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勢如破竹

“剛才原告方的問話並沒有任何羞辱性,被告,是你太敏感了,請正麵回答對方的提問。”

本案審判長趙宇成端著公平正義的官腔,一板一眼地說。他的這句話,也把剛才馮見雄暗暗藐視激怒鄧長春的事兒,給定調子揭了過去。

鄧長春一陣鬱悶憋屈,血壓都陣陣飆升了。

自打幾個月前他得罪了馮見雄之後,已經不是一次被羞辱了。

他也隻能是氣咻咻地響應審判長的要求,說:“好,我回答!具體是什麽問題!再問一遍!”

審判長點點頭,也轉向馮見雄,提醒道:“原告方代理人也請注意,提問不要帶有過多的主觀描述和推測,請簡單明了。”

“是,非常感謝審判長的提醒。”馮見雄適當地風度了一下,然後轉向鄧長春,

“鄧總,請你正麵回答:你能保證貴公司在財務開票這一塊,在‘票麵銷售產品’方麵,都是規範的麽?

換言之,你敢保證你們沒有在財務開票時,玩過‘賣的是a類貨,發票上卻開成賣b類貨’這種財務造假麽?如果你不敢保證,那麽李律師提交的那些發票證據,就應該統統作廢!因為貴公司的財務信用在這方麵有問題!”

“我”鄧長春一噎,咬牙就要回答。

“我反對!”李義風卻叫了起來,連忙打斷了馮見雄的偷換概念,“審判長,原告方代理人這實在偷換概念!我方當事人經營的公司在財務上是非常規範的,這點無需贅述。

但是您應該也知道國情,作為一個企業領導人,不可能親自督導到每一個財務人員,尤其是部分企業有大量財務外包。企業管理人隻要做到不偷稅漏稅、並且對這方麵的問題負責就行了。怎麽可能對財務人員一切微小的、可能的失誤負責?

即使有點瑕疵,那些瑕疵也和本案無關!退一萬步講,難道一個企業可能有過稅務方麵的瑕疵,就能推導出他們同時也會在品牌保護領域造假麽?這是兩個截然不相關的領域!”

說完這番話時,李義風已經驚出了一點汗,心說幸好他見機得快。

否則的話,估計馮見雄下一步就是言語擠兌住鄧長春、等他賭咒發誓說“我們公司絕對沒有開過不實的假發票”後,拿出一兩張隆盛食品有問題的假發票/錯發票,然後用這個例子反證“隆盛食品財務不規範,所以相關證據所用的往年發票效力存疑”。

質證這個環節,關鍵就是把對方證據的證明力打掉,至少也是讓審判長覺得證明力存疑。

被李義風這麽一攪合,連鄧長春都覺出陰謀的味道來了。饒是他有點豬隊友、文化低,如今也反應過來該怎麽說了。

這也是他第一次真心開始覺得給李義風這個價的律師費還是值得的,畢竟對方是真心有本事幫他堵漏。

於是鄧長春狡黠地改口道:“對啊!尊敬的審判長,我們公司有沒有偷稅漏稅,關今天的案子什麽事兒?雖然我們公司肯定是不偷稅漏稅的,誰敢做手腳被我發現我第一個打斷他腿”

審判長趙宇成眉頭一擰,暗忖這個鄧長春肯定是讓財務開過假發票的,但那也是稅務部門的事兒。

換句話說,過去幾年裏,鄧長春應該隻是為了避稅這個動機而少開發票、錯開發票,但不太可能為了保護品牌而錯開發票。

所以,即使證明他家有很多發票有問題,那也和這個案子沒什麽關係,至少不能證明“有可能為了這個案子而錯開發票”。

他正想提醒馮見雄也注意這一點,馮見雄卻搶先開口追問了:“鄧總,那我再換一個說法——我不問貴公司的財務是否有避稅和金額方麵的任何開票錯誤、過失。我隻問,貴公司敢不敢保證在金額、稅種不變的情況下,沒有就‘品名’這一欄開錯的可能性?

