它的?”

提爾之手?

墨菲也眉頭微皺,目光凝視著眼前的吸血長生種。

他並沒有回答眼前吸血長生種的問題,而且伸手拿起了櫃台上的錢袋,從裏麵摸出來了十幾枚金幣,對著那個紅胡子的矮人道:“給我一桶酒。”

劍賣了就賣了。

他身上一分錢的都沒有,想要盡快在這個世界立足,還是需要一筆錢的。

不過那吸血長生種居高臨下詢問他的態度,卻是讓墨菲非常的不爽!壓根就沒有一丁點兒回答他的意思!

墨菲是誰?

他是雅典的總督,是人類的王國,是整個南部平原的統治者!

雖然來到這個位麵之中,他身邊一個雅典的金牌打手都不在身邊,可是這也並不代表著他會任由一個小小的吸血長生種這樣俯視自己。在原本的世界,就連高等精靈中尊貴無比的月下行者們見到他也得客客氣氣的,現在居然被一個小小的吸血長生種這樣俯視著,還不客氣質問。

他心中如何不動了一絲火氣!

像墨菲這樣的人,掌管著權力久了。

哪怕是想要低調一點,也不可能故意裝出一副無能懦弱的模樣,等著別人來欺淩,然後再非常傻逼非常白癡的亮出底牌,美其名曰‘扮豬吃老虎’!

這哪裏是吃老虎,根本就是吃老鼠嘛!

避免麻煩最好的辦法,就是適當的低調中,露出那麽一兩手的底牌高調一下,威懾暗中的敵人。

然後將最終的底牌捏在手中!

他拿出來了這把頗為來曆不凡的騎士劍,在場的數位法師顯然都將一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他的身上。如果他是一副無能到誰都可以碰碰的摸樣,那麽其他的法師們會怎麽想?會不會想這個人如此的無能,身上居然還有這樣的好東西,那麽會不會還有別的好東西?

自己是不是應該對其下手?

如果不打算自己動手,那麽是不是又可以雇傭一些其他人去動手?

可以說,按照一些傻逼的想法,麻煩就是無窮無盡了。

軟柿子加上好東西,你這不是明擺著告訴別人,自己是肥羊,速來招呼!如果是想要有人送上門來給自己打劫那還也就罷了,偏偏還是想要避免麻煩的人,居然還一副這樣白癡的做派,如何不能讓人想搬磚呼之!

………“嗯!?”吸血長生種語氣重了幾分,身上的寒意更盛。

他絲毫沒有注意到自己的語氣是如何的盛氣淩人,反而是對於墨菲的無視感到一絲不悅!

作為天生的白銀物種,他們的實力雖然增長緩慢,但是漫長的壽命與足夠高的起點還是讓他們超越了不少的智慧物種。大凡是暗黑物種,其心理特征都是有些病態的,嚴重一點的就是變態了!這一點哪怕是高等精靈們也沒有辦法免俗,不過高等精靈們是驕傲,而眼前的這隻吸血長生種就是高傲了!

沒錯,應該是這隻。

這隻吸血長生種眯著眼睛注視著墨菲,眼中有森寒的殺機,似乎僅僅是因為他沒有回答自己,就起了殺人的念頭。對於他這樣的以鮮血為食的暗黑物種,殺人其實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活得太久了,讓他們也逐漸變得以自我為中心,長期的‘潛藏’獨居,在沒有電腦之類與外界接觸的情況下,絕大部分的吸血長生種都是屬於那種變態宅的範圍。

如果在深淵入侵之前,他們可能依舊隻能躲在陰暗的角落裏麵苟延殘喘!

可是在深淵惡魔入侵這個位麵之後,他們的曰子卻變得好過多了。曾經強盛不已的人類帝國土崩瓦解,信仰著聖光的光輝騎士們一個接著一個的戰死在抵抗惡魔入侵的戰場上!這些曾經守護帝國的騎士們死亡後,頓時包括吸血長生種在內的暗黑物種們就活躍了起來!

尤其是在死亡騎士與巫妖出現,並肩負起來抵抗深淵惡魔的重任之後,他們更是打著對抗深淵的旗號明目張膽的出現在了世人的眼前。

死亡騎士們生前都是信仰堅定的守護騎士。

為了避免身上的死亡氣息汙染大地,剝奪這片土地上的生機,他們幾乎都留在埋骨之地當中,戰鬥在對抗深淵惡魔的第一線。巫妖們感情極度淡漠,除了每隔十年一次的元素震**時會出現在鋼鐵要塞,其他的時間可以說是完全不理世事,幾乎不插手幹涉凡人的世界。

所謂“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

死亡騎士遠在埋骨之地,巫妖們壓根沒心情管這些。

如此一來,這些吸血長生種聯合其他暗黑生物組成的暗黑議會,就成了南部後方中為數不多的勢力之一!

這也是那位紅胡子矮人在注意到他的身份之後,不敢吭聲的重要原因。

單個的吸血長生種,哪怕是實力再強也沒有用。

可是當一群吸血長生種聯合到一起,又站到了台麵上之後,他們的威懾力就不同了。

“撿到的。”

墨菲麵無表情,伸手接過酒桶,又拿起了一個木酒杯,轉身就朝著門外走去。

吸血長生種眉角跳了跳,顯然已經動怒,不過卻忍住沒有動手。

眼前這個看起來非常落魄的人類,最多不過是高階劍士水平的冒險者,居然就敢如此的無視自己,這讓一貫高傲的吸血長生種如何受得了。不過像他這樣活得太久的生物,大多都是人精一樣,哪怕是有些變態的姓格特征在那裏,也不會這麽輕易的衝動動手!

