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說:“你還認為是我殺了她,是不是?”

“我怎麽想重要嗎?”

“對我很重要。”

我借用了德金的台詞:“沒人雇我來想。”

我們是在離第八大道幾個店麵遠的一家咖啡店,坐在靠裏的雅座。我的咖啡什麽都沒加。他的隻比他的膚色淺一點。我還要了一個英式烤鬆餅,因為我想該吃點什麽,但根本沒去碰它。

他說:“不是我幹的。”

“好吧。”

“我有你們所謂的‘有力的不在場證據’。整整一屋子人能夠為我那晚的時間作證。我根本不在那家旅館附近。”

“那很方便。”

“你是什麽意思?”

“你想是什麽意思就是什麽意思。”

“你是說我買凶殺人?”

我聳聳肩。隔著桌子坐在他的對麵,我感到有些焦躁,但我更覺得疲憊。我不怕他。

“也許我可以這樣做。但我沒有。”

“隨你怎麽說吧。”

“真該死,”他說,喝了一口咖啡,“你和她的關係比你那天晚上透露的要深吧?”

“不。”

“隻是朋友的朋友而已?”

“沒錯。”

他看著我,目光如炬,射入我的眼睛。

“你跟她上床了,”他說。

沒等我回答,他又說:“當然,就是這樣。她還能怎麽謝你?這女人隻說一種語言。希望那不是你得到的唯一報酬,斯卡德。我希望她不是隻用賣肉謝你。”

“我的酬勞是我自己的事,”我說,“我們之間的交易是我自己的事。”

他點點頭:“我隻想弄清楚你的來路,僅此而已。”

“我既無來路,也無去向。我完成了一項工作,我得到了全額報酬。現在顧客死了,我與這件事無關,這件事也與我不相幹。你說你跟她的死無關,那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我不知道,我也不必知道,老實說,我根本不在乎。那是你與警察之間的事。我不是警察。”

“你曾經是。”

“但不再是了。我不是警察,不是死去女孩的兄弟,也不是手舉火劍的複仇天使。你以為誰殺了金·達基嫩對我很重要?你以為我他媽的會在乎?”

“對。”

我盯著他。

他說:“是的,我認為這對你很重要。我認為你在乎誰殺了她。那就是我來這兒的原因。”他溫和地笑著,“瞧,”他說,“我想要雇你,馬修·斯卡德先生。我想讓你查出殺她的凶手。”

我過了好一會兒才相信他是認真的,然後竭盡全力勸他放棄這個念頭。如果真有能夠追查到殺金凶手的線索的話,我對他說,那警察辦到的機會更大。他們擁有所需的權力,人力,才幹,人脈和技術。而我一無所有。

“你忘了一件事,”他說。“噢?”

“他們不會去查。他們以為自己已經知道是誰殺了她。但他們找不到證據,所以無能為力,那隻是他們不全力以赴去查的借口。他們會說:‘嗯,我們知道是錢斯殺了她,但沒有證據,我們還是去辦別的案子吧。’天知道他們是否有那麽多別的案子可辦。如果他們確實在辦這個案子,他們也不過是想方設法把它栽到我的頭上。他們甚至不去想想是否還有人有理由想讓她死。”

“比如誰?”

“這就要靠你去查了。”

“為什麽?”

“為錢,”他又笑了起來,“我不會讓你白幹的。我財源滾滾,都是現金。我會付個好價錢的。”

“我不是這個意思。你為什麽要我辦這個案子?你為什麽要找到那個凶手呢——假設我能找到他的話?那不會讓你脫難的,因為你沒落難。警察找不到於你不利的證據,也不可能找到。如果這個案子一直懸在那兒,對你又有何不利?”

他的目光平靜而堅定:“也許我關心的是自己的名聲,”他說。

“為什麽?在我看來,你的名聲還有所提升呢。如果外頭傳聞說你殺了她卻逍遙法外,那其他想擺脫你的女孩就得好好想想了。即便你跟她的死沒關係,我認為你也會心甘情願被人誤會。”

他用食指輕輕彈了兩下空空的咖啡杯,說:“有人殺了我的女孩。沒有人可以幹了這件事卻逍遙法外。”

“她被殺時已不是你的人了。”

“有誰知道?你知,她知,還有我知。我其他的女孩,她們知道嗎?酒吧和大街上的人知道嗎?外麵那些人隻知道,我的一個女孩被殺,凶手卻安然無恙。”

“那損害了你的名聲?”

“我看不出對我名聲有什麽好處。還有,我的女孩會害怕。金被殺了,而凶手仍逍遙法外。如果他故伎重演呢?”

“再殺一個*?”

