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幸福嗎”這個廣被熱議的央視街頭采訪主題蘊含多層意義:“幸福是什麽?”“幸福來自於什麽?”以及“幸福感受哪些因素的影響?”由於主觀認知差異的存在,上述問題的回答是千人千麵。盡管如此,“富足安定、高枕無憂”當是毋庸置疑的答案之一。物質充足程度是百姓感知幸福的民生基礎,但是“民生安全”才是“百姓幸福”的測量儀。
8.2.1 食品安全觸及民生底線
2012年《舌尖上的中國》用縱橫南北的中國美食吸引了億萬觀眾的眼球,“吃得好”當屬“幸福感”的重要構成。然而,當我們把“中國美食版圖”翻個麵後,“美食中國”光鮮亮麗的背後竟然是“舌尖上的另一個中國”:一幅“食品不安全”地圖。它詳細標注出各省所出產的有毒食品,比如毒大米、皮鞋老酸奶、塑化劑、人造雞蛋、瘦肉精……當今的中國人已經不為餓肚子操心了,但卻被這些術語捉弄得無所適從。
麵對紛亂而安全難辨的食品市場,人們所能做的是“選擇性地吃”,“吃”是中國人的小小幸福。然而,現實食品安全現狀卻給了這個“小小幸福”沉重的一擊。食品安全(food safety)強調食品無毒無害並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而大量有毒有害食品的曝光卻觸及了這條民生底線。
宋代袁采曾經這樣描述當時的食品安全問題:“雞塞沙,鵝羊吹氣,賣鹽雜以灰……以物市於人,敝惡之物,飾為新奇;假偽之物,飾為真實。如米麥之增濕潤,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詞,止於求售,誤人食用,有不恤也。”[16]甚至有人把腐敗的肉賣給小販,再由小販出售給百姓。[17]
由此可見,“以吃為幸福感”來源的中國人對食品安全問題並不陌生,不過舊時的造假手段雖然繁多,卻沒有高科技添加劑、無機化肥和轉基因等風險的存在。
現代社會食品安全的風險多來源於食品科技的發展,食品添加劑的發明為食品種類與口感多樣化創造了條件,但是“非法添加”或“過量添加”不僅危害健康還可能奪人性命。除了非法添加之外,農藥殘留、土壤和水汙染所導致的食品危險也不容忽視,但它們更不易被察覺。
專欄8-3 鎘大米事件的背後是土壤汙染
2013年5月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18個批次的大米和米製品進行了抽檢,其中8個批次被發現重金屬元素“鎘”含量超標,比例高達44.4%。鎘對腎髒和骨骼的破壞作用可導致腎衰竭、骨軟化和骨質疏鬆等疾病,慢性鎘中毒症狀被稱為“痛痛病”,20世紀40年代在日本首次被發現。患者大多為婦女,病症表現為腰、手、腳等關節疼痛,持續幾年後患者全身各部位會發生神經痛、骨痛現象,行動困難,甚至呼吸都會帶來難以忍受的痛苦;後期患者會發生骨骼軟化、萎縮、四肢彎曲、脊柱變形、骨質鬆脆,就連咳嗽都能引起骨折;患者不能進食,因無法忍受痛苦而選擇自殺。
汙染稻米的重金屬元素遠不止“鎘”。中國水稻研究所、農業部稻米及製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研究表明:我國多地稻米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屬汙染情況(見下表)。汙染並不是在大米加工環節,而是來源於生產大米的農田,土壤汙染由此進入人們的視線。2013年12月30日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結果顯示:我國中重度耕地汙染已達5000萬畝(全國耕地麵積為203 077萬畝)。
中國稻米重金屬汙染情況調查結果
資料來源:應興華等.我國稻米質量安全現狀及發展對策研究[J].農產品質量與安全,2010(6).
更可怕的現實是:食品安全問題通常不是一個或兩個奸商的違法行為,而是某個“行業內的公開秘密”,餐桌已毫無安全可言,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消失殆盡。民間食品安全網“擲出窗外”統計表明,2004年至今全國共有3431個食品安全問題被曝光(圖8-1),幾乎遍布每一個省份。[18]
圖8-1 2004~2013年食品安全事件曝光數量
數據來源:擲出窗外.中國食品安全新聞資料庫http://www.zccw.info/ [EB /OL].2014-03-19.
然而,食品安全檢測數據表明:近年中國食品合格率在逐漸提升,已達到90%(表8-3)。這個“合格率”與公眾感知之間存在很大距離。對此,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陳君石這樣解釋:第一,消費者容易把假冒偽劣問題與真正的食品安全問題混淆,無形中誇大了食品安全問題的嚴重性;第二,消費者維權意識增強,政府強化了監管和整治力度,媒體非常關注食品安全使食品不安全曝光率提高;第三,媒體報道中存在混淆視聽的虛假新聞,進一步刺激消費者敏感而緊張的食品安全神經。[19]
表8-3 曆年食品檢驗合格率
注:中國衛生統計年鑒(2006~2009),中國統計年鑒(2010~2012).
