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中央公園的環形車道一圈差不多有六英裏。我們已沿逆時針方向轉到了第四圈,卡迪拉克一路平穩前行。講話的主要是錢斯。我拿出筆記本,時不時地記些東西。

開始時他談論的是金。她的父母是芬蘭移民,在威斯康星州西部的一個農場定居下來。離那兒最近的城市是奧克萊爾。金原名姬拉,從小就得擠牛奶,給菜園除草。九歲時,他哥哥開始對她性騷擾,每晚進她的房間動手動腳。

“隻是有時她講到這個故事時,哥哥變成了舅舅,還有一次變成了爸爸,所以這一切可能隻是她編出來的。或者確有其事,她變來變去隻是為了使它變得不再真實。”

中學三年級時,她同一個中年房地產經紀人發生了關係。他對她說他要離開妻子,跟她在一起。她收拾行李跟他去了芝加哥,在帕爾默酒店住了三天,三餐都讓客房服務部送進房間享用。第二天那個房地產經紀人喝醉後涕淚橫流,不停地對她說他毀了她的生活。第三天他精神很好,但次日早晨她醒來時,發現他不見了。有一張紙條解釋說他回到了妻子身邊,還多付了四天房費,並說他永遠忘不了金。紙條旁放了一個旅館專用信封,裏麵有六百美元。

她住滿了一周,在芝加哥觀光,和幾個男人睡了覺。其中兩個主動給她錢,她本想讓其他幾個也付錢,可說不出口。她想過要回農場。然而,就在帕爾默酒店住的最後一晚,她認識了那裏的一個客人,是尼日利亞派去參加某個商業會議的代表。

“那斷了她的後路,”錢斯說,“跟黑人睡覺就表示她不能再回農場了。第二天一早,她就乘公交車到了紐約。”

直到他把她從達菲手裏買過來,安置在公寓裏,她的生活才有了轉機。她的容貌舉止都適合室內接客,因為她一直不習慣在街上拉客。

“她很懶。”他想了一會兒,說,“*都懶。”

有六個女人為他工作。現在,金死了,還有五個。他概括性地談了一會兒她們,然後切入正題,把她們的名字、地址、電話和個人資料告訴我。

我記了很多筆記。我們在公園繞完第四圈,他向右一拐,從西七十二道街出去,經過兩個街區,停在路邊。

“馬上回來,”他說。

我待在那兒沒動,他到街角電話亭打了一個電話。引擎還在空轉。我看看才做的筆記,想從記錄的零散信息中歸納出一個模式來。

錢斯回到車裏,看著後視鏡,利落但違法地掉了一個頭。

“給我的電話聯絡站打電話,”他說,“保持聯絡。”

“你應該裝一個車載電話。”

“太麻煩了。”

他開到市中心後向東行駛,在一棟白磚公寓前的消防栓旁停下,這兒是十七道街,介於第二大道和第三大道之間。

“該收錢了,”他對我說。

他再次讓引擎空轉,但這次過了十五分鍾他才出現,愉快地大步走過穿製服的門房,敏捷地坐到方向盤後。

“唐娜住這兒,”他說,“我跟你提到過唐娜。”

“那個詩人。”

“她興奮極了。舊金山一家雜誌社要刊登她寫的兩首詩。她可以免費拿到六本刊出她詩的那期雜誌。那就是她的稿酬——隻有雜誌。”

紅燈亮了,他踩了煞車,左右看看,然後闖了過去。

“有幾次,”他說,“刊登她詩作的雜誌社付錢給她。有一回她拿到二十五美元,那是她拿到的最高稿酬。”

“聽上去很難靠此謀生。”

“詩人賺不了多少錢。*都懶,但這一位寫起詩來倒很勤快。她一坐就是六七個小時,推敲詞句,並且總是往信封裏塞一打一打的詩。這邊退稿,就寄那邊。她寄詩的郵費比她得到的稿酬都多。”

沉默片刻後,他輕聲笑了起來。

“你知道我從唐娜那兒拿到多少錢?八百美元,而且隻是前兩天的收入。當然,她也有電話鈴一連幾天都不響的時候。”

“但平均起來還是不少。”

“比寫詩賺得多。”他看看我,“想去兜兜風嗎?”

