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早期現代哲學主要表現為各種形式的意識哲學,尤其以笛卡爾主義為典型代表。笛卡爾式的沉思致力於認識心靈的本性,為此之故,他必須把心靈與身體、與物體(這裏的身體和物體在法語中其實是同一個詞,即corps)區別開來,“在認識心靈不滅之前,要求的第一個和主要的東西是給心靈做成一個清楚、明白的概念,這個概念要完全有別於物體所擁有的一切”[1]。在“清楚、明白的”領會中,作為物質實體的“身體永遠是可分的”,而作為精神實體的心靈“是完全不可分的”[2]。人的身體由一些肢體和其他類似的一些偶性組合而成,但人的心靈卻不是由偶性組合起來的,它乃是一種單純實體。正是由於這種情形,身體很容易死滅,而精神或人的心靈按其本性來說是不滅的。[3]於是,在笛卡爾的揚“心”抑“身”的二元論哲學中,心靈和身體成為兩個獨立不依的實體。前者與精神、思維聯係在一起,後者與物質、廣延聯係在一起;前者是不含物性的純粹意識,後者則是沒有靈性的純粹事物。
人或者主體屬於思維、心靈範疇,身體及感性經驗隻具有從屬的意義。笛卡爾在普遍懷疑之後找到“我思故我在”這個阿基米德點,其基本主張是:“嚴格來說,我隻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也就是說,一個精神、一個知性,或者說一個理性。”[4]人主要與高貴的精神或良知、良能聯係在一起,他超然於身體及其伴隨的感覺、欲望之外。正因為如此,笛卡爾把有機體視為機器,人的身體同樣是機器,即“有臉、手、胳膊,以及由骨頭和肉組合成的這麽一架整套機器”[5],或者說“由骨骼、神經、筋肉、血管、血液和皮膚組成的一架機器”[6]。這個“機器”不是人之為人的根本,因為“我”完全可以把身體排除在“我”的本性之外。與之相反,“思維是屬於我的一個屬性,隻有它不能跟我分開”[7]。人和動物的身體都是機器,是受物理定律支配的、缺乏情感和意識的自動機,但人之為人的根本卻在於有一個心靈,即一個以思維為屬性的實體。具有明顯笛卡爾主義和康德主義傾向的布倫茨威格告訴我們:“從動物—機器到人—機器似乎隻有一步之差,可是,笛卡爾拒絕跨出這一步。”[8]可以看出,在笛卡爾那裏,主體範疇限定在心靈或意識中,身體及其經驗則被納入客體範疇。簡單地說,心靈是表象者,是認識主體;而身體則是被表象者,是認識對象。
在第六沉思中,笛卡爾非常明確地斷定了心靈和身體的分別,強烈主張心靈可以不依賴於身體而獨立自存:“我確實有把握斷言我的本質就在於我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或者就在於我是一個實體,這個實體的全部本質或本性就是思維。而且,雖然也許(或者不如說的確,像我將要說的那樣)我有一個身體,我和它非常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不過,因為一方麵我對我自己有一個清楚、分明的觀念,即我隻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而沒有廣延,而另一方麵,我對於身體有一個分明的觀念,即它隻是一個有廣延的東西而不能思維,所以肯定的是:這個我,也就是說我的心靈,也就是說我之所以為我的那個東西,是完全、真正跟我的身體有分別的,心靈可以沒有肉體而存在。”[9]笛卡爾關於思維與想象、理性與感性的區分其實都是在此基礎上展開的。然而,他麵臨著一個困境:雖然說心靈和身體這兩種獨立的實體之間並沒有什麽實在的聯係,可是,在它們之間卻存在著協調一致。他寫道:“人的心靈實在有別於身體,然而又和身體緊密結合得就像一個東西似的。”[10]“自然”或“本性”告訴我們,“我有一個身體,當我感覺痛苦的時候,它就不舒服;當我感覺餓或渴的時候,它就需要吃或喝”,自然“也用疼、餓、渴等等感覺告訴我,我不僅住在我的身體裏,就像一個舵手住在他的船上一樣,而且除此之外,我和它非常緊密地連結在一起,融合、摻混得就像一個整體一樣地同它結合在一起”[11]。
按照笛卡爾的看法,我們確實沒有直截了當地認識到疼、餓、渴,而是有了這些感覺,“所有這些饑、渴、疼等等感覺不過是思維的某些模糊方式,它們來自並且取決於精神和身體的聯合,就像混合起來一樣”[12]。這其實否定了我思的純粹性,也因此把笛卡爾推向了自我矛盾。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不得不求助於一種超出兩者之外的力量,一種無限的力量,那就是神。黑格爾在評價笛卡爾時表示,“現在要提出一個中介物,即抽象的東西與外在的、個別的東西的聯係。他是這麽辦的:在兩者之間放一個構成它們各種變化的根據的東西,以神作為聯係的中間環節”[13]。這種傾向類似於萊布尼茨用“預定和諧”來解釋兩者的關係。按照梅洛-龐蒂對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的讀解,我們實際上可以在兩種方式上來理解人,“人的雙重自然:寬泛意義上的自然,作為純粹知性及它所設想的一切;和我的限定意義上的自然,在心靈—身體複合物意義上的自然”[14]。前者指的是代表人的理智、思維方麵的“自然之光”,後者指的是代表人的感性、本能方麵的“自然傾向”。在多數情況下,笛卡爾關注的是前者,但有時也談到後者。