這些解釋進一步證實,正是因為食品安全觸及民生底線,民眾才會產生與客觀數據不同的認知與感受。為了實現民眾食品安全感知與食品安全實際之間的一致性,食品安全監管逐漸強化。2009年《食品安全法》對《食品衛生法》的替代被普遍認為是食品安全監管進步的重大標誌,“安全”代替“衛生”的監管理念也蘊含著食品安全監管係統化與法製化建設的民生導向,旨在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無縫隙監管。
其一,在食品安全法律製定方麵:(1)法律適用主體從食品生產經營擴大到食品流通、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洗滌劑等食品加工領域;(2)監管模式從被動的事後監管轉變為主動的全程監管,並建立健全食品風險評估機製;(3)國務院專門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問題,督促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與流通、餐飲服務實施監督管理;(4)成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評估食品中的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含量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損害,為食品安全法規、標準和政策製定與調整提供依據;(5)整合各項食品標準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標準,且定期調整;(6)建立並擴展產品溯源製度,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的生產記錄製度、食品生產者的原材料進貨查驗記錄製度、食品出廠檢驗記錄製度、食品經營者的進貨查驗記錄製度,以便召回問題食品和追溯責任人。
其二,在食品安全標準製定上避免企業介入操縱:(1)由食品專家和企業組成5~10人小組起草安全標準草案,交給由科學家、行業衛生監督協會專家組成的基層標準評審委員會分別評估農藥殘留、產品標準、乳製品、汙染物和微生物等最低標準;(2)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評審委員會召開主任會議,會同衛生部秘書處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對基層標準評審委員會評估標準進行會商;(3)最後結果交由衛生部審查,頒布新的食品安全標準。
其三,強化執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1)2011年公檢法聯手行動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共偵破食品安全類犯罪案件5 200餘起,抓獲涉案人員70 00餘人;共依法從快批捕製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 801人,提起公訴1 254人;共審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等案件333件,刑事處罰416人,其中有286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部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被告人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經營罪等罪名從重處罰。(2)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強化日常監管,查處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8 000多起,取締關閉違法企業5 000餘家。(3)對政府相關瀆職、失職人員進行責任追究,2011年共涉及人數3 895人,而以往這樣的案子一年“不過百件”。[20]
高強度的食品安全監管態勢能否換來一個真實的食品安全世界?能否真正實現中國人在“吃”上的小小幸福?在一個人口眾多、資源匱乏的國家,要實現這個夢想卻麵臨諸多困難。
但無論如何,“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製。嚴守法規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汙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政府責無旁貸。
8.2.2 環境安全折射人的生存
純淨的藍天、清潔的空氣、芬芳的泥土、潔淨的河水……這一切無不是人們最自然的夢想,而沒有罪惡黑暗與暴力恐怖、安心不被人幹擾的社會環境則是民眾醉心於工作、滿足於生活、暢享人生樂趣的生活基礎。當我們猶豫著要不要幫助摔倒老人就已經意味著我們不信任他人,折射著人們普遍不佳的生存狀態。
專欄8-4 3·01昆明暴力恐怖襲擊事件
2014年3月1日晚9時20分,10餘名統一著裝的蒙麵歹徒(事後新聞說是8人,6男2女)持刀在雲南昆明火車站廣場、售票廳等處砍殺無辜群眾,共造成30人遇難,143人受傷,在院救治131人,重傷73人,包括多名民警、返校大學生和外出打工者。民警當場擊斃歹徒4人,抓獲1人,另3名歹徒後來在昆明尚義街被擒獲。受傷群眾被快速送至10餘家醫院,昆明市衛生計生部門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機製,開展醫療救援工作。省急救中心出動20餘輛救護車,70餘名救護人員轉運傷員,收治醫院快速開通傷員收治綠色通道,市民紛紛走上獻血點獻血。火車站秩序很快恢複正常,各趟車次順次發出。3月3日,全部急診手術已經完成,針對受傷群眾和受害人家屬的心理危機幹預工作同步展開。習近平總書記要求政法機關迅速組織力量全力偵破案件,依法從嚴懲處暴恐分子,堅決將其囂張氣焰打下去;精心做好受傷和遇難群眾的救治與善後工作;深刻認識反恐形勢的嚴峻性與複雜性,強化底線思維,以堅決態度和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各類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但這起事件造成的餘波很長時間都不會消失。2014年3月14日下午4點20分左右,成都春熙路附近暑假商場內購物人群突然跑出,短時期內,春熙路、總府路、鹽市口聚集大量人群;大批量警力隨即出動,迅速進入現場;大型商場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保人員在街頭持械巡邏……持刀傷人、火災、地震等極端消息在人群中傳播。17點左右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成都”發布消息:“經核實,春熙路及周邊地區沒有發生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也沒有任何人員傷亡。”之後現場趨於平靜,但重新開門營業的商場很冷清。
資料來源:昆明火車站遭遇暴力恐怖襲擊.新浪新聞,2014-03-26.
