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帶我繞過街角,往南走過一個街區,來到第十大道一家讓人很難描述的酒館。我記不住它的名字,也無法肯定它確實有個名字。人們可以稱之為“通往戒酒所的最後一站”。

吧台前兩個身穿二手西服的老人在默默對飲。一個四十多歲的西班牙裔男人站在吧台另一頭一邊看報,一邊呷著八盎司酒杯裏的紅酒。酒保瘦骨嶙峋,身著T恤和牛仔褲,正盯著一台小黑白電視看,音量開得極小。

德金和我找了張桌子,我去吧台拿我們的飲料。他的是雙份伏特加酒,我的是薑汁汽水。我把它們端回我們的桌子,他瞅瞅我的薑汁汽水沒作聲。這汽水看起來很像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水,顏色差不多。

他喝了些伏特加酒,說:“哇,上帝,真管用。它確實管用。”

我沒吭聲。

“你之前問什麽來著。我們下一步做什麽?你自己回答不了這個問題嗎?”

“也許能。”

“我讓我姐新買一台電視機和打字機,再在門上多加幾把鎖,不必費事去報警。達基嫩的案子我們下一步做什麽?我們什麽都不做。”

“我猜到了。”

“我們知道是誰殺了她。”

“錢斯嗎?”

他點點頭。

“我覺得他的不在場證據看上去無懈可擊。”

“哦,就像金邊證券一樣可靠,跟被海關扣存的酒一樣穩妥。那又怎樣?他仍有可能作案。給他提供不在場證明的那些人都能為他撒謊。”

“你認為他們在說謊?”

“那倒不是,但我也不敢保證他們沒說謊。不管怎樣,他還可以買凶殺人。我們談過這一點。”

“沒錯。”

“如果是他幹的,他已經脫罪了。因為我們找不出他那些不在場證據的漏洞。如果他買凶殺人,我們也找不出他雇的那個人。除非我們走運。你知道,有時事情真會如此。運氣從天而降。有人在酒吧漏了口風,某個跟他結怨的人把話傳了出去,忽然之間,我們掌握了以前不知道的情況。可即便如此,離把案子整合起來去起訴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況且,我們也不打算在這個案子上花太多精力。”

聽他這麽說我並不驚奇,但不免心裏一沉。我拿起薑汁汽水,呆望著它。

他說:“我這一行一半是要看成功概率。隻辦有機會成功的案子,其餘的放到一邊涼快去。你知道這座城裏謀殺率有多高嗎?”

“我知道越來越高。”

“這還用說嗎。逐年增長。各類案件都在逐年攀升,除非我們把一些不那麽嚴重的案件忽略不計,因為人們懶得報案。就像我姐的入室盜竊案。有個無賴跑進你家,結果你隻丟失一些錢財。哦,媽的,何必大驚小怪呢,是不是?你還活著就萬幸了。回家祈禱感恩去吧。”

“那金·達基嫩——”

“去他的金·達基嫩吧,”他說,“這麽個愚蠢的小**大老遠地跑一千五百英裏來賣身,把錢交給黑鬼皮條客,誰在乎是否有人把她大卸八塊?我是說,她為什麽不待在該死的明尼蘇達州?”

“是威斯康星州。”

“我是說威斯康星。但她們大部分都來自明尼蘇達州。”

“我知道。”

“謀殺案過去大約是一年一千起,每個區每天三起。那似乎已經很高了。”

“夠高的了。”

“可現在是那時的兩倍。”他身子前傾,“但那沒什麽,馬修。大部分謀殺案是夫妻間出了問題,或是兩個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個把另一個射死,第二天卻忘得一幹二淨。這種案子的比例一直沒變,跟以前一樣。有所改變的是謀殺陌生人的案件,凶手和被害者互不相識。那種案件的比率表明你的家居環境是否危險。如果隻看謀殺陌生人的案件,把其他案件撇到一邊,把謀殺陌生人的案件畫出一個表格,那比例像火箭一樣往上直衝。”

“皇後區有一個拿弓箭的人,”我說,“隔壁的鄰居用點三八手槍把他射死。”

“我看到那條新聞了。跟一條選錯草坪屙屎的狗有關?”

