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改頭換麵

第一百二十夜。

雪,已化盡。

最近五十年來,這座城市第一次那麽早降雪。

對麵高樓之巔,越發寒冷稀薄的空氣中,掛著一彎超大新月,宛如伸手就能摘下。

坐在一張布滿枯葉的長椅上,遙望近在眼前的爛尾樓。這棟奇形怪狀的建築物,在月光下**著內髒與骨頭,還有頂四堵高牆的帽子,曾是囚禁她的監獄,在漫長的一百二十天。

崔善,早已經死了,現在她叫張小巧。

十二個小時前,她在空中監獄遇見了林子粹,這個如此想念過的男人,卻用雙手扼緊她的喉嚨——那雙手的感覺很熟悉,連帶被熏黃的指尖香煙味,過去常在她的胸前劃過。

即將斷氣的瞬間,他的雙手卻鬆開了。崔善劇烈咳嗽,喘回第一口氣,腦中隧道也告消失。林子粹的腦袋壓在她臉上,還有他全身重量,像以往許多個夜晚。用盡最後一點力氣,她虛脫地扶著牆壁站穩,隻見他的後腦勺被砸破,鮮血順著頭發蔓延在地上。

旁邊躺著半塊破碎的磚頭。

蹲下摸了摸他的口鼻,仍有熱氣往外噴湧,隻是被砸暈過去,男人的腦袋可真堅硬。

忽然,她發現南側牆邊有根繩子垂下來,既像自殺的上吊繩,也像勒死人的絞索,同時是救命的尼龍繩。

想起流花河畔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廟。

這是給她準備的嗎?用力拉繩子,手感非常牢固,該輪到她逃出去了。

崔善沒忘穿上Christian Louboutin紅底鞋,還有那個醜陋的LV女包,裝著名叫張小巧的索多瑪共和國護照,再戴上X送給她的口罩。

她抓緊繩子爬上牆,盡管全身瘦弱不堪,胳膊細得像個鬼,但在被囚禁的一百二十天,每日都在訓練這個動作,把藤蔓編織成草繩模擬,這是逃出此地的唯一可能。

終於,她來到塔頂的天台上。

第一次看到咫尺之遙的地方,那麽多天可望而不可即,平台上布滿枯萎野草,許多空鳥巢與老鼠窩。四周寒冷的天空,多出幾十棟高樓,幾乎再也認不出那排最熟悉的樓頂,因為沒有了高牆遮擋。

翻牆的滋味很爽,崔善一邊咆哮著,一邊淚流滿麵。

但她沒看到X。

現在還不知道他是誰,但她明白,是他救了自己,用磚頭砸暈了林子粹,又給她放下繩子,還讓她奇跡般地活到今天。

當崔善跪倒在積雪消融的地上,才發現有個包放在醒目的位置。

她認識這個日本牌子的手提包,是林子粹的,還是陪他在久光百貨買的。裏頭有他的錢包,插著信用卡,以及五千多塊現金,還有兩台手機:一台是他日常使用的三星;還有一台高級私人定製版,表麵鑲嵌著“LZCS”,崔善對它是如此熟悉。他的妻子活著的時候,並不知道這台手機的存在,而今他也帶在身上了。

自由了,該去哪兒?