問題的關鍵在於,笛卡爾在這兩種自然之間會建立起什麽樣的關係。我們可以從他的六個沉思中看出立場的變化:“在第一到第三沉思中,笛卡爾把自然之光理解為指稱的中介;在第三到第六沉思中,正是自然傾向推動我們相信外部世界、我的身體存在著。”[15]也就是說,最初從理性出發,身體被排除在人的本性之外,後來卻又不自覺地給予了身體一定的地位。從表麵上看,笛卡爾似乎輪流地訴諸“自然之光”和“自然傾向”,但在實際上,笛卡爾有非常明確的主次觀念。簡單地說,笛卡爾極力承認自然之光的優先地位,但並沒有因此放棄自然傾向。外部事物的各個部分彼此外在,可以分割,然而身體的各個器官卻緊密聯係、不可分割,原因何在,或者說身體的統一源於何處?笛卡爾首先給出的答案是:源於心靈的在場。事物之間隻有外在性,而身體各部分之間卻有目的性關聯,但身體並沒有內在目的,沒有自身價值,目的因此隻能由心靈來賦予。也就是說,正是通過心靈,身體內部建立起了各種關係,也因此使得心靈作用於身體。然而,與身體沒有直接關係的心靈如何作用於身體?沒有廣延的東西怎麽能夠與有廣延的東西建立聯係?笛卡爾明顯麵臨著難題,他於是不得不尋找某種結合點。
按照梅洛-龐蒂的解讀,笛卡爾試圖在身體中的某一處,而不是所有地方尋找能夠融合心身的地方,“笛卡爾不再從心靈的觀點,而是從身體的觀點,簡言之從外部來理解統一的嚐試。從這一觀點看,心靈與身體的不可分割的統一不再延伸到整個身體,而是一個唯一點:鬆果腺”[16]。位於鬆果腺中的一種“動物精神”似乎可以溝通兩者。笛卡爾在“第六沉思”中有這樣的一段描述:“我還看出,精神並不直接受到身體各個部分的感染,它僅僅從大腦或者甚至大腦的一個最小的部分之一,即行使我們稱為‘共同感官’這種功能的那一部分受到感染,每當那一部分以同樣方式感受時,就使精神感覺到同一的東西,雖然這時候身體的其他部分可以有不同的感受。”[17]鬆果腺顯然被設想為某個既是物質又是精神的結合點。笛卡爾認定它可以統一身心,這其實是某種逃避,並因此沒有去考慮身心的真正統一。這是因為,“為了這種統一得以實現,不僅需要心靈設想自己下降到身體中,而且也需要身體進入心靈中。可是,這對於笛卡爾是不可能的。由此,真正統一的缺席有的不過是簡單的並置”[18]。所以,當笛卡爾說“我是”或“我在”時,他實際上要說的卻是:“存在著思想,知性,理性。”[19]“自我的真正定義是理性,知性。”[20]
這樣說來,盡管笛卡爾在一些論述中有“偏差”,有“遊離”,他最終主張的還是以具有純粹意識特征的心靈為主導的心身二元論。就認識論來說,感官必須服從心靈,感覺必須服從理智。我們關於事物的認識表麵上與感官相關,實際上是判斷的結果:“真正來說,我們隻是通過我們心裏的理智功能,而不是通過想象,也不是通過感官來領會物體。”[21]這是因為,事物,包括身體的本性是廣延,是變動的現象中的不變者,但感官隻能追隨變動的東西,不能通過現象看到這一本質。我們會認為自己是通過眼睛看到蠟塊的,而不是通過心靈看到的,其實剛好相反。完整有形的蠟,由於高溫一會兒就變得認不出來了,但我們認為它還是同一塊蠟,這完全取決於我們的心靈,而不是眼睛;是因為我們能夠做判斷,而不是因為我們能夠感覺。當我們感覺到形狀時,我們完全確信這一感覺,但我們對形狀的存在本身卻會產生懷疑。這就需要我們把感覺純粹化。“看”“聽”“感受”於是就失去了全部的感性意義。或者說,由於判斷和思維無處不在,感覺實際上消失了。這意味著身體的“去神秘化”或者說“祛魅”,表現為身體被機械地看待。在清楚分明的要求中,身體被看作是由單純事物構成的,而任何事物都可以被納入數學和測量的秩序之中:“物質世界的所有事實,都可以用幾何學術語來表述。”[22]自然世界具有機械性,物質的變化可以通過物理規則獲得解釋,這實際上是一種因果論的解釋,被當作物體的身體也沒有什麽不一樣。按照梅洛-龐蒂的說法,在笛卡爾和笛卡爾主義的理想中,“不僅世界,甚至神和人都被數學化了”[23]。從表麵上看,“純粹思維”發現了物質和身體,而實際上造成的是對它們的“遮蔽”和“遺忘”。這是因為,事物的秩序最終應該符合觀念的秩序,並因此在表象的空間中獲得其定位或存在。於是,物質和身體在笛卡爾的哲學體係中沒有獲得應有的地位,他強調的不過是“思想對於思想的實證性”[24]。盡管如此,笛卡爾思想中始終包含著理性與感性、心靈與身體的張力,包含著許多曖昧含混的看法,而這些都被法國現象學家充分利用了,“這些乃是後來的談論身體的法國哲學家,尤其是馬塞爾和梅洛-龐蒂的極好的資源”[25]。