“差不多是這樣。”

“哦,圖表上不會有它的。那兩個家夥相互認識。”

“沒錯。”

“但都是一回事。人們總是相互殘殺。他們甚至都不停下來考慮考慮,就貿然動手。你離開警界多久了,兩三年?我跟你說,現在比那時要糟得多。”

“我相信。”

“我是說真的。外麵簡直就是原始森林,所有的野獸都全副武裝。人人有槍。你知道外麵走路的人裏有多少人帶槍嗎?那些誠實居民,他們現在必須帶槍防身,所以他們都買了一把,不知道哪一天就用它自殺,或殺死老婆、鄰居。”

“還有個家夥用弓箭。”

“什麽都一樣。但誰會告訴他不要買槍呢?”

他拍拍肚子上插了一把左輪手槍的武裝帶。

“我必須帶這個,”他說,“這是規定。但我告訴你,我不會不帶槍就到處走動的,我會覺得像沒穿衣服。”

“我過去也跟你一樣。你慢慢會習慣的。”

“你什麽武器都不帶?”

“對。”

“一點都不害怕?”

我走到吧台拿飲料,伏特加給他,薑汁汽水給自己。

我端著飲料回座位後,德金把酒一飲而盡,然後就像漏氣的輪胎一樣歎氣。他攏起雙手,點燃一根香煙,深深吸了一口,然後又像急於擺脫它似的噴了出去。

“這個該死的城市,”他說。它無可救藥,他說,然後開始告訴我到底有多無可救藥。他曆數整個司法係統的變化,從警察到法庭再到監獄,說它們如何一無是處,如何日漸衰退。你無法逮捕犯人,無法給他定罪,最後也無法把那個狗娘養的關在牢裏。

“監獄滿員了,”他說,“所以法官不願判刑太久,假釋部門又提前放人。地區檢察官拿減刑作為交換條件讓犯人認罪,然後辯護律師又把這些罪行辯成無罪。因為法庭日程表排得過滿,而法律又小心翼翼地保護被告權益,就連你拿犯案者的照片讓人辨認都會被反咬一口,因為你沒得到他的許可便使用了他的照片,侵犯了他的公民權。與此同時,警察也日漸減少。警界比十二年前少了一萬人。街上少了一萬名警察”

“我知道。”

“賊多了一倍,警力少了三分之一,你還會奇怪上街為什麽這麽不安全嗎。你知道嗎?這個城市崩潰了。沒錢付給警察,沒錢讓地鐵繼續運營,沒錢做任何事。整個國家正在漏錢,錢都落在那些該死的阿拉伯人手裏。那些可惡的家夥用石油換走了卡迪拉克,我們這個國家全毀了。”他站了起來,“輪到我買了。”

“不,我來買。我可以報帳。”

“對了,你有了一個客戶。”

他坐下來。我端著同樣的飲料回來,他問:“你到底喝的什麽東西?”

“薑汁汽水。”

“啊,我看也像。怎麽不來點真的?”

“最近我在戒酒。”

“哦,真的?”

聽到這句話,他的灰眼睛盯著我。他拿起杯子,喝掉了一半,砰地一聲把杯子放回到破舊的木桌上。

“你的主意不錯,”他說,我以為他指的是薑汁汽水,哪知他的話題已轉,“辭職。退出。你知道我想怎樣?我隻想再幹六年。”

“然後就幹滿二十年了?”

“然後就滿二十年了,”他說,“我就能拿到養老金了,然後我就他媽的一走了之。離開這個工作,離開這座該死的城市。佛羅裏達,得克薩斯,新墨西哥,找個溫暖、幹燥、清潔的地方。噢,佛羅裏達不行,我聽說那兒到處是該死的古巴人,那兒的犯罪率跟這兒不相上下。再說那兒又是毒品轉運站。還有那些瘋狂的哥倫比亞人。你知道他們吧?”

我想起了羅亞爾·沃爾登。

“我認識的一個家夥說他們還好,”我說,“他說你不騙他們就行。”

“你肯定不敢騙他們。你看到長島那兩個女孩的新聞了嗎?應該是六個月、或八個月之前的事了。姐妹倆,一個十二歲,一個十四歲,人們在一家廢棄加油站的儲藏室裏發現了她們,雙手反綁,頭部各中兩槍,用的是小口徑手槍,我想是點二二口徑的,但誰在乎呢?”

