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著華東,走了過去,低頭看著小珍珍,然後拿出了口袋裏麵,留下的一個警徽,遞了過去。

女孩很興奮地接過,或許她不能看懂那東西的含義,但明顯是很喜歡的。

“做個紀念吧!”我撫摸了下孩子的頭,然後將警徽留了下來。

“這個,合適嗎?”母親鄭秀秀發現了那個東西,有些不好意思地問道。

“沒關係,這是我送給孩子的,希望她以後能夠勇敢和快樂。”我發自內心地祝福道。

孩子的父母對視了一番,沒有拒絕我的好意,但卻告訴小珍珍,“這是警察叔叔給你的,以後要保存好,長大了要學習叔叔,做個幫助別人的好孩子。”

小珍珍似懂非懂地使勁點頭,笑容更加甜美,讓人看了,不禁心中非常幸福。

“有警察叔叔在,咱們什麽都不怕,我們要謝謝叔叔。”鄭秀秀提醒了小珍珍,繼而女孩站了下來,張開嘴巴,對我說道,“謝謝!”

實際上,她的嗓子裏麵,隻發出了哼哼的聲音,根本就分辨不出來是什麽字,但嘴型是非常標準的,我相信她也已經在學習手語,所以能夠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

即便沒有聽見任何的語言,但我能感受到,那份從內心深處,吐露出來的謝謝,不帶有絲毫的作假和掩飾,這是最真摯的感謝。

自從我當了警察以來,這是我第一次由衷地感覺到自豪,而且還根本不是因為什麽案子,隻是由於自己的身份而已。

我是一名警察,是刑警,在人們的心中就是一種依靠,在孩子心裏,更是自豪的象征。她謝謝我,不是針對我本人,而是麵對著我的職業,我的身份。能夠成為這樣的人,我非常的激動,不管將來如何,我都得做好所有該做的事情,才能不愧對大家。

“哎呦,你能不能慢點啊?”短暫的平靜,被上麵的吵聲給打斷了。

這是張美麗的聲音,我們的注意力馬上被吸引,不知道她這個脾氣暴躁的女人,又怎麽了。

原來是林欣悅從樓上,提著東西下來,走得有點急,而張美麗正要上去,兩個人估計是撞到了一起,不過也沒啥事,也沒摔著,結果張美麗就又不高興了。

我擔心林欣悅會生氣,別又吵起來,趕緊過去想攔著,結果林欣悅似乎並不在意,一聲不吭,甚至看都沒看,就拿著手裏的東西下來了。

這個舉動,讓女記者也無可奈何,想吵都沒有人陪她,隻好瞪了一眼然後繼續爬樓,看樣子這種不理反而是處理吵架的好方式,適當了冷靜下挺不錯的。

林欣悅著急來,自然有她的道理,她在樓上的檢驗,肯定是發現了什麽。

果然,她看見我,二話不多說,直接給出了答案,“我又看了一遍,死者的情況跟我剛才說的沒大的區別,我已經把他安置好了,但你估計沒有留意到,在衛生間的門下沿處,有幾滴血跡。”

“血跡?”我馬上反應了過來,自己沒有去查,是因為沒忙到,先來安撫人的。

“對,是血跡,肯定是新鮮的,沒法去檢驗,但估計就是死者的。”林欣悅繼續說道。

這個方麵的發現,讓我覺得最初的判斷似乎有些問題,如果司機是在房間靠窗戶那裏直接被殺死的,那麽他肯定無法跑去衛生間去。

而且就算去了,從窗邊到衛生間的路上,肯定會有血流,另外衛生間也不會隻有幾滴血那麽簡單,自然會有大量的血液存在。

反過來說,司機更不會從廁所那被戳了刀,再往到窗邊去死的,血液集中的問題更說不清楚了。

既然不是死者在衛生間,那就還有另外一個人,也就是凶手,他去了衛生間。

那麽凶手去那幹嘛?

洗手?擦東西?找什麽?

好像都不太能夠說通,我無法瞬間回想到案發現場的情況,那幾滴血跡,存在的的確非常奇怪。

這時,林欣悅給出了自己的一個想法,“組長,會不會是凶手殺了人後,被我們發現敲門,來不及跑,就躲在了廁所裏麵?”

這個假設很大膽,也顯得非常聰明,另外她習慣於還叫我組長,其實在生活裏都改口叫哥了,辦起案子又忘了回去,不過這並不重要。

“欣悅,你想的和我進門時候猜測的一樣,不過當時我們衝進去的瞬間,我的眼睛的餘光,有瞄過衛生間,裏麵是空的沒有人。”我詳細地進行了說明。

“這樣啊,那就完全想不通了。”林欣悅托起了腮梆子,做沉思狀態。

我們倆就這樣對著,站了有一會,這丫頭才想起來,自己手裏還拿著東西,趕緊遞給我看。

那是把匕首,也就是插在死者司機大叔身前的那把,已經被林欣悅給拔了出來,放在了透明袋子裏麵,這是凶器,肯定是非常重要的物證。

司機的死是它導致的,這一點毋庸置疑,那麽是誰用它殺人的呢?這把刀的來曆,顯得很關鍵。

我叫來老板,將刀完整地展示給他看,問道,“歐陽老板,你見過這刀嗎?是不是你們客棧的?”

歐陽天哥仔細地端詳了兩下,馬上給出了非常肯定地答複,“張警官,這刀不是我們這裏的,客棧廚房用的都是菜刀,沒有這樣的匕首,這種造型一般適合觀賞用,做菜肯定不好使的。”

“嗯,我知道了,先收起來吧。”我認可了老板的答案,的確正如他所說的那樣,沒有見過廚房用這種刀具的。

就在林欣悅要將匕首收好的瞬間,一個細節,讓我忽然又將刀拿了過來,放在眼前仔細觀望。

他們倆都被我的舉動,弄得有點懵,估計也不好發問,也陪著我一起看著刀,場麵瞬間顯得有些搞笑。

反正我是不知道他們在看什麽,而我看的則是刀柄,那上麵如果有指紋就好了,當然這裏無法檢驗,不過估計也不會有,凶手應該不會笨蛋單單留下自己的指紋在上麵,讓警方直接查出來。

但按壓在刀柄上麵殘留的血痕,是無法在一瞬間驅除的,我相信,本來凶手殺人後,去處理掉握刀除的痕跡,但是由於當時我們就在外敲門,所以他肯定是沒有時間再做這些了,而這一點,就留下來了非常關鍵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