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劫案
見李姓少婦領著方正進屋後,這女孩倒是顯得比較熱情,一邊打著招呼,一邊站了起來,“喲,是李姐啊,您可真是稀客啊!”
“李慧,你個小丫頭,就知道編排李姐。”李姓少婦笑道,“喏,給你們送人來了,怎麽就你自己?”
“哦?”李慧這才注意到李姓少婦後麵,正站在門口的方正。看到方正後,李慧眼睛不由一亮,好像十分滿意的點了點頭,“今天終於來了個還算順眼的!”
聽到李慧如此彪悍的話,方正不由在心中苦笑,對這個心直口快的女孩倒是有了一個比較直觀的了解。
不過,聽這女孩的話,這幾天來似乎有不少前來報到的呢。
“有任務的有任務,剩下的全讓我們隊長領著出警去了,”李慧對站在門口的方正點了點頭後,解釋道,“現在就我一個人,李姐你先回去吧,交給我了。”
李姓少婦聞言,也不囉嗦,“那好,人我已經帶來了,你們自己安排吧。”說完,蹬蹬蹬,踩著高跟鞋扭了出去。
“進了吧,以後就是同事了,別客氣。”李慧招呼著方正,“我叫李慧,是咱們隊裏的內勤,你怎麽稱呼?”
“方正。”對於這個顯得比較直爽的女孩,方正的第一《一》《本》《讀》小說?印象還是不錯的,至少不像那位李姐那麽趾高氣揚。
“方丈?”李慧顯然聽錯了,聞言不由哈哈大笑,“真逗,哈哈,方丈!”
方正不由一頭黑線,糾正道:“方正,四方的方,正確的正,不是方丈!”
“哦,原來是方正啊!”李慧仍舊忍不住笑,“得了,別管方正還是方丈了,不過,咱們隊裏的人都有昵稱,估計你這個方丈的昵稱是跑不了了!”
方正聳了聳肩,信步走到一張桌子前,拉了一把椅子坐下,“什麽案子這麽嚴重,讓咱們治安大隊都出動了?”
李慧聞言,眉頭不由一皺,唉聲歎氣的說道:“持槍。”
方正聞言,眉頭也是一皺,持槍這種案子,不僅影響實在是太惡劣了,危險性也是十分高的,所以也難怪連治安大隊都出動了!這種案子,可是全局動員呢。
“呃,咱們鶴州的治安很不好嗎?”雖然明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想想也就是了,有戴誌強這號人的存在,鶴州的治安又怎麽會好了?不過,方正還是開口問道,畢竟他對於鶴州的了解,還僅限於表麵。
“你說呢?”李慧看了方正一眼,“咱們鶴州什麽樣,你還不知道嗎?”
“我不是鶴州人,”方正聽到李慧的反問後,苦笑著答道,“所以才問你啊。”
李慧聞言,不由仔細的看了方正一眼,“不是鶴州人?那怎麽來鶴州了?”
“就這麽來了啊。”方正不想在這個問題上糾纏,隨意的敷衍了過去。
“好了,好了,”李慧揮了揮手,“我不問了。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咱們鶴州的治安很糟糕!至於具體情況,反正你也是一名光榮的警察了,慢慢了解吧。”
方正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看這李慧的樣子,也是個健談的主兒,反正閑著也是閑著,也算是了解一下情況吧。
“好吧,咱們鶴州是港口城市,流動人口很多,這是造成治安不穩定的主要原因。”李慧倒是言簡意賅,“還有,前幾年,咱們鶴州的團夥性質的組織很多,這幾年雖然經過幾次專項打擊,但也隻是有所收斂而已。”
“黑社會?”方正眼睛一轉,試探著問道。
“你這個同誌!”李慧眼睛不由一瞪,“怎麽就這麽點覺悟?咱們天朝從來都沒有黑社會!”
“哦,是,是,是我說錯了。”方正連忙道歉,“不過,我聽說,鶴州有一位戴老大十分有名呢!”
“呃……”李慧不由一滯,不過,畢竟是女孩子,強詞奪理、牙尖嘴利是她們的強項,“那都是幾年前的老黃曆了!現在人家可是戴老板了,不但是咱們市政協的副主席,更是咱們鶴州有名的企業家!”
“哦,倒是我唐突了,”方正聞言,不由微笑著說道,“這麽說,這位戴老板倒是個厲害人物呢!”
“那可是!”李慧點了點頭,“手眼通天!好了,好了,不說了,你先上會網吧,等隊長他們回來。”說完,李慧又把自己的眼睛盯在了電腦屏幕上,擺明了一副我很忙,不要打擾我的架勢。
方正見狀,也隻好百無聊賴的打開了一台電腦,想了想,登錄了鶴州當地的貼吧,瀏覽起來。貼吧中雖然以雞毛蒜皮居多,但若是運氣好的話,倒也能夠及時的碰到一些勁爆的帖子。當然,前提要運氣好,因為貼吧的管理員們是不會容許這種爆料的帖子存在的;所以,若是想看到,必須要趕在管理員刪帖之前。
方正今天的運氣顯然不怎麽樣,一個這樣的帖子都沒遇上,清一色的全是一些亂七八糟、家長裏短,根本沒有什麽價值。
不過,方正還是很有耐心的翻看著,至少也可以從側麵了解一下當地的風土人情嘛。
正當方正再次刷新了一次網頁後,一個大罵鶴州警察的帖子悄然出現!點擊與回複都是零,竟然是剛剛發出來的帖子。當然,若不是剛剛發出來的帖子,方正恐怕也看不到呢,早被管理員們刪帖了。
這是一個大罵鶴州警方行動緩慢、置人民財產於不顧的帖子。方正瀏覽了一下,估計就是剛才李慧所說的那個持槍案。
案發時間是半個小時前的八點整,案發地點卻是市南區港城路上的一家金店。案犯共有三人,持槍衝入這家名為“新世紀”的金店,搶走了價值數百萬的珠寶首飾。市民報警後,過了整整二十分鍾,才有警察趕到!等警察趕到後,犯罪嫌疑人早已經大搖大擺的走了!
發帖的這位市民在帖子中大罵鶴州警方的無能,國家明文規定,若有市民報案,警方必須在五分鍾內趕到案發現場,但鶴州警方卻把這個時間整整延長了四倍!這樣的警察,又怎麽能夠讓市民有安全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