他把餘下的酒喝光:“嗯,案子很離奇。沒有**,什麽都沒有。像是私刑,但誰會處決兩個十來歲的姐妹呢?嗯,結果案子不查自明,因為一個星期之後,有人闖進她們家殺死她倆的媽媽。我們在廚房發現她,晚餐還在爐子上呢。知道嗎,這一家是哥倫比亞人,父親從事毒品買賣,那是當地除走私翡翠以外最主要的營生了——”

“我還以為他們種了很多咖啡呢。”

“那也許隻是幌子而已。我說到哪兒了?關鍵是,一個月之後,那個父親死在哥倫比亞的首都。他騙了某人後逃之夭夭,最後他們在哥倫比亞逮到他,但他們先殺了他的老婆孩子。瞧,哥倫比亞人,他們另有一套規則。你耍他們,他們殺的不隻是你。他們滅你滿門。孩子,無論幾歲,都難逃一死。就連你養的小貓、小狗,熱帶魚也不放過。”

“上帝。”

“黑手黨一向顧及家人。殺掉你時,他們甚至精心安排以確保不讓你的家人看到慘狀。現在,我們的這些罪犯專殺全家。不錯吧?”

“上帝呀。”

他雙手撐著桌子站了起來。

“這一輪我付錢,”他宣布,“我不用皮條客的錢給我買酒。”

回來後,他說:“他是你的客戶,對吧?錢斯?”

我沒答話,他說:“嗯,媽的,你昨晚見了他。他想要見你,而你現在有了一個客戶,你不想說出他的名字。二加二等於四,對不對?”

“我不能告訴你怎麽去加。”

“假設我是對的,他就是你的客戶。這隻是為了便於討論。你也不算透露內情。”

“好吧。”

他探著身子。

“他殺了她,”他說,“那他為什麽還要雇你調查呢?”

“也許他沒殺她。”

“噢,肯定是他幹的。”

他擺擺手,揮掉了錢斯無辜的可能性。

“她說她要離開他,他說可以,第二天她就死了。算了吧,馬修。那是確定無疑的。”

“那我們回到你的問題上來。他為什麽雇我?”

“也許是靠這個脫罪。”

“怎麽脫罪?”

“也許他認為如果雇了你,我們就會認為他肯定是無辜的。”

“但你根本沒那麽認為。”

“沒錯。”

“你認為他真會那麽想?”

“我怎麽知道某個吸毒的黑鬼皮條客想些什麽?”

“你認為他吸毒?”

“他總得把錢花在什麽上吧,是不是?他不會用來去付鄉村俱樂部的會費,或是在慈善舞會上買個專席吧。我來問你點問題。”

“問吧。”

“你真以為他有可能沒殺她?沒陷害她或雇人殺她?”

“我覺得有這個可能。”

“為什麽?”

“首先,他雇了我。而那不會讓他脫罪,因為我們又能給他定什麽罪呢?你已經說過,根本無法給他定罪。你正準備把這個案子擱置起來,去辦別的案子。”

“他不一定知道這些。”

這一點我暫且不談。

“從另一個角度看,”我提議,“假設我從沒給你打電話呢。”

“什麽時候的電話?”

“我打的第一個電話。假設你不知道她要跟她的皮條客決裂。”

“如果沒從你那兒獲得這個消息,我們也會從別處得到。”

“從哪兒?金死了,錢斯不會主動提供信息。我敢肯定世上沒有其他人知道。”

除了伊萊恩,但我不打算把她牽扯進來。

“我認為你不會知道這個信息的。不管怎樣,不會馬上知道。”

“那又怎樣?”

“那樣的話,你會怎麽看待這樁謀殺案呢?”

他沒有馬上回答,低頭看著他快空了的酒杯,兩條垂直的紋路弄皺了他的前額。

他說:“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會怎麽定位這樁謀殺案呢?”

“就像你打電話前我們下的結論。精神病幹的,你知道嗎?我們不許再這麽稱呼他們了。大約一年前上頭下的令。今後我們不能稱他們為精神病。我們得稱之為EDP。”

“什麽是EDP?”

