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師父帶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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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鍾任之是北江市人。在我來北江之前,他是這裏的法醫,也是醫院裏法醫係的客座教授,在大裏講授法醫理論在實踐中具體應用方麵的課。因為他實踐經驗豐富,授課時語言生動並喜歡引用案例,善於引申卻不脫離現實,觀點尖銳又決不缺乏細膩,如同柳葉刀劃過人體肌肉,鋒銳而輕柔,從而讓聽課的生感受到從未有過的真實和震撼!以致於等到他的課時,其他係的生也喜歡前去旁聽。

我就是其中之一。

準確地說,是鍾任之的那種敏捷準確的思維方式吸引了我,讓我見識到了法醫這份職業的魅力。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爺爺的影,然而他所講的卻又不同於爺爺。

如果說爺爺告訴我的是什麽,那麽鍾任之所講的便是為什麽。每每一件事講起來錯綜複雜,聽起來似乎毫無頭緒,但隻要經過鍾任之稍加分析便豁然開朗。那怕是淩亂如絲,他也總能找到最快捷的梳理途徑,而且總能出人意料。

“原來一件事可以從這裏分析!”每每聽完他的講述,我們都會不由產生這樣的感歎。

而鍾任之在講述完畢一個案例時,往往會加上一句:“一切都會過去的!”這句話仔細聽來,和前麵的講授並無聯係,有如一條流暢平坦的道,突然毫無預兆地分離出的一條分叉。但是大家那時候的思維,已經像加足了油門的汽車,跟隨著他的講述酣暢淋漓地馳騁著,於是誰也沒注意到這個情況的出現。

但是我聽了出來!

這句話像對他自己,也像對別人說的。

鍾任之授課大多采用提問的方式開始,給人設置一個思考的空間,然後再出其不意地道出答案。

“如果一個人頭頂部遭受創傷,他告訴你們是走時碰的,你們會不會相信?為什麽?”他時常所提的問題就是這樣的,前提簡單得隻有一句話,讓人看著無從下手。

“我要告訴你們,這個人肯定撒了謊!”等到大家冥思苦想了一陣後,他往往會在恰當的時機給出自己的觀點,使人印象深刻:“兩個物體相碰,接觸的是凸突的部位,人體也不外乎如此,那麽碰撞後發生損傷的就必然是膝蓋、肘部、鼻、額頭等部位,而決不會是頭頂部位置。——除非是傷者低下頭等著別人撞過來!”

大家會心地笑了。

“那樣的傷口,隻能是自上而下的打擊所形成的。”他往往用這種最簡單的物理知識,解決看似複雜的法醫問題,讓人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從某些方麵來說,是鍾任之的課,讓我對法醫那種天馬行空的思維方式產生了濃厚興趣,從而選修了法醫這個專業。

有一次上課,鍾任之飛快地在黑板上畫了一副人體圖,並在人體的右側標注了一道自前向後的傷口,然後問道:“大家看看這個的傷口,分析一下凶手有什麽特征?”

這樣簡單的假設條件,在其他課程的提問中非常少見,但在鍾任之的課堂上,大家已經習以為常了。雖然很難得出結論,但大家依然樂此不疲,因為每個人都期盼他那出人意料的答案。

下麵的同低頭討論了一陣,沒有人敢站起來發言。

“大家從小到大的習和考試,往往有老師預設了充分的前題條件。而在平常的凶案中,我們不要奢望凶手留下很多線,很多時候隻有這樣簡單的信息,這就要求我們不僅僅局限於法醫知識,而應該多角的分析,推斷演繹當時的情景。”鍾任之提醒道。

“凶手是左撇。”我站起來回答,“身高與傷者差不多。”

鍾任之的眼睛一亮:“為什麽?”

“因為傷口在傷者的右側,走向是由前向後的,對於麵朝向他的凶手來說,必然是左手所為。”我說。

“為什麽不可以是凶手從後麵用右手行凶呢?”鍾任之問。

“如果凶手站立於傷者的後側,則不可能是越過傷者的手臂從前向後刺,這不符合行為者的心理狀態。”我回答。

“說下去!”鍾任之微笑著點點頭。

“從傷口的高來看,與傷者的手掌位置差不多;從傷口的走勢來看,較為平直,符合同一高刺入的特點,因此凶手與傷者的身高差不多。”

“很好,分析得很到位!”鍾任之讚揚了我一句,然後對大家說道,“我之所以經常提出這樣的傷口問題,是因為在日常的法醫工作中,很多時候是需要分析傷勢的,有的是凶殺案中的屍體創口,有的是傷害案中的傷勢,所以作這樣的分析是很有必要的。有些東西並不是單純靠醫知識就能解決,從剛才這位同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這是需要運用人體運動習慣、物理等知識來綜合演繹推理的。”

為了加深大家的印象,他又給我們講述了一個親身經曆和偵破的案件。

一天,鍾任之任職的地方發生了一件大事。幾十個群眾圍堵在了公安局大門口,大喊要申冤!更有人弄來了一塊橫幅,上麵用紅墨水寫著“殺人償命,血債血還”!

