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男孩”丹尼把他那杯俄國伏特加舉起,透過酒杯觀察光線。“純度、亮度、精準度。”他說,每個字都小心翼翼地從嘴裏滾出來,“馬修,最好的伏特加就像是剃刀,是一把技術精湛的外科醫生手裏銳利的手術刀。切口整齊。”

他杯子一歪,咽下一盎司左右的純度和亮度。我們坐在普根酒吧,他穿了套海軍製服,上頭的那條紅杠在酒吧昏暗的燈光下幾乎無法辨識。我在喝蘇打水加酸橙,來的路上,我去了另一家酒吧,有個一臉雀斑的女招待告訴我,這種飲料叫做“萊姆搖”。我印象裏好像從來沒用那個名字點過這種飲料。

“男孩”丹尼說:“複述一下。她名叫金·達基嫩,大高個金發女郎,二十出頭,住在默裏希爾區,兩個禮拜以前在星河旅館被殺。”

“還不到兩個禮拜。”

“對。她是錢斯手下的女孩。她有個男友。他是你要問的。她的男友。”

“沒錯。”

“你打算給能通風報信的人錢。多少?”

我聳聳肩:“幾塊錢。”

“一百塊?五百塊?到底多少?”

我又聳聳肩:“不知道,丹尼。要看是什麽樣的消息、哪來的,以及有什麽用。我不是什麽百萬富翁,不過這幾個錢也是拿得出來。”

“你說她是錢斯手下的姑娘之一?”

“對。”

“兩個多禮拜以前你還在找錢斯呢,馬修。然後你把我帶到拳擊場,要我指認他。”

“對啊。”

“那之後幾天,你那位大高個金發女郎就上了報。你本來在找她的皮條客,現在她死了,你又要找她的男朋友。”

“那又怎麽啦?”

他喝完剩下的伏特加:“錢斯知道你在幹嘛嗎?”

“知道。”

“你跟他說過這個?”

“說過。”

“有趣。”他把空杯子對準光線,眯起眼睛透視玻璃。肯定是在檢驗玻璃的純度、亮度和精確度。

他說:“你的客戶是誰?”

“不能透露。”

“真滑稽。挖消息的人從來不肯透露消息。沒問題。我可以四處打聽,到某些場所放話,你要的是這個吧?”

“我要的是這個。”

“你知道這男友的什麽事嗎?”

“什麽事?”

“譬如他年紀大不大?聰明機智還是簡單直接?已婚還是未婚?他是走路上班還是自己帶午餐?”

“他可能給過她禮物。”

“這消息可真是有用。”

“我知道。”

“好吧。”他說,“我們能做的也就隻是試試看了。”

我能做的也的確僅此而已。和丹尼碰麵之前,我參加完戒酒聚會回到旅館,發現有人給我留話。“致電桑妮”,紙條上寫著,還附有我早先打過的號碼。我從大廳的電話亭打過去,還是沒有人接。難道她沒有答錄機嗎?幹她們這行的現在不都裝有答錄機嗎?

我回到房間,但待不住。我不累,小睡已經驅走我的倦意。

我在會場喝的一杯杯咖啡開始讓我蠢蠢欲動,坐立難安。我翻翻記事本,重讀唐娜的詩,一個念頭突然閃過;我在找的或許是個某人早已知道的答案。

警察辦案過程中,這情形司空見慣。獲得答案最簡單的辦法是找出那個知情人。難就難在要找出那人是誰。金會對誰吐露心事?不會是我到訪談過的女孩。也不是她三十七街的鄰居。那又會是誰呢?

桑妮?或許是她。但桑妮一直沒接電話。我又試著打了一次,通過旅館總機接過去。

沒人接聽。這樣也好。我不是很想馬上再跟另一個應召女郎喝一個鍾頭的薑汁汽水。

他們到底做了什麽——金和她那神秘的朋友?如果他們所有的時間都關在房裏,躺在**海誓山盟,那我很可能沒有希望。不過也許他們出過門,也許他帶她去某些圈子炫耀過。也許他和某人談過,而那人又和別人談過,也許……

待在旅館房間是絕對不會找到答案的。去他的,今晚天氣其實沒那麽壞。開會時雨就停了,風勢也已減弱。該抬起屁股叫輛出租車,花一點錢了。我的錢還沒存進銀行,沒塞進募捐箱。也沒寄到賽奧西特的家。是該散點財出去了。

說到做到。普根酒吧大概是我造訪的第九個地方,而“男孩”丹尼·貝爾大概是找第十五個談話對象。我去的某些地方,當初在查訪錢斯時曾經到過。我試了格林威治村的酒店,默裏希爾區和海龜灣的小酒館,第一大道上的單身酒吧。離開普根酒吧後,我一直在幹這事,把一筆筆小錢花在出租車和飲料費上,一再重複同樣的對話。

