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強調一遍,故事是價值觀的載體。如果你想講一個深刻的道理,就配上故事。美國有一位博士叫克裏斯托弗·蓋爾,曾經在美國的改革行政管理協會當主席,他講了這麽一個故事:有一次,一個45歲的男人到他們那兒去麵試,這個男人是公務員,麵試過程中不停地說自己長久以來如何加班加點地工作,如何取得了各種成績。可突然間,這個男人心髒病發作,倒在地上,等到救護車趕到的時候,人已經不行了。蓋爾博士和員工們全都驚呆了,因為這個男人本來打算從一個高壓的崗位跳槽到另一個更高壓的崗位上,也就是從一個成功的位置跳到一個更成功的位置,沒想到卻死在了現場。蓋爾博士認為,政府也好,公司也好,很多組織所秉持的“一切以效率為先”的原則究竟對不對?這樣是對生命的漠視。
後來,蓋爾博士致力於改變傳統的工作觀念,每次宣揚自己的價值觀時,他總是給聽眾講這個猝死的故事,希望借此告訴人們,他們原有的工作原則可能是錯誤的,不斷地要求員工加班加點,是在變相殺死他們。
在美國,這樣的演講家很多,他們都是從故事出發,然後講到自己的道理。你想要告訴大家著火時捂住口鼻很重要,你就可以從一個曾經被燒死的孩子的故事講起;你想要告訴大家係安全帶很重要,你就可以從一起交通事故的故事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