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來如此,天性難移,教育的效果甚微,道德也隻是胡扯,是不是這個社會對個體行為就束手無策了?

當然不是,對於個體而言,社會就是環境,就是自然。現代文明社會之所以走到現在,自有其內在的科學基礎。每個人的基因都有對外界環境作出反應的能力。外界環境不同,個體作出的反應也不同。在一個文明的環境裏,就不得不有更多文明的舉止。如果生於野蠻社會,當然也就要學會野蠻的做法,否則將會遭到社會的淘汰。

我們還有文化這個東西,據說文化是人類理性的產物,可以製約人類自私的衝動。人類就這樣在文化的製約和本能的衝動中來回擺動,並不斷向前發展。一個典型的例子是,自從艾滋病被證明與同性戀密切相關以來,那些同性戀者明顯地改變了自己的行為習慣。人類的有意識的行動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進化的速度。

所以,改變社會環境與文化,要比改變人的個性要有效得多。

而改變社會環境最有效的手段,如上所述,仍然是製度建設。

有不遵守社會製度的個體存在時,就把他們關起來;或者,槍斃!

一切就這麽簡單。

對社會生物學在政治和教育方麵的擔憂和憤怒隻是問題的一個方麵,這一學說還體現了一種科學觀念上的對抗,即整體主義和還原主義的對抗。還原主義認為,對任何事物的理解,都可以在更低的層次上進行。當把一件事物分解成更小的單位以後,了解各個小單位的性質和其間的相互作用就可以了解整體的性質。所以,對生命現象的理解也應在更低的層次上進行,最後一直將生命分解為物理和化學的反應,隻不過這種物理和化學反應需要經過自然選擇的淘汰。

社會生物學堅持的是正統的還原主義,認為人類的所有行為,包括文學、藝術、哲學、科技等貌似高深的東西,都可以還原到生物學原理中去理解和分析。威爾遜和道金斯等人都是還原論的支持者,他們相信社會現象可以用生物現象來解釋,而生物現象又可以用基因功能來表述,這就變成了生物決定論,或稱基因決定論。

整體主義者傾向於在整體水平上理解事物本質,因為整體大於部分之和,各個小的部分有機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整體時,將會出現新的性質。比如眾多的細胞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人時,就有了很多單個細胞所沒有的能力。物理世界同樣如此,單個的零件是沒有重要意義的,但組合在一起就可能變成一架翱翔藍天的飛機。

古爾德就是整體主義者,他堅信生物並不是基因的堆積物。生物的各個部分以複雜的方式相互作用,是基因的協調作用產生的。這種作用受環境的影響,並轉化成看不見和看得見的部分。所以,隻從基因水平上理解生物是不全麵的。他很自信地對讀者說:我對於整體的直覺可能是一種生物學的真理。

元老級人物邁爾也指出,還原主義並不完善,高層次會出現新的不能被低層次預測的特征。因此,對複雜係統的研究必須在每個層次上進行。

然而在整體論和還原論的較量中,特別是在分子生物學大行其道的年代,還原論一次次地宣稱他們取得了勝利。這種情況,可能還會持續相當一段時間,直到對低層次的,如基因水平的研究已經非常完備的時候,還原論者或許會發現有很多現象在基因水平得不到應有的解釋,那時整體論可能會卷土重來。

1999年12月,威爾遜在《社會生物學》再版時,寫下一篇《世紀之交的社會生物學》,對還原論問題作出了一種解釋,他拒絕承認《社會生物學》中采用了嚴格的還原論,其實應該是相互作用論。威爾遜表示他自己很重視整體論,並且從來沒有認為控製人類行為的方式和控製動物本能的方式一樣,其間應該存在文化的影響。

這或許是他作出某種退讓的意思吧。

平心而論,威爾遜並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科學家。我們應該承認,隨著生物學的發展,特別是分子生物學的迅速進步,有越來越多的基因學研究和神經生物學的證據都表明社會生物學是正確的。而且,現在的政治空氣與七十年代已大為不同了,社會主義帶來的意識形態之爭已經退潮,憤怒的批評少了很多。他受到的肯定已大大超過否定。1999年他獲得了美國人道主義者協會頒發的“人道主義獎”。這也是對社會生物學的某種肯定。

對此,威爾遜曾不無感慨地說過:有學者曾對我抱怨道,如果你想讓論文能夠通過,那麽就往你的人類學裏加點生物學吧。但是在二十年前,如果你不想讓你的論文通過,就往裏麵加點生物學。

