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定修觀法眼開,祈求三寶降靈台。觀中諸聖何曾見,不請情人卻自來。

2.入定觀修上師尊,心中偏偏不顯現。不曾意想愛人臉,清清楚楚現在前。

這兩首詩實際上是一首兩譯,寫的都是觀想的時候,“諸聖”和“上師尊”,也就是佛菩薩的影像還沒有浮現在眼前,卻看到了情人;而且是“不請情人卻自來”。

這首詩於道泉先生是這樣翻譯的:

我默想喇嘛的臉兒,心中卻不能顯現;我不想愛人的臉兒,心中卻清楚地看見。

可以看出,於道泉的版本是字麵直譯的,而曾緘的版本是體現出一些含義的。

這些含義,還得靠佛家的觀想方法來說明:觀修練到一定層次,不是看到佛菩薩,而是佛菩薩與自己合二為一。所以,“不請情人卻自來”可以說是倉央嘉措修持觀想的一個心得,也記錄了他修持到了一個比較高的層次——此時的倉央嘉措,也許不用眼觀的辦法,而是可以在心裏很快地進入觀想的層次了,這就是“不請卻自來”、“不曾意想”表達的境界。

至於是“心中”重要,還是“眼前”重要,這個問題還是留給佛教界的人士解答吧。但無論答案是什麽,即使倉央嘉措此時的修行層次在佛家看來還不高,也隻能說明這首詩記載了當時的他的修行心得。就像某位作家的早期作品,雖然不成熟,但卻記錄了他當時的水平。

我們還可以舉一個例子,於道泉先生的譯本:

若以這樣的“精誠”,用在無上的佛法,即在今生今世,便可肉身成佛。

這首詩在曾緘翻譯的時候,加了很多“文采”,又將“情人”這樣的字眼兒給弄出來了:

靜時修止動修觀,曆曆情人掛眼前。肯把此心移學道,即生成佛有何難。

按照於道泉先生字麵直譯的翻譯風格,恐怕原詩裏是沒有“少女”這樣的詞的,但曾緘還是大膽地保持自己的“統一風格”,於是民間又會將這首詩當成情歌了。

為什麽會當成情歌呢?原因有二:一、詩裏有“情人”的字樣;二、錯誤的閱讀邏輯。

因為倉央嘉措原詩恐怕是沒有“少女”字樣的,所以我們搞不懂曾緘譯本中的“情人”指的是女人,還是佛。不過,這都不要緊,無論它指的是什麽,我們都能從閱讀邏輯角度分析出它不是情歌。

按普遍的閱讀邏輯,“靜時修止動修觀,曆曆情人掛眼前”是個時間上的承接關係,翻譯過來就是:觀想的時候,情人卻浮現在眼前。這樣理解起來,前半句是後半句的時間狀語。意思很明顯,倉央嘉措不好好修持,表麵上在那兒裝樣子,心裏想的還是情人。

而如果我們用另一種句法解釋,就可以得出完全迥異的結論,這個辦法就是將後半句當做前半句的補語,翻譯過來應該是——“靜時修止動修觀”,就好像“曆曆情人掛眼前”。

這說明了什麽?恰恰說明倉央嘉措將修持時刻放在心頭,時刻惦念不忘。

這樣的解釋,秘密隱藏在上半句中,“動”,說的是不僅僅打坐的時候要修持,行動的時候也要時刻不忘、時刻精進,就好像談戀愛的人時刻把情人掛念在心頭一樣,這樣才可能有大成就。所以下一句就說,要是這樣的話,就可以即身成佛了。這裏需要指出藏傳佛教和漢地佛教的一個區別,漢地佛教一般來說,主張的是修持多少劫、多少世才可以成佛;而藏傳佛教追求的是今生今世就能成佛,也就是即身成佛。

調整了閱讀邏輯,我們發現,哪怕“情人”指的就是個女人,也說明倉央嘉措此詩是佛法詩,焉知他不是在勸導世人:求成佛和世間談戀愛異曲同工啊,都要念念不忘、魂牽夢縈才能成功呢。

如果“情人”指的不是女人,是佛呢?那麽我們就又有新的發現了。

此時,前一句上下半句之間,就不應該考慮定語和補語的問題,而應該成為並列關係了。“靜時修止動修觀”在古漢語裏不是“靜該怎樣”、“動該怎樣”兩件事,而是將“動靜”和“止觀”拆開寫了,這在古漢語中是常見的結構方法。因為我們實在無法單獨地分析“止”和“觀”,它們應該是一門功課——“止觀”,這是一切禪定的精華,佛家的必修功課,觀想便是其中的要義。

那麽,整句翻譯過來就是:無論是行動還是打坐都要修持止觀,無論什麽時候都要把佛菩薩掛在心頭,這樣精誠用心的話,即身成佛是可行的。

通過這樣的解讀,我們發現,以上列舉的三首倉央嘉措的詩,都是佛法詩,和愛情根本沒有任何關係,所有詩作中出現的“情人”字樣,如果理解為“佛”,含義就完全變化了。

那麽,理解為“佛”是否可行呢,這是強詞奪理,還是原意如此呢?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在曾緘譯本詩作中有這樣一首:

