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如何用權是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核心問題。自古以來,對待權力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是“牧民”思想,即當官做老爺;一種是“敬民”思想,即做人民的公仆。中南海新華門的照壁上,以前的封建王朝都在上麵雕龍刻鳳。但共產黨執政後,就換上了毛主席親筆題寫的“為人民服務”這五個金光燦燦的大字。

現在,少數黨員幹部對權力認識錯位,有的認為權力來源於個人奮鬥;有的把權力當作一種“風光”、一種“享受”;有的把權力當作特權,搞公權私用、以權謀私。如何正確認識權力和行使權力,既是個理論問題,更是個實踐問題,每名黨員幹部都要清醒認識到: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隻能用來為黨工作,不能作為牟取個人私利的工具;權力意味著責任,越是職位高、權力大,越要珍惜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權力行使有紅線也有底線,必須按照原則、程序和規定用權,任何人都沒有紀律和法律之外的特權。權力姓公不姓私,公與私的界線必須分清,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亂用。

一、廉潔用權,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權力觀是領導幹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集中體現,直接影響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具體行為。黨員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要著重把握以下幾方麵:

第一,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長期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大力倡導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但必須清醒看到,在一些領導幹部身上仍然存在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有的把權位作為享受的階梯,講求排場,揮霍浪費,貪圖奢靡;有的把權力作為資本,搞權力尋租,懸權力待價而沽,以權謀私;有的為個人仕途,拉幫結派,任人唯親,排斥異己,自行其是;有的隻看局部,不謀大局,隻要個人權威,不講中央權威;等等。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出現,帶來滋生消極腐敗、褻瀆法律製度、敗壞社會風氣、嚴重脫離群眾、動搖執政根基等嚴重後果。對此,習近平同誌強調指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不僅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是涉及黨和國家能不能永葆生機活力的大問題。每個領導幹部都要以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增強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自覺性。

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思想根源在於扭曲的權力觀,其本質是一個“特”字,其表現歸結起來就是:放縱行使權力,把權力當私器,隨意破壞組織紀律和規則程序,以權謀私,使之變為不受製約的特殊權力;追求權力占有和獨特享受,把權力當作身份、等級、榮譽、地位和權勢的資本,講究排場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權勢。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出現,帶來滋生消極腐敗、褻瀆法律製度、敗壞社會風氣、嚴重脫離群眾、動搖執政根基等嚴重後果。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就是要樹立正確權力觀,應明確權為民賦、權為民用、利為民謀、為政不私等道理,切實破除“官本位”等特權思想,做到“心不動於微利之誘,目不眩於五色之惑”,真正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

第二,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反對不作為。堅持廉潔用權,既要按規則、按製度行使權力,慎用權利反對濫用權力,又要在改變亂作為的同時糾正不作為現象。現在,一些地方存在“為官不為”現象,有的幹部抱著“隻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的心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不願抓、不會抓、不敢抓。應當看到,庸政懶政是一種失職瀆職行為,與權力濫用並無本質不同。就領導幹部而言,身在崗位不作為,該負的責任不負,害怕幹事出事,拿著俸祿不幹事,庸政懶政怠政,這也是一種腐敗。如果說貪汙腐敗是黨和國家的“致命傷”,那麽,庸官懶官則是黨和國家的“慢性病”。落實“四個全麵”戰略布局,既需要清官廉政,更需要能官勤政,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庸官懶政是對人民賦予的權力的褻瀆,是對改革發展機遇的貽誤,是對黨和政府公信力與形象的損害。因此,必須動真碰硬、下大氣力治理這種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現象。

應當看到,在一些地方出現“為官不為”的狀態,造成庸官懶政的原因是多方麵的,需要分清不同情況,進而對症下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究其原因,主要有四個方麵:

一是個別領導幹部消極怠工,是因為原來習慣於“吃拿卡要”,不拿好處不幹事,反腐敗後沒了各種好處,於是辦事不積極,得過且過。對於這種品質惡劣的幹部,靠滿足其以權謀私的要求來調動其幹事的積極性,無異於飲鴆止渴,必須對他們執紀問責,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騰出位置給那些政治堅定、敢於擔當、有真才實學、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