換句話說,隻要你敢擔保,哪怕下一秒鍾我拿出一張證明了貴公司偷稅漏稅的發票出來,證明貴公司的財務不誠信,那也對本案再無證明力!我願意承擔這樣的不利後果!”

馮見雄這番話擲地有聲,把趙宇成和李義風內心想到的點也都給堵上了,兩人紛紛不再作聲。

鄧長春這次學乖了,先看了一眼李義風,見李義風像是沒看到他一樣,在那兒毫無把握地琢磨,鄧長春一咬牙,正麵答道:“沒有!我敢保證,我們公司從來沒有故意把銷售產品的品牌名開成別品牌的情況!當然了,如果是客戶要求我們不體現具體產品,我們也隻能照做咯!這種情況,希望審判長理解!”

對於鄧長春最後的補充,趙宇成點頭表示理解。

在國內,很多單位買東西,哪怕賣方想在開票的時候體現具體產品是啥、什麽型號,買方也有可能不希望體現。這時候就隻能籠統地開一個大類的品名。

之所以會這樣,無非是為了報銷嘛。

很多公家單位花錢買**,都希望發票上隻體現“日用品”,甚至“辦公用品”,最後報銷掉。

所以這種事兒不能怪賣家。

換句話說,在趙宇成審判長都首肯了這一點的情況下,一會兒馮見雄如果拿出這種證據,那也是沒有證明力了。

“很好,我也完全理解國內企業的這點難度。”馮見雄卻絲毫沒有忌憚的意思,很坦然地接受了這個設定。

“難道還有什麽更深層次的陰謀?”李義風覺得腦仁突然一陣跳動,心裏就莫名發慌起來。..

不過,他並沒有太多時間發慌,因為馮見雄瞬息之間就揭開了謎底。

“鄧總,我手上這幾張發票,是貴公司這個季度剛剛開的。另外,我這裏還有兩份可以證明是貴公司與客戶單位往來的傳真件。

根據傳真,該客戶明確要求貴公司的銷售發票體現產品、規格、品牌,但貴公司的財務回函表示確有困難,要‘協調產品名稱’,最後客戶還同意了——相信你可以鑒別其真偽。”

李義風一愣,臉色倏地變了,連忙低聲質問鄧長春:“這是怎麽回事!你們公司的財務是傻的嗎!又不是為了偷稅漏稅,連金額都不變,在這種無關緊要的地方造假幹嘛!還有,怎麽會偏偏被對方掌握的?!”

鄧長春也不理解,篤定地說:“這不可能!”

馮見雄智珠在握地轉向趙宇成:“審判長,我請求將上述反證提交法庭記錄、驗明真偽!”

“接受上述反證,請書記員記錄情況。”趙宇成首肯道。

很快,東西就被記錄妥帖,並且經過簡單鑒定就確認是真的。鄧長春這才看到了展示的具體內容。

“啊?!這不是因為”他一看,頓時就後悔不迭。

“看來,被告已經說不出話來了,那我幫他解釋一下吧。”馮見雄看著對方敗犬一樣的驚慌失措,調笑著說,“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相信你們可能不知道隆盛食品為代表的地方性副食特產企業的特點。

這些鄉鎮企業起家的公司,雖然後來都會做大到年銷售額數千萬乃至過億,但它們的根子,還是紮根於原產地保護的特產品——比如在我們錢塘,在龍井,就有很多村子的村支書,是炒茶廠的老板,然後實質上是壟斷性地收購本村村民的茶葉,炒製加工、加價販售。在臨案,做核桃等堅果炒貨的企業,也是這樣。

或許他們對本村村民的農產品原材料收購價,會比外來戶更低一些,但勝在本鄉本土的人情,以及常念包銷、旱澇保收的威望,很多村民還是會屈服於這種差價。而被告企業的老板鄧長春,顯然也是這種發家模式——”

馮見雄的鋪墊有些長,以至於趙宇成聽了一分多鍾都沒聽出和案子有什麽關聯,不得不開口提醒對方:“原告代理人,請注意你的話與本案的聯係!”