“情緒失常者。中央大街某個混蛋閑得沒事想出來的。這個城市擠滿了瘋子,而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倒是如何稱呼他們。我們不想傷害他們的自尊心。不,我認為是精神病幹的,開膛手傑克的現代版。打個電話招來*,然後把她剁碎。”

“如果真是精神病幹的呢?”

“你應該很清楚。你希望自己能有足夠的運氣獲得實質性證據。在這個案子中,指紋沒多大幫助,那是個人來人往的旅館房間,有上百萬個模糊指紋,你無從查起。要是有一個大血指印就好了,你知道那非凶手莫屬,但我們沒這個運氣。”

“就算你們運氣好——”

“就算我們運氣好,隻有一個指紋也無濟於事。除非你手頭有個嫌疑犯。你無法單憑一個指紋就讓華盛頓通緝全國的。他們會說你總會搜集到足夠證據,但是——”

“多年來他們一直這麽說的。”

“永遠不可能。就算可能,到時我也幹滿餘下的六年,到亞利桑納州養老去了。如果沒有可以順藤摸瓜的實質性線索,我想我們就得等那個瘋子再次作案了。再做幾個作案手法相同的案子,他總會出現紕漏,你就能逮到他,然後把他跟銀河旅館的一些指紋相對照,然後就可以結案了。”

他把酒喝幹:“然後他討價還價,認個過失殺人罪,最多三年就出來了,繼續作案,但我不想重來一次。我向上帝發誓再也不想重來一次了。”

下一輪是我請。起初他覺得用皮條客的錢喝酒有失體麵,但正是這些酒似乎又使他忘卻了這一點。他已現醉態,但你得會看才能看得出來。他眼光呆滯,與之相配,舉止也顯遲鈍。他談話的方式是典型的醉鬼模式,像是兩個醉鬼在禮貌對話,而實際上是在自言自語。

如果跟他喝得一樣多,我是不會注意到這些的。但我是清醒的,酒在他身上一起作用,我就覺得我們之間的鴻溝急遽擴大。我盡力把話題鎖定在金·達基嫩身上,但總是辦不到。他想要談論紐約所有的弊端。

“你知道問題出在哪兒嗎?”

他身子前傾,壓低嗓音,好像此時酒吧裏並非隻有我們兩個顧客似的,其實隻剩我們和酒保了。

“我告訴你問題出在哪裏。是黑鬼。”

我沒吭聲。

“還有拉丁美洲雜種。是黑人跟拉丁美洲人。”

我提到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馬上反駁。

“聽著,別跟我說這些,”他說,“以前跟我搭檔很久的一個家夥,他叫拉裏·海恩斯,也許你認識他——”

我不認識。

“——他人很好,我能把命交到他手上。媽的,我確實曾經把命交到他手上。他黑得像煤炭一樣,無論警局內外,我都沒碰到過比他更好的人。但這跟我說的毫不相幹。”他用手背抹抹嘴,“瞧,”他說,“你乘過地鐵嗎?”

“迫不得已的時候。”

“嗯,媽的,如果有其他選擇的話,誰都不會乘地鐵的。地鐵是整個城市的縮影,設備動不動就壞,車廂裏到處都是肮髒的噴漆,一股尿騷味。警察對那兒的犯罪無能為力,但我要說的是,媽的,我上地鐵四處一看,你知道我到了哪裏嗎?我到了他媽的國外。”

“什麽意思?”

“我是說他們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人。或是東方人,我們現在又多了好些中國移民,還有韓國人。韓國人現在可是傑出市民了,在城裏開起一家家出色的蔬菜市場,他們一天幹二十個小時,把孩子送進大學,但那全是陰謀。”

“什麽陰謀?”

“噢,媽的,聽上去很無知、很偏執,但我就是忍不住這麽想。以前這是白人的城市,現在我總覺得自己是這裏最後的白人。”

長時間的沉默。

然後,他又說:“他們現在在地鐵裏吸煙。你注意到了嗎?”

“我注意到了。”

“過去從沒有過。以前就算有人拿斧子砍死父母,他也不敢在地鐵裏點煙。現在,咱們的中產階級也在地鐵裏點煙,然後噴雲吐霧。就是最近幾個月的事情。你知道是怎麽開始的嗎?”

