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習慣檢查她的藥櫃子。”他說,“隻是反射動作。你知道?一般隻有治她花粉熱的。可我昨晚打開這個抽屜,裏頭竟然擺得像個藥鋪子。全是處方藥,”

“什麽東西?”

“我也沒每個標簽都看,不想在敏感的地方留下指印。照我看,大部分是鎮靜劑。凡立恩,力比安,伊拉維,還有像斯康那這類的安眠藥。外加兩瓶興奮劑,叫什麽力塔林。但大多是鎮靜劑。”他搖搖頭,“有些東西我從沒聽過。得問醫生才知道。”

“你以前不知道她吃藥?”

“從沒想到。來,瞧瞧這個。”他小心翼翼地打開一隻梳妝台抽屜,以免留下指印。“瞧。”他指著說。抽屜的一邊,在一疊折好的毛衣旁,豎著兩打左右藥罐子。

“隻有藥癮很重的人才會這樣。”他說,“怕得不敢出門的人。可我被蒙在鼓裏。真比我惱火,馬修。你看過那紙條吧?”

紙條擱在梳妝台,壓在一瓶古龍水下。我用手背輕輕推開瓶子,拿著紙條走到窗口。她是用棕色墨水寫在灰色紙上。我想在合適的光線下讀它。

上麵寫著:

金,你很幸運。你找到某人代勞,而我得自行解決。

如果我膽大我會跳窗。我可以墜到一半改變主意然後笑完另一半距離。但我膽子不夠而刮胡刀片又不能用。

希望這回我服得夠多。

一切都是徒然、美好時光已經耗盡。錢斯,抱歉。你帶我見識美好時光,但一切皆成過去。棒球打至八局人群都已散盡,所有歡呼已成幻影。比分多少又有誰在意?

瘋狂世界無路可逃。她緊緊抓住銅環,結果手指變綠。

無人願意為我一擲千金。無人願意與我共結連理。無人願意救我一命。

我已倦於微笑。我已疲於奔命;美好時光已成過去。

我站在窗旁,眺望對麵隔著哈得遜河的澤西市關際線。桑妮生在也死在一棟叫做林肯景觀公園的摩天公寓大樓,三十二樓。雖然除了大廳的棕櫚盆景以外,我看不到任何公園跡象。

“林肯中心就在下麵。”錢斯說。

我點點頭。

“應該讓瑪麗·盧住在這兒的。她喜歡音樂會,走路就可以過去。問題是,她以前住在西區,所以我想把她搬到東區。這是我這行該做的事,你知道。可以扭轉她們的生活形態,立即見效。”

我對拉皮條的哲學沒有多大興趣。我說:“她以前也這麽幹過?”

“自殺嗎?”

“試圖自殺。她寫著:‘希望這回我服得夠多。’是不是有一次她服得下夠多?”

“我認識她以後都沒有啊。幾年了吧。”

“她說刮胡刀不能用是什麽意思?”

“不知道。”

我走過去,檢查橫過她頭部的那隻手臂,果然腕部有道明顯的疤痕。另一隻手腕也是一樣。我站起來,再看一次紙條。

“下一步是什麽,老兄?”

我掏出記事本。把她寫的逐字抄下然後用一張麵巾紙擦掉我留在紙條上的指印,把它放回原位,再用古龍水壓住。

我說:“再說一次你昨晚做了什麽。”

“就是我已經跟你說過的啊。我打電話給她,感覺有點古怪。我也不知道為什麽,然後就來了。”

“幾點?”

“兩點過後。我沒注意到底幾分。”

“你是直接上樓?”

“對。”

“門房看到你?”

“我們算是點過頭。他認識我,以為我住這兒。”

“他會記得你嗎?”

“老兄,我不知道他會記得什麽、忘記什麽。”

“他隻是周末來,還是也上禮拜五的班?”

“不知道。這有必要弄清楚嗎?”