二是個別領導幹部不作為,是因為明哲保身,怕出事、怕擔責的心理在作祟,擔心越多做事,就越有可能出錯乃至出事,怕出事而不幹事。他們的公仆意識淡薄了,責任感、使命感喪失。對他們要用“嚴”和“實”來治療這種庸官懶政之病,提振其精神狀態。權力意味著責任,有多大權力就要承擔多大責任。作為領導幹部,對權力要始終心存敬畏、無比珍惜,應當守土盡責、敢於擔當,“拎著‘烏紗帽’為民幹事,而不能捂著‘烏紗帽’為己做官”,必須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努力做到用好權力為人民謀福祉。

三是在新形勢下,有的幹部離開審批就不會監管,顯現出“水土不服”的症狀:無所適從,感到迷茫焦慮;無從下手,感到本領恐慌。他們不是不想作為,而是不會作為。這就需要加強對他們的培訓,通過增強本領來提高工作積極性。

四是個別領導幹部不作為,也同選人用人等製度還不完善有關係。這就要求我們加強製度建設,健全選人用人製度和績效考評製度,堅持“有錯問責”、強化“無為問責”,對實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不能讓“幹好幹壞一個樣”“上麵沒有人,幹死都不行”等觀念充斥官場,使“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給真正幹事創業的人提供平台。

第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堅定權屬人民立場。如何看待權力,如何使用權力,如何用好權力,是衡量評價黨員幹部的重要標準。權為“公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權力來自人民、屬於人民,這是我們國體政體的根本所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

一是必須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群眾是曆史的創造者、是曆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主體力量。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就要充分調動人民積極性,自覺甘拜人民為師,尊重維護人民所擁有的權力,傾聽重視人民所表達的意願,善於運用人民創造的經驗,珍惜用好人民給予的權力。

二是必須始終堅持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實踐證明,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在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始終是一以貫之的思想。貫徹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就要站在人民立場把握和處理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改革思路、製定改革舉措,就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得到了改善、人民權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最終要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檢驗我們工作的最高標準。

三是必須始終堅持增進人民福祉。要把增進人民福祉作為全麵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通過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為增進人民福祉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和有利條件,要立足於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要努力使全體人民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進展。謹慎用權,切忌有權不可任性。

二、廉潔用權,有權不可任性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有權不可任性”,就是規勸黨員領導幹部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為民服務宗旨,就是告誡黨員幹部要秉公執法、奉公守法、公正無私、正本清源、清正廉潔。

現實中,有的領導幹部為謀取政治資本、換取升遷籌碼,在發展麵前“玩任性”,損害了生態環境、人民利益;有的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玩任性”,重視經濟指標忽視懲治腐敗,避重就輕,得過且過……這些錯誤的、不負責任的行為,應該擯棄,值得警惕。在具體工作中,堅持廉潔用權,做到有權不任性,必須把握好以下五對關係。

第一,廉潔用權,要處理好公與私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作風問題都與公私問題有聯係,都與公款、公權有關係。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正確處理好公與私的關係,是作為一名黨和國家領導幹部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和從政道德底線”。權力為公,是光明大道;權力為私,是地獄之門。為官隻有用權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稱讚和尊重,否則就會讓群眾不恥和詬病。現實生活中,領導幹部的公款消費、公車私用、公權私用、損公肥私……公權力的“地盤”被圍追堵截,所剩無幾。公權是人民賦予的公共權力,用權當知權為“公器”。每個官員都要以林則徐的“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為座右銘。用權為公,守住公與私的分界線,絕不搞權力尋租、權錢交易。手中的權力再大,心不能亂想,嘴不能亂吃,手不能亂伸,腳不能亂走,身不能亂動,筆不能亂簽。不論官大官小,凡事隻是一個“公”字,把公權改為私姓是決不允許的。管住權力,監督得力,權力才會安分守己。對待公權,要始終有平常之心、戒懼之意,淡泊名利、坦然處置,築牢慎權慎行的防火線;使用公權,要時刻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堅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底線,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置於群眾監督的陽光下。

第二,廉潔用權,要處理好權與責的關係。權力是實現職責的必要手段,盡責是行使權力的目的。多大權力就要擔多大責任,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作為。權力本身具有兩重性,用好了可以造福人民,用得不好就會危害百姓。正確處理權力與責任的關係,就必須做到有權有責、權責相稱、權責一致;有權無責、權大責小、權責分離,必然導致不作為和亂作為。正確把握權力與責任的關係,是領導幹部素質高低,擔當強弱的重要標誌。習近平總書記同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進行座談時強調,幹部就要有擔當,有多大擔當才能幹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不能隻想當官不想幹事,隻想攬權不想擔責,隻想出彩不想出力。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恪守從政之德,築牢思想防線,把準法紀高壓