在法國早期現代哲學中,馬勒伯朗士(Malebranche)同樣堅持心身二分,按照黑格爾的理解,他的核心觀點是:“心靈的本質在思維中,就像物質的本質在廣延中一樣,其餘的東西,如感覺、想象和意誌,都是思維的變相。”[26]心靈和身體顯然是二分的,它們代表了人的兩種目標指向。按照馬勒伯朗士的說法,人的心靈既可以與神聯合,也可以與作為物質的身體聯合。與神的聯合使人高於一切事物,而與身體的聯合無限地使人低下,並且是一切錯誤和不幸的主要原因。在他看來,心靈與神的關係是自然的、必然的、絕對必需的,而心靈與身體的關係盡管是自然的,卻既非絕對必然的,也非不可或缺的。[27]盡管如此,他還是承認心靈與身體有聯合或統一的一麵,“這種聯合隨著與神的聯合的增加而減少,但隻能在我們死後才會瓦解”[28]。人的心靈確實與身體相聯係,並因此削弱它與真理的聯係,這就需要神的協調作用,需要神來引導心靈抵製身體。真正說來,身體和心靈是兩個完全獨立的實體,它們之間不可能有實質性的關係。如果說兩者之間有協調一致的關係,如果說一方的變化會引起另一方的變化,這完全是由於神在起作用,身體和心靈最多隻是對方的“偶因”或“機緣”。
馬勒伯朗士與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一樣,享有“大笛卡爾主義者”之名,甚至被認為是比笛卡爾本人還要徹底的笛卡爾主義者。也有人表示,他對笛卡爾思想進行了“最大膽的發展”,並因此是“笛卡爾主義的掘墓人”[29]。從總體情況看,他是忠誠於笛卡爾思想的,他對笛卡爾心身二元論進行了最完備的表述。從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出發,馬勒伯朗士認定“我是某種在思維的東西”,這個在思維的“我”,這個實體,不可能是身體,因為身體不能思維。[30]按照他的說法,人必須遵循不可變動的秩序,而這一秩序居於人的內部,但感官和想象卻把人引向外部,引向身體、周圍世界,甚至引向沒有任何實在的想象空間;因此,為了成為真正的人,人必須“回到最深層的他自身,必須傾聽內在真理,最大可能地讓感官、想象和情感沉默”[31]。也就是說,人之為人始終追求的是精神生活,人應該純化心靈,趨近神:“隨著與神的聯合的增加,心靈變得更加純潔、更加明亮、更加強大、更加寬廣,因為這種聯合構成了它的全部完善。”[32]但同時(另一方麵),我們也應該注意到,馬勒伯朗士在許多時候脫離了笛卡爾主義的“正麵立場”。梅洛-龐蒂告訴我們,“在笛卡爾那裏,隻有三個文本堅持統一,大量的文本堅持分離。在馬勒伯朗士那裏,心靈與身體統一的部分變成整個領域,即借助情感的認識領域”[33]。梅洛-龐蒂雖然沒有否定馬勒伯朗士思想的“正麵”或“本來麵”,但明顯更加關注其有關心身統一的思想,也就是說更加重視並且要利用其“另一方麵”。
我們同時還應該關注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的看法。黑格爾在談到這一時期的法國哲學時表示:“笛卡爾哲學是抽象的形而上學,現在我們有了關於具體物的原則。”[34]也就是說,這個時期的哲學家們不再從“意識”“良心”“理智”出發,而是從感覺出發來思考我們與世界的關係,“他們把感覺和物質看作是唯一真實的東西,把一切思維、一切道德方麵的東西全都歸結為感覺和物質,認為隻是感覺的變相”[35]。這無疑強調了身體和物體的重要性。然而,就身體的性質而言,這些哲學家卻發揮了甚至強化了笛卡爾的機械生理觀。他們不僅認為身體是機器,甚至人本身也成了機器。按照笛卡爾的說法,人的身體是出自神之手的機器,安排得十分巧妙,做出的動作十分驚人,人所能發明的任何機器都不能與它相比。但我們不能說人就是機器,因為人與機器、與動物的區別在於能說話,有理性能力。[36]拉·梅特裏(La Mettrie)批判這種觀點,他不僅認為人體是機器,而且表示,真正的哲學家都會同意,“從動物到人並不是一個劇烈的轉變”,盡管人對於動物有優勢,“但把人和動物列入一類對於人還是一種榮譽”[37]。
黑格爾把拉·梅特裏的“人是機器”看作是法國哲學過渡到唯物論的例子,並且表示,“一切思想,一切觀念,都隻有在被理解為物質性的時候,才有意義;隻有物質存在”[38]。這種唯物論指向在其他人那裏也表現出來,比如,狄德羅甚至把人及其身體與石頭同等看待,發現機械運動對於它們的同等支配。當達朗貝爾(Dalembert)要狄德羅告訴他“人和雕像、大理石和肉的差別是什麽”時,狄德羅回答說:“差別很小。人們用肉來造大理石,也用大理石來造肉。”[39]按照他的說法,身體與大理石的區分,不過在於前者具有“活躍的感受性”,而後者隻有“遲鈍的感受性”[40]。由於這種徹底的唯物論立場,拉·梅特裏批評萊布尼茨主義者“把物質精神化了”,而笛卡爾主義者“也犯了相同的錯誤”[41]。18世紀法國唯物論者們否定唯理論的抽象原則無疑有其合理性,但片麵地訴諸機械的物質也是有問題的。其實,就他們把身體與物體相等同,或者說把身體當作自動機而言,他們並沒有離開笛卡爾的思路,依然外在地賦予身體以數量化的規定,仍然沒有擺脫表象論的身體觀。