“如果他每晚都來,他也許記得見過你,但不記得時間。如果他隻上禮拜六的班——”

“我懂了。”

小廚房裏,一瓶喬治伏特加立在水槽台上,還剩一寸深的酒。旁邊是盒一誇脫裝的柳橙汁,空的。水槽裏那隻杯子裝著看來像是這兩種**的混合物,但所剩不多,她的嘔吐物聞來也有那麽一絲柳橙味。要拚湊這些線索其實不需要什麽偵探頭腦。藥片配上強勁的螺絲刀雞尾酒灌下去,藥性的確會因為酒精而大大增強。

希望這回我服得夠多。

我必須勉強壓抑想把剩下的伏特加統統倒掉的衝動。

“你在這兒待了多久。錢斯?”

“不知道。沒注意時間。”

“出門時和門房講過話嗎?”

他搖搖頭:“我走地下室,由車庫出去。”

“所以他應該沒看到你。”

“沒人看到我。”

“那你在這兒的時候——”

“我說過了。我查過抽屜和櫃子。我沒碰多少東西,而且什麽也沒移動。”

“你看了紙條?”

“嗯。不過隻是順手拿來看看而己。”

“打過任何電話嗎?”

“打到我的服務處說一聲,也打給你。可是你不在。”

對,我不在。我當時正忙著在大樓北邊的一條小巷子打斷一個男孩的腿。

我說:“沒打長途電話?”

“就這兩個電話,老兄。那可真稱不上‘長途’。你能從這兒把一塊石頭扔進你的旅館。”

昨晚打電話找不到她,我其實可以開完會後馬上過來,當時她也許還有口氣。我想像她躺在**,等著藥片和伏特加起作用,讓電話鈴不斷響著。門鈴她會不會也同樣不管?

也許。或者她當時可能已經人事不知。但我怎麽沒想到出了差錯?實在應該鼓起勇氣,破門而入,或許可以及時挽回一命……

是啊,一定的。如果我不是生得太晚,也許還可以從該死的毒蛇口裏搶回埃及豔後一命。

我說:“你有這地方的鑰匙?”

“我有她們每個人的鑰匙。”

“這麽說你可以自由進出。”

他搖搖頭:“她裏頭用鏈子拴上,所以我才知道不妙。我開了鎖,門推開兩三寸後被鏈子卡住,我馬上知道出了問題。我撞斷鏈子闖進來,心裏明白事態嚴重。”

“你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掛上,回家。”

“我想過。”他注視看我,表情不像先前冷硬,“知道嗎?看那鎖鏈拴上,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她自殺了。那是我的直覺反應。撞斷鎖鏈是因為我想到或許還來得及救她。可是太遲了。”

我走向門口,檢查鏈子。鏈子本身沒斷,隻是鏈扣被整個扯下。剛才進門時,我完全沒有注意。

“這是你進來時撞開的?”

“就像我剛才說的那樣。”

“你進來時,鏈子有可能沒掛。你可能是進來後才把它上緊,然後撞斷的。”

“我為什麽這麽幹?”

“這樣可以弄得就像你進來之前門是反鎖著的。”

“門確實反鎖著。我不用耍這樣的花招,我並不知道你會從哪來。老兄。”

“我隻不過想確定你到的時候,她的確是反鎖在裏麵。”

“我不是說過了嗎?”

“你檢查過公寓了?這沒有別的人嗎?”

“除非有人躲在烤麵包機裏頭。”

很明顯是自殺。惟一的問題是他知情不報。他明知她已死亡,卻等了十二個鍾頭才向人透露。

我想了一會,我們在第六十街北端,隸屬第二十分局,不在德金的勢力範圍內。警察會以自殺結案,除非藥物檢查的結果推翻這個結論,如果這樣的話,錢斯早先來過這兒這件事就會真相大白。

我說:“有幾個辦法處理這件事。我們可以說你一整夜沒找到她,很是擔心。你今天下午找到我,我們一起來這兒,你有一把鑰匙。開門後。我們發現了她。”

“好的。”

“不過得解決鎖鏈的問題,如果你沒來過,它怎麽會斷?如果是別人幹的。那又是誰,在這兒幹嘛?”