線,正確行使權力,把“廉潔用權”作為為官從政的基本準則,做到職權一致、責權對等。要敢於擔當責任,做到為民用權。不到湖邊雁不落,為官莫忘責任重。用權為民還是以權謀私,始終是對廣大黨員幹部的嚴峻考驗。黨員幹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責無旁貸地承擔起為人民服務的責任。一個敢於擔當責任、敢於對人民負責的幹部,才會把手中的權力用在人民身上、用在辦實事上。要紮實履職盡責,以焦裕祿、穀文昌等先進模範為鏡,發揚“老黃牛”精神,能擔重任、敢涉險灘、勤於耕耘,不用揚鞭自奮蹄。

第三,廉潔用權,要處理好義與利的關係。“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義”教人奉獻,“利”誘人占有,前者把人生變成一次義務的履行,後者把人生變成一場權利的爭奪。唯物史觀認為,順應曆史發展潮流,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有利於社會發展和進步的思想和行為,就是義,否則就是不義。利有正當之利和不正當之利,通過正當途徑和合法手段獲得的個人利益,就是正當之利,反之就是不正當之利。堅持義利統一的原則,擺正各種義利關係。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從根本上是一致的,義利統一成為必然的趨勢和方向。但義利之間,國家、集體、個人之間也會有矛盾的對立,因此要堅持集體主義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各種關係,反對把個人利益置於集體利益之上。中國人的人生哲學總是圍繞著“義利”二字打轉。當幹部手中有了權力,各種**、算計,各種討好、捧殺,往往會使領導幹部成為被“圍獵”的對象。防止成為被“圍獵”的對象,領導幹部必須心中有戒、心中有法,行得正、坐得端,表裏如一、言行一致。鄭培民“不給別人一絲送禮的理由,不讓自己有一絲腐敗的念頭”,因而定力如磐、雷打不動;楊善洲“一輩子把‘後門’關得緊緊的,而為人民服務的‘前門’始終敞開著”,故而一生清廉、一生平安。領導幹部應該親商、愛商、敬商、助商,對企業家多支持,但絕對不能官商勾結、勾肩搭背、搞利益輸送。古語雲:“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對領導幹部來說,不怕物質**多麽熾烈,就怕內心自律潰敗;不怕監督存在“留白”,就怕不能戰勝“心賊”。要正確處理好“義”和“利”的關係,別讓自己掉進唯“利”是圖的歧路和“見利忘義”的錯路。

第四,廉潔用權,要處理好近與遠的關係。為官用權必須處理好當前與長遠的關係問題。習近平同誌一直在倡導“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績觀。他在正定就開始講“功成不必在我”;在福建寧德強調各級領導幹部應時刻牢記“欲速則不達”“過猶不及”的道理,克服經濟建設中急躁情緒和短期行為,做長期艱苦的努力;在浙江時他多次指出,領導幹部要以正確的政績觀為指導,“功成不必在我”,要甘於做鋪墊性的工作,甘於抓未成之事。他在《之江新語》中談到,“潛”與“顯”是對立統一的一對矛盾。“潛”是“顯”的基礎,“顯”是“潛”的結果,後人的工作總是建立在前人基礎之上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鋪路石,甘於默默無聞地奉獻,“顯績”就無從談起,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即使有“顯績”,充其量也隻是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現實生活中,因為顯績看得見摸得著,專注於顯績的幹部,更容易出成效、被關注、受重用;而潛績看不見摸不著,費時費力、難以形成轟動效應,那些默默無聞打基礎、踏踏實實抓長遠的老實人,常常與榮譽無緣、與提拔無份。從這個意義上講,用心抓潛績,不但需要有思想深度、超前眼光,更需要有無私品格和高尚境界。作為領導幹部,為官一任,既要把經濟增長作為顯績,又要把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指標和實績作為潛績。要甘於奉獻,著眼地方長遠發展,要甘於追求潛績,一任接著一任幹,一張藍圖繪到底,守得住青山綠水,留得住後世政聲。