身體既然被歸屬於客體領域,既然被視為被表象的對象,它就始終不可能獲得應有的地位。難怪,德國思想家海涅(Heine)雖然批判德國浪漫主義者施萊格爾兄弟的精神論,卻並不因此讚成法國唯物論把精神身體化。問題的關鍵在於讓身體本身擺脫機械性,變成具有自身靈性的東西。他這樣表示,“我並不屬於那些使精神身體化的唯物論者之列;我毋寧是使身體重新具有精神,我使身體又通了靈性,我使身體神聖化”[42]。正是為了克服18世紀法國唯物論越來越強化身體的機械性的傾向,同時也為了修正笛卡爾隻關注純粹意識的傾向,19世紀法國哲學試圖在情感、意誌、下意識領域中開辟身體與心靈之間的通道。這是一些克服純粹意識的超然性,同時讓身體擺脫單純客體性的努力。至少按照梅洛-龐蒂和亨利的理解,在通常被視為精神論源頭的比朗(Maine de Biran)哲學中,身體開始上升到主體的地位,它不再是被表象的身體,而是絕對的身體。這些偏離意識哲學和機械身體觀的努力,為身體恢複其自身地位埋下了伏筆。
[1]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10~1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引文有改動,後麵對該書譯文均有改動。
[2]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90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引文有改動,後麵對該書譯文均有改動。
[3]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12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4]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26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5]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24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6]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88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7]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25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8] Brunschvicg,Descartes et Pascal Lecteurs de Montaigne,Pocket,1995,p.130.
[9]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82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10]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13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11]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85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12]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85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13] [德]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4卷,94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
[14] Merleau-Ponty,La Nature,édition du Seuil,1995,p.34.
[15] Merleau-Ponty,La Nature,édition du Seuil,1995,p.34.
[16] Merleau-Ponty,La Nature,édition du Seuil,1995,pp.37-38.
[17]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90~9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18] Merleau-Ponty,La Nature,édition du Seuil,1995,p.39.
[19] Merleau-Ponty,Notes de Cours 1959—1961,éditions Gallimard,1996,p.251.
