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 你要戰我就戰

“嗨,大衛?說實話,真是好久不見了。”懷特與他擁抱了一下笑道,羅賓遜跟他拍了拍掌,兩人在同一個球隊打球,是隊友。

大衛·李換上了一身白色運動服,看上去精神奕奕,很是英俊。他拍拍懷特的肩膀道:“詹姆斯,你知道嗎?你在球場上打球的時候我都不認識你了,你的變化太大了,要不是你屢屢衝進去扣籃,我想我一定認為這隻是那個和我的老友長得一樣的人。”

三人坐進大衛·李的座駕,一輛普通越野車,這是個很好的選擇,這種車高大威武,適合他們這些長人。

“當年那件事真是抱歉,其實我跟教練解釋過當時是防守的太緊,我根本接不了球------”李有些抱歉的道。

“不用再提了,我都知道,大衛,我都了解,再說,這兩年我在辛辛那提過得也不錯。”懷特笑著打斷他的話道,這是實話,反正當年受委屈的也不是他。

“詹姆斯,最想去哪裏玩?要不要帶你來一個夜遊紐約?”羅賓遜笑著問道。

懷特想了一下很認真的說道:“大衛,內特,我想去洛克公園看看,我還沒有去過這個盛產街球天才的地方呢。”洛克公園是一個讓紐約人驕傲的地方。它位於紐約哈林地區第155大街,毗鄰弗雷德克·道格拉斯大道。洛克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公園,而是美國的街球聖地。

前世還在上大學的時候懷特就渴望有朝一日能去洛克公園看看,他看過很多籃球雜誌,上麵都有對這個賽場的介紹。在所有的業餘籃球愛好者而言,NBA就是一個夢想,而洛克公園是他們的聖地。

“洛克?”大衛·李和羅賓遜大吃一驚,前者拒絕道:“不、不,詹姆斯,現在可是晚上十一點,現在去哈林可不是一個好的選擇!”看懷特目光堅定,他捂著額頭躺在了駕駛座上。

“詹姆斯,你得知道,那裏可不是麥迪遜花園廣場,也不是你習慣的ATT體育中心,那裏是籃球殺手齊聚的洛克,是沒有憐憫可講的哈林區。”羅賓遜臉色凝重的介紹道,他一向給人的感覺就是有些嬉皮笑臉,此時嚴肅起來別有一分味道。

懷特堅定的點了點頭,“我想去看看!”他平視著前方的街道說。

大衛·李沒有辦法,隻好發動汽車開往哈林區。

“那你想去西四街球場還是想去薩莫爾球場看看?”大衛·李不情願的問道,他不想在晚上去那個瘋狂的地方,要知道,願意去那裏打球的都是些瘋子。

懷特聞言驚愕道:“什麽西四街、薩默爾?我們不是去洛克公園嗎?”

大衛·李和羅賓遜相視苦笑,兩人都有下車轉頭回去的欲望,不是吧,連這個都不知道還想去洛克公園?

“這是洛克非常有名的兩個球場,西四街球場上曾經上演過‘天鉤’賈巴爾和‘毀滅者’哈蒙德的一場大戰,而薩默爾球場也有過‘山羊’馬尼高特力壓‘J博士’歐文的傳奇,你想去那裏看看?”羅賓遜不得不解釋道。

“隨便吧,我隻想去看看那個傳說中的街球麥加。”懷特用無所謂的語氣說道。

汽車開進曼哈頓的哈林區,這個古老的城區看上去有些破舊,沒有華爾街那種高樓林立的感覺,這裏更多的還是古舊的公寓樓和狹窄肮髒的小巷,透過車窗,偶爾能夠看到成群結隊的黑人少年叼著香煙、帶著鐵鏈在這裏走來走去。

“不要輕易和別人對視,不要輕易和站在路邊的人搭腔;待會不要輕易離開我們自己一個人去溜達。還有你得保護好自己的東西,名表、手機這些東西可是這裏的混蛋們的最愛;如果你因為無意中看了那幾個街區一眼而被狂揍一頓那麽你也不要驚訝。不過既然你來了,說明你對洛克傳奇很尊重,你已經很值得尊敬了,但你必須由我們——真正哈林街區長大的家夥——陪著,一切聽我們的,這是規矩------”一個穿著大T恤、包著頭巾的黑人青年對懷特告誡道,這是羅賓遜剛剛打電話叫過來的朋友,裏麵有一個是他在大學時候的舍友,他們都是在哈林區長大的。

懷特嚴肅的點點頭,其實他的心裏很是不以為然,自己現在好歹也是個球星了,難道還會在這裏被人欺侮嗎?他不知道,在他之前已經有理查德森和科比在這裏丟過人了,NBA的球星對於這些生活在底層的人而言就像狗屁。

七個人一起走下車,此時已經是深夜,可是洛克公園裏卻是燈光閃耀、亮如白晝。這裏是一個露天籃球場,地麵也都是由綠色的瀝青鋪築而成,在白天這裏炎熱如同蒸籠,而且球員們都有自己的工作,他們白天還要去上班,隻有到了晚上這裏才會成為這些人的天堂。

