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
話音未落,我已被先前兩位工作人員拖下了車。
此時已是深夜時分,邊上那間傳達室逃出來的昏暗燈光也顯得有些虛弱疲憊,我能夠清晰地看到那雙手銬所發出的冷冷寒光,手腕處傳來隱隱陣痛。
一扇窗戶打開來,一個老頭探出頭,開始辦手續。
這個地方沒有大江海慣見的璀璨夜光,周遭一片昏暗寂寥,偶可聽到遠處馬路上汽車飛馳而過的聲音,有點怕。緊挨著傳達室的鐵門城牆一樣偉岸,黑暗中愈顯高大厚實。
我的意識裏忽然起了一種淒涼感覺,朦朧間,我感覺自己正在行將走進地獄的入口,眼前黑漆漆一片,自己寒窗苦讀十幾年換來的一點微不足道的基礎就將隨著這無邊的黑暗不知奔向何方了,內心的小宇宙已經瘋狂了!
忽然間,一個聲音把我從夢想拉回現實,“黎曉風啊,現在送你去一個新的地方,我們的緣份到此為止。在這可不能像剛才一樣,老實點!你記住,我們也隻是例行公事,依法辦事,咱們又無冤無仇。”
話音未落,一聲又起,“進來!”,是裏麵老頭子的聲音。我有些猶豫也有些不忍,想退縮,突然間感覺到背後傳來一股力量,身後的門“哐當!”一聲關上了。
眼前的老頭個子不高,麵相不凶,嘴巴厲害,尤其是看到了我臉上的那幾道雞爪子印時,愈發嚴厲:“衣服脫下來!都脫掉!一件不要剩!”。老頭子慷慨地送給我一塊寫著“51738”的牌子,“雙手托在胸前!立正!向左轉!向後轉!”,“哢嚓”、“哢嚓”幾聲快門,幾件遮羞的衣服丟過來,“衣服穿上!”
腰帶、錢包、手機,還有錢,統統變成了一張收據,“必須要買生活用品!”“被子、毛毯還要不要?”見我沒有反應,老頭子不耐煩了,把幾張紙往袋子裏一塞,“給我出去!”
夏日的午夜,城市還在沉睡。這個有些像地獄裏的老頭帶著我沿著樓梯拾階而上,我卻感覺自己正一步步朝著地獄下沉,旁邊有幾個房間門關的嚴實,大概這就是所謂的看守所吧!有點像以前住過的公司宿舍,我太累了,連續幾晚沒有好好睡覺了,現在眼睛睜的困難,是該好好休息一下了!
那個老頭卻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樓梯口轉了又轉,來到一
扇嚴嚴實實的鐵門前麵,他伸手從口袋裏掏出一張卡,對著一放,“嘀”的一聲,輸入幾個數字,厚重的鐵門“哐當”一聲開了,再往裏走,又是一道門,這次他直接按起了旁邊的門鈴,嘴裏哇啦哇啦的叫著大概是一個人的名字,叫了好幾聲,一個穿著警服的人走了出來,滿臉困倦的警察從裏麵把門打開,放我進去,後麵的老頭扭頭消失在了視線之中。
“蹲下去!”“抱頭!”“頭靠牆!東西放下!”警察睡意全無,一件件地認真檢查,就這點東西,很快好了,他便從旁邊拿出一把剪刀,“哢嚓”一下牙刷應聲而斷,下麵一截扔進行李袋,帶我走進了樓道深處。
樓道窗戶很高,左側是高高的牆,高高的窗戶上麵雜亂無章地掛著各式各樣的衣服,右側是一扇扇粗粗的鋼筋鐵門,門口都有人保守,許是聽到了聲響,一張張腦袋看過來,這些人和裏麵睡著的人都是清一色的光頭,麵相猙獰,這是什麽地方?不是看守所嗎?看守所是這樣的?他們真的是要把我送過來了?!