“我們不是正在兜嗎?”

“我們是在繞圈子,”他說,“我現在帶你去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們順著第二大道行駛,穿過下東城,經過威廉斯堡大橋,進入布魯克林。從橋上下來,我們拐了好幾個彎,這使我暈頭轉向,看路牌也於事無補。那些街道名很陌生。但我看到沿途從猶太區換成意大利區,又從意大利區換成了波蘭區,便大概知道我們到了哪裏。

我們開到一條黑暗沉寂的街上,這裏每座房子都居住著兩戶人家。

錢斯在一棟中間有車庫的三層磚樓前放慢速度。他用遙控器升起車庫門,駛進後又將車庫門落下。跟著他上了幾段樓梯後,我們來到一間天花板很高的寬敞房間。他問我是否知道我們到了哪裏。

我猜是綠點區。

“很好,”他說,“我想你對布魯克林並不陌生。”

“我對這一帶不很熟悉。不過肉類市場那塊波蘭熏腸廣告提示了我。”

“我猜也是。知道這是誰的房子嗎?聽說過卡齊米爾·利萬道斯基博士嗎?”

“沒有。”

“你是不會聽說過。他是一個老家夥。退休在家,坐在輪椅上。是個怪人。不和別人接觸。這個地方過去是消防站。”

“我覺得肯定是這類地方。”

“幾年前兩個建築師買下這裏,加以改造。他們把房間全部打通,重新裝修。他們肯定有不少錢,因為他們毫不節省。瞧瞧這地板。再看看那窗框。”

他指出細節,加以品評。

“後來,他們厭倦了這個地方,或他們彼此感到厭煩,我不知道為什麽,他們把這兒賣給了利萬道斯基博士。”

“他住在這兒?”

“他根本不存在。”

他說。他說話的方式不斷變換,一會兒像草根階層,一會兒像知識分子,一會兒又變了回來。

“鄰居們從沒見過這位老博士。他們隻見過他忠心耿耿的黑仆,隻見他開車進進出出。這是我的房子,馬修。我帶你參觀一下如何,隻收一角導遊費?”

這個地方真不錯。頂樓有健身房,舉重和健身器材樣樣俱全,還有桑拿和按摩浴缸。

他的臥室也在這層樓上,鋪著毛皮床罩的床位於房屋中央,正對著上麵的天窗。二樓書房有一麵牆放滿了書,還有一個八英尺的台球桌。房裏到處都是非洲麵具,間或散放著一組組非洲雕塑。錢斯偶爾會指著其中一座,告訴我是哪個部落的手藝。我提起在金的公寓裏也見過非洲麵具。

“博羅社會的麵具,”他說,“是丹人【注】的。我在我所有女孩的公寓裏都放一、兩樣非洲的玩意。當然,不是什麽貴重東西,不過也不是垃圾。我不收集垃圾。”

【注】居住在科特迪瓦中西部山區和利比亞各地的一個種族語言群體。

他從牆上取下一個樣式頗為粗獷的麵具遞給我,讓我好好看看。眼洞是方形的,麵部輪廓都是精確的幾何形狀,具有濃重的原始氣息。

“這是多貢人【注】的,”他說,“拿著它。欣賞雕塑隻用眼睛還不夠,必須加上手。來吧,摸摸它。”

【注】居住在非洲馬裏中部高原地區的一個民族。

我從他手中接過雕塑。比我料想的重得多。雕刻用的木頭質地一定很細密。他從柚木底座上拿起電話,撥了一個號碼。

他說:“嘿,親愛的,有留言嗎?”

他聽了一會兒,放下電話。

“平安無事,”他說,“喝點咖啡嗎?”