“再殺我的一個,”他聲音平穩地說,“斯卡德,那個凶手荷槍實彈,而我卻不知道他的目標是誰。也許殺死金是某人要栽贓我呢。也許我的另一個女孩是他的下一個目標呢。我所知道的是,我的生意已經受損了。我告訴我的女孩不要應召去任何旅館,這隻是第一步,如果有什麽蹊蹺的新嫖客,就不要接。這等於讓她們歇業。”

服務員端著一壺咖啡轉過來,幫我們添滿杯子。我還沒碰我的英式鬆餅,上麵溶化的奶油開始凝結起來。我讓他把鬆餅拿走。錢斯往他的咖啡裏加奶精。我想起跟金坐在一起時,她往自己的咖啡裏加大量奶和糖。

我問:“錢斯,為什麽找我?”

“我告訴過你。警察不想全力以赴。要想讓誰賣命,就得付錢給他。”

“還有其他私人偵探。你可以包下整家偵探所,讓他們不分晝夜為你效力。”

“我從來不喜歡團體運動,寧願看單打獨鬥。再說,你了解內情。你認識金。”

“這有用嗎?”

“而且我認識你。”

“因為我們見過一次?”

“並且我喜歡你的風格。那也很重要。”

“是嗎?關於我,你唯一知道的就是我對拳擊在行。那並不很多。”

“那很重要。但我知道的不止於此。我知道你做事的方式。你知道,我已經打聽過了。很多人認識你,他們很多人對你評價不錯。”

我沉吟了一兩分鍾,然後說:“殺她的沒準是個瘋子。所以才把現場弄成那樣,也許事實就是這樣。”

“星期五我知道她要退出,星期六我告訴她沒問題。星期天有個從印第安納來的瘋子把她剁碎。這隻是巧合嗎?你覺得呢?”

“巧合無時不有。”我說,“但是不,我不認為那是巧合。”

上帝,我真累。我說:“我不太想接這個案子。”

“為什麽?”

我想了想,因為我什麽都不想幹。我想坐在一個黑暗的角落,與世隔絕把世界關閉。他媽的,我想喝酒。

“你總需要錢吧。”他說。

這倒是真的。我上回賺到的酬金撐不了多久。我的兒子米基還得買牙托,之後還有其他用錢的地方。

我說:“我得好好想想。”

“好吧。”

“我現在無法集中精神。我需要一點時間,理理頭緒。”

“要多久?”

幾個月,我暗想。

“兩三個小時吧。我今晚給你打電話。我能直接聯絡到你,還是就打那個聯絡站的電話?”

“定個時間,”他說,“我在你的旅館前和你碰頭。”

“你沒必要那麽做。”

“在電話裏拒絕要容易得多。我想麵談的把握大些。此外,如果你答應了,我們還得多談談。而且你也需要我先給你一些錢。”

我聳聳肩。

“選個時間。”

“十點?”

“在你旅館前麵。”

“好吧,”我說,“如果我必須現在回答,那準是拒絕。”

“那就最好等到十點。”

他付了咖啡錢。我沒爭著付帳。我回到旅館房間,努力靜心思考,但做不到。我連靜靜坐一會兒都辦不到。我不停地從床走到椅子,再從椅子那兒走回來,奇怪自己為什麽不馬上一口回絕他。現在我得苦熬到十點,然後下決心拒絕他的請求。

我未及細想就戴上帽子,穿上衣服,繞過街角來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走進門,卻不知道要些什麽。來到吧台,比利一看到我,就開始搖頭。

他說:“我不能賣酒給你,馬修。我很抱歉。”

我感到臉漲紅起來,既尷尬又氣憤。

我說:“你說什麽?在你看來,我像在發酒瘋嗎?”

“不像。”

“那我他媽的為什麽在這兒不受歡迎?”

他回避我的目光。

“規矩不是我定的,”他說,“我也沒說這兒不歡迎你。咖啡、可樂、正餐都行,見鬼,你是尊貴的老顧客。但我不能賣酒給你。”

“誰說的?”

“老板。那天晚上你在這兒的時候——”

噢,上帝。我說:“很抱歉,比利。跟你說實話,這幾個晚上我過得很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來過這兒。”

“別放在心上。”

耶穌基督啊,我想挖個地洞鑽進去。

“那天晚上我的表現很糟糕嗎?我惹麻煩了嗎?”

“啊,見鬼,”他說,“你醉了,你知道嗎?這事難免,對吧?以前我有個愛爾蘭女房東,晚上我喝醉了回去,第二天向她道歉,她會說:‘上帝保佑,孩子,主教也會犯這樣的錯誤’。你沒惹什麽麻煩,馬修。”

“那——”

“瞧,”他說著,身子前傾,“我隻是重複老板的話。他對我說,如果那個家夥自己想醉死,我不管。如果他想來這兒,我們歡迎,但我不賣酒給他。這不是我說的,馬修。我隻是重複他的話。”

“我理解。”

“要是我的話——”

“不管怎樣,我不是來喝酒的,”我說,“我來喝咖啡。”

“既然這樣——”

“去它的既然這樣,”我說,“既然這樣,我想我要的還是酒,想找個願意把酒賣給我的人難不到哪兒去。”

