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
想離婚的第十八天。
三個人一瞬間繃直了後背。
雨水打在脖頸上泛起一片涼意。
一雙、兩雙、三雙……數不清到底有幾雙,高低錯落、淩厲凶狠。
“那……那是……”VJ嚇得六神無主,腳步不自覺向後退去。
“是狼。”安饒壓低聲音,“而且已經看到了我們。”
狼怕火把和光,這應該算是常識,VJ也考慮到這一點,忙慌張地拉開書包尋找手電筒。
結果手一滑,手電筒應聲落地,骨碌碌滾進了溪流中。
三人:三人互相使了個眼色,不著痕跡地慢慢向後退去,徐任宇火速撿起腳邊的粗樹枝,舉起來做防禦狀態,隨著二人向後倒退。
眾所周知,狼是群居動物,如果發現獵物會發起群攻,並且狼的夜間視力極好,動態視力也遠遠高於人類。
當狼群注意到這三個人腳下的動作時,它們慢慢站起身子,後背匍匐壓低,伸出前爪試探著往前走,漸漸的,狼群踏入溪流,向著三人徐徐走來。
“怎、怎麽辦……”即便是零下五六度,VJ還是嚇出了一腦門汗,心髒跳到了嗓子眼,下一秒就要尖叫出口。
安饒大概計算了下,如果逃跑,他們的生存概率有幾成。
答案是零。
人類本就跑不過狼,特別還是狼群,再加上這裏是地形複雜的陌生山林,即使沒被狼群圍捕咬死也有可能失足摔落山崖,或者撞上巨石尖枝,應該比被狼咬死好看不到哪裏去。
它們目前還沒有正式進攻,還在試探,一旦逃跑,說不定會激發它們的捕獵天性。
群狼眯著眼睛試探著繼續往前走,很快,它們穿過了溪流,來到了距離三人隻有五六米不到的前方。
徐任宇又怕又氣,忍不住說了句:“你們節目組就沒有一點應對措施?”
“我我我們調查過這裏沒有狼群啊……”VJ更想哭好嘛,他就是個攝像的,命懸一線不說還得背鍋。
“別動,冷靜,還有辦法。”安饒努力穩住心神,打量著這群狼。
如果能拿捏住它們的情緒,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狼生性謹慎,它們現在應該在觀察三人,考慮是否合適下手。
安饒低聲對VJ道:“你帶手機了沒。”
“帶了帶了。”VJ顫抖著手掏出手機遞過去。
安饒打開他的音樂播放器看了兩眼,都是很俗的口水歌,中間夾雜著一首《小鴨子》。
“這是給我閨女聽的……”VJ忙解釋道。
不管那麽多了,安饒隨手點開《小鴨子》,將音量調至最大,目光緊緊鎖定狼群,挺直著上半身慢慢將手機放在地上。
本來還在步步逼近的狼群忽然聽到了從沒見識過的聲音,一下子全部停住了腳,好奇地看向聲音來源地。
其中有一頭,比一般狼要大一圈,長耳闊立,威風凜凜,如果沒猜錯它應該就是狼王。
狼王眯著眼睛,垂下的大尾巴忽然掃了一圈。
半晌,它後腳一彎,蹲坐在地上,眯著眼打量起麵前的人類。
狼群看到它們老大哥坐下,也都跟著坐下。
狼王的大尾巴貼在地麵,呈半圓形劃過一圈,接著又微微抬起來,「啪」的一聲打在枯葉層中。
有幾隻涉世未深的小狼越聽越開心,竟然抬起前爪使勁刨著泥土,緊接著仰起腦袋歡快的「嗷嗚」了一聲。
叫聲冗長響亮,像是在伴歌伴舞。
這時候,音樂忽然播放完畢。
狼王猛地站起身子,垂著尾巴向安饒慢慢走去,吊梢眼角透著高傲的蔑視,長腿緩步,宛如帝王君臨天下。
徐任宇眼見不妙,舉起手中的樹枝向狼王跑去,打算殊死一搏。