“如果不麻煩的話就喝點。”

他向我保證一點都不麻煩。

煮咖啡的時候,他跟我談起非洲,說他們的工匠並未把自己的作品當成藝術。

“他們做的每樣東西都有特定用途,”他解釋道,“或是保護房子,或是抵擋惡鬼,或是用於特定的部落儀式。如果麵具失去效力的話,他們就把它扔了,再做新的。舊的成了垃圾,他們或是把它扔掉,或是燒掉,因為它們毫無用處了。”

他笑起來:“然後歐洲人大駕光臨,發現了非洲藝術。那些法國畫家從部落麵具中獲得了靈感。結果,現在非洲出現了這種現象,有人終生製作麵具和雕像,出口歐洲和美國。他們按照傳統樣式雕刻,以滿足顧客的需要,但那很可笑。他們的作品毫無用處,裏麵沒有任何情感,毫不真實。你看著它,拿著它,你再感受一下真品,如果你有點藝術鑒賞力的話,馬上就能辨出不同。很有趣,是不是?”

“是很有趣。”

“如果我手頭有這種垃圾的話,我會給你看,但我沒有。我開始時買過一些。你隻能在錯誤中學會鑒別。但我把那些東西處理掉了,扔到那邊的壁爐裏燒掉了。”他笑道,“我買的第一個真貨還保留著,就掛在臥室的牆上。是丹人的,博羅社會的。那時我對非洲藝術一竅不通,但在一個古董店見到它時,我馬上被那個麵具的藝術性吸引住了。”

他停下來,搖搖頭:“根本不是這麽回事。實際上,看到那塊平滑的黑木頭時,我覺得見到的是一麵鏡子。我看到自己,看到我的父親,我看到了那遙遠的年代。知道我在說什麽嗎?”

“不好說。”

“媽的。也許我也不知道。”他晃了一下頭,“那些老雕刻工中的一位做了這個,你猜他會怎麽說?他會說:‘見鬼,這個瘋狂的黑鬼要這些古老麵具幹什麽?他為什麽要把這些都掛在該死的牆上?’咖啡好了,你還是喝不加糖、不加奶的,對吧?”

他說:“偵探到底怎麽辦案的?你從哪兒開始?”

“先到處轉轉,跟大家聊聊。除非金碰巧被一個瘋子殺死,否則她的死因一定源自她的生活。”我敲著筆記本,“關於她的生活,你所知甚少。”

“我猜也是。”

“我會跟人們談談,看他們會告訴我些什麽。也許這些信息拚湊起來會有所指向。也許不會。”

“我的女孩會對你暢所欲言的。”

“那很有幫助。”

“倒不是說她們肯定知道些什麽,但如果她們知道的話——”

“有時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

“有時候我們說出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說了。”

“沒錯。”

他站了起來,手支在臀部上。

“你知道嗎,”他說,“我本來沒打算帶你過來。我不認為你有必要知道這座房子。結果你沒要求過來,我就把你帶來了。”

“這座房子很棒。”

“謝謝。”

“金很欣賞它吧?”

“她從沒見過它。她們都沒見過。有一個德國老太太每周來打掃一次,把這兒打掃得幹幹淨淨。她是唯一進過這房子的女人。因為這座房子是我的,先前住這兒的建築師也很少需要女人。這是剩下的咖啡。”

咖啡的味道好極了。我已經喝了很多,但它太好喝了,我禁不住還想喝。我之前誇讚它時,他告訴過我,說這是牙買加藍山和烘焙過的哥倫比亞咖啡豆的混合物。他說要送我一磅,我告訴他我住在旅館房間,拿了也沒法煮。

我在品嚐咖啡時,他又給他的聯絡站打了一通電話。掛上電話後,我說:“你要把這裏的電話號碼給我嗎?這個號碼該不會保密吧?”