果然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但這並不表明社會生物學的理念就是完全正確的,以古爾德為代表的反對者對社會生物學把動物行為運用到人類行為方麵缺乏足夠的實驗證據的指責仍然成立。現在比較能拿得出手的過硬的證據就是關於人類禁忌的研究。

直係親屬之間發生性關係被視為,也容易產生畸形兒。長期以來,研究者發現,無論民族和宗教信仰如何,各地人群基本都存在禁忌現象,也就是直係親屬之間不會發生性關係。這種禁忌似乎是自發的,而不是受到外界力量強迫才形成的。弗洛伊德認為這是一種文化現象,是道德觀念抑製了家庭成員中自然產生的望。這是普通人比較容易接受的一種解釋。

但另一些學者不這麽看,芬蘭學者威斯特馬克(EdwardWestermarck)認為,禁忌是一種遺傳現象,是因為熟悉而消滅了望。在兒童發育的早期,母子之間、父女之間以及兄妹之間的親密關係導致他們非常熟悉,結果性吸引力消失。這是自然選擇的結果,沒有禁忌的個體因為產下大批畸形後代,早已為自然所淘汰。

進一步的研究表明,生物學的解釋是正確的,而文化方麵的說教雖然感人,卻是錯誤的。不隻是人,所有靈長類動物都存在禁忌現象;所有人類社會,無論是多麽落後野蠻,也都有禁忌現象。而最有力的證據來自以色列的一個社會調查。

在以色列的集體農莊,很多兒童被聚集在一起集體撫養。後來的結果很有趣,那些自小在同一小組裏長大的孩子,彼此之間雖有深厚的感情,但互相卻沒有性吸引力。一位斯坦福大學的人類學家在台灣作的一次調查也表明,童養媳的婚姻與正常婚姻相比,離婚率更高,生育率更低。因為小時候在一起的生活破壞了性吸引力,婚姻自然沒有幸福可言。反是那些由媒妁之言撮合的陌生男女的婚姻質量更好一些。

網絡上曾經流行一個著名的笑話,說一個計劃生育宣傳人員問一位憨厚的農民:為什麽表兄妹之間不能結婚?這位農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說:嘿嘿,嘿嘿,嘿嘿,太熟悉了,不好下手。

這雖然是一則笑話,但揭示的卻是禁忌的真理。

這就是社會生物學,其科學原理隨處皆在。

如果社會生物學關於人類行為的思辨和研究想要在更廣的範圍內得到認可,他們需要更多的如禁忌這樣的研究成果。但現在看來,把人類行為作為直接研究對象,要麵臨很多難以想象的困難。一位研究男性強奸自然史的學者試圖用客觀的研究為社會生物學添磚加瓦,他想強調男性的強奸行為是正常的生理反應,是自然選擇的結果。這說法雖然有點道理,但事實上,這家夥差點被唾沫淹死。

因為這涉及人類道德底線的問題。

道德從何而來?社會生物學也作了嚐試性回答。

人類的道德與社會性昆蟲的利他行為最大的區別在於意識性。人類是有意識地在學習雷鋒做好事,而昆蟲隻是接受基因和激素的控製而已。

人為什麽會產生遠比昆蟲利他行為複雜得多的道德行為和道德意識?可能在人類從原始的采集生活走向狩獵生活開始,人類的奔跑速度和搏擊能力在原始叢林中遠算不上是高手,所以需要集體性的狩獵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功。為此,出現了大量的分工與合作行為,抓來的獵物也要大家好商量著一起分了。投桃報李成為家常便飯,最初的道德意識就這樣漸漸萌芽。不講道德的個體慢慢會失去合作者,反而更多遭到的是以牙還牙的報複。如果不具有高來高去的一流身手,就很難在困境中生存下來,所以。不講道德的個體會被自然選擇所淘汰。道德社會就這樣出現了。

在分工合作的過程中有很多事務需要處理,這是一個遠比吃了睡、睡了吃更為複雜的階段。複雜的人際關係也需要更高的智力水平,這可能是道德過程的一個副產品。因為,畢竟沒有誰隻願天天幫著人家卻收不到任何回報,內心深處的小算盤還是要不斷地撥打撥打的。沒有智力,怎能算清這筆賬?人類的道德水平與智力水平是一對互相助長的平行線。