但意外的,狼王停忽然停住腳,身體歪向一旁,重重摔在地上,青綠色的雙眸在黑夜中極度令人膽寒。
安饒下意識往後退了一步,眯起眼睛看過去,赫然發現狼王的前爪邊多了灘深色水跡,月光一照,明晃晃泛著紅光。
是血。
這頭大灰狼好像受傷了。
它趴在地上,舔了下還在流血的前爪,時不時抬頭警惕地看一眼對麵三人。
別看它受了傷,可要是伺機逃跑,剩下的狼小弟保不齊要追上來直接當獵物咬斷喉嚨,之後再進貢給它們老大。
安饒抱緊書包,雖說暫時看著小鴨子吸引了它們的情緒,但現在不能輕舉妄動。
對麵的狼王看起來好像很痛苦,右前爪幾個大窟窿汩汩冒血,看樣子應該是中了捕獸夾的圈套。
思忖良久,安饒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他從背包裏找出繃帶和藥水,一步一步極其緩慢的向狼王靠近。
“別過去。”徐任宇出聲製止。
但狼群明顯看到安饒在靠近,卻並沒有任何動作。
安饒止住腳步,停在距離狼王幾米遠的位置,悄悄觀察著它。
狼王看起來太痛了,不停舔舐傷口,甚至無暇顧及眼前的人類。
大概它也能分辨出對方是否善意,或者說,它極有可能在向人類求助。
即便是狼王,一旦受傷失去戰鬥力,很大可能會麵臨被狼群拋棄的慘境。
對峙許久,見狼王真的沒有攻擊性,安饒稍稍放心了點。
他攥緊繃帶,又往前移動幾步,嘴裏小聲安慰著:“乖寶寶,不要怕,我是來幫你的。”
其餘兩人看著安饒宛若自殺式的行為,額頭冒出冷汗,四處觀察有沒有趁手的武器,要是狼群忽然獸性大發,他們隻能殊死一搏了。
下一刻,安饒已經移動到了狼王麵前。
狼王心有警惕,即便知道這人沒有惡意,還是拖著受傷的前腿向後退了一步。
安饒慢慢蹲下身子,衝狼王揚了揚藥水,示意自己是來幫他的。
倏然,狼王伸出受傷的前腿。
上麵被捕獸夾咬了幾個血窟窿,裏麵的肉都翻了出來,看著都令人心驚肉跳。
安饒心疼。
他大著膽子在狼王爪子上澆了點清水清洗傷口。
狼王疼得厲害,倒吸一口冷氣。
不過聰明的家夥也知道這個人在幫它,即使疼也忍了。
見狼王沒有任何反抗,安饒膽子大了些,用幹淨紗布輕輕擦拭掉水,擰開藥水在幾個血窟窿上輕輕塗抹。
狼王不愧是狼王,哪怕疼到五髒俱裂也依然堅挺著。
最後,給它綁上繃帶,打了個漂亮的蝴蝶結。
良久,狼王忽然張開嘴,向著安饒猛地探去。
“小心!”徐任宇大喊一聲,但已經為時已晚。
狼王一口咬在安饒的衣袖上,忽而又鬆開嘴,接著再次咬上。
它似乎並沒有進攻的意思,反而向玩鬧一樣咬著安饒的衣袖,坐下身子,毛絨尾巴輕輕甩了甩。
安饒有點不明白這狼王是什麽意思,但看這情況,它應該不是想把自己拆吃入腹吧。
狼群紛紛向安饒跑過去,圍著他坐成一圈,嘴裏「嗷嗚嗷嗚」短促地叫著。
VJ都傻眼了,趕緊打開攝像機對著這詭異的畫麵捕捉鏡頭。
徐任宇這才鬆了一口氣,忍不住笑道:“這狼是跟你表示感謝呢。”
安饒趕緊把狼王扒拉下去,狼王不死心,又咬上來。
這次它完全放鬆了身體,趴在安饒麵前輕輕嗅著他掌心的氣味。
安饒抽回手,狼王馬上起身跟著探過身體繼續聞。
“可以了,要不要這麽黏人。”安饒無奈笑道,想起了那條哈士奇。
雖然暫時是安撫了狼群的情緒,但這群家夥陰晴不定又生性狡猾,安饒他們打算先走遠一點,完全隱蔽掉自己的氣味後再做打算。