意外娉婷忽見知,結成鴛侶慰相思。此身似曆茫茫海,一顆驪珠乍得時。

按照世俗化的理解,這是一首“情歌”,表達的是與意中人心心相印的渴望和驚喜,情義兩心知就好像在大海中撈到珍寶一樣令人心動,這裏當然也有難得、幸運的含義。

需要注意的是“娉婷”這個詞,在這首詩裏怎麽看都是“情人”的意思,但是,如果仔細翻閱曾緘本的其餘譯作,我們還能發現一首:

為豎幡幢誦梵經,欲憑道力感娉婷。瓊筵果奉佳人召,知是前朝禮佛靈。

這裏同樣用了“娉婷”這個詞,而這個詞在這首詩裏,指的就是佛。

曾緘先生沒詞可用了嗎?為什麽兩首詩出現同一個詞呢?難道不可能是他有意為之嗎?既然後一首詩裏“娉婷”指的是佛,那麽,前一首詩裏為什麽就不能是呢?這首詩怎麽就不能表達倉央嘉措對佛法求之不易的感歎呢?而“娉婷”是佛,“少女”、“佳人”、“情人”怎麽就不能是佛呢?

如果說上麵幾首詩,內容本身和用詞上都涉及了佛法,其義一見就明,如此解釋也容易讓人接受;那麽,有沒有那種“公認”的愛情詩,在原本裏沒有出現宗教字眼的詩,其實一直被我們誤讀呢?

倉央嘉措的“情歌”中,流傳最廣的是這一首: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不知道這個版本是從何而來,在於道泉先生的譯本中,隻有前麵兩句:

第一最好是不相見,如此便可不至相戀;

第二最好是不相識,如此便可不用相思。

這兩句詩曾緘先生的譯本是這樣的: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無論怎麽看,這兩句詩都是寫愛情內容的,無論古體版本還是自由體版本,在翻譯上保持驚人地一致。但值得注意的是,於道泉在此詩之後,還有行注文,說,“這一節據藏族學者說應該放在29節以後”。他所說的第29節是:

寶貝在手裏的時候,不拿它當寶貝看;寶貝丟了的時候,卻又急的心氣上湧。

這段詩曾緘翻譯為:

明知寶物得來難,在手何曾作寶看。直到一朝遺失後,每思奇痛徹心肝。

如此說來,最好不“相見、相知、相思”的,是一個“寶貝”或“寶物”,那麽,這是指情人,還是別的什麽東西呢?

即使沒有第29節的前提,“相見、相知、相思”的就一定是一個女人嗎?

於是有人通過對照藏文原文,直譯如下:

第一最好不發現,免得不由迷上它;第二最好不諳習,免得以後受煎熬。

這樣一來,這個“寶貝”,就很有可能指的是佛法,或者是一種我們搞不清楚的藏傳佛教的修持法門,它抒發的是倉央嘉措癡迷佛法、欲罷不能的感覺。

實際上,可以進行類似解讀的詩作比比皆是,如果我們還原倉央嘉措的真實曆史形象,對這些詩作的理解就可能發生根本性的轉變。隻不過,他的民間形象太深入人心,以至於在翻譯這些詩作的時候,譯者也隻好按照情詩來定“基調”。

比如曾緘,在發表他的七言絕句體漢譯本的同時,還創作了一首《布達拉宮辭》。這首長詩轟動海內外,成為當時的普通百姓了解風流活佛、街談巷議他的浪子行為的最佳版本。在這首長詩中,有這樣的句子:“秘戲宮中樂事稠”。任誰都知道,在幾乎所有的民間文學作品中,這樣的字眼,隻能烘托出一個貪**好色、穢亂後宮的昏君形象,民間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隋煬帝,但是,有誰正麵評價過他那些光輝的曆史功績呢?

同樣的道理,這樣的詞匯用在倉央嘉措身上,人們心目中也就自然將他想象成風流浪子,但又有誰想過,他很可能是一位有政治雄心並且精研佛法的活佛呢?

這就是由一個文學形象塑造、流傳出來後轉變為民間形象的典型事例。而根據這樣的民間形象,便有好事文人繼續創作出尺度更大膽的文學形象,如此流傳下來,倉央嘉措在民間便逐漸被定格為一位浪子活佛;他的詩,也自然成為表達相思之情的愛情詩了。

事實上,有專家曾指出,倉央嘉措的詩歌是在表達自己對修行的理解,他的詩歌從密宗角度出發,全能做出宗教上的解釋。

值得注意的是,《倉央嘉措情歌》原文的題目是“倉央嘉措古魯”,而並非“倉央嘉措雜魯”。在藏語裏,“雜魯”是有規範的,“雜”是名符其實的“情”;而“古魯”的含義是“道歌”。也就是說,我們所說的“倉央嘉措情歌”,在作者的原意中,或許是有勸誡意義的宗教道歌,學術著作中一直堅持翻譯為“倉央嘉措詩歌”,是比較嚴肅和客觀的譯法。

既然他的詩歌不是情歌,那麽,他談戀愛、有情人的說法是不是真的呢?他還是不是那個民間形象中風流倜儻的浪子活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