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鮑一被捕之後,法院重新開庭審理了他之前殺害五人的案件,經過二次審判,由於對陳鮑一的出生時間確實存在疑點,新的陪審團以10:2裁定陳鮑一在殺人時未滿十八歲,做出了判處無期徒刑的判決。

廉政公署根據許林龍提供的檔案,成功揪出了一個以盜賣器官,賄賂官員的集團,將涉案人員統統繩之以法,而陳鮑一作為案件的關鍵證人,加上自首認罪,最終獲得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十五年有多久?

在監獄內,陳鮑一將牙刷掰斷,用尖銳的一頭在牆上劃著,每過一天劃一道,“等劃滿一千個“正”字後,我就能出去了。”

此時的陳鮑一得到了他想要的判決,並且殺他母親的人全部被抓。他對這個結果很滿意,也決定將仇恨放下了。

他想著,“算上假期,出獄我才三十歲,換個城市生活,去開個書店吧,當書店老板挺好的,有漫畫書看。”不知不覺的他在牆上畫了一隻《蝙蝠俠》中“小醜”。

從一個小窗透射進的光將他的身影拉長,他的後頭傳來了男聲和女聲,是他的兩個心魔。

“他現在已經不聽我們的了。”強壯的男聲說。

“總有一天,當他再對這個世界害怕、恐懼的時候,我們會再出現。”抹著黑口紅的女子說道。

案件之後,李冠楠去了律師委員會,主動承認了之前在陳鮑一的殺人案中教唆證人做出不實口供,她被律師委員會吊銷了半年的律師牌照。一切都要重頭再來,她要重新念書,重新考取律師執照。

又過了半個月,有天她在街頭遇到了KY。

KY穿著一身白T恤,襯衫,牛仔褲,李冠楠說,“看你這樣穿舒服多了,樣子也親切了。”

兩個人沿著海港邊的棧道一麵走一麵聊著。

“對了,我已經去了警局,承認了之前的‘性騷擾’案是我冤枉你的,你很快就會沒事了。”她說。

“以前很拚了命想要答案,可能是爭一口氣吧,可現在聽你這麽一說完,我又覺得好像不那麽重要了。”KY說,“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對了,你會去哪呢?”

“先去美國呆上幾個月,念書,散心,以前太拚了,現在休息一陣挺好的。”

“哦,那有空給我寫信吧。”

“還是不必了,大家又不是很熟。”李冠楠笑道,“是你說的,我是律師,你是警察,我們不是一路的。”

KY聳了聳肩,“你會再交男朋友的吧?”

李冠楠戴了一條項鏈,項鏈上掛著兩枚戒指。一枚是她的,一枚是程宇的,她會嗎?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打算記得程宇多久,十年,二十年,還是一生?那麽程宇又希望她是記住還是忘記呢?

在2001年夏日的海邊,KY忽然問了李冠楠一個問題,“你說二十年後我們會怎麽樣?”

“二十年後?”李冠楠搖了搖頭表示不知道。

他們都不知道。

二十年後KY成為安保處處長,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他會開始膨脹,膨脹到犯錯,一個錯到無數錯,最後他在法庭上被人審判。而審判他的法官正是李冠楠。

他們會相隔二十年再見麵,說的最後一句話是李冠楠敲下那根落案錘的一刻,她說:“宣布死刑。”

此刻的KY看著前方潮湧的大海與來來往往的貨船遊輪說道:“我們都不知道自己的將來會成為什麽樣的人,如何麵目全非,但至少現在,我是一個好人,你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