乘著夜色,望著頭頂北極星指引的方向,三人健步如飛,想著趕緊逃離這個是非之地。
但沒走幾步,又聽到身後的叢林傳來沙沙響聲。
安饒停下腳步,小心翼翼回過頭。
幽黑的樹林中,一雙青綠色的眼眸靜靜凝望著他。
是那頭狼王。
狼王見安饒停下了腳步,自己也跟著住了腳,半晌,將口中叼的東西放在地上,慢慢向後退了幾步。
它好像知道這個人對它心有畏懼,沒有上前,安靜坐在那裏看著他。
安饒借著月色仔細看過去,狼王放下的是一隻花尾巴野雞,已經咽了氣。
他怔了怔,感覺十分不可思議。
慢慢走過去撿起那隻花尾巴野雞。
狼王見他撿了雞,起身轉過頭,背對著他。
安饒看著手中的野雞,良久,輕笑道:“謝謝你,大帥哥。”
狼王甩了下尾巴,低著頭一瘸一拐衝進幽深的森林中,漸漸消失了痕跡。
希望它能早日康複吧。
安饒回來時手裏多了一隻野雞,徐任宇揉揉眼,以為自己出現了幻覺:“你什麽時候逮的野雞。”
“不是逮的,狼給的。”
攝像師聞言忍不住插嘴道:“它給你逮野雞?它不把你當成野雞吃了都該謝天謝地了。”
但看著野雞脖頸處還在流血的牙印,攝像師使勁咽了口唾沫:“還真有這種事……”
徐任宇笑著搖搖頭:“你幹脆把它收了吧,接回城市養著,好吃好喝伺候著,也能趁機靠它吸一波粉,畢竟能把一頭野生狼王馴服的,你應該是圈裏第一人。”
安饒看著手中的野雞,嘴角漾起一抹淺笑:“它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族群,或許這裏更適合它生存。”
徐任宇慢慢睜大了眼睛。
如果是他,可能真的會想辦法把這頭狼王弄回城裏,畢竟這種天方夜譚的事真的足夠吸引人眼球。
但自己還是格局小了。
當時自己沉溺於林景溪舍身護魚的溫柔中,甚至對安饒破口大罵,但他現在忽然明白了。
不是少吃一條魚一隻雞就叫愛護大自然,而是尊重它們的生存方式。
或許,這也是荒野求生節目真正的意義。
“話說,你怎麽想到給狼跳小鴨子。”
“狼的好奇心很強,很容易被奇怪的聲音和動作吸引,如果在野外碰到狼群,實在無法逃脫,打又打不過的情況下,可以一試。”
三個人循著山路走了七八公裏,筋疲力盡之際,忽然看到不遠處好像有火光點點。
頓時猶如聽說前方有梅林的曹軍一樣,忘記疲憊,抬腿奔去。
到了地方才發現,是他們心心念念的好隊友們。
楚觀南和蘇響鳴、沈懿和林景溪。
人還沒走近,殷雪雅和李美薇也氣喘籲籲地趕來。
所有人都是循著頭頂那顆北極星一路向北而來,真就被他們找到了大部隊,該說是巧合呢,還是默契。
恰好其他人都沒找到食物,又恰好安饒手裏有隻花尾巴野雞,幾人商量一番,打算來一頓正宗的「叫花雞」。
林景溪看著那隻躺在地上已經咽了氣的野雞,不忍地轉過頭,聲音透著些許哀傷:
“它不幸被野獸咬死,不如我們把它埋了吧。”
殷雪雅深吸口氣,盡量放鬆手指。
沒過一會兒,她忽然站起身疾步走到林景溪麵前,冷笑道:
“你不想吃可以不吃,沒人按頭你,別在這兒裝聖母。”
林景溪被嚇了一跳,似乎是有點忌憚殷雪雅在圈中的身份地位,認慫了:“雪雅姐我不是這個意思,你別生氣。”
沈懿也趕緊出來打圓場:“雪雅姐你別急,景溪的意思是做做樣子給雞舉行一個告別儀式,該吃當然還得吃。”
“給雞舉行告別儀式。”殷雪雅笑出了聲,“是不是這山裏小蟑螂小螞蚱死了你都要給它辦場告別儀式?再念念經超度亡魂?”