第五,廉潔用權,要處理好小與大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修身、用權、律己,謀事、創業、做人,貫穿領導幹部工作生活方方麵麵,嚴和實是一件一件事情、一點一點修為積累起來的,必須落細落小,多積尺寸之功,經常防微杜漸。”小事之中有黨性、小節之中有原則。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大老虎無不是從養癰遺患一步步走向病入膏肓的。有人認為吃點喝點不為過、收點拿點不犯法;有人習慣用“隻有這一次、大家都這樣、不是我一個人”開脫自己。黨員幹部出“大”問題,往往始於破壞“小”規矩。“小節”,一邊是違紀,一邊是違法。作為領導幹部就要對自己要求更嚴,“每天砌一塊好磚,人生才會有一麵好牆”。多做好事,少做錯事,不做惡事。要嚴守規矩,搞一次特殊就會丟一份威信、破一次規矩就會多一份差錯、謀一次私利就會留一個汙點。一切按法紀辦、製度辦和規矩辦,方能不逾矩、不越軌、不犯規。要慎獨慎微,居不妄想,行不妄做,心不妄動,思不妄發,自覺將自己置身於陽光之下、組織之下、人民群眾的目光下,堅守道德底線、遠離法紀紅線、提升信念高線、劃清交友界線。

三、廉潔用權,最根本的是用權為民

權力屬於人民,權力來自人民,隻有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才能使權力造福於社會,造福於人民,才能與人民群眾建立血肉聯係,才能立於不敗之地,才能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才能贏得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第一,用權為民,要慎用權。謹慎用權緣於對權力的恭敬和敬畏,表現為按規則、按製度行使權力,對待權力不懈怠、不隨便,使用權力務實、為公和履責。

一要常思貪欲之害。《呂氏春秋》裏有這樣一句哲言:“不去小利則大利不得,不去小忠則大忠不全。”可見,有舍才有得,要想有所得就必須學會有所舍棄。縱觀身處的這個社會,存在著太多的欲望:金錢,名利,情感……欲望本身是人的本性,合理的正常的欲望能催人發奮,勵誌磨膽,讓人為實現願景而不懈拚搏,但是,欲望又是洪水猛獸,它常常使少數領導幹部對人生的舍與得難以把握,一旦手中有權,放縱貪欲,超過了一個度,最終可能將自己推向萬劫不複的罪惡深淵,正如所謂“欲熾則身亡”。現實生活中,一些領導幹部利用權力違法犯罪,不是他們不懂法、不知法,也不是他們不知道黨員幹部應該具有什麽樣的人品官德,而是他們沒有將欲望控製在合情合法的範圍內。所以領導幹部要給自己裝上“除塵器”,時常打掃思想道德上的塵埃,麵對社會中的各種**,才能做到心不為其所動,誌不為其所喪,利不為其所惑。關上欲望的“節製閥門”,控製自己的欲望,才能做到淡泊名利,堅守名節,在各種**麵前,始終保持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情操;踩好貪欲的“刹車”,常思洪水肆虐之害,方能築牢堤壩;常思貪欲之害,方能築牢思想防線。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

二要“嚴”字當頭。“法無授權不可為”,要按規矩出牌、按製度用權,堅持中規中矩、依法辦事,不能搞變通,不打“擦邊球”,切實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讓規矩立起來,讓製度嚴起來。要心存敬畏,不濫用權力,時刻將權力和責任係為一體,時刻“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不敢有一絲的懈怠和僥幸,沾不得一點的權力任性和為所欲為。要陽光用權,自覺接受監督,不越“雷池”,不踩“紅線”,用監督掌舵,用批評護航,始終保持權力行使不偏離方向。

三要嚴格錘煉黨性修養。敬畏法紀、加強自律,慎獨慎微慎初,不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權不謀一己之私,堅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說話辦事與人交往要合乎法紀、規矩、身份。