一枚粗大而笨重的鑰匙打開了通往裏麵的鐵門。在警察的監督下,裏麵兩個不睡覺的人乖乖地把我讓了進去,“咣當”一聲,鐵門被關上了,警察轉身走了。
玩笑開大了!
“幹什麽壞事進來的?”
“我沒有幹壞事,他們說我搶尖,現在還在調查,隻是拘留三天。”“靠!搶尖!他瑪的!幹了壞事不敢承認,你看你那張臉!不是搶尖才怪!”“聲音輕一點!沒看到他們都在睡覺嗎?!”“把衣服脫了,澡也別洗了,趕快睡覺!”“明天有你好看!”
這麽說著的時候,已經有另外一人把我引到了木地板上。這是一間大概二十平方左右的房子,進門一塊空地,大小一個平方,剛才麵相猙獰的兩位坐在硬紙板上。往左,是一個高起來的所在,一個水槽放滿了水,槽裏的排水孔用毛巾塞著,水槽再過去是一個廁所,應該是供大小便用的。廁所南麵一堵矮矮的牆,混凝土的本色畢露,略顯滄桑。牆很矮,下麵緊挨著就是木板,上麵躺滿了人,房間不寬,人有三排,下麵七八個,側著身子不規則地塞在那裏,最上麵一排隻有五個,這些人身體朝天,兩腿叉開,鼾聲如雷。
猶豫間,坐在門口的另外一個家夥用腳踢開了最後一排熟睡的人
,“誰叫你橫下來睡的!側起來!”被踢的那個人身體並不弱小,甚至有些魁梧,卻沒聲音,乖乖地把身子側過去,加上另外一個同樣被踢的人側了過去,一條大概二三十厘米的縫隙出了來,“睡下去!我警告你啊,不要給我不老實,不老實有你苦頭吃!”
天太熱,人躺在那裏,無論如何也睡不著,屋頂上一隻黃色的燈泡亮在那裏,敬業執著不肯休息!這裏房前房後都是走道,剛才是從後麵來的,前麵的走道和房間隔著一道鐵柵欄,一根根鋼筋手拉手組成一張網,走道上對著房間有台電視機,很老了,上海金星牌。電視機的旁邊是一台巨大的風扇,就是以前在農村收麥子時吹麥殼的那種,風扇嘩啦啦的轉的瘋狂。此時正是盛夏時節,據說七夕就要到了,熱著呢!剛才的緊張加焦慮,身上就有了一些虛汗,被這呼呼的風一吹,就有了些涼意!
我拿出口袋裏剛才老頭塞給我的幾張紙,上麵寫著“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看守所在押人員權利義務告知書”,還有一張黃色的小紙片,“51738”,這應該就是自己的編號了。
“當你在接受第一次訊問後或者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可聘請律師提供法律谘詢,代理申訴、控告”,我必須要請律師!我得看看權利和義務!我得請律師!我得想辦法跟外麵的朋友取得聯係,讓他們幫我找人,救我出去!還有這裏會不會像小學課本上說的那樣有放風,如果放風回來,我一定要找剛才的那個地獄老頭去打電話,電話費就多給他一些好了!電話打給大學同學許清風!他現在在江海做律師,顧不得同學顏麵了,現在出去要緊!還要打給同事江虹,她好象在江海有幾個好姐妹,混得很好,老公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她人很好,對我也不錯,要請她幫忙!以後再報答好了!還要打給大學同學江川,讓他去聯係以前的老師賀新芳,老師是律師界的名人,如果她能為我這個不爭氣的學生做律師,為我辯護,憑她那張嘴,一定可以幫我!要不要給小程打個電話呢?一起進公司兩年了,她一直對我很好,是我一直不冷不熱,虧欠了她,現在去求她怎麽張嘴呢?可她好像有個表姐在江海公安局裏,不去管她了,現在是什麽時候!欠她的情等以後出去再好好還她就是了!這麽想著的時候,我就忙碌地盤算著電話裏要講的話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