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殺人非我願

一襲黑衫,走入陽光下,沉重無比,卻格外張揚。

“因為我叫蕭九歌!”

爽朗自信的話音在院內飄**,房梁在嗡嗡作響!

徐子恒望著那修長的背影,心中激**無比,強烈無比的自信,他曾在武侯身上見到過,隻是略顯不同。

武侯的自信是一種沉穩,一種低調,一種感染。

蕭九歌的自信是一種霸道,一種狂放,一種壓迫。

……

……

丹心宗,蕭王閣前。

蕭長水挺著滑稽的大肚子,望著西北的方向,忽然歎了一口長氣。

石先生依舊如雕塑一般,與大地相連,冷聲說道:“站在這裏不到一個時辰,連續歎息五次,是不放心你那寶貝侄子能闖過這關,還是因為親手算計自己的侄子,內心慚愧?”

蕭長水苦笑道:“石叔,你的心還不是也亂了?”

石先生冷哼,渾身一震,掉了一地的塵埃,輕輕閉上眼睛。

是啊,自己的心亂了,若不是自己的心亂了,以自己沉靜的心,又如何會說出上麵那番冷嘲熱諷的話語。可每想到,那孩子要經曆從血霧森林到長安,十萬裏的無盡追殺,自己又如何能平靜得下來?

蕭長水說道:“我們自己的人舍不得對他出手,隻能用計讓潛藏的六國高手對他出手了。”

他頓了頓,沉聲說道:“他成長的速度,還是太慢了,隻有生死關頭的沉重壓力,才會激發出他的潛能,他才會進步。”

石先生想了想,說道:“可你別忘了,那些六國高手中不乏一線境的修士存在,若是那種境界出手,對此時的他來說,不是壓力,而是扼殺。”

蕭長水沉默,沉聲道:“當年長天經曆得比他還要殘忍,若不能逃過去,又怎配做我蕭家兒郎?”

他望了望天空,冷漠說道:“何況,那邊開始亂了,我們這些人都要離開,未來的局麵,隻能由他來抗,而且必須抗住!”

蕭王峰早就恢複了原來的樣子,一陣風吹過,卷起濃鬱的煞氣。

……

……

一生穀既然為穀,周圍當然有山環繞。

它的周圍不僅有山,而且十分高,不止是高,而且十分清幽!

血之迷霧還未散去,蕭九歌爬上了最高的山峰,俯瞰血霧森林,看著血色的霧氣嫋嫋而上,如農家的炊煙,但妖豔的紅色多了太多的不詳和詭異。

站在這個高度,隻要眼神夠好,幾乎可以看到整片森林。

蕭九歌怔了怔,站在六國巔峰的人物,目光中是整個天下,一眼便可看出這個局其實就是一個局,一個局被看破,局便不再是局,這個局又有何用?

三個不同國家的皇室子弟殺了晉國斥候。

在那些決策者眼中,殺了也就殺了,不需要借口,不需要理由,難道還能影響到他們之間真正的戰略意圖,真正的利益?

蕭九歌忽然驚出一身冷汗,這個局,其實是一個破綻百出的局,就算他們圓滿完成任務,又有何用?

他忽然又笑了笑,關自己何事?自己隻是牽出一根線頭,後麵的網如何編織,已經不是自己這個拉出線頭的人所能掌控的了。

既然有人布局,自然會有其他一係列後續手段。

蕭九歌搖了搖頭,在他看來,無論這個局有多完美,可從一開始便被人知道這隻是一個局,再完美的局,也隻是一個笑話。

“沒腦子!”

蕭九歌認真說道,給了大唐高層某些人一個評價,他心想,若這件事是東方莫寧策劃的,那真是蠢到家了。

他想著這樣說東方莫寧好像有些不對,畢竟自己在執行計劃前,包括計劃後,也沒有想到破綻在哪裏。隻是當他登到高處時,發現站在高處,俯瞰下去,原來一切都無法隱藏,一切都是笑話。

若是東方莫寧蠢,自己似乎也好不到哪裏去。

“快過年了!”

午時到了。

蕭九歌喃喃自語,從山上飛速向下墜去,動作十分嫻熟,比從山河峰上衝下時,速度更加嫻熟。

那時,他雖然憑借驚天悟性,悟出修行之法,然而,當年,他其實隻是一個不入流的修者。

落入血霧森林當中,噴發的血之迷霧還剩下一些尾巴,向著蕭九歌撲來,但沾染到蕭九歌元力中隱藏著的殺意時,一觸即潰,被摧毀得潰不成軍。

“十萬裏無盡殺伐,我要這一路成為血河!”

蕭九歌習慣性地嘴角上揚,眼中無善無惡,淡漠得讓人心寒,冷漠地讓人驚懼。

轉身,他的身影消失在血霧森林當中。

他飛快地穿梭於森林當中,左手握著先前裝著元液的玉瓶,右手不斷向外抓出,他的動作令人恐怖,一縷縷血之迷霧從他的指間滑過,悄然無息地進入玉瓶當中,在玉瓶當中激**不停,仿佛有惡魔在怒吼,心有不甘!

一個多時辰後,蕭九歌出現在血霧森林之外,搖晃了一下手中的玉瓶,放進了儲物玉佩當中,露出一個詭異地笑容,輕聲自語:“這禮物,你們一定會喜歡。”

他輕輕向前邁步,一步一步之間的距離剛好,不多不少,他的腳尖著地,腳跟微微抬起,他的神識已經悄無聲息地蔓延而出,周圍一切,盡收眼底。

他看似輕鬆,看似自在,其實他已經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因為他雖然驕傲自信,卻不是一個傻子。

蕭九歌想了想,覺得自己還是比大多數人聰明。

他心裏想著,忽然覺得這樣的結論不對,不是比大多數人聰明,應該是比所有人聰明。

他在門口立了一塊石碑,上麵瀟灑地刻著:一個時辰內,不要走上這條路,因為,我蕭九歌要殺人,冤死了,別怪我沒提醒。

蕭九歌望了望自己刻得那塊碑,得意地笑了,自己的字確實還不錯,至少要比牛忠那老頭兒的字強上許多。

他笑了笑,向著紅岩城而去。

還是那樣的步伐,歡快而有節奏,太有節奏,反而會讓人覺得枯燥。

但蕭九歌卻一點都不覺得枯燥,因為這是最節省體力,又能最快應對一切變化的姿勢。

“殺人非我願看,但願天下平!”

蕭九歌望了望天空溫暖的陽光,淡淡說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