他笑起來:“我不常來這兒。打到聯絡站更容易找到我。”

“好吧。”

“再說這兒的電話號碼我也不太記得,還得查以前的帳單,看我是否記得號碼。而且就算你撥了這個號碼,也沒有用。”

“為什麽?”

“因為電話鈴不響,這兒的電話隻能打出去。當初買下這個地方時,我裝了電話,還有分機,這樣手邊總有個電話。不過我從沒把這個電話號碼告訴別人,連我的電話聯絡站都沒有,誰都沒有。”

“然後呢?”

“然後一天晚上我在這兒,好像在打台球,那個該死的電話突然響了起來,把我嚇了一跳。原來有人想問我是否要訂《紐約時報》。兩天以後,我又接到一個電話,打錯號碼了。我意識到,我所能接到的電話不是打錯號碼,就是推銷東西,於是,我拿起螺絲刀,把所有的電話機都撬開,裏頭可以看到一個小鈴鐺,當電流通過某根鐵絲時,就會發出鈴聲,我把所有電話機的小鈴鐺統統拆掉。我從其他電話撥這個號碼,聽上去已經打通了,但因為沒有了那些小鈴鐺,房裏的電話就不會響了。”

“真聰明。”

“也沒有門鈴。門邊有個按鈕,但沒接任何東西。自我搬進來之後,那扇門根本沒開過,而且從窗戶望進來,什麽都看不見。另外我還裝了很多警鈴,倒不是因為綠點區有很多搶劫案,這兒是居家環境不錯的波蘭社區,是因為利萬道斯基博士,他需要安全感,需要隱私。”

“我猜他需要。”

“我不常來這兒,馬修。不過我車一開進這兒,那扇車門就可以把整個世界關在外麵。在這兒我什麽都碰不到,什麽都碰不到。”

“想不到你會把我帶來。”

“我也沒想到。”

最後,我們才談到錢的問題。他問我需要多少,我說要兩千五百美元。他問我作何用途。

“我不知道,”我說,“我不按小時收費,也不記錄花銷。要是最後我花錢太多,或是案子拖得太久,我可能還會跟你要錢。但我不會給你寄帳單,如果你不給我錢,我也不會告你。”

“很不正規。”

“沒錯。”

“我喜歡這樣。現金交易,沒有收據。我不在乎花錢。我的女人賺很多錢,但掙得多花得也多。房租,營業費,賄賂款。你把*安置在一座樓裏,就得給樓裏人錢。對門房可不能像對其他客人那樣,在聖誕節給二十美元了事。而是每月二十美元,聖誕節得給一百美元,對於大樓的其他職員也得如此。加起來可不少。”

“肯定是這樣。”

“不過純利潤也不少,而且我也不會把錢浪費在吸毒和賭博上。你說多少?兩千五?我剛才讓你拿起來看的多貢人麵具花了我兩倍的價錢還不止。六千八百二十美元,外加銷售稅。”

我沒吭聲。

他說:“見鬼,我不知道自己想證明什麽。我猜是想說我是一個富有的黑鬼。在這兒等一會兒。”

他回來時拿了一大疊鈔票,數了二十五張給我。舊鈔,全都不連號。我奇怪他在房裏放了多少現金,他平常身上又帶多少。

幾年前我認識一個放高利貸的,每次出門身上都不少於一萬元現金。對此他並不保密,每個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隨身攜有巨款。然而,也從沒有人試圖搶他的錢。

他開車送我回家。我們回去時走了另外一條路線,從珀拉斯凱橋進入皇後區,然後穿過隧道回到曼哈頓。

我們兩人一路話都不多。路上,我睡著了,他不得不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喚醒我。我眨眨眼,坐直身子。已到了我旅館前的路邊。

“門對門運送服務。”

他說。我下車,站在路邊。他等幾輛出租車駛過後開始掉頭。我目送他的卡迪拉克,直到它從我的視線中消失。思緒像精疲力竭的遊泳選手那樣在我的頭腦裏掙紮。

我累得無法思考,隻好上床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