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世紀以來習慣於認哲學為關於最普遍的規律之學的人,也許會覺得我的這種哲學觀太空洞了。如果把哲學看成是一種知識,那麽,哲學的發展史也許可以說是內容越來越貧乏空洞的曆史。前麵說過,在古希臘,哲學囊括了所有的科學,內容可謂是最充實了,但是隨著人類思想文明的進步與發展,以尋找不同現象範圍內普遍規律為己任的各門具體科學都紛紛從哲學中分化獨立出去了,哲學便不得不退而把自己界定為關於“最”普遍的規律的學問。從某種角度來看,也許這一曆史現象就可以叫作哲學內容的貧乏化、空洞化。但是我們都知道,最普遍的規律不是離開具體現象範圍內的普遍規律而得來的,關於最普遍的規律的哲學不是離開各具體範圍內普遍規律的具體科學而獨立存在的。各門具體科學從哲學分化獨立出來以後,其所涉及的本範圍內的普遍規律會得到更深入的研究,而以概括和總結各門具體科學為己任的哲學,其內容也會愈益深化豐富,而決非愈益空泛。但是隨著科學門類的擴展與增加,特別是由於當前交叉學科的研究越來越受到廣泛的重視,規律性的範圍越來越普遍、寬廣,哲學所研究的所謂最普遍性的規律的範圍也越來越多地被交叉科學所“侵占”。交叉學科的發展趨勢啟發我們,隻要我們把哲學當作一種知識體係來看,那麽,哲學作為一種關於最普遍規律的學問,其內容將會越來越被科學(科學就是有體係的、有規律的知識)所代替。更進而言之,不管是講某一現象範圍的普遍規律的學問也好,或者是講最普遍的規律的學問也好,他們都是講的知識體係,就此而言,它們都是科學。現在有的主張哲學是關於最普遍規律的學問的人不是在大講哲學是科學嗎?的確,隻要把哲學界定為關於講普遍規律之學,它就是科學。但我認為,把這樣的學問冠以哲學之名的時代應該終結了。這種意義的哲學是與前麵講到的西方傳統的概念哲學相聯係的,它應該與概念哲學的終結一樣地終結。

這樣的哲學終結以後,是否還另有哲學的領地呢?是否還另有可以稱之為哲學的學問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那就是以提高境界為目標的學問,這種學問不是以追求知識體係為目標,而是講的人對世界的態度,或者簡稱為人生態度。一個人或一個群體(包括不同時代的人或群體)抱著什麽樣的態度來麵對世界或世事,或者說,一個人或一個群體有什麽樣的境界,他或他們就有什麽樣的哲學。對世事抱悲觀態度的人有悲觀主義的哲學,反之,持樂觀態度的人就有樂觀主義的哲學,依此類推,於是就有唯物主義的哲學和唯心主義的哲學,有人類中心論的哲學和民胞物與的哲學,有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的哲學,有功利主義與道德義務論的哲學,如此等等,我這裏無意列舉全部的或比較全麵的哲學派別,也無意對這些派別做界定,我隻是舉例說明,一個人、一個群體、一個時代有什麽樣的人生態度或境界,就有什麽樣的哲學。

這裏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人生態度或境界不是獨立自在、隨意產生的,任何一種人生態度或境界都有它之所以產生的科學依據、經濟基礎、社會環境、時代背景、民族性格、曆史文化傳統等為緣由,就一個人來說,甚至與他的稟性、血型、出身等都有或多或少的聯係。以講人生態度或境界為基本內容的哲學當然也與以上種種複雜的因素有密切聯係,例如英國的經驗主義就有它自己的認識論方麵的科學依據,還有英國獨特的思想文化方麵的傳統為背景。就個人來說,甚至有的西方哲學家說,硬心腸的人主張唯物主義的哲學,軟心腸的人主張唯心主義的哲學。我舉這個例子不是表示我同意這種觀點,這種說法沒有什麽科學依據,至少是很片麵的。但這個例子也多少說明一個人之所以有某種哲學,除上述許多深刻的、根本的原因外,還與他個人的性格有某種聯係。

可以清楚地看到,西方傳統的概念哲學終結以後以及所謂關於最普遍的規律的哲學終結以後,以提高人生境界為目標的哲學決非拋棄普遍概念和普遍規律,決非拋棄知識,而是在它們的基礎上提高我們的人生境界。一個不識不知的人,既不懂自然科學的普遍規律,也沒有社會曆史方麵的知識,如何能提高自己的人生境界呢?當今的世界正處於普遍性、必然性知識日新月異、迅猛擴展的時代,我們該以什麽樣的哲學和人生態度來麵對這樣的世界呢?我們的哲學和人生態度將如何不斷更新自身以適應不斷更新的世界並指導我們的行動呢?哲學比科學有更多更高的任務,它既要廣泛的科學知識而不隻是某一具體科學範圍內的知識,而且又要超越科學知識,超越科學的普遍性、規律性和必然性。我的哲學導論這門課程要求讀者們今後要廣泛涉獵各種知識,自然方麵的,社會曆史方麵的,文學藝術的,古代的,當今的,中國的,外國的,越廣越好,就是說,知識越廣,哲學的內容就越深入越寬闊,盡管哲學本身不是知識體係。哲學所講的最大最高的普遍性問題是滲透到各種具體現象和具體知識領域中的。所以,哲學如要使自己現實化,就不能老是停留於一般地講哲學本身,而要具體地講各門現象和知識的哲學,如經濟的哲學、政治的哲學、科學的哲學、審美的哲學……那種一聽到講提高境界之學就是“絕聖棄智”、“心齋”、“坐忘”的想法,和我所講的哲學境界毫不相幹。羅素也說過,哲學不是像具體科學那樣講“確切的知識”[1],但認為哲學家可以對任何東西一無所知的看法卻是“相當錯誤的”[2]。當代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1929—)在分析批評美國當代哲學家羅蒂(Richard Rorty,1931—2007)的“陶冶哲學”(edifying philosophy,“教化哲學”)時指出,“哲學盡管被歸結為‘陶冶的對話’(edifying conversation),但它決不能外於科學而找到自己的適當位置”[3]。

[1] 羅素:《西方哲學史》上卷,1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

[2] 羅素:《西方的智慧》上卷,《序》第Ⅱ頁。

[3] Kenneth Baynes,After Philosophy - End or Transformation?The MIT Press,London,1987,pp.30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