“謝謝,當然有聯係,我馬上就會說到。”馮見雄謙虛接受了審判長的意見,繼續說道,“鄧長春的企業,是靠著他在東甌當地的漁民供貨,經營地方特色產品起家的。所以,他也要和所有同類的鄉土特產企業一樣,注意保護自己的供應商——這也是這類企業比外來戶有人情味的地方。

剛才李律師提供的那兩張02年的發票,內容是什麽呢?是銷售了‘海鮮幹媽’牌的油浸麻辣沙丁魚罐頭。而根據我們的調查,當時他們公司的宣傳資料上,寫著的‘海鮮幹媽’牌產品,也隻有這麽寥寥幾款大路貨的產品——注意,我隻是說他們的宣傳是這樣寫的,沒說我承認他們當時已經用‘海鮮幹媽’這個牌子實際銷售產品、並且銷售出去了。

可是,我們又很奇怪因為這兩張發票都是集中在5、月份開的。而全年其他時候,我們不僅沒有查到該公司有開寫明‘海鮮幹媽’品牌的銷售發票,甚至於連他們的‘油浸麻辣沙丁魚罐頭’這一類產品,都極少在銷售發票中出現——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為什麽一款熱銷的產品,在一年中隻在某幾個月熱銷,在其他月份又突然沒人買了呢?”

“說不定隻是季節性原因、沙丁魚隻在某幾個月有呢?”是李義風忍不住對方的長篇大論,開始沒事兒找事兒的反擊,總之就是不能讓馮見雄暢所欲言就對了。

馮見雄一笑:“李律師,那我隻能說你五穀不辨,太沒有常識了:沙丁魚供應是全年都有的,而且可以低價從鄰國進口加工。

不過,我還是要感謝你‘仗義執言’,因為你好歹說對了半句——沒錯,之所以產生這種不正常的開票,正是因為原材料的季節性,隻不過表現形式恰好相反!”

“怎麽回事!”趙宇成都有些好奇起來,不過語氣仍然不失威嚴。

“審判長,情況是這樣的:我方調查過,在隆盛食品當年的其他月份裏麵,油浸麻辣黃魚乃至其他口味的鯧魚罐頭銷量特比高,在發票中也有體現。而到了某兩個月,那些產品就突然銷聲匿跡了,或者是含混不清地不寫具體銷售貨物,或許隻有在部分客戶強烈要求體現品名的時候,才附會成別的產品。

開始我們也百思不得其解,後來調查了當年和前一年漁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的聯合辦案稽查後,才猜測到了一種可能性:

在此前一年,東甌漁政部門為了嚴查禁漁期違法捕撈,采取了找稅務部門配合的辦法,核查當地特產副食企業生產的短保質期禁漁產品,在禁漁期先後的銷售情況,然後順藤摸瓜拷問貨源,倒逼追查攤派違規不撈名額、取締漁船柴油補貼。

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我前述的‘外來戶企業’,配合漁政、稅務是沒問題的。因為他們購買黃魚、鯧魚等當年還不具備養殖技術、肯定是來自野生捕撈的漁獲原材料,是不違反任何法律的。違法的,隻是他們的上遊供應商,也就是那些頂風禁漁捕撈的漁民。所以外來戶企業可以死道友不死貧道地把供應商供出來。

但是,如我所說,鄧長春的企業,是本土性的企業,必須維護在當地的威望,不能出賣作為供應商的鄉親們。所以,他不得不讓自己公司的財務部門注意一些,不要在不該出現某些產品的月份,開票體現這些產品,以留下麻煩。

所以,當年完全有可能是剛剛搶注了一個‘海鮮幹媽’、宣傳上才捏造了幾款產品、並沒有實際銷量。然後就為了應對核查順手為之編造了一些訂單,用於掩護真實的、並非體現‘海鮮幹媽’品牌的實際銷售貨物!

