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黑珍珠

曹軒從脖子上拍掉的黑點,猶如一粒不起眼的黑色珍珠,墜落草叢。我見曹軒仍然精神奕奕地挺直腰板走路,就沒怎麽上心。

可這粒黑點卻猶如兩根長短不一的繩子,隨著我的步調擰成了一個死結。不知不覺便心生芥蒂。

我停下腳步,離拍掉黑點的地方相距5米左右。

“曹軒,我看看,”我翻弄了曹軒的衣領,曹軒似乎覺得有點兒不舒服。搶在我手之前,撓了撓脖子。

當曹軒鬆開手之時,我的天,那粒黑點還真不是善類。曹軒自己都沒有察覺,他的脖子上已經莫名其妙的生出了一粒紅點,就像被蚊蟲叮咬的一個大包。正溢出了深紅色的血液。

“有沒有感覺什麽不適呀?”曹軒眼見我的神情不像是開玩笑,麵色嚴峻了起來。

“感覺頭有點兒暈,”他張開了巴掌,二指分別揉捏著左右兩處的太陽穴。“我剛才一直在狂奔追趕著那個攝影師,然後又遇上片場裏沙漠布景。白天的日頭非常灼熱,出汗過多……”

不,一定是剛才的黑點有問題。

我走回原地,翻弄著長短不一的草坪。

“黑珍珠”終於現出了原型。它的口齒依然殘留著若有若無的血跡。

“這是……”曹軒終於察覺了不對勁,指甲依然撓著脖子上發癢的皮膚。

他不可能不認識這種生物,依他常年長年累月東奔西走的經驗。

曹軒把“黑珍珠”放在手心,一麵觀察它的環形紋路。錯愕地目視著這個詭異的結果。

那麽,“黑珍珠”是什麽呢?它就是時常遊離在溪邊田地上的水蛭,叫人提心吊膽的螞蟥。

螞蟥怎麽會纏到曹軒的脖子上?還有……它,是怎麽死的?這是很奇怪的現象。

曹軒一邊注視著失去了生命特征的螞蟥,久久不能平靜地注視著眼前的這一切。要知道,螞蟥之所以是“珍珠”的形狀,是它一麵在吸血的同時,一麵依附在皮膚上。

也就是說,曹軒剛剛非常危險!稍不留神就有螞蟥爬到他的脖子上,他的要害處!幸虧不過是他脖子上無差別的任意一條血管,如果是頸動脈的話,結果不堪設想!

可是,螞蟥超強的吸附力,肯定不是曹軒彈指一揮間就這麽輕易解決的勁敵。被螞蟥咬過的人都知道,它可不是像螞蟻蚊子那麽孱弱。

那麽,隻有一個可能性。那就是曹軒的血液含有致命的毒素!可這會不會腦洞太大了些……

“別管了,我現在原地休息了幾分鍾,感覺好很多了。咱們走。”

曹軒似乎為了證明自己安然無恙,刻意一馬當先地走在了我的麵前。是的,螞蟥可不是什麽善類。逃過一劫還不好嗎?為什麽非要在腦海中反複糾纏這種不愉快的事兒呢?

真相不但沒有讓曹軒自亂陣腳,反而讓他無形之中更加專注地麵對險惡的環境。我突然回想起陳局命我擔任小分隊的隊長時,對曹軒十分中肯的評價。

像曹軒這樣的男人,之所以派遣他潛伏在邊境的周圍,上刀山、下油鍋。不是因為他詭計多端,也不是因為他能言善辯。更不是因為他武功超群。

而是一種超乎常人的“二杆子勁”。他很務實,十分誠懇。還很勤奮。不管是肩負使命的警察身份,還是百變的匪徒。他從來話不多,三言兩語就能潦草概括的決不會長篇大論。

然而,讓上層最信服的地方,還是他的決絕。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心狠。曹軒還在我這個年紀的時候,不過是一個中規中矩的警探。不喜歡拍馬屁,不喜歡浮誇風。

