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消費習慣都不一樣,Kit喜歡名牌衣,Lulu喜歡名牌手袋,我隻在一類物品上專注——數碼產品。而且喜歡全套收,比如愛上MAC後,一年下來就攢了黑macbook、airmac、imac 、itouch……MAC專賣店的店長常取笑:“Mina家可以做本城MAC形象店”。包奴Lulu的典型案例是午餐去吃五元一碗的麵,吃完後卻開車去“MAISON MODE美美”買一萬多元一隻的包。Lulu的解釋理直氣壯:“我是職業女性,好手袋比好衣更重要,再說了,再好的衣服也不能多穿,但一隻好手袋可以用一生。”——這話倒不假,問題是她家的手袋們已經夠她子子孫孫好多生。

我們深知罪孽深重,但是幸好還有她們墊背:

活人有Lily,她一個月買了三台不同品牌不同大小的筆記本,理由是:“一個放在家裏,一個放在辦公室,一個放在包裏隨身帶”;死人有Madame Bovary——她的中文名比較顯赫——包法利夫人,她死於服砒霜自殺,自殺的原因是購物透支身負巨債無力償還;牛人有章小蕙,她的事跡是購物欠下巨債,四十歲時破產又失婚,不但沒自殺或者落魄街頭,反而甩開罵名繼續美豔做女人……

據科學家們說,人的大腦裏有一個酬勞係統,通常由幸福激素激發,如果人或者動物獲得一種“酬勞”,不管它的表現形式是**還是食物或購物,神經係統就會產生一種快感。不同的人選擇不同的方式,但是隻要是女人,就一定會被兩件事情催生幸福素,一是戀愛,二是購物。

所以《購物狂的異想世界》一書的作者會在扉頁將書獻給另一個女人吉瑪,因為“吉瑪清楚地知道一條D&G圍巾對於一位姑娘來說,有多麽重要”。

所以我要用這篇文章來感謝我媽,她身體力行地向我展示女人工作的必要性和購物的必要性——當你所花的錢是自己親手賺來時,負罪感將會減輕很多,而且,很多時候女人的魅力得靠“不差錢”來做心理基礎,喜歡的東西自己都能擁有,臉上自然就洋溢著幸福和安適。

寫這篇文章之前我順便逛了逛街,順便給自己買了隻很棒的相機——數碼控的我當然不缺相機,隻是沒有這一款。

我拿我熱愛的所有數碼產品發誓,我會響應國家號召積極消費拉動內需,會以更蓬勃的狀態投入工作,繼續著我的循環——

“工作為了什麽?”

“賺錢!”

“賺錢為了什麽?”

“購物!”

“購物為了什麽?”

“更有動力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