球場不大,與正規球館相比這裏的球迷也不多,不過氣氛卻非常熱烈。在這裏看球的人是真的熱愛籃球,熱愛這項運動,他們不像那些買票去籃球館的白領,那些人看球隻是為了消遣,而他們看球是為了熱愛。

“嘿,埃德蒙,來這邊。”七人一進去,一個黑瘦的少年就招手示意他們過來,“我占了一個不錯的地方,上帝知道我是用了多大的力氣才保住了這個地方。”

埃德蒙就是羅賓遜的大學舍友,兩人本來關係一般,不過後來羅賓遜來了紐約打球,經常聯係著兩人關係比大學密切了很多。而且羅賓遜給埃德蒙在麥迪遜花園中心找了份做球場保潔員的工作,這工作又輕快又賺錢,還能免費看NBA球賽,這樣埃德蒙就感覺欠了羅賓遜的人情一樣。

“好了,老鼠,給你,這是你應得的。”埃德蒙從兜裏掏出一小卷紙幣遞給那個黑瘦少年,少年把紙幣在手裏一拋感受了一下重量,立馬滿意的點點頭離開了,“親愛的埃德蒙,以後還要來這裏看球給我打電話,我會給你找一個更好的位置。今天你聯係我的時候太晚了,我隻能在這裏給你占位置------”少年喋喋不休的說著,邊說邊瞄懷特等人,看上去對三人似乎很好奇。

埃德蒙臉色不善的擋住懷特,然後不耐煩的揮揮手道:“好了,以後的事情以後說,你走吧。”

少年唱著饒舌歌搖晃著身體離開了,懷特幾個人站在了一顆大樹下。

“我們、我們站在這裏看嗎?”懷特問道,他們的前麵是好多人,即使懷特身高兩米也看不見場中具體的賽況。

埃德蒙笑了笑,然後指了指大樹道:“當然不是,我們要爬到樹上去看,怎麽,綿羊先生,是不是沒有經曆過這樣的事情?”

綿羊先生是黑人用來諷刺那些富貴人家孩子的詞語,意思是從小就像綿羊那樣被養大,沒有經曆過挫折,沒有自立的能力。

懷特苦笑一聲,剛要上樹,卻忽然聽見球場的DJ大聲道:“各位親愛的朋友,有NBA的籃球明星來挑場子了,各位朋友,期待著我們的球員們把那些天之驕子幹趴下吧!”

一聽這話懷特等人臉色一變,MD,怎麽回事?難道這個球場裏還有雷達?怎麽自己一幹人剛來不到五分鍾就被人知道了?懷特猜測應該是剛才那個黑瘦少年跟球場的負責人說的,埃德蒙顯然也猜到了,他連著罵了好幾句‘他·媽·的’。

DJ話剛說完,現場就是一陣雷一樣的‘噓’聲,球迷們彼此交談,大聲嘲笑咒罵著還沒見過麵的明星們,他們可瞧不起那些就像演員一樣的職業球員。

與此同時幾條穿著大T恤、肥短褲的高大青年在少年的指引下大搖大擺的走了過來,這些人有高有矮,不過每一個人**在外的肌膚上都滿是刺青,而且每個人都是一臉桀驁。

“敢不敢去球場上較量一下?嗯,大明星們?”一個光頭白人囂張的笑道,幾個人抱著膀子圍在懷特等人身邊,聽了白人的話,每個人的臉上都露出輕蔑的微笑。

懷特最不怕的就是籃球比賽,他哼了一聲,然後把外套脫下了下來,他身上穿著的還是在馬刺隊的球衣呢,剛才他沒有回更衣室,而是直接拿上衣服就走出了球館。

“怎麽打?三對三鬥牛還是一對一單打?”懷特用更驕傲的語氣問道,他被這幾個人眼裏的嘲諷激怒了。

對於懷特不屑的語氣幾個人沒有發怒,這樣的明星他們見多了,這些人都是來的時候高傲無比,等打完比賽又會灰溜溜的溜走。“不錯,有種,算是黑人裏的好漢。”見懷特如此幹脆的應戰,領頭的白人讚歎一聲。

大衛·李和羅賓遜都沒帶球衣,兩人可不想在這樣的場合比賽,和這些人打球很容易受傷的。

懷特和幾個人走上場,“當然是正式比賽,二十分鍾,五對五!”一個頭頂紋著刺青的青年冷冷的說道。

五對五?懷特傻眼了,他們總共才三個能上場的,羅賓遜的四個朋友裏也就那個埃德蒙水平還可以,這樣也才四個人,而現在從現場找一個隊友加入顯然不行,他們可是洛克的敵人,怎麽可能有人願意加到他們這裏呢?

四個人尷尬的站在一起,卻忽然看見一個高大的漢子推開眼前的人走了出來,“菜鳥們,我來加到你們的隊裏。”

懷特看著大漢,感覺這人有些眼熟,而看到大漢走出來,大衛李和羅賓遜確實驚歎道:“上帝,是便士哈達威!”

便士哈達威!全聯盟隻有兩個人能讓球迷忘記他的名字,隻記得他的綽號,一個是洛杉磯永遠的巨星‘魔術師’約翰遜(名字是埃文·約翰遜,可是因為他的綽號太出名了,球迷都忘了他的名字),另一個就是眼前的‘便士’哈達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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