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7日,中央組織部關於所謂自首分子的決定,這個文件是我在延安任中央組織部部長(1937年11月)以前作出的,與處理薄一波同誌等問題的精神是一致的。我當時還不知道有這個文件,隻是根據當時審查幹部中遇到的問題,在1940年也寫過一個關於從反省院出來履行過出獄手續,但繼續幹革命的那些同誌,經過審查可給以恢複黨籍的決定。這個決定與“七七”決定的精神是一致的。這個決定也是中央批準的。我認為,中央應該承認“七七”決定和1940年中組部的決定是黨的決定。對於那些在“**”

中被錯誤定為叛徒的同誌應給以審查,如果並未發現有新的真憑實據的叛黨行為,應該恢複他們的黨籍……

對他們作出實事求是的經得起曆史檢驗的結論,這對黨內黨外都有極大的影響,不解決這些同誌的問題,是很不得人心的。這些同誌大體都是已六七十歲的人了。現在應該解決這個問題。

陳雲提出要把“**”大案“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翻過來,是因為他在延安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7年,深知這一案件內情。

1937年7月7日,在陳雲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前夕,中央組織部曾作出《關於所謂自首分子的決定》,內中第三條規定:

凡在獄中表示堅定坐滿刑期,送到反省院的同誌,照例要辦自首手續,或填一般自願書,才能出獄。如他們曾經組織允許填寫這類文件後出獄的,得恢複其組織。如具有上述情形,但未經組織允許者,經過工作中考察後,亦得恢複其組織。

另外,在陳雲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期間,1941年7月22日,中央通過了《關於過去履行出獄手續者(填寫悔過書聲明脫黨)暫行處理辦法》,內中第二條規定:

員在被捕後,毫無叛黨行為,僅僅在刑期滿後或交保釋放時由自己或家屬填寫過“悔過”“自新”一類文件作為出獄手續,而在出獄後仍然堅決革命,並未改變其革命本質,並未對革命發生動搖者,雖在當時中央並無允許履行這類手續之決定,應視為實質上並未叛變。因此出獄後經地委以上審查和認可之後,已恢複黨籍者仍然不變,未恢複或恢複後又被開除者,則在本人要求恢複時可恢複其黨籍。但在黨表上應登記此種出獄情況,以區別於過去拒絕履行出獄手續堅持無條件出獄者。

1945年召開七大時,陳雲負責審查七大代表資格工作。曾有人提出,這61人之中能不能當選代表的問題。陳雲對此作了深入了解,知道這是在抗戰前夕,給中央寫信,提出這61人可以做個假手續,把他們從國民黨監獄中營救出來。

給、中央的信,是經原中央北方局和河北省委秘書長王林從天津帶到延安,交給了張聞天,再由張聞天交給的。此後,來到延安時,又當麵向作了匯報。中央經過研究,同意了的意見……正因為這樣,陳雲在當時就指出,這61人可以入選七大代表。

由於陳雲對“六十一人案”有著親自的調查,所以他非常堅決地提出為他們所謂的“叛徒”問題進行平反。接著,陳雲又對“文革”中的大案——陶鑄以及王鶴壽案件——提出尖銳的意見:

陶鑄同誌、王鶴壽同誌等是在南京陸軍監獄堅持不進反省院,直到“七七”抗戰後由我們黨向國民黨要出來的一批黨員,他們“七七”抗戰後還堅持在獄中進行絕食鬥爭。這些同誌,現在或者被定為叛徒,或者雖恢複了組織生活,但仍留著一個尾巴,例如說有嚴重的政治錯誤。這些同誌有許多是省級、部長級的幹部。陶鑄一案的材料都在中央專案一組辦。中央專案組是“**”時期成立的,他們做了許多調查工作,但處理中也有缺點錯誤。我認為,專案組所管的屬於黨內部分的問題應當移交給中央組織部,由中央組織部複查,做出實事求是的結論,這些結論都應該放到當時的曆史情況去考察。像現在這樣既有中央組織部又有專案組,這種不正常的狀態應該結束。

陳雲又為另一大案——彭德懷冤案——提出平反:

彭德懷是擔負過黨和軍隊重要工作的員,對黨貢獻很大,現在已經死了。過去說他犯過錯誤,但我沒有聽說過把他開除出黨。既然沒有開除出黨,他的骨灰應該放到八寶山革命公墓。

陳雲提及了最敏感的話題“事件”,認為應該予以平反:

關於“事件”,現在北京市又有人提出來了,而且又出了話劇《於無聲處》,廣播電台也廣播了的革命詩詞。這是北京幾百萬人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不同意批鄧小平同誌的一次偉大的群眾運動,而且在全國許多大城市也有同樣的運動。中央應該肯定這次運動。

陳雲最後還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康生必須批判。須知,康生在1975年12月16日病死時,中央的訃告中,給他戴上三頂光輝的桂冠,即“無產階級革命家”、“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光榮的反修戰士”。陳雲卻指出康生犯了嚴重錯誤:

