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秘境之人間界(一)
當林晨初再次睜開眼時,發現自己已經身處於一片碧藍色的天空之下,四種景色怡人,隻是不見了鍾磐寂的身影,他是獨自躺在一叢紫色花海之中的。
他回想著剛才隻是眼前一陣紅光,便出現在了這裏,連忙掏出了手裏的鑰匙,看看能不能獲得什麽提示。可是那橘色的鑰匙僅僅是閃了閃,就失去了燦爛的光澤,看上去就和普通銅質鑰匙差不了多少,鍾磐寂不再,林晨初想不出如何從何從鑰匙中獲得線索的方法,不由得苦大仇深的皺起了眉頭。
“小麻雀,感覺如何?”
冷不丁的,一個男人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林晨初眼睛一亮,回頭看去,卻並不是鍾磐寂,而是一團黑乎乎的影子。那影子像是由一團靈力組成,一條像是蛇一樣的東西不斷遊走著,很有槽點的刷著存在感——季望南!
林晨初如實回答:“誰是小麻雀啊,就我這樣的怎麽也是個大鵬鳥好麽?”
沒有在意林晨初重點放錯的季望南的虛影笑答:“大鵬?大鵬鳥喊你祖爺爺都是自抬身價。”
林晨初沒時間聽他冒涼腔,問道:“我說季大叔,你好歹也和我便宜娘同姓——同樣是姓季的,怎麽做人的差距就這麽大呢?”
季望南聽完哈哈大笑:“你現在有心思跟我在這裏貧,還不如快些聽我把事情說完。我隻是本體季望南投射過來的一個虛影,是並不具備儲存記憶的能力的,你在這裏怎麽寒摻我,本體也聽不到。”
林晨初悶悶道:“算你狠,絕對是故意的。”他上前朝他揮了揮拳頭:“那我是不是揍你,你也不記得啊?”
季望南道:“當然。不過我還是建議你問完問題再打。”直到此時林晨初才看出了這個虛影的半點服務意識,隻是好景不長,他下一句說的話差點沒把林晨初嚇尿:“不然我害怕我的靈力還有剩餘,忍不住還手了把你轟炸至渣。”
林晨初想象了一下那個場景,寒了一個,連忙轉移話題:“既然如此那你就請盡可能詳細的說明吧,能說多少說多少,我就不問了。”
季望南笑了兩聲,道:“那我就從你的任務開始說起吧。秘境的開啟條件就是平衡,但由於這次進入的人修為過於駁雜,因此每個人進入之後,都會被剝去一身的修為,重歸普通人。當然,他們的修為靈力都隱藏在秘境之中,得到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找到藏在秘境中的自己的靈力,二是找到出秘境的‘門’離開這裏,靈力自然恢複。”
林晨初愣了愣,手指點出了一團火焰:“那我這是正好躺在了自己被抽離的修為上了麽?”
即便是虛影,林晨初也感覺得到季望南那鄙夷的目光:“別做夢了,你怎麽會有那種好運氣。其實是你與這個秘境的主人淵源頗深,因此你來到秘境才不會被驅逐導致靈力喪失。”
林晨初鄙夷回去:“實力也是運氣的一部分!”
“隻可惜你一直都沒什麽實力。”
季望南在林晨初氣的跳腳的時候繼續說道:“整個秘境是由六個世界組成,這些世界我無法向你解釋,機緣一到你自然會了解。每個世界進入的人都是隨時間段分在一起的,因此每個世界內所含的鑰匙數量也不一樣,你所能做的,就是找到那扇通往異世界的門,然後用合適的鑰匙打開它。”
林晨初點頭:“明白了,那我能問問這個世界有誰跟我一起進來了麽?”
季望南道:“這個暫時不行,我隻是本體特意分離出來幫助你的印記,不過我發現在你身上有雙合草的印記,而印記的另一端也在這個世界,而且正往這裏趕來。”
林晨初愣了愣,腦子裏急速蹦出一個人:“鍾磐寂!”