沒有人真能提供消息。你像無頭蒼蠅一樣瞎撞時,心裏總是抱著希望。總有可能在你訪談時、某個談話對象手指一點說:喏,就是他,她的男友。那邊角落坐的大個子就是。”

這其實不太可能發生。如果你走運的話你的話可能傳出去。這該死的城裏大概有八百萬人,不過大家竟然都在互相談論著彼此,這可真奇怪。如果我做事得法,大概不需要多久會有八百萬人聽說有個慘死的*交過男友,而現在有個叫斯卡德的人正在找他。

連著兩輛出租車都不肯載我到哈勒姆區。法律明文規定他們不得拒絕。任何服裝整齊、言行正常的乘客如果要求前往紐約市所屬五區的任何一個地點,司機都必須接受。我懶得跟司機引述相關法律條文,想想還是再走一條街去搭地鐵比較省事,這個車站沒有通往外地的地鐵線,月台空無一人。售票員坐在上鎖的防彈亭裏。我懷疑她坐在裏頭是否真覺得安全。紐約市的出租車都裝有厚實的隔離樹脂玻璃保護司機,但我剛才攔下的出租車就算有保護玻璃也不願開往城北。

前不久,一名售票員在票亭內心髒病發作。醫護人員無法進入上鎖的亭子裏急救。那可憐的家夥隻有坐以待斃。但話說回來,我想售票亭保護的人應該還是比它們害死的人要多。

當然,它們並沒有保護到百老匯地鐵站那兩名女人。幾個小孩因為不滿一名售票員報警說他們在十字旋轉門上跳來跳去,便拿了個救火器灌滿汽油,把汽油噴進售票亭裏.然後點上火柴。整個亭子立刻爆炸,裏頭的兩名女人被活活燒死。又多了一種死亡方法。

這條新聞是一年前上報紙的。當然,沒有法律規定我非看不可。

我買了票,車來了,我上車往城北去。我在萊諾克斯大道上的凱爾文·斯莫爾酒吧和其他幾個地方打探消息。在一家無上裝酒吧我碰到羅亞爾·沃爾登,和他談的話已經不知重複了多少遍。我在一百二十五街喝了杯咖啡,一路走到聖尼古拉斯大道,然後在喀麥隆俱樂部的吧台喝了杯薑汁汽水。

瑪麗·盧公寓的雕像來自喀麥隆。那是一座他們先人的雕像,身上鑲滿貝殼。

吧台那兒我找不著熟到可以交談的人。我看看腕表,時間不早了。禮拜六晚上紐約市的酒吧都提早一個鍾頭打炸,不是四點而是三點。我一直不懂為什麽。也許是要讓酒鬼早點清醒過來好上教堂。

我對酒保點點頭,問他有沒有超時營業的酒吧。他隻是冷冷看著我,麵無表情。我發現自己已把錢塞到他手上,告訴他我在打聽有關金男友的消息。我知道他不會給我答案,也知道他沒打算讓我滿意,但至少我的口信傳出去了。他聽到我的話,我兩旁坐的人也是。他們都會把這話告訴大家,這正是我的目的。

“恐怕幫不上忙。’他說,“不管你找的是準,你來得可真是夠‘北邊’的。”

我猜那男孩是尾隨我走出酒吧的。我沒注意到,這實在是犯了大忌。幹我這行的對這種事應該隨時保持警覺。我沿著街走,思路跳來跳去——從金的男友一直想到戒酒聚會上自稱殺死他性伴侶的演講人。等我察覺到不對時已經來不及了。我要轉身,他的手已經扣住我肩膀,把我推進巷子口。

他緊跟我走進來。他比我矮差不多一寸、但蓬鬆的非洲爆炸頭補償了兩寸。也許更多。此人年約十八或二十或二十二,留兩撇八字胡、臉頰上有個灼傷的疤。他身穿飛行外套,拉鏈式口袋,下身則是條黑色繃緊的牛仔褲,而且他手裏還握了把槍,槍口正對著我。

他說;“操他媽的,你他媽的操他媽的。把錢拿來,操你媽的。拿出來,全拿出來,不拿你就完蛋了,操你媽的。”我在想,為什麽我沒去銀行?為什麽我不在旅館留些錢?我在想,老天爺,我兒子米基矯正牙齒的錢泡湯了,要捐給聖保羅教堂那十分之一的薪水再見了。

明天的生活費沒著落了。

“操他媽的狗雜種,操他媽的大爛貨——”

他打算要殺我。我把手伸進口袋要掏皮夾,看著他的雙眼,還有他按在扳機上的手指。我知道,他正在熱身,他體內已經裝上了火藥,所以不管給多少都無濟於事。他這回真是中了大獎,足足兩千多塊,可是不管有多少我都完蛋了。