從照片上看,比我還要瘦弱。但是,在一次掃黑行動中。曹軒與一個身經百戰的退伍兵狹路相逢,對方揮舞著淩厲的蝴蝶刀。而曹軒手無寸鐵,最後使出了讓人啼笑皆非的竹簽。

就是隨地可見的燒烤棍。

這怎麽能與他人的利刃匹敵呢?聽說老練的退伍兵把生疏的曹軒刺了滿身傷,幸好都不在要害的部位。結果曹軒不過是使出了一招,卻讓退伍兵幾乎一命嗚呼。

他一直在瞄準著勁敵的咽喉,不停地糾纏不停地退讓。直到最後,他在慣用的右手不那麽方便的情形下,把竹簽拋向空中,然後並不熟悉的左手盈空接過。迎著月光直刺喉部。

退伍兵倒地不起,地上血流成河。為此,曹軒還背負了不少大大小小的麻煩。這麽一股執著的狠勁,是旁人學不會的。這注定了他必須曆經七年之癢的命運。

馬蹄在前方的一個拐角處消失不見了。此刻,場麵從鬱鬱蔥蔥的森林頓時變成了曹軒來時經過的地方。

灼熱,無比灼熱的沙塵,正迎著呼嘯的風兒吹向我們的臉龐。這是十分典型的西部季候,別看太陽當空照,可是單薄的一件襯衣是不論如何都無法禦寒的。

這裏不再是猛獸出沒的地方,而是許多拉客的摩的堆積在周遭的汽車旅館門前。這裏還有異域風情的酒吧,門前的妖豔女郎早已恭候多時了。

突然,曹軒被酒吧門前的一張告示給吸引了過去。他很清楚這裏的環境,人們很多時候隻能飲酒作樂。殷勤的女郎很快就往曹軒的身上靠攏,還有緊隨其後的我。

“這不就是剛才的那個假洋鬼子嗎?”酒吧門前的告示竟然是一張通緝令,我的天,這裏是哪裏我都不知道呢,這裏的人們又是誰呢?難道我從地下道直接穿過別的城市了嗎?

這怎麽可能呢?我最多徒步了不到10公裏的距離。偏偏在這10公裏的範圍之外,告示竟是通緝令。通緝的對象不是什麽陌生人,而是冤家路窄的金翔。

他怎麽會被通緝了呢?而且告示不是貼了一時半會了,從紙張的日照痕跡,風幹程度來看,至少已經有了一年半載了。

“你們認識他嗎?”俊俏的女郎冷不防地伸手輕撫著我的後背,像輕撫嬰兒的臉頰一樣。讓人很不舒服,要知道我可是在集中精力思考的呀!

“不認識,”曹軒搶先一步插話。然而,通緝令的一旁,正是懸賞令。誰要是能把金翔的屍首帶回來的話,一百五十萬的報酬不在話下。活捉直接翻倍,三百萬獎賞。

這些獎賞還不是人民幣,而是美金。

“如果兩位客觀想要了解什麽懸賞的詳情,何不如進來坐坐?咱們這兒有好酒好菜的招待呀!物美價廉,價格公道。小姐出台可是不收費的,”

其實誤闖迷宮的我們與長途跋涉的旅客是沒什麽兩樣的,我依然記得走入電梯的時候已經是晚間八點黃金時段。一眨眼,卻烈日當空。如果不是時差在作祟,問世間哪能營造出這麽逼真的日照呢?這種逼真的觸覺絕對不是晚間,而是熾熱的正午。

如果不是特殊情況,我很少進酒吧。那是消磨意誌的地方,然而,酒吧的表演卻深深地把站在門外的我倆給深深吸引了。

很難想像現在人手一台智能手機的時代,舞台劇還能引起這麽熱烈的氛圍。

一個敦實的侏儒,穿上了皮靴騎著木馬偽裝成金翔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