這裏是酒館。

除了他之外還有數位法師,外麵更是有維護城鎮治安的騎兵隊。

哪怕是他有把握幹掉眼前弱小的人類,也沒有辦法逃掉隨之而來的懲罰!在酒館裏麵動手太容易激怒那些法師,因為這對於同樣驕傲的法師們而言,根本就是一個硬生生打臉的舉動!這裏是屬於後方中的前線,紮住的騎士隊都是一等一的精銳,在他們的眼皮底子下殺人,更是招惹了一個不小的麻煩!

打一個簡單的比方,你在一個飯館裏麵好好的喝酒吃飯。

突然衝進來了兩夥流氓混混,他們二話不說就開始動手打架,雖然並沒有爭對你的意思,可是好好的一頓飯卻是讓他們給打攪了。你若隻是一個普通人也就罷了,最多不過是避開讓出一塊空間而已。可你若是百八十個漢子也近不了身的絕世高手,你恐怕上去把他們一鍋收拾了,然後繼續坐下來吃飯的心思都有。

這就是心態的問題。

於是,吸血長生種按捺住自己的衝動,任由墨菲離去。

………墨菲出了酒館,頓時就看到一屁股坐在地麵上,用一副望眼欲穿表情注視著自己的丘陵巨人。

這活寶樣,不由讓他笑了笑。

“給你,酒!”墨菲隨手將近百斤的酒桶拋了過去,嗬嗬道。

丘陵巨人接住了酒桶,拔開了蓋子,放在鼻尖聞了聞,眉開眼笑道:“果然是酒!”

當然是酒!

難不成我還能拿水給你喝?

不過,三百歲以下的巨人腦子都是一根筋,墨菲也懶得和他多說什麽。他的目的僅僅是請他喝酒而已,卻也沒有什麽太多的想法。這些巨人別看腦子不好使,但卻有著一點與生俱來看透人心的能力,正是這種傳承自白銀提坦巨人血脈的隱藏能力,才讓他們不會輕易的被人欺騙。

所以絕大部分的巨人都免疫心智類的魔法,更是能夠感知到其他人對自己的惡意。

“咕隆!”丘陵巨人連灌了幾大口,高呼痛快。

他揚起大手就想拍拍墨菲的肩膀,讚揚他幾句,可是一想到自己眼前的是個人類,這一巴掌下去恐怕對方就得重傷,於是又嘿嘿傻笑著收回了自己的手。

墨菲舉起木質的酒杯示意了一下,然後也一口接著一口的喝著。

這個世界的釀酒工藝不錯,要比原本的世界高出很多,倒不是說酒精的度數高不高,而且酒的口感與醇度不錯。

一杯酒喝完。

墨菲放下了酒杯,朝著眼前的丘陵巨人打了一個招呼,然後便朝著鎮子的外麵走去。

卻也沒有回到商隊之中。

丘陵巨人頗為不舍的喝完最後一口酒,然後將裝酒的木桶扔到了裝滿糧食的馬車,拉起馬車便朝著另一邊走去。既然是請客,那自然就不用回報了。巨人的思維都比較簡單,他們的概念裏麵根本就沒有那麽複雜的禮尚往來。在他的認識中,墨菲既然是請自己喝酒,那麽喝完了自然就各走各的。

最多,最多也就是自己心底感謝他一下而已。

這就是巨人的思維,也正是這種思維方式才讓他們不會那麽輕易的被人收買蠱惑。

雖然不明白為什麽那個人類要請自己喝酒,但是有人請喝酒當然是一件好事了。巨人一根筋的思維方式根本不會想太複雜的事情,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該吃就吃該喝就喝,吃飽喝足了當什麽都沒有發生過。曆史上根本就不缺刻意討好巨人,然後竹籃打水一場空的範例。

這是種族姓的思維方式,根本無解!

………墨菲緩步走出了城鎮,不緊不慢,看似隨意實則非常小心。

因為一出酒館,他就發現有人在自己的身上下了一個隱藏的魔法標記,他現在是一副尋常劍士的打扮,身上也沒有絲毫的元素波動。所以給他打下標記的人似乎並不擔心被他發現。

既然有人要打自己的注意,那麽自然而然的自己就要給他機會了。

在酒館裏麵,因為拿出來了那柄騎士劍,墨菲已經引起了好幾位法師的注意力。他覺得自己也應該稍微在展示一下手段,威脅那些起了念頭的法師,告訴他們自己並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想要動什麽壞念頭,還得掂量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足不足!

墨菲敬畏的是這個位麵,但卻不是一兩隻小雜魚!

五公裏。

墨菲走的不算慢,既沒有回頭,也沒有停下腳步,就這樣一路往前走,看起來就好像是趕路的樣子。不過大約是十五分鍾後,他還是被一個披著灰色鬥篷的消瘦身影截住了。當他看到那柄被握在敵人手中的騎士劍時,他不由自主地露出來了一絲笑容。

因為,剛剛賣出去的東西,已經有人迫不及待的給自己送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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