我們站在一條約莫五尺寬的小巷子裏,隻是兩棟磚房中間的一道窄縫。一盞街燈的光瀉進來,照亮我們麵前十到十五碼的地方。地上有雨淋過的垃圾、紙片、啤酒罐以及碎瓶子。

歸西的好地方。歸西的好“方法”——甚至連創新都談不上。遭搶匪槍殺,街頭犯罪,社會版一則不起眼的小新聞。

我從口袋掏出皮夾。我說:“給你,我的東西全給你,歡迎來拿。”可是我知道多少錢都不夠。

不管我有五塊錢還是五千塊,他已經打定主意要打死我。

我遞過皮夾,手直抖,把它掉在地上。

“對不起。”我說,“實在對不起,我來撿。”我彎下腰撿,希望他也跟著往前彎身,我想他一定會這樣做。我雙膝前弓。兩腳抓地,想:“好”我猛地直起身,使出全力一頭撞向他的下巴,同時朝他的槍一掌劈去。

槍走火了,在密閉的空間發出震耳欲聾的巨響。我以為我一定被擊中了,但毫無感覺。我抓住他,再次使勁撞他,用力搖著他。他踉蹌著靠在他身後的牆上,眼神散了,槍也拿不住了。我一腳踢向他手腕,手槍飛了起來。

他離開牆,眼裏充滿殺氣。我假意伸出左手,冷不防右拳擊向他的胃窩。他發出想嘔的動靜,抱著肚了弓下身。我揪住那**養的。一手拽住他的尼龍夾克,一手扯緊他那頭亂發,三個箭步推著他往牆裏搗,把他的臉狠狠往磚牆上撞。我扯住他頭發不放,一連三四次拉著他退後,再把他的臉往牆上撞。等我鬆手時,他就像斷了線的木偶似的啪一聲倒下,直挺挺躺在地上。

我的心撲騰亂跳。仿佛才鉚足全力衝上十層樓梯。我喘不過氣。隻好背靠磚牆調整呼吸。一邊等著警察來。

沒有人來。剛剛才發生過一場噪音十足的混戰,老天,還傳出槍響,但沒有人來,也不會有人要來。我俯視那個差點置我於死地的年輕人。他張大嘴巴躺著,幾顆牙齒由牙齦處斷裂。

他的鼻子差點撞進臉裏,鼻血汩汩流下。

我檢查一下,確定自己並未中槍。有時候,我知道,你很可能中了彈卻毫無知覺。驚嚇以及腎上腺素的分泌會麻痹痛苦。

不過他沒打中。我查看身後那堵牆,找到磚上子彈擊中後反彈留下的凹洞。我算了一下我當時所站的位置,知道他射不中的可能性極小。

下一步呢?

我找到我的皮夾,把它放回口袋。我四處搜索、找到了手槍。那是點二二口徑的左輪,其中一個藥室已發出一顆子彈,另外五個藥室則上滿子彈。他拿這槍殺過別人嗎?他剛才似乎挺緊張,所以我或許是他計劃裏的第一個犧牲者。不過這也難說,有些人在扣扳機之前總會緊張,就像有些演員上台之前總會忐忑不安。

我跪下來搜他的身。有一把彈簧刀藏在口袋裏,另一把刀則插在襪子裏。沒有皮夾,沒有身份證。但他屁股上卻鼓出厚厚一捆鈔票。我拉下橡皮筋,迅速點了一下。他有三百多塊錢,這狗雜種。他並不是付不出房租或是沒錢吸毒才來搶我。

他媽的我該拿他怎麽辦,

報警?能交給他們什麽?沒有證據,沒有目擊者,而且現在真正受傷的是他。要上法庭根本拿不出憑據,連要拘押他都成問題。他們會把他緊急送醫,治好他,甚至把他的錢還給他。

沒法證明那錢是偷來的,沒法證明那錢法律上不屬於他。

他們不會把搶還給他。他們也不能以非法持有槍支的罪名逮捕他、因為我無法證明那槍是他的。

我把那捆鈔票塞進口袋,拿出早先我放在裏頭的手槍。我拿著槍在手中反覆把玩。試著回憶最後一次使槍的滋味。那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他躺在那兒,氣息把他鼻中流出的血吹出氣泡,我蹲坐在他身邊。過了一會兒,我把槍插入他斷齒冒血的口中。手指放在扳機上。

有何不可?

有什麽阻止了我,但並不是因為恐懼懲罰——不管來自現世的還是來世的。我不確定原因,隻是感覺等了好長一段時間後,我歎口氣。把槍由他口中抽出。槍管上沾了血漬,在小巷的微光下發出銅色的亮光。我用他的上衣擦淨手槍,然後放回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