“要不就說是我們來時,合力撞斷的。”

我搖搖頭:“行不通。萬一他們證據確鑿,說你昨晚來過,那我就會被查出撒了謊。我頂多隻能為你保密,有些事情隱而不說,但絕不能被人抓住我歪曲事實。不成,我非得說鎖鏈是我們到這兒時就已經斷了。”

“幹脆說已經壞了好幾個禮拜。”

“但是斷痕還很新鮮,螺絲扯出木頭的地方顯而易見。你也不願意因為這樣的小謊被抓起來吧,它會讓你的說辭與事實互相矛盾,我跟你說該怎麽辦吧。”

“比如說?”

“講實話、你來過這兒,把門撞開。她已經斷氣,你立刻走掉。你開車亂逛,不知如何是好,你想在采取任何行動之前,先聯絡到我,但一直找不到我。最後你終於聯絡上我,我們一起過來,然後報案。”

“這是最好的辦法?”

“我這麽認為。”

“全因為那鎖鏈的關係?”

“那是最明顯的漏洞。但就算沒那問題、到頭來還是講實話最上算。聽著,錢斯,你沒殺她。她是自殺的。”

“然後呢?”

“如果你沒殺她,最好的辦法就是實話實說。如果你有罪,最好的辦法就是什麽也別說,一個字兒也別說。給律師打電話,保持沉默。隻要你是無辜的,講實話就可以了。這樣最簡單,最幹脆,而且以後也不用再想以前說過什麽。因為我得跟你講明一件事:惡棍屋時無刻不撒謊,警察再明白不過,也再討厭不過。所以隻要他們抓到一個謊,他們會緊追不舍,直到揪出漏洞。你原本扯謊是為了省事,也許還真行得通。這案子很明顯是自殺。你最終也許沒事。但如果你的謊話被拆穿,惹的麻煩恐怕要比你省的多十倍,”

他想了一下,然後歎口氣。

“他們會問我,為什麽沒有立刻報案。”

“為什麽?”

“因為我不知如何是好,老弟。我不知道該發瘋,還是該上吊。”

“就這麽說。”

“好啊。”

“你離開以後,幹嘛去了?”

“昨晚嗎?跟你說的一樣。我開車亂逛一陣。繞了公園好幾圈,開過喬治·華盛頓火橋,上了帕勒沙德林陰大道。和別人周日兜風的路線差不多,隻是早了一點。”他邊問憶邊搖頭,“開回來後,又轉到瑪麗·盧的公寓去。我開鎖進去,不用掙斷什麽鎖鏈。她在睡覺,我上床時把她吵醒,和她躺了一會,然後就打道回府。”

“回你那房子?”

“回我那房子。我可不打算跟她們講我房子的事。”

“沒必要講。你在瑪麗·盧那兒睡了一下,”

“有人在旁邊的時候。我從來不睡。睡不著。不過不用跟他們提這個。”

“嗯。”

“你在你家做了些什麽?”

“睡了一會兒,兩三小時。我不需要很多睡眠,一點就夠了。”

“噢。”

“你知道,我剛從那裏過來。”他走到牆邊,拿下一隻掛在釘子上的睜眼麵具。他開始跟我解說,做它的那個部落,那兒的地理位置,還有麵具的用途。我沒怎麽留心聽。

“現在這上頭有了我的指紋。”他說,“不過,也無所謂。你可以告訴他們,等他們的時候,我從牆上拿下麵具,跟你說起它的曆史。還是講實話的好。我可不想因撒了個其實無傷大雅的小謊被抓起來。”他笑笑說,“電話你來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