2007~2011年全國查處治安案件數,每萬人受理的治安案件數總體呈現上升趨勢(表8-4、表8-5),特別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攜帶槍支彈藥和管製工具、無故毆打他人、故意傷害、盜竊與詐騙類案件明顯增長,是民眾“不安全感”上升的直接原因。
表8-4 2007~2011年全國查處治安案件數量(單位:件)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8~2012),僅列舉了常見的部分治安案件類別,故加總不等於合計.
表8-5 2007~2008年公安機關每萬人受理治安案件數(單位:件)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8~2012),僅列舉了常見的部分治安案件類別,故加總不等於合計.
上述數字還反映出更深層的社會風險隱患:一方麵槍支、彈藥與管製刀具等通過網絡銷售渠道可以輕鬆獲得;另一方麵在人均GDP 3000美元左右會麵臨一個發展拐點,各種社會矛盾交織,在不安全的社會環境中,個體潛藏的暴力因子隨時可能被激發出來,這點在一些極端事件上有鮮明體現:2013年7月23日晚,北京大興區韓磊隻因一名推著嬰兒車的女子擋住了他的車拐彎而與該女子發生爭執,憤怒失控中竟然摔死了年僅2歲的女嬰,同年9月韓磊被判死刑。2013年4月,複旦大學醫學研究生林森浩以投毒方式導致室友死亡,2014年2月,林森浩一審被判死刑,宣判後他在唯一一次電視采訪中表示,投毒隻是因為受了其他人的氣而“遷怒於”被害人。2013年3月周春華偷盜一輛轎車後,竟將車主留在車內的2個月大嬰兒掐死拋棄。2013年4月江西女生小芸(化名)因為拒絕前男友的複合要求,便被潑硫酸毀容,此類事件已多次發生。
2005~2012年公安機關立案的婦女兒童拐賣案件呈逐年增多趨勢(圖8-2)。2013年公安部部署3000名警力,跨全國11個省區,曆經6個月縝密調查,最終破獲一起特大拐賣婦女兒童案。該案性質惡劣,犯罪分子把嬰兒當成“貨物”交易,為了讓小嬰兒不哭泣,就給孩子服用安眠藥,有時甚至導致孩子死亡。雖然打拐力度不斷加大,但對收買方並不強製懲罰,買方市場的存在是拐賣婦女兒童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也是某些醫生喪失醫德利用職務之便售賣新生嬰兒的原因。
圖8-2 公安機關立案的拐賣婦女兒童案件數量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6~2013).
專欄8-5 陝西富平醫生販賣嬰兒
1958年出生的張淑俠,曾是陝西省富平縣婦幼保健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2013年2月28日至7月,張淑俠以富平縣婦幼保健醫院醫生的身份,對在醫院生產的董某、王某、武某分別以董某患有乙肝、梅毒等疾病,嬰兒會被傳染為由;以王某所生的雙胞胎女嬰患有雙胎輸血綜合征為由;以武某所生嬰兒會感染梅毒為由,勸受害人及親屬放棄嬰兒。而實際上,張淑俠將她們的健康嬰兒分別以2.16萬元、3萬元、2萬元的價格販賣(一名嬰兒被寄養),此後這幾名孩子又被分別以5.98萬元、4.6萬元、4.6萬元的價格轉賣他人。事實上,張淑俠販嬰始於2011年,共有7名嬰兒被販賣,並有一名嬰兒死亡。2014年1月14日上午,張淑俠在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死緩。
張淑俠的犯罪行為之所以能夠得逞,有最重要的兩方麵原因:第一是新生兒父母的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在對醫學診斷的流程毫不熟悉的情況下輕信張淑俠;第二是醫院操作流程極不規範,對醫護人員的行為監管嚴重缺失。
資料來源:富平拐賣兒童案一審宣判“販嬰醫生”張淑俠被判死緩.法製日報,2014-01-14.