“**”初期,康生同誌是“中央文革”的兩個顧問之一。康生同誌那時隨便點名,對在中央各部和全國各地形成了黨政機關的癱瘓狀態是負有重大責任的。康生同誌的錯誤是很嚴重的,中央應該在適當的會議上對康生同誌的錯誤給以應有的批評。

陳雲最後用這麽一句話,結束發言:

華主席講話中要我們暢所欲言,我提出以上6點,請同誌們批評指正。

陳雲的發言,人稱“爆炸性的發言”。他的話雖說不多,卻扔出了5顆重磅炸彈。

他當過中央副主席,又當過7年中央組織部部長,他的發言富有權威性。不言而喻,陳雲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扔出那5顆重磅炸彈的,每一顆都精確地命中了目標。

陳雲的發言,使出席會議的代表們意識到,必須解決一係列大是大非的問題,必須解放思想、衝破“左”的禁錮,隻有先解決這些問題之後,才能討論那些具體的工作問題。

陳雲發言引起強烈反響

陳雲的發言,可謂“十年不鳴,一鳴驚人”。其實,倘若從1962年算起,他已經保持沉默14年了——除了1977年3月他為了支持鄧小平複出在中央工作會議上作了一次書麵發言,但是他的發言沒有在大會簡報上登出。

這一回,陳雲的發言終於在大會簡報上登出,使全體出席者都知道他在東北小組會上扔出的5顆重磅炸彈。

華國鋒極想盡早讓大會按照他的三項議題的軌道“運行”,所以在陳雲發言後的翌日——1978年11月13日——華國鋒要求會議轉入農業問題的討論,並由紀登奎在大會上對兩個農業文件進行了說明。

可是,會議並沒有被華國鋒“納入”軌道。各組在討論時,紛紛對陳雲的講話作出了強烈反響,打亂了華國鋒的部署。

東北組對於陳雲的講話普遍支持。這是因為在東北三省中,黑龍江和遼寧在“真理標準”問題大討論中是衝在最前麵的省份,而吉林則是鄧小平在1978年9月作了重要談話的省份。

東北組如此說:

搞社會主義現代化需要有一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陳雲12日在會議上提出的幾件事都是有關安定團結的問題,也是落實政策的問題,有必要加以解決。蕭克在發言中還要求為“二月逆流”的冤案平反。

中南組這樣說:

陳雲所提到的這些問題是當前幹部討論較多、關係全局的問題,在宣布工作重點轉移的時候,中央最好能給以解決。這對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加強團結,是有好處的。

西南組指出:

陳雲提出的幾個問題影響較大,希望中央明確一下。這樣有利於實現四個現代化和調動積極因素。

西北組則說:

這些重大的政治問題中央不正式表態,幹部群眾有抵觸情緒。最好能在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之前,把這些問題講清楚。

胡耀邦在西北組發言說:

我讚成把“文革”中遺留的一些大是大非問題搞清楚。這些大是大非的解決,關係到安定團結,關係到實事求是作風,關係到擁護的旗幟。

對於陳雲發言的反應,接連不斷。

11月16日,萬裏在華東組說:“陳雲提出的5個問題要解決,不然人們心裏不舒服。”

11月17日,楊得誌、李成芳在中南組指出:“聯係‘事件’,我們認為武漢‘七二○事件’也到徹底平反的時候了。”

陳丕顯則提出:“上海的‘一月風暴’問題也應該弄清楚。”

11月27日,聶榮臻在華北組發言說:“關於案件問題,陳雲在這次會上首先提出來,我很同意。這類問題麵相當大,各省都有一些,如武漢的‘百萬雄師’、四川的‘產業軍’等等。”

陳雲接著插話:“這些問題不解決,黨內黨外很不得人心。”

王首道發言說:“隻有把遺留的問題解決好,才能真正達到全黨、全軍、全國各族

人民的團結,把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

康克清在華北組的書麵發言中說:“我完全同意陳雲11月12日提出的6點意見。我建議,凡是、‘四人幫’強加於人的一切誣蔑不實之詞,都應予以推倒。”

許多人提到,“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應予推倒。

還有人提出了謝富治的問題,認為應該對謝富治立案審查。

發生“《中國青年》風波”

陳雲提出了“文革”中遺留的一係列大是大非問題,而陳雲的講話又引發出一係列“文革”遺留問題:武漢的“七二○事件”和“百萬雄師”;上海的“一月風暴”;四川的“產業軍”;“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審查謝富治……

這種種問題,幾乎樁樁件件都涉及。隻有衝破當年“左”的種種批示,才能徹底加以解決。

然而,“兩個凡是”成了最大的攔路虎。如果推倒“兩個凡是”,那就什麽問題也

解決了!