“馬修,別那樣。”

“別告訴我該怎樣,”我說,“少跟我說廢話。”

我的憤怒有種淨化作用,令我滿足。我昂首闊步地離開那裏,怒氣衝衝,站在人行道上考慮到哪兒去喝酒。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轉過身。一個穿著舊軍夾克的人正溫和地對我笑著。開始時我想不起他是誰。他說見到我很高興,問我一向可好,我這才想起他來。

我說:“哦,嗨,吉姆。我很好。”

“去參加聚會?我跟你一塊兒去。”

“哦,”我說,“今晚恐怕不行。我得去見一個人。”

他還在笑。我靈機一動,問他是否姓費伯。

“沒錯,”他說。

“你給我的旅館打過電話。”

“隻想問聲好。沒什麽要緊事。”

“我沒認出那個名字。否則我會給你回電話的。”

“當然。你真的不一起去參加聚會,馬修?”

“我希望我能去。哦,上帝。”

他等待著。

“我遇到點麻煩,吉姆。”

“你知道,那很正常。”

我不敢看他,說:“我又喝酒了。我堅持了,我說不準,七八天吧。然後又開始喝酒了,而且我做得還好,你知道,控製飲酒量。然後,一天晚上,我遇到了麻煩。”

“你喝第一杯時就遇到了麻煩。”

“我不知道,也許吧。”

“那就是我打電話的原因,”他溫和地說,“我想你或許需要點幫助。”

“你知道?”

“嗯,星期一晚上參加聚會時,你看上去情緒很不穩定。”

“在聚會上?”

“你不記得了,是不是?我覺得你好像因醉酒而失去意識了。”

“哦,天哪。”

“怎麽了?”

“我醉醺醺地去那兒了?我醉醺醺地出現在戒酒互助會上?”

他笑了:“你把那說得像是死罪一樣。你以為自己是第一個這樣做的人嗎?”

我真想去死。

“那太糟了,”我說。

“什麽太糟了?”

“我再也不去了。我無法再邁進那個房間了。”

“你覺得很丟臉,是嗎?”

“當然。”

他點點頭:“我總是為自己的醉酒失憶感到丟臉。我不想、也不敢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麽。不過總的來說,你的表現不是很糟。你沒惹麻煩。你沒亂說話,隻是打翻了一杯咖啡——”

“哦,上帝。”

“你沒有灑在別人身上。你隻是喝醉了,僅此而已。你那天晚上好像很不開心。實際上,你看上去很痛苦。”

我鼓起勇氣說:“我被送進醫院。”

“你已經出院了?”

“我今天下午辦了出院手續。我被送進醫院是因為全身**。”

“好在你好了。”

我們默默地走了一段路。

我說:“我不能等到會開完就得走。我十點要見一個人。”

“你可以提前一點走。”

“也好。”

我覺得每個人都在盯著我。有些人跟我打招呼,我覺得他們話中有話。其他人什麽都沒說,我就想他們是有意避開我,因為我在醉酒時冒犯了他們。

我極端神經過敏,以致於想逃出自己的軀殼。

自由發言時,我實在坐不住了。我不停地到咖啡機那兒倒咖啡。我敢肯定,我不斷往咖啡機那兒跑已招致不滿,但咖啡機似乎有強烈的吸引力,讓我無法抗拒。

我總是走神。講話者是布魯克林的消防員,講的故事生動有趣,但我就是無法集中注意力。他說他們消防隊的隊員都是海量,那些不酗酒的人都被調走了。

“隊長是個酒鬼,他希望周圍都是酒鬼,”他解釋道,“他常說:‘給我足夠的酒鬼消防員,我就會撲滅所有火災。’他說的沒錯。各位,我們什麽事都敢做,什麽地方都敢去,什麽險都敢冒。因為我們都醉得不知死活了。”

真是一個該死的謎團。我一直控製自己的飲酒量,而且卓有成效。隻是後來不靈了。

休息時,我往收費籃裏放了一美元,然後到咖啡機那兒又倒了一杯咖啡。這一次我勉強自己吃了一塊燕麥餅幹。

討論開始時,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總是跟不上思路,但這似乎無關緊要。我盡可能仔細聽,盡可能待在那兒不動。

十點差一刻時,我起身溜出門,盡量不引人注意。我覺得所有人都在盯著我,我想讓他們相信,我不是去喝酒,我必須見一個人,是去談生意。我後來才想到,我本可以待到聚會結束。

聖保羅教堂離我的旅館隻有幾分鍾路程。錢斯會等我的。也許我是想找個借口在輪到我發言之前離開。

十點時,我已到旅館大廳。我看見他的車停了下來,我出門穿過人行道來到路邊。我打開車門,坐進去,又砰地關上車門。

他看著我。

“那個工作機會還在嗎?”

他點點頭:“如果你接受的話。”

“我接受。”

他再次點點頭,掛上檔,將車駛離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