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係統的攻擊性選擇,華萊士提出了三項反駁意見:一,雌性沒有健全的審美情趣。二,雄性裝飾不應該成為**的決定因素。就是說,如果雌性僅僅是因為喜歡雄性身上的某種裝扮就同意**,那也太**和隨意了些,自然選擇是不會同意的。雌性應該有更成熟的考慮。三,就算雌性真的有所謂審美品味,那每隻鳥的品味不同。一隻城市鳥和鄉下鳥之間肯定會有審美差別,這樣會把雄鳥搞得無所適從。並且,品味是變化的,說不定今天雌鳥喜歡紅色,明天就會喜歡綠色。人類不同時間的不同流行時尚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而沒有一個固定的審美模式,也就無法產生現在看到的固定體色和花紋。

華萊士相信自然選擇一家獨大一手遮天,所有華麗的裝扮和嘹亮的歌聲及讓人眼花繚亂的舞蹈,都隻不過是自然選擇的結果,與性選擇毫無幹係。雄性的所有古怪行為並不是為了討好雌性,而是另有他用。

華萊士在生物體色方麵有獨到的研究和貢獻,正是他解釋了大多數動物和植物的色彩問題。他把所有體色歸納為兩類:一類起到保護作用,一類起到吸引作用,比如毛毛蟲的鮮豔體色起到了警告捕食者的作用;長頸鹿身上的迷彩是另一個很好的實例;斑馬精美的花紋也是為了更好地隱入黃昏斑駁的光線中去。這就是保護色。而鮮豔的花朵更容易吸引蜜蜂和蝴蝶之類的采花大盜,便於順利開展傳粉工作。這是吸引作用的重要表現。

與達爾文眼盯著雄性的華麗色彩不同,華萊士另走他路,他盯上了雌性灰樸樸的裝扮。根據保護色理論,雌性的暗淡色彩很好解釋,因為它們往往需要呆坐著抱窩孵蛋,所以色彩不能亮麗,否則就是坐著等死。那麽雄性的華麗行頭也不是問題了。因為在華萊士看來,自然界天然就有五彩繽紛的傾向。在撤去自然選擇力量的人工條件下,人們培育出了色彩斑斕的金魚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據。也就是說,長出一身豔麗的羽毛來並不難,難的是不讓它們長出來。

對於那些兩性長得都漂亮的鳥兒,華萊士認為是因為是它們的窩做得比較隱秘,比如做在樹洞裏,所以雌性略漂亮點也不至於會死。而另一種現象也在支持華萊士的觀點,就是那些雌鳥長得比雄鳥還要漂亮的種類,恰是因為雄鳥承擔起了抱窩孵蛋的艱巨任務。

然後華萊士又補充了體色的識別作用,比如特定的體色可以為動物提供識別標記。這樣大家才能很容易地互相認出對方是不是自己人。否則一有不慎,**時搞錯了種,那醜可就大了。明明是一條狗,卻天天去追求一隻貓,這算是怎麽一回事呢?無法互相識別的物種當然會被自然所淘汰。

也就是說,華萊士認為雌性的樸素體色是為了自我保護,而雄性的亮麗體色則純是自然本色表現,最多是生理活動時合成出來的色素副產品,有時具有一點物種識別作用,不需要過多解釋。

如果說華萊士已經搞定了雄性的亮麗體色問題,但他還得解決雄性動物的顯擺舉動,又是唱又是跳又是展現自己的華麗羽毛,具有明顯的炫耀的性質,那又是怎麽回事呢?

華萊士不承認雄性的這些行為是在供雌性選擇,因為有一些羽毛顏色很難看的鳥兒也照樣有炫耀行為。他認為,這些無聊動作隻有一種用處,就是消耗**期積累的過多能量。青春期的少年喜歡惹是生非是基於同樣的原理。還有一種現象特別支持華萊士的這一說法。如果一種鳥會唱歌,那麽它的跳舞水平就很一般,反之亦然,因為隻要有一種方法來消耗能量就已足夠了——唱歌也是很累人的。特別是叫天子,邊飛邊唱。

至於雌性,就算它們在欣賞雄性的炫耀行為,但那也隻是純粹的欣賞而已,就好比是在看一場免費表演。它們並不因此而作出某種選擇。跳舞好看或者打扮華麗並不能當飯吃。華萊士並以人為例,女人可能會喜歡某個男人的小胡子,但不會隻因為這撮小胡子而以身相許。就算女人會因為小夥子個子高長得帥而芳心大開,那是因為在個子高長得帥的表象下隱藏著營養充足和精力充沛的實際好處;但在達爾文那裏就不這麽看,他堅持女人就是為了欣賞美!