林景溪不發一言低下頭,手指緊緊攥住衣角。
「吧嗒」,眼淚落在了膝蓋上。
沈懿愣了下,眉毛倏地蹙起。
他忽然站起身,抬腳猛的將野雞踢到一邊。
“你們別太過分,從這期節目開拍,你們一個個處處針對景溪,明知道他現在因為家裏的事心情低落,還要拱一把火,做人善良點吧!”
蘇響鳴本來已經蓄勢待發要去撿雞拔毛,手還沒碰到雞就被沈懿踢出了老遠。
手頓時尷尬停在半空。
他也沒心情編什麽rap了,站起身瞪著沈懿:“我拜托你!善良的前提是活命!行行行,你倆都是道德小衛士,就我素質down行了吧,我去收拾雞。”
安饒記得原文中好像是有這麽一段:
其他嘉賓捕了雞還是兔子的打算當晚餐,作者將這些嘉賓描寫成麵目可憎的自私鬼,高光給到林景溪,適時站出來阻止這群帶惡人。
幾人爭執不下,林景溪跑到河邊去散心,原主安饒當時正在河邊洗野菜,結果林景溪就大頭朝下掉進了河裏,救上來後命也沒了半條。
最後經過福爾摩斯們抽絲剝繭地調查,發現把林景溪推下河的是原主。
一時間,所有人都覺得是自己做錯了,萬分愧疚,於是都向著林景溪,和林景溪一起瘋狂打臉原主。
讀者都在喊爽死了。
安饒回想起這段原文的時候剛好在河邊洗手準備收拾野雞,就見林景溪跌跌撞撞跑來,往河邊一坐,望著月亮開始思考人生。
“我做錯了什麽,為什麽大家都指責我。”美人梨花帶淚,像是玉盤裏滾落的露珠。
安饒洗完手彈了彈水珠,不想搭理他,轉身要走。
林景溪顫顫巍巍站起身,像個不良於行的老頭,不著痕跡向安饒這邊移動幾分。
作者有話說:
【高亮!必看】
正常情況下,野外遇到狼群,狼不會出現正文行為,大家看看就好千萬別當真。
如果真的在野外遇到狼群,拿捏住它們的弱點:
狼也懼怕體型比自己大的生物,一般不會主動發起進攻,它們生性多疑謹慎,會先觀察是否可進攻,所以遇到狼千萬不能撒腿就跑,這樣會激發狼的捕獵天性。
狼怕火怕強光怕大聲音,如果條件實在不允許,隻能和狼殊死一搏了,攻擊它的肚子和頭部,搏鬥過程中不能被它咬到你的手指以及身上其他凸出小器官。最重要的是,千萬不能倒地被它咬到喉嚨。
隻要你給狼造成傷害了,它一般扭頭就跑,如果是狼群,先打狼王,狼王一走,剩下的小弟也會跟著走。
以上,大家還是盡量少去荒郊野嶺(笑哭);
不過我還是很喜歡狼的,帥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