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番外 點仙燈 26
其實這沒什麽好奇怪的,反正我們在神界時也未曾學過這些,但在凡人看來卻足以被稱之為天才,甚至令人懷疑他那時的身份。
但他也是聰明,大多時候麵對猜疑隻是沉默,偶爾會將某些事往我身上推,比如,字是我教他的,兵法戰術也是我同他說的,所以後來我同他在凡塵的劫數幾乎變作了一段神話,說朝陽公主聰慧美貌皆是天下無雙,每每想起這話我便不由的暗自發笑,這兩樣仔細算起來,我還真沒有哪一樣比得過他。
在虎頭山一呆,便又是足足六年,我閑來無事便彈彈琴,看著他學習人類的武藝,那些年我們過得著實開心,但也僅僅隻是開心,談不上幸福二字。
十六歲的我已經恢複了神界的模樣,他亦是如此,對著彼此熟悉的容顏樣貌,好似一切又重回過去,但我們始終遵守約定,在凡間不提神界之事,直至所有事結束。
後來的日子,我們聯合舊部四處招兵買馬,收買人心,一路殺入皇城之時,大燕皇帝已經不記得我這位曾經的小公主,禁衛軍阻擋我們之時,可謂是毫不留情。
我與玄冥自然是一條心的,而且對於我們而言,人界的劫數不過是走個過場,怎樣都當不得真,最後攜手拚盡全力得了這天下,令我們萬萬沒有想到的事卻發生了。
他登上了前朝將領渴望已久的帝位,按理說理應立我為後,可這時朝中卻出現了不同的聲音。
有人說初等帝位正是穩固江山的好時機,理應與朝中有功之臣聯姻。亦有人說我乃大燕皇室血統,當殺之祭天下。
我心知這時機是到了,大凡曆劫生命走到這兒也就到頭了。
那晚玄冥找到我,和我一同坐在宮牆之上,我實在不喜歡他穿著龍袍的模樣,總覺得還是一身黑衣的他更為好看,便與他商議:“我飲下毒酒之後,你便隨我殉情可好?”
他詫異的看了我好一會兒,似乎沒料到我會說出這番話來,末了,卻沉聲問道:“朝陽,你有沒有想過逍遙一世,不再回去?”
其實我也沒覺得當凡人有什麽不好,對神界也沒什麽留戀的地方,隻是如今的我不是神界朝陽,他也不是冥界玄冥,我們所背負的使命關乎著人界的走勢,也斷不可那般隨性為之,盡管尋死同出走沒什麽分別,但留給後世的意義卻大大不同。
“還是回去吧,短短人生數十年,就算我們躲過了此劫,也難保幾十年後不會回去,不是麽?”
其實後來我也曾悔過。
我在人界隻活了二十年,同他做了一對恩愛夫妻,卻也是有名無實的夫妻,虛度的光陰哪裏是日後彌補得了的,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寧願選擇同他留戀人世,死後不過奈何橋,不飲孟婆湯,化作孤魂野鬼也廝守在一塊兒,再不分開,也不至於後來那般遭罪。
我記得我飲下毒酒那一刻,整副身子疼得肝腸寸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