事實上,這樣的改變發票上銷售產品品名、商標的行為,在國內是很常見的。比如在那些涉及國家節能補貼退款的行業,三雄激光、雷土照明,都有把明明銷售的不是發改委補貼名錄中規格的產品,虛假開票為補貼名錄中產品的行為”

“可是這一切也隻是你的推測!你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當年這兩張發票,乃至後來其他這幾張是你預測的這種情況!甚至於保護供應商都隻是你自己的推測!”李義風汗水涔涔地做著最後的抵抗,內心卻是升起一股恐懼。

他再也不敢對對麵的年輕代理人,有哪怕一絲半點的輕視——哪怕對方還沒有律師證。

李義風動用了自己的全部常識和推理,絞盡腦汁想了許久,似乎抓到了什麽救命稻草,自以為福至心靈地最後反駁了一句:

“還有!對方代理人的推理有很大的漏洞!眾所周知鯧魚是深海非養殖魚類,因為水壓的問題,出水即死,正常銷售也都是冷凍的死魚。既然已經是冷凍魚了,難道不能多凍幾個月到淡季再銷售嗎?

反正已經不是鮮魚了,哪怕是一個普通的水產品批發小業主,都能想到這種辦法吧?漁政部門怎麽可能從這種供應商追溯來追查違反禁漁期的人?”

可惜,這一反擊並沒有什麽效果,馮見雄顯然功課已經做到了這一步。

他當庭拿出一個黃魚罐頭。

“看來李律師生活太好了,沒吃過罐頭——日常生鮮銷售中,這些非養殖海魚當然都是冰鎮甚至冰凍以延長保質期的。但是對於罐頭企業來說,基本不會有這種多此一舉,因為罐頭本身就是為了延長保質期,即使要拖到淡季銷售,也該是捕撈上來立刻加工,而不是以冰魚的狀態存兩個月再加工——每一次速凍和解凍,都有可能導致魚肉肌理、細胞被冰晶破壞,影響口感。所以我不覺得如果有絕對必要的話,罐頭加工企業會這麽幹。”

馮見雄如此一說,李義風也不懂這些,連忙看了看旁邊的鄧長春,投以求助的眼神,可惜對方神色閃躲,並沒有解釋的意思,看來馮見雄說的都是業內常識了。

見對方緘口不言了,馮見雄乘勝追擊道:“當年的細節,當然是推測,但是今天我拿的這兩張、今年開的發票,卻是實打實的證據!我可以證明,貴公司是有動機開這種品牌、品名都捏造,但偏偏不改變開票金額、不是為了偷稅漏稅的發票的!

我可以證明,貴公司哪怕不是為了避稅,也有開錯誤發票的動機!剩下的,我相信法庭會判斷我的合理懷疑是否值得支持——尊敬的審判長,我覺得上述證據鏈足以證明,被告在這個方麵的財務誠信,是證明力不足的!被告出具的當年發票,不足以證明被告從當時起已經在先使用本涉案商標!”

鄧長春和李義風惶恐地看了一眼趙宇成,後者沉吟了一會兒,和兩名陪審員交流了一下,最終選擇了采信馮見雄。

“完了!不對!我們還剩廣告宣傳材料這塊的證據,可以證明我們那些年的‘在先善意使用’!”李義風被措手不及得有些糊塗,差點兒以為自己要全盤認輸了。幸好冷靜下來之後,發現自己還有一半的證據可以死守。

可惜,馮見雄又怎麽會給他喘息之機呢?

連口茶的功夫都沒留,馮見雄那不緊不慢的聲音就又響起了:“下麵,我來質證第二部分——也就是貴公司所謂的‘證明在先善意使用的廣告證據’——請問被告人,貴公司拿得出這些年針對涉案商標的廣告宣傳費用憑據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