第二,用權為民,要民主用權。民主集中製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製度和領導製度。領導幹部作為決策者,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任何方麵都熟悉、都了解、都精通,做到萬事周全。在作決策的時候,搞“一言堂”“拍腦袋”,就可能做出錯誤的決策,導致不可預期的後果。實踐證明,很多領導幹部出事,就出在不按民主集中製辦事上。在新的曆史形勢下,領導幹部必須要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切實發揚黨內民主,堅持正確集中,凝聚全黨智慧。這對各級領導幹部而言,不僅是工作方法問題,更是執政能力、執政水平和黨性修養的體現。但是,堅持民主並不是放任不管,特別是對人權、物權、事權、財權等敏感問題,既要堅持原則、講究政策,又要靈活把握。要切實履行好監督和指導職能,什麽事該管、什麽事該放,必須要有個度,絕不能放任自流、不管不問。特別是在一些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上,必須要廣泛征求各方麵意見,真正使決策成為集思廣益的過程,更加符合工作實際,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曆史的檢驗。民主的最終目標,就是要讓各項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讓老百姓更加信任黨、更加信任我們的領導幹部。

第三,用權為民,要依法用權。權力具有天然的膨脹性,權力的最大**在於“權”與“利”總是相伴而行、如影隨形,如果忘記權力的來源和屬性,模糊權力的公私界限,缺乏嚴格的自我約束和監督製約,權力很容易蛻變為個人牟取私利的工具。對於手握“權力”的領導幹部來說,堅持依法用權,前提是把握好權力邊界,受黨紀國法約束,養成按法律與規章說話辦事的習慣。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堅持“法大於權”,必須規範和約束公權力的行使,以規則重塑權力運行,以責任校準權力觀念。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用法治為權力劃出邊界、為權力定下規矩,自覺在法律約束下用權,在製度籠子裏用權,用製度管住權力“任性”。

一方麵,法無授權不可為。依法行使公權力時,必須符合權限,符合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符合法定程序和正當程序。在現代社會,正當程序是權力的運行軌道,依法依規是權力的運行方式。要打造權力清單和負麵清單,按照權力清單用權、按照法定界限用權。要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使權力運行更加陽光透明,堅決防止亂作為、濫作為,消除權力的灰色地帶。

另一方麵,法有授權方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建立責任清單,消除有權無責、有責無為等權責不匹配情形,按照法律規定切實履行分內職責,勇於負責、敢於擔當,盡最大可能發揮公權力的職能作用。同時,還要加強權力監督製約。曆史和現實一再證明,失去監督製約的權力容易導致腐敗。信任是黨組織對黨員幹部的最大關懷,但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必須形成科學有效的防控機製,使黨員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有力的監督讓權力理性行使。

用法治規範和約束公權力,堅持依法決策、依法用權、依法

辦事,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這是一場偉大的變革。各級領導幹部都應主動順應這一新要求,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心中高懸法律明鏡,手裏握緊法律戒尺,加快轉變領導方式,切實提高運用法治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真正把法治信仰根植於靈魂深處,把法治觀念轉化為行動準則,力爭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

四、把製約監督權力的籠子編得更結實

權力缺乏有效的製約和監督,是腐敗發生的重要原因。強化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必然要求。為此,需要著力解決三個問題。

第一,權力適當分解是前提。權力是一種具有強製和支配性質的力量,它內含著濫用傾向。權力過分集中,權力自身的濫用傾向就會得到強化,到一定程度後就可能出現絕對權力。因此,對權力實施有效的製約和監督,必須對權力進行科學分解,使組織和個人的權力都有明確的邊界,在橫向和縱向形成相互製約、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從強化製約監督角度看,權力分解應符合三個要求:一是有利於民主的發展。民主發展了,權力就能受到有效製約;民主不發展,權力就容易被濫用,導致腐敗。要保障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服從和服務於人民當家做主的需要。二是有利於提高效率和增強活力。加強對權力的製約監督,根本目的是讓公共權力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因此,權力分解要把握好度,不能影響權力運行的效率和活力。三是有利於形成相互製約、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在權力分解過程中,要保證每種權力都是有限的,使各種權力形成相互製約的關係,嚴防各種權力主體結成利益同盟。

第二,權力運行公開透明是關鍵。權力運行公開應做到三點:一是全方位公開權力運行信息。凡是涉及公權運行的信息,如權力清單、規則程序、過程結果都要及時公開,成績要公開,問題也要公開。二是形成高效便捷的公開機製。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和渠道,將權力運行的各種信息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開,使人民群眾能夠方便地獲得權力運行信息。三是完善相關法規製度。權力運行公開透明,不能僅靠自覺,必須有相應的法規製度作保證。應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製定專門法規,對權力運行公開的方方麵麵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使權力運行公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健康發展。

