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熙寧中,新法方行,州縣騷然,邵康節閑居林下,門生故舊仕宦者皆欲投劾而歸,以書問康節。答曰:“正賢者所當盡力之時。新法固嚴,能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矣。投劾而去何益?”[邊批:正論。]
[馮述評]
李燔[馮注:朱晦庵弟子]常言:“人不必待仕宦有職事才為功業,但隨力到處,有以及物,即功業也。”
蓮池大師勸人作善事,或辭以無力,大師指凳曰:“假如此凳,欹斜礙路,吾為整之,亦一善也。”如此存心,便覺臨難投劾者是寶山空回。
鮮於侁為利州路轉運副使,部民不請青苗錢,王安石遣吏詰之,曰:“青苗之法,願取則與,民自不願,豈能強之?”東坡稱侁“上不害法,中不廢親,下不傷民”,以為“三難”,仕途當以為法。
【譯文】
宋神宗熙寧年間,王安石的新法正在推行,州縣之間都**起來。邵康節(邵雍,範陽人)隱居山林間,一些做官的門生舊友,都想自舉罪狀辭官回鄉,因而寫信問邵雍的看法。邵雍回答他們說:“現在正是你們應當盡力的時候,新法固然嚴厲,能寬鬆一分,人民就能受到一分實惠,自舉罪狀辭職有什麽好處呢?”[說法公正。]
[馮評譯文]
李燔(宋?建昌人,從朱熹求學)常常對人說,不必等到取得官職才建功立業,隻要隨處盡力,服務人群,就是功業了。蓮池大師(明朝杭州雲棲寺的僧侶)勸人做善事,有人以無能為力推辭,大師指著凳子說:“假如這張凳子傾斜阻礙通路,我把它擺正,也算是一件善事啊!”有這種存心,便會覺得麵臨困難便辭官不管,就好比進入寶山而一無所得。
鮮於侁(宋朝人)任利州路轉運副使(掌管軍需糧餉水陸轉運的官),有些農民不申請青苗錢(宋朝王安石所行的新法,把穀物貸給農民,取二分息),王安石派官吏質問他,鮮於侁回答說:“青苗法規定:願意申請的人民就貸給他,不願意的怎能勉強呢?”
蘇東坡先生稱讚鮮於侁對上不妨害法令施行,居中不照顧到親人,對下又不傷害人民,三方麵都兼顧到,實在不容易。
做官的人應該多多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