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做一部《新史鈔》,把中國曆史上重要的事情,鈔出來給大家看看。其原因如下:

中國曆史是很繁的。要想博覽,很不容易。專看其一部分,則知識偏而不全。前人因求簡要鈔出的書,亦都偏於一方麵(如《通鑒》專記“理亂興衰”,《通考》專詳“典章經製”等),且其去取的眼光,多和現在不同。近來所出的書,簡是很簡的了。但又有兩種毛病:(1)其所謂簡,是在全部曆史裏頭,隨意摘取幾條,並不是真有研究,知道所摘出的事情,都是有關緊要的。(2)措辭的時候,隨意下筆,不但把自己主觀羼人,失掉古代事實的真相;甚至錯誤到全不可據。

因有這種原因,所以我想做部書,把中國的曆史,就個人眼光所及,認認真真的,將他緊要之處摘出來:而又用極謹嚴的法子,都把原文鈔錄(有刪節而無改易),自己的意見,隻注明於後。但是這種書已經不大容易做了。就做成了,也不大容易刻。

這一部書,是我曆年在學校裏教授所預備的一點稿子,連綴起來的。雖然和《新史鈔》的體例相去尚遠,然而其中也不無可取之處。給現在的學生看了,或者可以做研究國史的“門徑之門徑,階梯之階梯”。我這一部書,和以前出版的書,重要的異點如下:

·頗有用新方法整理舊國故的精神。其中上古史一篇,似乎以前出版的書,都沒有用這種研究法的。此外特別的考據,特別的議論,也還有數十百條。即如中國的各種民族(特如南族近人所通稱為高地族的),似乎自此以前,也沒有像我這麽分析得清楚的。

·讀書自然不重在呆記事實,而重在得一種方法。我這部書,除掉出於愚見的考據議論外,所引他人的考據議論,也都足以開示門徑,可稱是研究史學的人必要的一種常識。

·這一部書,卷帙雖然不多;然關於參考的書,我都切實指出(且多指明篇名卷第);若能一一翻檢,則這部書雖不過三十多萬言,而讀者已不啻得到二三百萬言的參考書。且不啻替要想讀書的人,親切指示門徑。

·現在讀史,自然和從前眼光不同,總得在社會進化方麵著想。但是隨意摘取幾條事實(甚且是在不可據的書上摘的),毫無條理係統,再加上些憑虛臆度之詞,硬說是社會進化的現象,卻實在不敢讚成。我這部書,似乎也沒這種毛病。

以上的話,並不是要自行表揚;隻是希望讀者諸君,在這方麵注意一點。至於這部書的體製,我還有幾條要說,如下:

·本書全用白話,取其與現在人的思想較為接近。但遇(1)文言不能翻成白話處,(2)雖能翻而要減少其精神,(3)考據必須照錄原文處,仍用文言。

·全書區區三十餘萬言,於曆史上的重要事實,自然不能完具。但其詳略之間,頗有斟酌。大抵眾所共知之事從略,不甚經見之事較詳,有關特別考證之處最詳。

·中國的曆史,和東南洋中西亞各國,各民族,關係極多。要徹底明白中國史,必須於這諸國諸族的曆史,也大略敘述。但為篇幅所限,隻得想個斷製之法。其民族遂入於中國,變為中國之一民族者詳之,其餘便隻能述其與中國關係的事情。我於這一部分,也略有研究。將來若有機會,當再另做一部書,以饗讀者。

·引據的書,和舉出的參考書,都注明篇名卷第。惟當然可知其在何篇何卷的,不再加注,以避煩瑣。如某君時代某人之事,當然在正史某帝紀某人傳中;某朝的賦稅兵刑製度,當然在某史的食貨刑法誌內之類。

·紀年都據民國紀元逆推。[1]但若必須知其為某朝某君時之事,或須知其為西元何時之事,則或附注於下,或竟從變例。

·地名除與現今相同者外,均注明其為今何地。惟區域太大者,其勢無從注起(如郡隻能注其治今何地,勢難盡注其所轄之地),請自用讀史地圖等參考。人地名有參照西史的,都於其下附注原文。

·雙行夾注,為吾國書中最善之款式(可使首尾完全,而眉目仍清醒),故本書仍多用之。本書用雙行夾注處,與用夾句號處不同,並請注意。

·凡引用成文處,除提行另寫外,兩頭皆施“”號。刪節處用……號。其(1)名詞,(2)成語W,(3)特別提出的名詞或語句,(4)引用他人之言而不盡照原文鈔錄處,均用‘’號。

民國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著者自識

[1]《白話本國史》采用的是民國紀元的方法來紀年,以1912年民國元年為基準,民國紀元之前是倒向推,稱民國前某某年,簡稱前某某年。民國紀元之後是順向增加,稱民國二年、民國三年等,其與公元年的換算方法如下:一、民國之後的換算方式為:1912-1+民國年數=公元紀年。如:民國五年:1912-1+5=公元1916年,民國十年:1912-1+10=公元1921年。二、民國之前的換算,涉及公元前後,有二種換算方式:1.當逆推年數小於1912時,換算方式為:1912-民國前年數=公元紀年。如:前一九〇五年:1912-1905=公元7年,前七四五年:1912-745=公元1167年。2.當逆推年數大於1912時,其年代已處公元前,換算方式為:逆推年數-1912+1=公元前年代。如:前二〇二〇年:2020-1912+1=公元前109年,前二〇七八年:2078-1912+1=公元前167年。——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