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的父母應該都去世了,我的朋友應該早已將我遺忘,我已經沒有家了,什麽都沒有了,那我又何必回到一個我什麽也沒有的地方去呢?”
“可是,你留在這兒又有什麽?”
“這兒——”奈哈望著正在與妻妻交談的巴比,“我有一個家,和一個女人對我的愛。”
“一間茅屋,一個半開化的女人,這就是你全部所有的財富!”
“不錯。”
“你滿足了嗎?”
“這要看你對於滿足兩個字怎麽去理解。”
“如果你滿足的話,我就真的無法理解。”
“其實,當年我也像你一樣,有過要離開的念頭。”
“為什麽不走呢?”
“如果我沒有和巴比舉行過合血的儀式,我或許當初會設法脫身,但一旦有過合血儀式,再走也就太晚了。”
“為什麽?”
“我已經血螞附身了。”
“血螞附身又怎麽樣?”
“那就是說,巴比的靈魂已附在我的血液之內。”
“這是無稽之談。”
“你不信?”奈哈說。“當然不信,隻因你迷信邪術,你就在此蹉跎了三十年?”王華問道。“這三十年我生活的很幸福。”奈哈答道。
“你在自欺欺人,這種生活有何幸福可言?”
“我真的覺得很幸福,”奈哈說著,深情款款地望了巴比一眼,“我懷疑如果三十年前我回到文明世界,我是否能找到一個這麽愛我的女人,我的生活又是否能如此寧靜快樂,我的身體又是否能如此強壯。”王華凝視著對方,由奈哈的眼睛,王華看不出任何虛假。王華不能不信奈哈講的是真心話。
“可是我做不到,”王華垂下了頭苦惱地說,“要我在此地終老一生無所作為,我實在做不到。”
“我很同情你。”奈哈說。
“我不需要你同情,我需要你的幫助。”
“幫助你逃走,為什麽一定要這樣?”奈哈問,“是妻妻對你不好嗎?”
“不是,妻妻對我很好。”
“你要知道,妻妻是卡木族最美的女人。”
“可是,我在香港是有未婚妻的。”王華說。
“忘掉你的未婚妻吧!你要明白,卡木族的女人,對她所愛的男人,不是占有就是毀滅。”
“你是說,如果我逃走的話——”王華的話還沒有說完奈哈就打斷了他的話,“第一個來追殺你的人就是妻妻。”
“可是,我有權離開她的呀!”王華繼續說道。
“不,你沒有權,在此地,你已是妻妻的私有財產,你是屬於她的。”
“這是違反人權——”王華說道。“人權?”奈哈大笑著打斷了王華,“就是放在文明世界,也並非是處處都講人權,何況在此地的卡木族範圍之內,你真令我覺得好笑之至。”王華臉一紅,也覺察到了自己的幼稚。“有沒有人逃跑成功了嗎?”王華問。
“有。”
“誰?”
“一個叫巴古生的人。”
“巴古生?”王華吃了一驚。
“你認識此人嗎?”奈哈問。
“我——,認識,”王華勉強點點頭,“不過不熟。”
“巴古生和我們一樣,也是因為打獵,誤入原始森林深處,落入卡木族人的手中。”
“那時候你已經在這兒了嗎?”
“不錯,我已經在了,”奈哈點點頭,“那時他跟你我一樣逃過了被卡木族人剝皮斬頭的命運,因為一個叫坷欠的卡木族女人接受了他,保存了他的生命,當然,他們也進行了合血的儀式。”
“那他又怎麽能逃走了呢?”
“後來,巴古生和坷欠生了一個兒子,兒子取名叫達達。”
“原來達達是巴古生的兒子!”王華恍然地道。“達達剛出生不久,巴古生就不顧一切帶著達達逃走,坷欠追到了他,要他回去,否則就殺死他,巴古生警告坷欠,如果不放過他,你就殺死達達,大家同歸於盡,坷欠愛子心切,隻好任由巴古生抱著達達離去。”
“這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奈哈說,“想不到達達還會跑回來尋找他的生母。”
“他們母子見麵了嗎?”
“可惜達達永遠也見不到他的母親的麵了。坷欠已經死了許多年了。”
“現在達達怎麽樣?”
“他決定留在卡木族內不再離開。”奈哈說,“這對於卡木族人的開化有好的影響,因為達達究竟是來自文明世界。他會帶動卡木族人的進步。”
“我真不明白,”王華說,“居然還有離開了這兒還會跑回來。”
“你別忘了,達達血管裏麵一半流的是卡木族人的血液呀!”
“血親真有這麽偉大的力量?”
“我不懷疑這一點。”奈哈說,“我隻是很奇怪的是,巴古生居然還活著。”
“為什麽巴古生還活著會令你奇怪?”
“他違背了對坷欠的誓言!”
“那就應該死嗎?”王華問。奈哈沒有回答王華的話,隻是自顧的問道:“你見到他的時候,他的健康如何?”“沒有什麽不健康的,隻是他沒有了左腳。”
“隻是沒有了左腳?”
“為什麽你這麽問?”
“近二十年的時間,如果他隻是失去了左腳,那他實在是太幸運了。”
“你這麽說,我實在不明白。”
“我不是說過,他和坷欠有過合血的儀式嗎,坷欠的靈魂就附在了他的身上,所以他會斷腳。”
“這不合邏輯,普通的交通意外也會使人斷腳,應該和坷欠無關。”
“我知道你不相信,可是我信,如果坷欠不是怕巴古生傷害達達,她巴古生的懲罰還要嚴厲得多。”
“如何嚴厲法呢?”
“不是二十年內斷一支腳那麽簡單,而會是——”
“會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