雙合草也叫做雙生草,其中一半離開另外一半就會發光,這種草在凡人界都十分常用,沒想到鍾磐寂會神不知鬼不覺的安在了自己的身上。
季望南的虛影已經漸漸的虛化了,林晨初從身邊采了一百白白黃黃的小花擱在了他眼前,算是祭奠他逝去的青春,此時的林晨初已經沒心情欺負一個絕世強者的投影了——其實主要是怕被虛影打敗實在是太丟臉。
他慢慢悠悠的邊走邊看風景,知道自己已經領先於起跑線上的他十分的開心。周圍隻有他一個人,天高氣爽風景宜人萬裏無人,實在是個打野仗的好地點。林晨初默默感歎,要是他上輩子住的那個地方是這樣的話,那他根本不用寫什麽小說,在窗口紮個錄像機,然後在倒騰倒騰,就能直接發家致富。
想到了動情之處,林晨初不禁引吭高歌:“天上掉下個林妹妹……”
其五音不全的歌喉嚇傻了周圍一群鳥類,大老遠的就看見一大群飛鳥騰空而起,林晨初自覺擾民,老實閉嘴。忽然,他發現了一種神奇的會飛的生物,那是一隻又胖翅膀又短的鳥類,飛起來恰似一個球體橫空劃過,隻見它拚命撲騰著自己的斷翅膀,用驚恐的叫聲表達著自己被嚇到的不滿——咯咯噠咯咯噠……
啊呸,誰家養的母雞逃出來了。
刹那間,林晨初的好心情全都隨著母雞的節操消失一空,他低頭擦了擦汗,卻發現空中冷不丁的忽然黑了下來,他疑惑的抬頭往上看,頓時不可置信的感歎道:“不會吧……我什麽時候學會的烏鴉嘴啊……”
隻見一個女人一襲紅衣,宛如在空中綻放的一朵血色的花朵,飄飄灑灑的墜了下來,那一抹黑發靚麗的秀發很是誘人,隻是眼看就要摔在地上了則是惹上了麻煩被人逼下去的。這兩種對於現在的林晨初來說都是麻煩,他哪個都不想管……可是這雙腳就是黏在地上,怎麽動,都抬不起來。
於是在女人快要摔在地上一命嗚呼的時候,某人終於心裏說不要,身體很誠實的飛起接住了她,然而意外總是如影相隨——林晨初眼巴巴抓著一大團華麗麗的霓裳發傻,一個穿著金繡九鳳的女人從衣服中間**滑下,一頭撞在了地麵上。
不過好在有林晨初這個半空中跳出來的程咬金,那個女人並沒有第一時間摔在地上嗝屁著涼,事實上有了他這麽一阻礙,那女人竟然從這麽高的懸崖上摔下都沒有死!她隻是頂著一個巨大的大包,幽怨的望著林晨初,看得他心底發虛。
她好像有什麽話想對我說。林晨初嘴角抽搐了一下,果然是個麻煩,這女人的臨終遺言絕對不會是:我有一個貌美如花的妹妹至今未嫁請幫我照顧她雲雲。他心中揣測著,緩緩貼近了女人的嘴,那雙紅唇上塗抹著精致的胭脂,頭發遮住了她的臉,從那雙嘴唇和衣服上可以看出來,這是一個妝容精致並且名花有主的人。
女人似乎感覺到林晨初接近時澎湃的生命力,她艱難的掙紮了一下,努力發出她最大的聲音,以至於那細若蚊蠅的聲響聽起來像是用生命在呐喊:“我還不想死……救我…咳咳…救我……”
說罷,便再沒有了聲響。
很難形容一個人以這樣的姿態死在眼前是什麽感覺。林晨初見過不少死亡,但那些都是修真之人,都是從刀口上舔過了血,早就做好死亡覺悟的亡命之徒,冷不丁見到了一個女人渴望生存的強烈意願,他不知怎的竟是想起了在自己筆下死的最無辜的隱世五門。
林晨初忐忑的把手指探了過去,竟然發現她還是有呼吸的,驚異之間才發現,這個女人竟是一個築基期的修者,隻是氣息微弱,不仔細觀察根本發現不了了。
林晨初歎了一口氣,懷著一種很沒頭腦的愧疚心理,攙起了那個女人……
……
等到鍾磐寂跋山涉水找到林晨初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清晨了。林晨初和那個女人正呆在一個幹燥的小山洞裏,林晨初看著風塵仆仆滿身血跡的鍾磐寂兩眼發直。
“你怎麽搞得這麽狼狽,是被劫財還是劫色了?”
對於林晨初為什麽能毫不意外的麵對他的出現,鍾磐寂還是以他固有的那種欠揍的態度,用那種對一切都了熟於心的從容不破坦然麵對。他簡單的掃了一眼山洞裏的一男一女,不動聲色坐在牆角笑著道:“要是山賊還好了呢,該死我掉進狼窩裏了,差點沒折在那裏。”
這才叫虎落平陽被犬欺……林晨初哭笑不得,一邊給他講著季望南說的那些話,一邊把把女人的外麵那層紅衣服遞給他擦汗:“真慶幸你還活著。話說你應該是已經沒了靈力了吧,還能打得過狼群?”
