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兩個人在談話時,其中一人可以傾耳聆聽。但是當三個人一起談話時,這世界上就找不到可以認真研究問題的談話方式了。

每一個人都應學得說話簡潔;冗長演講雖可使講者快意,但卻是聽者的刑罰,連這一點都不知道的,是愚昧的征象。

人們說任何一句話,都希望能夠對聽話人產生作用和影響。但在社會交往的過程中,由於聽話對象不同,產生的作用和影響也迥然有異。

聽眾的不同體現在多個方麵,包括民族、地域、性別、年齡、職業、文化、修養、閱曆、性格等諸多方麵。同一句話,有的人能夠聽得懂,也有人幹脆聽不懂。有的人可能隻聽明白了本意,也有人可能聽出了弦外之音;同一個意思,有人領會為褒,也有人可能領會為貶。所以,我們說,隻有語言的接受對象——即聽話人才能檢驗說話者的表達效果。因此,對說話者來說,要想達到某種表達效果,就必須區分接受對象。根據不同的接受對象施以不同的表達方式和表達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