第三,強化人民民主監督是保證。應進一步強化人民民主監督,增強發現和查處腐敗的能力,提高監督的威懾力。一是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在社會主義社會,新聞輿論工具是黨和政府的喉舌,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喉舌,既要宣傳黨和政府的政策主張,也要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呼聲。有些貪官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媒體曝光,一旦醜行昭然於天下,就成了過街老鼠。二是激發群眾監督的積極性。人民群眾是權力濫用和腐敗的最大受害者,對監督權力運行有著天然的積極性。要把這種積極性轉化為現實力量,必須既積極創造條件,讓群眾隨時隨地都能參與監督,又對群眾監督及時作出負責任的回應,保護群眾監督的積極性。

典型案例

任長霞:警界“女神” 人民公安

一、長霞浩氣整頓警風

2001年4月,任長霞受命到登封市擔任公安局局長。登封位於河南省中部,每年的流動人口上百萬。前些年來,這裏惡性案件不斷發生,治安形勢十分複雜。登封市公安局的形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不高。

任長霞剛上任不久的一個深夜,她扮成農村婦女在某派出所報案,可值班警察不讓她進,她說我有重要案情向所長反映,那警察說:“所長是你想見就見的嗎?”她說案情緊要你們也不管嗎?那警察說:“半夜三更的,往哪兒叫人去為你辦案?”她看沒有辦法,讓那警察把所長電話告訴她。那警察火了:所長的電話是你想知道就知道的嗎?就這樣,任長霞被那位警察“哄”(趕)了出來。那一刻,任長霞心在滴血,這樣的態度、這樣的作風,這哪是人民的警察!這分明是人民的老爺!她當即給該所所長打電話,讓其立即趕到,對那位警察給予了嚴肅處理。常聽民警們這樣說:那段時間,隻要一聽是女的報警,誰也不敢怠慢。時間一長,全局上下都認識了任長霞,熟悉了她的聲音。任長霞為了查看警風是否真正扭轉,還常讓一些群眾替她報警。

那時,任長霞常常與其他副職一起,夜半去鄭莊、潁陽、送表等邊遠站暗查暗訪。在她的整頓下,登封的警察真正做到了“聞警即動”“動有成效”,接警快、查處快,群眾滿意度逐年上升,警風警紀有了很大轉變。

二、長霞為公而忘私

2001年4月,任長霞從一封群眾舉報信中了解到,嵩峰實業公司的老板王鬆糾集家族成員和勞改釋放人員,在白沙湖一帶橫行鄉裏,草菅人命。任長霞接案後,排除種種艱難,僅用短短兩個月時間,就將王鬆團夥及其他65名成員全部抓獲。這一案件被列為2001年全國十大打黑案件之一。

控申接待處是公安部門接待上訪群眾的窗口,為了方便群眾申訴,任長霞上任後不久,就特地把這個辦公室從公安局的大院裏搬到了街邊,同時這裏也成為任長霞了解接近群眾,搜集破案線索的重要場所。申訴處,從一開始一天接待一百二十多起,一天來兩三百人,到後來就是七八十人、五六十人、四十多人,最後一二十人,一直到幾個人。在任長霞到任後的短短幾個月時間內,登封市公安局共查結1998年以來控申積案71起,使多年的上訪老戶息訴停訪,老百姓終於有了笑臉。

任長霞常說:“己不正不能正人,心不公豈能為公”, “公安公安,心中隻有公,人民才能安。警察的麵前為什麽要加人民二字呢?就是讓你牢記自己是人民的警察,人民的警察就要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一切為了讓人民滿意!”

三、長風彩霞逝者如詩

2004年4月14日晚8時40分,登封市公安局局長任長霞,在破獲“1·30”案件從鄭州返回登封途中,遭遇車禍不幸以身殉職。那天,是她上任登封公安局局長的第三年零三天。

40歲,人生最燦爛、最壯美的季節;40歲,建功立業的黃金時期。然而,她卻倒下了,倒在為之傾灑全部熱血的嵩嶽大地上,倒在為之奮鬥不息的公安事業上。

任長霞的去世,震撼了登封市。追悼會那天,14萬多群眾自發前來悼念,白花如雪,白幛如雲,這在登封的曆史上是首次。她的離去留給當地群眾的是無盡的哀思和懷念。

典型案例

沈浩:永遠的小崗“第一書記”