但問題又來了,如果雄性不是為了炫耀的話,為什麽它非要跑到雌性的麵前去又跳又唱呢?華萊士的追隨者們給出的解釋是,因為處於**時的雄性看到雌性時,受性激素的影響,此時心情最為搖**。

進一步地說,華萊士還提出了“累贅理論”對鳥類的長羽毛作出解釋,而這一理論是如此地有吸引力,後來被進一步闡述,並用於成功解釋許多現象,特別是對利他行為的解釋極具說服力。

累贅理論認為,雄性身上拖這麽多囉裏囉唆的東西,其實是一種暗示。它在向別人證明:就算我拖了這麽累贅的大尾巴,我仍然能到處飛到處跑,而且不被天敵吃掉,這說明我本事大能力高,我強!

總而言之,華萊士認為,雌性對雄性的選擇,就好比是對一個築巢地點的選擇,或者是吃哪條毛毛蟲的選擇一樣,並無特別之處。把所謂性選擇單列出來與自然選擇並行,純粹是多此一舉。

也就是說,關於雌性選擇的標準,華萊士看重實用性,達爾文則看重美感;華萊士堅持性選擇順應自然選擇,達爾文則認為性選擇與自然選擇平行,同等重要。

兩人誰也不能說服得了誰時,隻能求助於實驗觀察來做裁決,不過這種實驗的要求很高。因為人為的設計往往會破壞自然條件,說不定也會影響到鳥的心情,實驗結果就殊不可靠。達爾文想要動物園管理員拔掉幾隻孔雀的尾巴都是不容易的事情。他後來又設計了幾個實驗,都沒有得到很好的結果。華萊士也同樣以失敗而告終。而在自然條件下觀察到的結果往往又是差落不一,有的甚至互相矛盾,很難用一種單一的理論來解釋所有的**現象。

剩下的路隻有一條,繼續爭論。

時光飛逝,在不斷的爭吵中,很多進化論的大師級人物都卷了進來。一百多年過去,仍然沒有定論,但趨勢是明顯的,達爾文的性選擇理論受到主要成員是男性的生物學家們的不同程度的抵製,他們很不願意接受雌性選擇這一概念。他們堅持:在各種形式的競賽中獲勝的雄性自然獲得與雌配的權力。雌性在這個過程中並不作出選擇。達爾文的支持者們在這場爭吵中是處於下風的,但華萊士的追隨者們也沒有笑到最後。

期間有一個反對性選擇理論的重量級人物、現代遺傳學的創始人摩爾根(ThomasMorgan)。這位大師用果蠅研究遺傳學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得過諾貝爾獎,但他對遺傳的依賴性有點過分,曾經一度不承認任何選擇,無論是自然選擇還是性選擇。從他在果蠅中得出的結果來看,生物就隻是突變、遺傳,然後個體刷新,所以他認為遺傳學應該取代自然選擇在物種進化中的核心地位。不過他在1925年出版《進化論與遺傳學》時,對進化論已經有了新的認識。

摩爾根之所以堅決反對性選擇,是基於部分生物學的性逆轉現象。既然生物的性別都能轉來轉去的,那說誰選擇誰,又能有多大意義呢?並且,他覺得達爾文根本不能解釋清楚,為什麽雌性會有審美能力。在這位實驗大師眼裏,“好品味”這種說法遠沒有“好理性”的說法站得住腳。

再往後,當代進化論大師邁爾也對性選擇理論持否定態度。

似乎確實有大男子主義在作怪,一直到了1988年,才有一位男性生物學家穆勒(AndersMuller)用歐洲倉燕做了一個實驗來詳細研究性選擇,並把結果發表在《自然》雜誌上。這個實驗被認為是性選擇理論重振雄風的轉折點。