“怎麽開始的?”

“記得一年前嗎?一個家夥在PATH線地鐵裏抽煙,那兒的一個警察讓他把煙熄掉,那家夥拔槍就把他打死?記得嗎?”

“記得。”

“就從那兒開始的。隻要看過那條新聞,不管是誰,警察還是平民,都不會貿然告訴過道對麵的家夥熄掉他那該死的煙。於是,有些人就開始抽煙,無人敢管。然後更多的人開始抽煙,連發生入室盜竊這樣的大案都無需浪費時間報案,誰還會去管在地鐵裏抽煙的事兒?執法不嚴,人們就不再尊重法律了。”他皺皺眉,“但想想PATH線地鐵的那位警察。你願意像他那樣去死嗎?叫別人熄掉煙,然後砰的一聲,就一命嗚呼了。”

我發現自己開始跟他講起盧·魯登科的母親,由於她的朋友給她撿回一台不該撿的電視機而被炸死。

於是,我們開始輪流講起恐怖故事來。他提到一個社工人員被騙上一棟公寓的頂樓遭**多次後,被推下樓摔死。

我記起一條新聞,說一個十四歲的男孩被另一個同齡男孩槍殺。他們彼此並不相識,凶手聲稱被害人嘲笑了他。

德金談到好幾起虐待兒童致死的案件,還有一個男人悶死他女朋友的女嬰,因為他厭倦了每次跟女友去看電影都得出錢雇人看孩子。

我提到格雷森區的那個女人,她在衣櫃那兒掛衣服時被流彈打死。

我們的對話頗有點比拚的味道。

他說:“市場自認為找到了解決辦法。死刑,重新啟用黑色大電椅。”

“你認為這行得通嗎?”

“無疑,公眾需要它。它至少有一個功效是你無法否認的。電死一個混蛋,你至少知道他以後不會再犯。媽的,我就投票讚成。把電椅拿出來,用電視轉播他媽的行刑過程,插些廣告,賺幾個錢,多雇幾個警察。你想知道一件事嗎?”

“什麽事?”

“我們有過死刑,但處決的不是殺人犯,而是普通人。普通人被殺的概率比殺人犯上電椅的概率還大。我們一天有五、六、七次死刑呢。”

他提高了嗓門,現在酒保也在聽我們的談話。我們已經把他從他的電視節目上吸引過來了。

德金說:“我喜歡那個電視機爆炸的故事。不知我怎麽會錯過那條新聞的。你覺得自己什麽都聽說過了,但總有新的出現,是不是?”

“我猜是吧。”

“光這個城市就有八百萬個故事,”他拉長聲音說,“你記得那個節目嗎?幾年前電視上播過。”

“我記得。”

“每次節目結束時他們都說那句台詞,‘在這個城市裏有八百萬個故事。這隻是其中之一’。”

“我記得。”

“八百萬個故事,”他說,“你知道這城裏有什麽嗎,這個他媽的城市的大糞池裏有什麽?有八百萬種死法。”

我把他弄出酒吧。在外麵夜晚清涼的空氣中,他陷入了沉默。我們繞過兩個街區,最後來到離警察局不遠的路口。他的車是一部水星車,已有些年頭。車角有點坑坑窪窪。車牌前頭的字母明示他是警察,該車是用來辦案的,不要開罰單。一些經驗豐富的混混也能認出這是警車。我問他能否駕車。他不太喜歡這個問題。

他說:“你是誰,警察嗎?”

然後想到這句話實在荒謬,便又笑了起來。他靠在打開的車門上保持平衡,笑得前仰後合。

“你是誰,警察嗎?”他說,吃吃笑個不停,“你是誰,警察嗎?”

那種情緒像電影裏的快鏡頭一樣一閃而過。有一刻,他嚴肅冷靜,眼睛眯著,下巴翹起來像牛頭犬。

“聽著,”他說,聲音低沉而生硬,“別這麽高人一等,你明白嗎?”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說什麽。

“你這個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兒去,你這個狗娘養的。”

他把車倒出開走。就我目光所及,他似乎開得還不錯。我希望他無需開得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