2004年,沈浩初到小崗村時,這個中國農村改革第一村的發展仍然滯後,他用一個多月的時間,把全村100多戶農戶跑了兩遍,製定了詳細的工作任務和發展目標。幾年來,小崗鋼構有限公司、滁州市楊帆醫療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合肥禾味食品有限公司等一批企業相繼落戶小崗,促進了小崗村的快速發展。三十年沒有邁上富裕路的小崗村出現勃勃生機。

在小崗村任期6年裏,沈浩沒有節假日、沒有星期天,除了外出開會、招商,基本都在村裏。“有困難,找沈浩”,成為村民的一種習慣。這6年,是小崗村經濟社會發展最快、群眾生活水平提高最顯著的6年,也是他實現人生價值最大化的6年。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帶領鄉親們求富裕、奔小康,奉獻了青春,甚至生命。

修路是沈浩來小崗後幹的第一件大事。

村裏的路,“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大夥都巴望著改成水泥路。沈浩跑上跑下爭取支持,終於得到幫扶資金50萬元。

修路的日子,沈浩天天泡在工地上,和大家一起撒石子、扛水泥、拌砂漿。一天傍晚,沈浩和村幹部來到工地。看到剛剛運來的水泥漿卸在地上,找不到鐵鍬,沈浩就用雙手把水泥漿捧到路基裏,全身都是泥,手還被灼傷。村裏人歎服:這個沈書記人實在,不是來圖虛名的。

不久,沈浩又幹了一件大事——保護村集體財產。從書本中找思路,從實踐中學範例。沈浩的心中漸漸明朗:開發現代農業,發展旅遊業,招商引資發展村級工業。

優質養殖示範區辦起來了,種植雙孢菇的創業大學生引進來了,小崗鋼構廠等企業也開始生產了,大包幹紀念館建起來了……

村民們的農家樂旅遊服務啟動了。小崗村當年的茅草屋、“大包幹”紀念館、文化廣場等成了一個個旅遊景點,“小崗人家”、“大包幹餐館”、“金昌食府”等餐館紅火起來。沈浩還爭取到有關部門的支持,開辟了直通合肥的長途汽車線路,創安徽全省由一個村發往省城班車的先例。2006年春節前,26戶住房比較困難的農民都住進了160平方米的兩層樓房。

村裏的路平了、燈亮了;小崗人心中的燈,也亮了。

沈浩是一個愛家的丈夫,一個愛女兒的父親;一個深愛老母親的孝子,一個執政為民不徇私情的兒子。他是出了名的孝子。90歲的老娘,他特別牽掛。

“娘,兒子要到鳳陽小崗工作了,不能照顧您老人家了,請您到我哥那裏過一段時間,等我任職期滿再去接您。”到小崗上任後的第一個“五一”節,沈浩把老母親送到四哥家。

老娘深明大義:“乖乖,在人家那兒把人家搞好,把老百姓搞好。我的乖乖要聽黨的話。”沈浩聽了,鼻子直發酸。臨上車,他“撲通”一下跪倒,給老娘磕了一個響頭。爬起來,已是淚流滿麵。

女兒沈王一屬狗,沈浩親昵地叫她“汪汪”。2004年,10歲的“汪汪”舍不得爸爸走,送了他一個嵌著自己照片的相框,在背麵留了一串歪歪扭扭的字:“我愛你爸爸。祝你身體健康、萬事如意,還有別做貪官!”第一次決定留任後,因為自己不在孩子身邊,妻子工作又忙,沈浩就把女兒送到了老家蕭縣讀寄宿中學,從此開始了綿長的思念和無盡的愧疚。

妻子王曉勤在銀行工作,每天早出晚歸。買糧食、搬東西很吃力,沈浩隻好說:“花點錢,請別人幫忙吧。”王曉勤盼望著夫妻早日團聚,不同意沈浩留任。沈浩耐心勸慰:“讓我再幹三年吧,第一個三年是搞基礎建設,第二個三年才能把村裏經濟建設搞上去,讓大家富起來。”

2009年11月6日,一個令小崗人悲痛的日子。沈浩因積勞成疾,心髒病突發,猝然倒在了工作第一線。11月7日,沒有組織動員,沒有倡議勸說,一份請求將沈浩遺體永久安葬在小崗村的請願書,在村民中默默傳遞,一雙雙沾滿淚水的手,重重地按下一個個鮮紅的手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