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傘

奧萊依太太非常節儉。為了增加錢財她遵循著一大堆清規戒律,她知道一個銅子到底有多大價值。她的女仆休想謊報虛帳揩油,即使奧萊依先生也是費了好大勁兒才能得到點零用錢。其實,他們經濟上非常寬裕,且無兒無女。但是奧萊依太太看見銀幣從手裏出去感覺非常痛苦。

奧萊依經常對妻子說:

“你應該手鬆一點,我們從未失過我們的老本啊。”

“誰也不能預料將來會發生什麽事,有錢總比沒錢好。”太太回答。

她丈夫無時無刻不在抱怨,抱怨她使他總是缺這少那。有些東西缺得叫他特別難受,因為缺少這些,傷了他的自尊心。

他是陸軍部的主任科員,他之所以還任下去,純粹是服從她的命令。增加家裏不動的利息。

奧萊依氣極了,命令妻子給他購買一把價值二十法郎的好綢子的大傘,並且必須把買傘的發票帶回作證。

“你至少得用五年。”她生氣地說。

奧萊依非常高興,因為在辦公室裏他獲得了一次勝利。

“它怎麽了?”

她結結巴地說。

她丈夫回答:

“誰怎麽了?什麽怎麽了?”

“你……你……你把……你的……傘……燒了。你這……不是……瘋了……嗎?難道你是想傾家**產嗎!”

“你說什麽?”

“我說你把傘燒了。你自己看……”

她朝他撲過去,把那個燒了一個小圓洞的傘放下。

“這個……這個……這是怎麽回事?我,我不知道!”他結結巴巴地說。

她現在是高聲大喊了:

“我敢打賭,你一定在辦公室裏拿著它玩,變戲法,讓大家來欣賞。”

“我隻撐開過一回,讓他們看看它有多麽漂亮。事實就是如此。”他說。

但是她和他吵了起來,吵得很凶。

她在不同顏色的舊傘上剪下一塊綢子,補在新傘上。

可是他傍晚回家,剛一進門,妻子就把傘從他手裏奪過去,打開來檢查,隻見傘上密密麻麻都是小洞,像蜂窩似的,顯然是燒出來的現在傘真的無可救藥了。於是她氣憤極了。

夫婦倆彼此注視著;他低下了頭,她把那把破傘扔在他臉上;然後,她大聲說:

“啊!壞蛋!你是故意這麽做的!我叫你嚐嚐我的厲害……”

最後一陣門鈴聲替他解了圍。原來是一個朋友來他們家吃飯。

奧萊依太太把事情講給他聽。想再買一把新傘,沒門兒,她的丈夫從此休想再買傘了。

“那麽,太太,他的衣服可就要遭殃了,衣服當然更值錢。”那個朋友說。

“那麽,他可以撐廚娘的傘,但是,我決不給他買傘。”奧萊依太太回答。

“那麽,我就辭職!我決不拿著一把廚娘的傘去上班。”丈夫又說。

朋友又說了:

“去換換麵子,費不了多少錢。”朋友又說。

奧萊依太太一聽火更大了,結結巴巴地說:

“換麵子,至少需要八個法郎,八法郎加十八法郎,就是二十六法郎!這純粹是沒有理智!”

那位朋友本是一個小市民,忽然想出了個好主意:

“去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好了。隻要是在你的住宅裏燒毀的物件,保險公司是應該賠償的。”

奧依太太一聽這個主意,馬上怒氣全消,她對丈夫說:

“明天,你到部裏去以前,先去一趟馬台內爾公司,讓他們檢查一下傘,然後要求賠償。”

奧萊依先生說:

“我可不敢!隻不過是損失十幾個法郎,這又沒什麽大不了的!”

第二天,天氣晴朗,他出門拿了根手杖。

奧萊依太太待在家裏,無論如何也忘不了十八法郎的損失。

她想到保險公司,但是她也不敢去領教那些接待她的先生們嘲笑的眼光;在人麵前,她有點怯生。

可是十八法郎的損失像創傷一樣刺痛著她。

“我一定去,去了再說!”

她先把傘收拾一番,讓災情顯得特別嚴重,以使她更容易堅持自己的要求。於是她又拿一根火柴在傘上燒了有手掌那樣寬的一塊。

她越走越慢,到了保險公司她將說些什麽呢?

到了門口,門上寫著幾個字:

“馬台內爾火災保險公司”

她停了一秒鍾,終於,她對自己說:

“可是,你總得進去啊。早去總比晚去強。”

然而,一走進去,她就發現自己的心咚咚直跳。

“對不起,先生,請問燒毀了東西,要求賠償,應該去哪兒接洽?”

“二樓,向左,損失科。”

到了二樓,她發現一個門,敲了幾下,裏麵傳來一個聲音:

“請進!”

她進了屋子,其中一人問她:

“你需要接洽什麽事,太太?”

“我來……我來是……為的……為的一筆損失。”她吞吞吐吐地說。

那位先生有禮貌地說:

“請坐一會兒,我立刻就跟您談。”

“太太,有什麽事?”那位先生問道。

“我……我是因為這個來的。”說著,她撐開傘。

“看來損壞的不輕啊!”

“我花了二十法郎買的呢。”

他吃了一驚:

“真的?有這麽貴?”

“是的,當初它可是一把很好的傘。我就是讓你看一下現在的情形。”

“我看見了,很好。我實在看不出這事與我有何關係。”

她有點擔心了:

“不過……它是被燒的……”

“我看得很清楚。”那位先生表示承認。

“我隻要求賠償修理費。我自己會找人去修理。”

“太太,說實話,錢並不算多。但是,對這樣無關緊要的意外事,從來也沒人向我們要求索賠,你當然知道,像手絹、手套、笤帚、舊鞋子等每天都可能損失,但對此我們不賠償。”

“不過,先生,去年十二月,我家煙囪著了火,給我們造成了至少五百法郎的損失,我丈夫並沒有向你們要求索賠,今天要求你們賠償是理所當然的事。”

主任猜到這肯定是謊言,便笑道:

“那好吧,請把事件的經過講給我聽聽吧。”

“是這樣的,先生,在我的前廳裏,有一種青銅做的可插傘和手杖的東西,那一天,回家後,我把傘插到那裏麵,還應該告訴你:在這東西的上邊的牆上釘著一塊小木板,放個蠟燭、火柴之類的東西。我拿起四根火柴,擦了一根,沒著,到第三根,還是沒著。”

“這麽說一定是政府公賣的火柴了?”主任開玩笑說。

她沒明白其中的意思,便接著往下講:

“也許是的。第四根總算著了,我點上了蠟,就進臥室睡覺去了,但半個小時後,我發現我的傘燒著了。您看都成啥樣子了。”

由於主任已甘心賠款,就問道:

“你估計得賠多少錢?”

她先是不敢確定數目。後來她說:

“您派人去修理吧,您隨便處理就是了。”

“不行,太太,我辦不到。您說要多少錢吧。”他拒絕說。

“可是……您看,先生,我也不想勉強您……這麽辦吧,我把傘送到一家製傘店去,讓他們給繃上好綢子麵,隨後我把發票給您送來。”

“太太,就這麽定了。”

隨即他遞給她一張卡片,她接過來就走了。

她走在大街上,想找一家最漂亮的傘店,當她找到了一家非常闊綽的店鋪,就走了進去,說道:

“看,這把傘要換一個綢子麵,要用最好的綢子。價錢多少,我是不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