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密室追凶

“你沒有帶鑰匙啊,聽說當時你家的門鎖是完好的吧,家裏總共幾把鑰匙?”柯摩斯打斷了錢深的話。

“一共六把,其中我和小娟一人一把,剩下四把備用鑰匙都好好地放在我們臥室的抽屜中,當時警方也已確認,我的鑰匙是放在了這個矮幾上的,備用鑰匙則放置在抽屜內。隻有小娟的鑰匙,掉在她屍體旁邊。”說罷,錢深眼睛開始發紅,“我真不明白她為何要幹這種傻事,我們的孩子過段時間都要出生了,到底有什麽事會讓她如此想不開?”

“按你的說法,這算是一樁密室殺人案件了。”對於錢深流露出的悲慟,柯摩斯神色嚴肅地說道。

“什麽?密室殺人?小娟不是自殺的嗎?”聽見柯摩斯的話,錢深臉色突變,差點要從沙發上彈起來。

“這不是自殺,而是一樁不折不扣的謀殺案,並且照目前的情形看,這算是一樁密室殺人案件。錢先生,不知你方不方便讓我看看你家中的防盜窗呢?”柯摩斯說罷走向陽台,名義上是征詢錢深的意見,實際上他已自行檢查起來。

就在柯摩斯私自檢查錢深家中的防盜窗時,我和錢深都默默地端坐在沙發上,誰也沒有說話,我因為考慮到柯摩斯之前招呼過我不要多說話,而且我也看得出,錢深也不想跟我說什麽,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柯摩斯身上,最初柯摩斯剛開始查看時,錢深曾想阻攔,但似乎又因為某種因素,使他坐回到沙發上。

柯摩斯勘查得非常緩慢,也非常仔細,甚至連每一根防盜杆都會抓住用力搖晃兩下,看是否能拆下來。最終,他還自行走進了錢深和張小娟的臥室裏查看。我礙於顏麵不好跟過去,終究這是在別人家中,因此也不清楚他在房間內又找到了什麽。錢深也沒有跟著進去,但看上去,他的臉色愈發難看,額頭上也開始泛起點點的汗滴。

約五分鍾後,我看到柯摩斯怒氣衝衝地從房間中走出來,這是我首次看到柯摩斯真正發怒。

“錢先生,我想拜托你一件事,請你務必答應。”柯摩斯坐到沙發上,認真地盯著錢深說道。

“什麽事?隻要我能辦到,都不會有問題。”錢深邊抹前額的汗滴邊答道。

“你肯定能辦到的,並且天底下也隻有你能辦到。”柯摩斯說著稍微做了下停頓,接著一字一句地說道,“錢深,去警局自首吧,趁現在還來得及。這是你最後的機會了。”

“什麽?自首?柯先生,你在耍我嗎?假如你是在戲耍我,那就太沒意思了。”聽見柯摩斯的話,錢深的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從沙發上跳起來,怒瞪著我和柯摩斯咆哮:“我要你們馬上從我眼前消失,馬上!”

“完全沒問題!但我也要告訴你,假如我們現在踏出這道門,那下回再登你家門的,就是拿著逮捕令的警察了。”柯摩斯站起來,無所畏懼地瞪著對方。

“你說什麽?”柯摩斯的話很明顯讓錢深的目光瑟索了下,隨後臉色愈發陰暗。

“我說什麽你還不明白嗎?張小娟,也就是你妻子,作為受害者,她到底是怎麽死的?你應該是最清楚的了。”柯摩斯和他針尖對麥芒,“還有,我勸你最好別做出什麽衝動的事情來,你已夠笨了,笨得令我無法忍受,因此,就別在笨字上麵加個蠢。”

柯摩斯的話很不友好,差點沒跳起來指著錢深的鼻子罵,而錢深很離奇的竟然沒有駁斥,而是一陣慌亂之後,似輸紅眼的賭徒一般,一下就癱坐在了沙發上,過了好半晌才開口道:“你...你怎麽會發現的?我明明已做得很到位了。”

“不錯,你思維確實很縝密,此案到目前為止也算是天衣無縫,沒有人會懷疑到你。就算是我,到方才為止也仍未找到關鍵性的證據來證明你是凶手。

但請你相信一點,若警方開始調查你的行蹤,那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足夠多的證據。僅憑那晚送你回家的士司機就能確認,你究竟是幾點鍾回的家。”柯摩斯看錢深坐下了,也跟著坐下來,語調也緩慢了許多,“並且現在,我手裏也有了更多關鍵性的證據。你剛剛說的話,就是證明你是凶手的最有力證據。”說罷,柯摩斯晃了兩下手中的錄音筆。

“你...你...”很明顯,錢深未料到柯摩斯方才那麽強勢地和他硬碰硬竟然是套他的話,瞬間暴跳而起欲搶去錄音筆,但最終還是長歎一聲,放棄了反抗:“沒想到,沒想到,你...哎,柯先生,你確實很厲害,是我殺的小娟,我會自首的,隻是我有一點不清楚,你什麽時候開始懷疑到我頭上的?我們是首次見麵吧,我自認掩飾得很到位,到底是哪裏出了漏洞?”

“從一了解到此案時,我就開始懷疑你。而後隨著調查的深入,我就更確定凶手是你。”柯摩斯收好錄音筆後,開始敘述,而我也最終也因此得知這起案件的真相。

實際上,在柯摩斯從汪叔那裏了解到張小娟是墜樓而亡的,他就判斷這是起謀殺案,而凶手很可能就是死者的丈夫。根據汪叔反饋的信息,死者墜樓時,家中的防盜門都完好無損,防盜門鎖有別於其他鎖,要從外邊上鎖,就隻能用鑰匙,而家中擁有鑰匙的人,隻能是住在這個家裏的人。

“也不一定,聽說有的孕婦會得抑鬱症,也許死者病情較重,才做了傻事。”我打斷柯摩斯的話,提出疑問。

“是的,確實存在你說的那種情況,而那也是凶手想讓我們得出的結論,因此他很高明地沒有為死者編造遺書。請試想一下,一個抑鬱症嚴重到要自殺的人,思維紊亂的程度不言而喻,那樣的狀態下,會寫出怎樣的遺書,一般人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如果遺書是編造的,警方隻需將其拿給專業的心理機構辨認,很快就可以發現問題所在,故不留遺書更顯得合理。但沒想到他畫蛇添足,為了製造可靠的不在場證明,不得不鎖上門。這就是本案的第一個敗筆。試想一下,一個連遺書都沒想到留下就自殺的人,會想到把門鎖嚴實嗎?因此,這所有的一切不過是凶手的障眼法罷了。”柯摩斯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