逃離塔頂之前,最後趴在欄杆邊,看了一眼空中花園裏昏迷的林子粹,她收起那根救命的繩子。

再見,我的愛人。

經過漫長的樓梯,穿越整個爛尾樓腐爛的體內,回到久違的地麵。

崔善想自己的樣子很滑稽吧,臉上遮著怪獸口罩,亂糟糟的長發及腰,上身雪白的羽絨大衣,下麵卻露出睡袍,光光的小腿與腳踝,踩著一雙紅底高跟鞋,很像一隻白天鵝。

她的肩上挎著X送的山寨LV包,藏著護照、錢包、兩台手機。至於林子粹的手提包,則被扔進了垃圾箱。

站在凍僵的泥土上回頭仰望,眯起眼睛看塔頂的四堵牆,幾乎與天連在一起,無法想象自己在那上麵住了一百二十天。

不過,崔善最鍾愛的水晶天鵝項鏈,已落在了巴比倫塔頂上。無論如何,她都不敢再上去取回來,說不定就攥在林子粹的手心裏。假如他還活著。

再見,天鵝,世上沒有不散的宴席。

身後是廣場式公園,每天傍晚大媽們的廣場舞,還有流浪歌手們的吉他聲、高中生的合唱比賽都來自於此。穿過鋪滿落葉的小徑,看著幾乎結冰的池塘,來到車流洶湧的馬路邊。

街對麵的商場,她給自己買了條褲子、兩件衣服、短襪與長襪,還有一雙雪地靴——本想刷林子粹的信用卡,她知道密碼,但猶豫再三覺得不安全,還是用錢包裏的現金。

至於內衣,崔善很喜歡另一個人送她的那套。

大快朵頤一頓之前,她找到商場唯一的體重秤,指針落在40公斤。好吧,有幾天暴飲暴食的指標了。

在商場樓下的小超市,她買的第一樣食物,卻是薄荷糖。

中午,崔善一個人去吃了麻辣燙,真的是扶牆進扶牆出,最後差點嘔吐,服務員都被驚到了。

隔壁有家經濟型酒店,她用張小巧的索多瑪共和國護照登記,居然挺管用的。住進一間商務套房,窗戶正對巴比倫塔與市民廣場公園。也隻有這種房間才有浴缸,跳進去衝了個淋浴。終於有熱水衝刷身體,各種汙垢從身上從頭發上洗下來,用盡兩瓶洗發水和沐浴液,足足洗了六十分鍾,幾乎把渾身皮膚洗破,仍覺得無比肮髒,似乎每個毛孔都滲透出油膩與爛蛆。她虛弱地泡在一缸熱水深處,像屠宰清洗後等待被大卸八塊的肉,八十多斤,加上中午吃的麻辣燙。

差點在浴缸裏睡著,嗆到水才醒過來。崔善披著酒店的浴袍,鑽進被窩睡了一覺,直到晚上七點多鍾。

孤獨地躺在大**,看著窗簾外的世界,不過是擁擠嘈雜的城市一角。遲到的淚水從眼角滑落,讓人有些懷念躺在塔頂,看著一望無際的天空的感覺。

她想,再去巴比倫塔底下看看。

隨便吃了碗拉麵,啃了清真寺門口的羊肉串,來到市民廣場公園。最後的流浪歌手已經收攤,經受不住刺骨的寒風。

崔善依然穿著那個人送的羽絨大衣,坐在一張長椅上,背後是寂靜荒涼的樹叢,仰望黑暗中的爛尾樓頂,還有月亮。

身後驀地響起薩克斯,她情不自禁地跟著旋律,唱起極不標準的廣東歌:“在這晚星月迷蒙/盼再看到你臉容/在這晚思念無窮/心中感覺似沒法操縱/想終有日我麵對你/交底我內裏情濃/春風那日會為你跟我重逢吹送……”

一曲終了,眼前站著一個男人。

X?

男人懷抱著金燦燦的薩克斯,看著這個古怪的年輕女子,用布滿皺紋的眼睛。旁邊有盞公園路燈,他的頭發花白,至少六十多歲。她並不排斥老男人,有的女孩子更喜歡成熟的他們。

但,是你嗎?

她感覺他好像爸爸。坐在長椅上聊天,老男人姓張,退休後常來這兒吹薩克斯玩。兩個多月前,有個年輕人聽他吹了這首《我和春天有個約會》,希望老張每晚都吹一曲,他保證每次坐在長椅上安靜地聽完。老張並未當作一回事,沒想到年輕人真的每晚必來,一聲不吭坐在長椅上,無聲地祈求他再度吹奏。老張在這個公園吹了很多年薩克斯,從未有人從頭到尾聽過。於是,每晚老張都會吹響這首歌,年輕人每次在長椅上坐十分鍾,不多一分,也不少一秒,像她現在這樣仰望爛尾樓頂。

最近一兩星期,對方再沒出現過,但老張已養成習慣,似乎不在此吹這首歌心裏就會特別難過。

“他長什麽樣?”

“記不清了。”

“不是每晚都會見到他嗎?”

“是啊,但我從沒記住過他的臉——我說不清楚,很抱歉。”

“他穿什麽衣服?用什麽手機?帶什麽包?還記得嗎?大叔,求求你了!”

崔善幾乎要靠在他肩上撒嬌,老男人卻很老實:“都很普通,灰蒙蒙沒什麽印象。”

“那他說過什麽特別的話嗎?提到過什麽人?”

“嗯——我問過他好幾次,為什麽要聽這首《我和春天有個約會》?但他隻是默默地聽。最後一次,他說:還會有一個人,坐在這張長椅上,聽你吹這首歌的。”

不知該說什麽話,她傻傻地說了兩個字:“謝謝。”

“姑娘,那麽晚了,該回家了,再見!”

老張背著薩克斯離開公園,崔善仍然坐在冰冷的長椅上,回家?不就在巴比倫塔頂上?

仰望幾近零度的塔頂空中花園,不曉得那個男人是否還活著?崔善打開林子粹的手機,是他平常使用的三星,接到一條最近的短信,傍晚時發出的——

“12月15日,程麗君的生日,我們將舉辦一個小型的追思會,你來參加嗎?”

來自一個叫“梅蘭”的人。

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