[20] Merleau-Ponty,Notes de Cours 1959—1961,éditions Gallimard,1996,p.261.
[21] [法]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反駁和答辯》,33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22] [美]加勒特·湯姆森:《笛卡爾》,33頁,北京,中華書局,2002。
[23] Merleau-Ponty,Notes de Cours 1959—1961,éditions Garlimard,1996,p.75.
[24] Merleau-Ponty,Notes de Cours 1959—1961,éditions Garlimard,1996,p.240.
[25] Atkins (Ed.with Commentary),Self and Subjectivity,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05,p.7.
[26] [德]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4卷,132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
[27] Malebranche,The Search after Trut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p.xxxiii-xxxiv.
[28] Malebranche,The Search after Trut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xxxvi.
[29] Huisman,Histoire de la Philosophie Fran?aise,éditions Perrin,2002,p.222.
[30] Malebranche,Dialogues on Metaphysics and on Relig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6.
[31] Malebranch,Treatise on Ethics,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3,p.57.
[32] Malebranche,The Search after Trut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xxxvii.
[33] Merleau-Ponty,L'Union de l’?me et du Corps chez Malebranche,Biran et Bergson,Libraire Philosophique J.Vrin,2002,p.11.
[34] [德]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4卷,220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
[35] [德]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4卷,230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
[36] Descartes,Discours de la Méthode; Les Passions de l’?me,Bookking International,1995,pp.73-75.
[37] [法]拉·梅特裏:《人是機器》,40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38] [德]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4卷,230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
[39] 《狄德羅哲學選集》,120~12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40] 《狄德羅哲學選集》,12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41] [法]拉·梅特裏:《人是機器》,13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42] [德]亨利希·海涅:《論浪漫派》,3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