而同時,威爾遜又反駁了這樣一種看法,即認為人類已經擺脫了基因的控製,達到了完全受文化控製的程度。他的態度仍然很清晰,沒有理由把人類排除在生物之外另眼相看。人類的大腦雖然強大,但那不是為了文化而存在的,而是為了更好地自私而存在的,和心髒及肝髒等一樣,不過是為生存和繁殖服務的器官之一罷了。

威爾遜進一步指出,人的精神,也是要為生存和繁殖服務的,其具體的技巧則表現為理智。智力就是在這個基礎上不斷得到提高的,所以智力的目的也是為了人類的生存服務。至於文化,是人類心智的產物,當然就逃不出智力所能及的範圍。所以,歸根結底,文化也是基因的工具之一。文化的進化,類似於生物的進化,自有其科學規律可以探尋,並不是一種神秘現象,也不是隻有社會人文科學才能加以研究的現象。

從人類的社會行為中,威爾遜提取出了“人性”的普遍特征,即兩性分工、親子關係、親緣利他、禁忌、對陌生人持警備態度、對本部落的人有親切感、在團體中的地位認同感、雄性統治及爭奪領土的本性等,這些行為對於不同種族的人都是相同的,是完全可以用生物學原理來加以解釋的。所以,文化現象沒有超越生物規律。

人文領域的學者對這種解釋非常不滿。有哲學家指出,人類與動物的行為有相似之處,但也存在明顯不同,重點表現在行為的組織性和計劃性,這是其他動物所缺少的。隻有人類才有基於道德因素的真正的利他行為,而動物的利他行為則停留在表麵上。生物學家眼裏的利他行為和人文學者眼裏的利他行為有著根本的不同。

社會學家還認為,人類的行為受到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更大,如果想真正了解他們的行為,應該首先了解他們的文化環境,那是一個前提。這一點在東西方文化差別中有很好的體現,被西方認為是真誠的求愛行為,在東方可能會被視作**和無恥的表現。這一切是無法從基因水平上去解釋的,是純粹的文化現象。所以,社會學家們相信,真正對人類行為起指導作用的是文化與道德,生物學對社會行為幾乎不起什麽作用。威爾遜的學說有誇張的嫌疑。

社會學家們還拒絕接受社會生物學在人類行為方麵作出的諸多解釋,聲稱這些解釋並沒有推翻社會科學此前已經確立的解釋模式。至多,隻能算是眾多假說中的一種而已。

他們努力在社會學領域排斥自然科學的插足,聲稱科學與道德無關,科學並不關心道德為何物。因為科學隻告訴我們世界“是”什麽樣子,而道德則試圖告訴我們世界“應該”是什麽樣子,它們在社會中所處的地位不同。而威爾遜在努力把科學與道德聯姻時,他忽視了科學與道德的價值是不同的,他想抹掉科學與道德之間的分界線。在哲學家們看來,這犯了一個著名的學術錯誤,是博物學家特有的錯誤。從“是”中推導出了“應該”,這隻能是一廂情願的研究。

有人從更高層次來看待社會生物學家與社會學家之間關於文化與道德的爭論。他們指出,這兩者的思想根源是不同的,社會生物學家側重於人的生物學的性質,他們並不太把人當回事;社會學家們則重視人的社會性質,他們有著強烈的以人類為中心的思維習慣,否定人類的地位,就是否定社會學家的研究傳統。說得更難聽一點,就是表明此前的所有社會學研究都是扯淡。

縱觀美國的科學發展現狀,特別是1990年以來,各種學科之間常爆發所謂的“科學大戰”,圍繞社會生物學展開的戰爭隻是其中的一個分戰場而已。這樣的戰爭常常超出了科學的範疇,引入了很多不必要的概念和觀點,結果使得爭論變得一團糟,甚至有學者指責現代科學的發展帶有“高級迷信”的性質。這不但讓民眾對科學的理解發生了誤會,也對各學科產生了一定的負麵影響,冷靜的學者或許不願這樣無休止地吵下去。

有意思的是,在反複爭論之後,不知是不是威爾遜自己也被搞暈頭了,他主動承認了道德的存在及其對人類的意義。可能是為了有意識地洗脫大眾對自己的誤解,他在自傳中談到人類令人感動不已的英雄行為時,明確指出那是真正的美德,而不是為了博得旁人的讚賞或肯定才存在的,確實是不謀私利的真正的利他行為。從為了完成任務而捐軀的士兵身上,我看到了一群勇於付出卻不求報償的人。

看了他的這一段話,誰還能對威爾遜再生怨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