事情是這樣的:前一天的晚上,城裏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個姓張的男人發現自己老婆有外遇,而這個人竟是自己一個姓馮的好友!於是姓張的男人衝到好友家裏,質問姓馮的男。姓馮的男家中當時隻有其一個人,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四周的鄰居聽到姓張的男憤怒的吼叫:“我要殺了你!”隨後發出一陣打鬥之聲。

姓馮的男家的門是關著的,沒有人敢上前勸架。當一切重歸平靜之後,姓張的男倒在了客廳裏。

姓馮的男打電話報了警。

警察趕到現場時,發現姓張的男頭部遭到了重擊,已經死亡,而他的手中還握著一把菜刀。

那把菜刀上有姓馮的男的血指印。

姓馮的男交待:姓張的男進屋之後,就抓住自己進行毆打,說自己勾引了他的老婆,還說要殺了自己!他向姓張的男解釋沒有那回事。但姓張的男沒有聽,跑到姓他家的廚房裏取了一把菜刀出來,砍了姓馮的男兩刀。

“砍在這裏!”姓馮的男指指自己的左肩膀。在那個位置,警察看到了兩處刀傷,已經砍到了肌肉層!

“於是我就順手拿起旁邊的一根鐵管,朝他頭上打了一鐵管,把他打倒在了地上!”姓馮的男說著又指了指客廳地麵上的一根長鐵棍,那上麵粘滿了鮮血和毛發,“我是自衛的!”

如果姓馮的男所說屬實,那麽他就是正當防衛,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的,而如果他撒了謊,那麽就是謀殺!可是姓張的男手裏的確有一把刀,而且現場沒有其他目擊證人,四周的鄰居聽到的是姓張的男那句殺氣騰騰的“我要殺了你”!

一切證據似乎印證了姓馮的男的供述。但是死者的家屬並不這樣認為,他們堅持認為是姓馮的男勾引了張姓男的妻,謀殺了張姓男!為了施加壓力,家屬們帶人圍住了公安局,還宣稱不調查清楚,他們就把屍體抬到公安局來!

事情驚動了局長,他親自到現場向家屬做解釋工作,同時責令刑偵部門加大力偵查破案。

感到巨大壓力的同時,公安局的調查工作卻又陷入了僵持:沒有證據證明姓馮的男是故意謀殺!

這時鍾任之被請到了專案組,參加了案件的研究。他分析了案情以後,決定親自參加審訊姓馮的男。

審訊時,鍾任之帶了現場拍攝的照片,放在桌上,低頭翻看著。不時漫不經心地抬頭問姓馮的男問題。

“你說過姓張的男先用菜刀砍傷了你?”鍾任之問姓馮的男。

“是的。”姓馮的男回答。

“是麵對麵砍了你嗎?”

“當然了!”姓馮的男笑了,“不然怎麽會砍到我?!”

“那麽應該是從左側方向砍過來了!不然不會傷到你左肩膀是吧?”鍾任之指了指他左肩膀的傷說道。

“……當然。”姓馮的男想了想後回答道。他摸不清鍾任之問這話的用意,顯得有些緊張。

“你確定用來自衛的鐵管就是現場的那根嗎?”鍾任之繼續問。

“當然確定,我家裏也隻有那一根鐵管!”

“那根鐵管原來在什麽位置?”

“就在我自衛的那個位置。”

“你說自己隻用鐵管打了姓張的男一下?”

“這……我記不清了!當時頭腦很亂,也不知道打了一下還是幾下了。”

“你還手打他的時候也是麵對麵?”

“當然!因為他那時麵對麵砍了我兩刀,我自衛還的手!”

“好吧。那麽在他倒下後,你有沒有繼續用鐵管打他?”

“當然沒有!我又不是要謀殺他,幹嘛還要打?!”姓馮的男連忙否認。

“你有多高?”

“一米七五。”

“臂長呢?”

“……沒量過。”姓馮的男遲疑著回答。

“我幫你量一下!”鍾任之從身上取出一把卷尺,在姓馮的男的手臂上量了量,“70厘米。”

姓馮的男疑惑地看著他。

旁邊的民警也摸不著頭腦。

鍾任之把卷尺放回衣袋,然後坐在那裏一言不發地看著姓馮的男。

姓馮的男也看著他,顯得很局促。

對視了兩分鍾後,姓馮的男有些惶恐地低下了頭,擺弄著手上的手銬。

“啪!”鍾任之猛拍了一把桌,站起身來,把所有的人嚇了一跳。

“你說謊!”鍾任之對著姓馮的男叫道。

姓馮的男嚇得抬起頭,睜大眼睛看著他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