歐洲倉燕冬天在非洲度過,春天飛回歐洲,一群大約有八十隻左右。到達目的地以後,雄鳥們就立馬下手搶地盤然後勾引雌鳥。一旦人員湊齊,小夫婦就可以建房生孩子了。

強調一下,這種鳥看起來是實行“一夫一妻”製的。雌鳥抱窩,但雙方共同哺育子女。

穆勒為了觀察雌鳥到底有沒有對雄鳥進行選擇,他做了這麽一件事情。

一眼看上去,雄鳥的尾巴比雌鳥的長。穆勒認為,如果存在性選擇的話,尾巴應該是標準之一。所以,他抓住四十四隻雄鳥,並把部分可憐的家夥的尾羽剪短,剪下來的羽毛粘在另一些幸運鳥尾巴上。經過處理後,這些鳥的尾巴有長有短,有的對稱,有的則被剪得亂七八糟,然後放手讓它們去追女朋友。

結果是有趣的,那些尾巴又長又對稱的帥哥們果然受到了雌鳥的青睞。它們迅速找到了老婆並很快結婚下蛋然後還有時間再來第二窩。

在雌鳥眼裏,這些尾巴長而對稱的雄鳥無疑就是它們世界裏的周潤發。令人同情的是,這些雌鳥們在享受帥哥的同時,不得不忍受這些壞蛋們在外麵拈花惹草搞婚外情,周圍的美女鳥們幾乎都被這些帥鳥們搞遍了;而戴綠帽子的,基本就是那些短尾巴的菜鳥。

那麽,這種受雌鳥青睞的長而對稱的尾巴能有什麽好處呢?解釋多種多樣。主流的解釋是,尾巴長而對稱,表明雄鳥越健康;顏色越是鮮亮,可能羽毛中的寄生蟲就越少。而這種解釋,似乎正落入了華萊士的理論中,仍屬於自然選擇的範圍,即:因為健康,所以入選;而不是因為漂亮而入選。

嚴重的是,就算有些雌性真的在做選擇,但雄性也有強力的反擊措施。比如,雌鼠受精後,如果誤入其他雄鼠的地盤,就會被雄鼠釋放的體外激素刺激而流產;然後這些雄鼠才有機會霸王硬上弓,使雌鼠再懷上自己的孩子。雌性的選擇權在這裏受到了極大的挑戰。

其實,關於性選擇理論,就算是達爾文和華萊士這兩位各持己見者,也往往把握不住自己理論的要點。他們有時在爭論中不自覺地倒向了對方卻難以自知。後來的各種爭論也一再出現這種情況:明明是為了捍衛自己的理論,卻給出了有利於對手的論述。並不是這些智者們頭腦糊塗,而實在是因為這是一個背景非常模糊的主題。

一個總的傾向是,性選擇理論得到了主流科學界的認可。這也是一種簡單的研究方法,把性選擇和自然選擇分開來研究,然後再把相關的研究成果做一些理論上的聯係,這兩種選擇既沒有自成一家,又不會相隔千裏,總是給人一種有機的整體的感覺。

如果細心一點,似乎可以在人類身上到處看到性選擇的影子。年輕的小夥子們整天遊手好閑,就算他們不關心所有的天下大事和哲學問題,他們也會極度關心自己的外表:頭發盡量梳理得油光可鑒,衣服最好全是名牌;目光輕浮,但竭力表現深沉;麵對女生,更是要努力做到舉止得體、瀟灑大方。如果可能,最好能在結婚前就騙到一大批女生。

由於一夫一妻製的實行,女人似乎失去了自然界裏無處不在的雌性優勢。如果想要搶到一個優秀郎君,她們也不得不放下身架,想方設法地把自己折騰得光鮮可人一點,盡量讓自己看上去清新亮麗。所以化妝用的胭脂鋪天蓋地而來,那樣會讓女人們紅光滿麵,對於自然選擇而言,那似乎是健康的標誌;胸部當然也要大,那才會給後代供應充足的奶水,這都是在爭取男性青睞過程中的重要指標。

這本都無可厚非,也沒有必要對此大驚小怪。

生命的主要任務是生存和生殖,當把生殖列為第一要務時,性選擇與自然選擇可以在某種程度上達到統一:自然選擇從屬於性選擇,生物必先通過自然選擇這一關,才有資格經受性選擇考驗。性選擇利用自然選擇尋找更優秀的伴侶。

可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生存都成問題,又何談生殖?所以,另一些人把生存當做第一要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這種情況下,性選擇似乎又從屬於自然選擇,這正是華萊士的觀點。生物不應用小事而耽誤了生存大業。

生存與生殖,何者更具強勢地位呢?

這似乎又是另一個雞與蛋的問題。

類似複雜難解的問題,在進化論中還多的是。比如,利他行為也足以把人吵得死去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