在這許許多多曆史積案中,最為迫切、亟待解決、呼聲最高、影響最大的,要算是1976年的“事件”。

在粉碎“四人幫”的第20天——1976年10月26日——華國鋒在對中央宣傳部門負責人談話中,就明確指示“‘事件’要避開不說”。華國鋒所謂的“避開不說”,就是不準平反。

在1977年3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陳雲提出要為1976年的“事件”平反。可是,華國鋒堅持“兩個凡是”,堅持“事件”是親自定為“反革命事件”的,不能平反。

鄧小平的複出,本來就意味著對“事件”是“反革命事件”的否定。然而,華國鋒卻硬要解釋為“事件”仍是“反革命事件”,鄧小平的複出隻是由於事實表明鄧小平與“事件”無關,不是“事件”的“總後台”。要求為“事件”平反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就在這次中央工作會議召開前的兩個來月,曾爆發了“《中國青年》雜誌事件”,圍繞“事件”的平反問題展開了一場鬥爭……

《中國青年》雜誌是中國青年團中央的機關刊物,創刊於1923年10月20日,具有悠久的曆史和廣泛的影響。在“文革”中,由於共青團中央以總書記胡耀邦為首的“三胡”被“打倒”,共青團被紅衛兵所取代,《中國青年》也停刊了。

1978年8月19日,中央轉發共青團十大籌委會《關於紅衛兵問題的請示報告》,決定取消全國的紅衛兵組織。共青團十大定於1978年10月中旬召開。這時,作為共青團中央機關刊物的《中國青年》雜誌也就定於1978年9月複刊。複刊號印數高達200萬份!

《中國青年》複刊號定於1978年9月11日出版。在9月10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中國青年》複刊號的目錄。

不料,就在9月10日下午,共青團十大籌委會負責人韓英接到了汪東興的電話,嚴厲的質問使韓英陷入了困惑之中。

汪東興是主管青年工作又主管宣傳工作的中央副主席,《中國青年》雜誌屬於他的管轄範圍之中。他在電話中對《中國青年》複刊號提出四點質問:

一、《中國青年》第一期為什麽隻有葉副主席題詞,沒有華主席題詞。

二、《革命何須怕斷頭》所宣傳的韓誌雄,你們了解清楚了嗎?這個人有問題。

三、童懷周的《詩抄》怎麽又出來了。

四、沒有紀念逝世兩周年的文章。

汪東興的批評,四條意見中有兩條涉及“事件”:

《中國青年》在複刊號上,發表了關於韓誌雄的報道《革命何須怕斷頭》。韓誌雄是在“事件”中跟“四人幫”做過堅決鬥爭的北京青年工人,而汪東興認為“這個人有問題”!這篇報道還稱“事件”為“偉大壯烈的人民運動”,而汪東興仍堅持“事件”是“反革命事件”。

“童懷周”,即“同懷周”的諧音。“周”即周恩來,“童懷周”是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部分師生的集體筆名,他們在“事件”中,收集了廣場上眾多的詩篇。

1977年5月4日,《人民日報》為了紀念“事件”一周年,曾編了一整版根據“童懷周”提供的《革命詩抄》。但是,這個版被“上麵”扣壓了,沒有發出來。“上麵”批評道:“誰叫你們編的?!”

《人民日報》幹脆支持“童懷周”,以“內部發行”的名義印行了《革命詩抄》一書,一下子風行全國。

汪東興得知,曾嚴厲批評過《人民日報》出版《革命詩抄》。

這一回,《中國青年》卻在複刊號上選用了《革命詩抄》中的部分詩作,冠以《青年革命詩抄》的標題。

不論是刊登關於韓誌雄的報道,還是轉載《革命詩抄》,這都意味著要為“事件”平反。這也正是使汪東興光火的原因。

然而,在接到汪東興的電話時,200萬冊《中國青年》已經大部分印刷完畢,而且已經有4萬多冊發出,到了讀者手中!

盡管如此,9月13日,韓英跟《中國青年》編輯部商量後,還是決定尊重中央副主席汪東興的意見,對《中國青年》複刊號進行修改,然後再發行。

就在這時,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童懷周”獲知汪東興的意見,得知要從複刊號上刪去《詩抄》,怒不可遏,在北京鬧市西單貼出了大字報:《救救〈中國青年〉!》。

頓時,消息不脛而走,迅速傳遍了北京城。

這下子使情況複雜化了。

《中國青年》編輯部認為,已經有那麽多的《中國青年》雜誌複刊號流入社會,如果再出一個不同版本的《中國青年》複刊號,而且其中的內幕又已經廣為社會所知,將會對《中國青年》產生極不好的影響。為此,《中國青年》雜誌編輯部在9月14日打了報告給中央主席華國鋒以及四位副主席,希望複刊號不要再作修改。

9月14日晚,中央副主席汪東興在人民大會堂召見了《中國青年》雜誌組長以上的幹部。

汪東興說:“‘事件’,華主席已經講了。”

接著,汪東興便念了1977年3月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講話中有關“事件”的一段話。汪東興還念了華國鋒關於“兩個凡是”的一段話。

汪東興念畢,說道:“華主席在問題上早就講過,為什麽有的人還在上麵糾纏?這樣行不行?”汪東興堅決要求《中國青年》雜誌複刊號刪去有關韓誌雄的報道,堅決要求刪去“童懷周”的《革命詩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