鍾磐寂接過了衣服,在臉上擦了一通,發現是女人的衣服,輕輕的掃了一眼躺在角落還在昏迷的女人,輕描淡寫的把這件看起來應該很珍貴的衣服絞成了渣。然後他無視了林晨初抽搐的嘴角,懶散的靠在牆上,繼續道:
“這幾年米花教我的武藝我沒放鬆,對付幾十來隻狼,雖談不上輕鬆,但也並不困難。”
這點林晨初很能理解他,鍾磐寂是個很特別的男主,自他出世伊始,就一直在生死掙紮陰謀暗算中度過,這也就養成了他不管遇到什麽情況,總能有一技傍身的資本——很多東西,他就算是暫時用不上了,也輕易不會丟棄。隻是他很好奇為什麽鍾磐寂搞得這麽狼狽。
本來不提這事兒鍾磐寂的牛逼形象還可以繼續下去,可一聽林晨初問的問題,鍾磐寂就像是隻被踩了尾巴的貓,滿眼的凶氣:“別提了,我掉進狼窩之後,一邊抽劍嘩啦這狼群,一邊抽空融合你給我的簪子。沒想到那簪子融進了手鐲之後,失去了靈力的我竟然能夠調動手鐲外放出防禦陣法罩!我想著快些一次性解決了狼群,就讓它們把我包成一個圈,然後讓它們一同撲向我,我再放出防禦陣法讓它們一齊撞暈過去。”
林晨初嘖嘖稱奇,這主意也就隻有藝高人膽大的鍾磐寂敢幹,不過他下一句話應該還有轉折。
果然,鍾磐寂繼續道:“可沒想到我陣法都放出來、群狼都撲上來的時候,從我頭頂上飛下了一隻受了驚的雞,沒頭沒腦卻偏偏撞上了我的防禦陣法罩——那陣法罩能夠穩穩的接住渡劫期大能的一次全力攻擊,但卻隻能用一次。這一次不管是擋孩童的拳頭,還是群狼的獠牙,都會頃刻間消失,而下一次陣法外放又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就這樣,我就眼睜睜的看著那群狼撲上來,硬著頭皮與他們來了場血戰。”
林晨初聽得哈哈大笑,鍾磐寂總是在鳥類身上栽跟頭。他忽然卻莫名其妙的感覺那隻牛逼的雞很熟悉,隻聽鍾磐寂咬牙補充了一句:“也不知道哪個王八蛋養的雞,竟然都會飛了……”
林晨初頓了頓,弱弱的說道:“其實這事兒也不能怨那個養雞的王八蛋……”
鍾磐寂沒聽清他說什麽,低著頭擺弄著自己的手鐲,對林晨初說:“小晨,看來我這仇,是非報不可了。”
林晨初腹誹,他有動搖過自己報仇的決心麽?真是個頭條新聞。不過他自覺還是很有人品的問道:“怎麽了?你又發現了什麽?”
“你看這鐲子。”鍾磐寂把伸出一隻手臂,露出了上麵的手鐲,另一隻手摩挲著下巴——他一想事兒就喜歡摸下巴——認真道:“我發現每次我融合了黑色碎片,手鐲都會多出一個能力,融合了琉璃燈,手鐲有了自己的空間;融合翻天印,手鐲可以變換大小上下翻飛;融合了簪子,手鐲可以擁有自己的防禦陣法——這都說明了,手鐲是一個不完全體,他本身是跟你的玄簫一樣,而那些神秘碎片很有可能來自於這對手鐲,在離開本體的時候,同樣也帶走了本體的一種能力。”
林晨初下巴杵地上了,目瞪口呆的看著他繼續侃侃而談:“而且這幾個手鐲的來源,除了薑毅送給你的防禦發簪,其他幾乎都是從我的仇人手裏找到的,而薑毅那個宗門本就有個嫌疑人。因此我推測,這些黑色碎片可能不全在我的仇人手裏,但我的仇人手裏絕對有黑色碎片——為了我迄今為止最大的底牌,我也得把他們都解決掉。”
努力消化完腦子裏的東西,林晨初吃力的吐了口氣:虧他剛才還以為自己開了掛了,其實真正開了掛的是眼前這位神推理的混賬。不過聽鍾磐寂話中的意思,他還真動過放棄報仇的念頭,直到此時他才醒悟,為什麽葉藤那個二傻子就住在他隔壁,他卻遲遲沒有動手。
不過想到葉藤,林晨初還是躊躇著問了一句:“那個,既然金正派的碎片找到了,那麽葉藤……你也看到了,他這人智力上有點遺憾,說不定是純潔的小白兔被大灰狼忽悠了,閹了然後捅破丹田,這事兒就算了吧。”
鍾磐寂瞥了他一眼,忽然捶胸頓足:“小晨,你太殘忍了,還是讓我一劍殺了他吧。”
林晨初:……
鍾磐寂嚴肅的說道:“我是絕對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與我有仇的人,而當時殺鍾家之人的那幾個人中,的確有葉藤。他當時確實有過殺人的時間和忽然消失一個月的事實,但是他自那以後,他就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變得比較……”
“純潔,擁有天使般白癡的笑容。”
鍾磐寂讚許的打了個響指,意味深長的看著他:“形容的很好。他說白了也是個受害者,這件事情的水……很深啊。”
林晨初也有所察覺,從渡天劫,再到隱世五門的死,有些人的手確實伸得有點長。他忽然想到了一句話:“勞資有肉吃,也不會給你留一口湯。”他現在就有這種感覺。從他昏迷時看到的幻境,就能推測出當時的人類簡直強大到可以群挑神明,而且當時神明是出現在人間界的,妖獸鬼魅也都在人間界,他並沒有看到所謂的神界和妖界。
隱約的,林晨初覺得自己似乎摸到了什麽非比尋常的事情——難道是朱雀等神明在控製著人類修士修仙成魔的道路?但他想起了朱雀身後萬物枯萎百獸悲鳴的場景,怎麽也不想相信上古神族會做出這種事情。
“喂喂,小晨,那女人很醜麽,你看她竟然看哭了。”
“啊?”林晨初莫名其妙的摸向了眼角的眼淚,然後心虛的擦幹淨。鍾磐寂已經溜達到那個昏迷的女人身邊,捏碎丹藥想要給她喂下去。
“我說鍾磐寂,你可別瞎給人家吃,我還準備問她這個世界的情況呢。”
鍾磐寂心不在焉的應了一聲,繼續搗鼓著丹藥。林晨初忽然發覺他似乎遺漏了什麽,連忙問道:“對了,我記得你說‘每個碎片都擁有一種能力’,那麽那顆尋寶杖裏的碎片,代表這的是什麽能力呢?”
此話一問出,鍾磐寂的手不易察覺的抖了一下,但很快他又恢複了平靜,輕描淡寫的說道:“不知道。”
“不知道?”林晨初訝然,他很少聽到鍾磐寂說這三個字。
鍾磐寂一邊解開女人紛亂的頭發,一邊回答:“你可能也發現了,我融合手鐲之後,能力並不會是在固定時間內就顯示出來,像是翻天印的能力我是在進入秘境之前才發現的,而琉璃燈和簪子的能力則是在一個時辰之內顯現出來。很可惜,那個尋寶杖的能力可能是加強翻天印的能力,也有可能還沒顯示出來——當然,兩者比起來我更期待後者。”
林晨初了悟的點了點頭,但總覺得哪裏不對勁,正想要閉眼仔細想想鍾磐寂的話哪裏有漏洞時,鍾磐寂忽然大笑了兩聲,欣喜的對林晨初說道:“小晨,看來我已經知道我們在什麽地方了。”
林晨初連忙湊過去瞄了一眼,隻見那女人的頭發已經被撩開,露出了一張妝容精致的臉龐,皮膚細膩,看樣子應該是那種頂級的貴族,向來養尊處優。隻是這些都不是讓林晨初最震驚的地方,而是那女人骨子裏透出的成熟韻味,以及那張還依稀分辨得出的兒時模樣的秀美臉龐——
“許小嬌!我們是在人間界!”
鍾磐寂笑著搖頭,頗為自得的撿起女人的項鏈說道:“看項鏈的磨損和她的模樣,準確的說,我們是在十年後的人間界。”
淩國皇帝遠文帝趙諾,在兩年前一直是以癡情皇帝著稱。他的皇後許氏或許是整個大淩王朝唯一一個能讓皇帝專寵十四年的女人。隻是自古薄情是帝王,作為這個時代最大的**賊,坐掌三千後宮的帝王有理由把他國家中的任何一個白富美納入後宮。
在這裏多說一句,後宮三千佳麗隻是一個虛數,事實上把皇宮之中掃廁所的阿姨都加進去,一個宮殿之中能不能有三千女人還是個未知數——加上太監就不一定了。
顯然,擁有著讓全世界所有屌絲都夢寐以求的資源的遠文帝,在國家漸漸風調雨順的第四年,而且自己的從郊外撿回來的仙人皇後多年未孕之後,終於按耐不住自己那顆蠢蠢欲動又春春欲動的心,對自己的傻媳婦連哄帶騙之下,美滋滋的娶了太師的女兒潘氏。
然後第二年,潘氏便產下了一子,從此大淩的後宮便一發不可收拾,皇帝像是想一口氣你補償完自己十四年“虧空”,卯著勁的往後宮裏收納美女,可憐修仙者出身的許小嬌除了哭,根本不懂後宮生存之道。最後終於在已經成為皇貴妃的潘氏,以及後宮眾多次被許小嬌吃醋的嬪妃的圍攻之下,嫻皇後終於被皇帝趕到了獵場的一處行宮。
有句詩說得好——樹倒猢猻散,不如跳崖吧。
於是她很幸運的撞上了林晨初,並且被救了下來,但是同時很不幸的遇上了鍾磐寂——這貨還記著她當年欺負林晨初的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