城市是現代文明的標誌,但是個人所能享有的空間也日益逼仄。為了盡可能地在複雜社會環境中擁有一個安寧的私人空間,人們逐漸退縮於或大或小的住房牢籠,出行也盡可能地龜縮於或豪華或低檔的汽車空間。公共空間則讓位於喧囂的廣場舞,雖然有房屋物理屬性與產權屬性的隔離,私人空間和公共空間依然無可遏製地交雜在一起,以“噪聲”為依托產生了奇特的對峙與衝突。
專欄8-6 廣場舞驚擾了誰
56歲的施某喜歡清靜,睡眠也不太好。原本他住在五環邊,但感覺太吵,就在昌平區一個廢棄的老水泥廠附近租了一塊地蓋了個小院“躲清靜”。沒想到在他院子的旁邊有個小廣場,每天早晚都有一幫人在那兒跳廣場舞。施某說:“他們放的音樂低音很吵,震得我腦袋直疼,吵得我根本睡不了覺。”經多次交涉均無效果。2013年8月30日晚上8點左右,施某酒後被跳舞大媽激怒,又因音樂聲音大發生爭吵,隨後施某持其藏匿的獵槍朝天鳴槍,又放出自己飼養的三隻藏獒衝進跳舞人群,將跳舞大媽嚇得四散而逃。類似例子在其他城市也曾上演,2013年10月武漢一些大媽在跳舞時因音樂擾民被高層住戶“潑糞抗議”。
2013年11月16日上午,因不能忍受廣場舞音樂幹擾上課,32名高中女生利用周末,身著統一的白色文化衫,衣服上印著:“親愛的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唱歌小聲點好嗎?我們在上課。祝福您!感謝您!”現場學生們麵對麵筆直排列成兩排,無聲抗議公園噪聲對她們的影響。一支華人舞蹈隊,在紐約日落公園練習舞蹈,因為噪聲擾民兩次被周圍居民報警,被警察戴上了手銬。
資料來源:郝羿.槍聲過後,這裏的舞場靜悄悄[N].北京青年報,2013-11-06;時久強.高中生用無聲方式理性抗議公園噪音.網易新聞中心,2013-11-16;陳苑.大媽紐約跳廣場舞被銬引熱議.新浪新聞,2013-08-09.
與這些矛盾衝突相比,城市居民還麵臨更多安全威脅:火災、停電、電梯故障、疾病傳播等,一道安全門並不能提供真正的安全,上海靜安區大火事件為城市居民敲響了安全警鍾。
專欄8-7 上海靜安區大火事件
2010年11月15日14時,上海餘姚路一棟高層公寓起火。公寓內住著不少退休教師,起火點位於10~12層之間,整棟樓都被大火包圍著,樓內還有不少居民沒有撤離。這次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
大樓起火的原因是裝修作業施工中,有兩名電焊工違規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點。而起火背後暴露出五個方麵的嚴重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複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資料來源:11·15上海靜安區高層住宅起火.搜狐新聞中心,2010-11-16.
在基礎設施落後、法律意識淡薄、執法力度薄弱的農村地區則存在更大的環境風險,兒童意外溺亡事件經常發生,社會治安環境也很惡劣:黃賭毒屢禁不止,除常見的偷盜案件外,因經濟利益糾紛和其他矛盾引發的打架鬥毆、殺人放火等惡性事件時有發生,有些案件的暴力程度令人發指。據不完全統計,從2013年7月到2014年2月,全國範圍內已發生6起“滅門慘案”,原因僅僅是財產或婚外情引發的家庭糾紛。大量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農村社會中,缺乏防衛能力的留守兒童與老人極易成為犯罪分子侵害的首選目標。
專欄8-8 兒童意外溺亡
2010年春節,5名10歲左右兒童在浙江天台老家一同溺水身亡,其中4人來自同一家庭。2007年《中國兒童意外溺水調查報告》顯示:2000~2005年期間,“溺水”在所有兒童意外傷害死因中所占比重一直在50%以上,農村發生率高於城市5倍,兩者分別為83%和17%。農村兒童溺水事件發生有多方麵原因,針對廣西1~14歲兒童溺亡調查分析結論顯示:兒童父母或看護人是否給予孩子負責任的看護、是否有安全意識、會不會急救以及兒童是否上學、性格傾向等都是影響因素(見下表)。
兒童溺水死亡危險的單因素條件logistic 回歸分析
續表
續表
轉引自:楊莉,農全興,李春靈,馮啟明.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1~14歲兒童溺水死亡危險因素的病例對照研究[J].中華流行病學雜誌,2006(10):853-856.
2013年4月3~6日,陳某在陝西省商南縣連續實施5起針對留守老人的搶劫殺人行為。中青輿情監測室統計分析2013年1~10月間曝光的50起性侵幼女事件,發現犯罪人所在地以農村最多,有17起;中國兒童基金會2013年《女童保護研究報告》也顯示,農村留守女童受害者多。例如,廣東省化州市此類案件被害人中,農村留守女童占94%,經濟發達地區則以流動女童為主要受害人群,例如深圳寶安區受害人88%是外來流動人口。而施害人中有許多是老年人、鄉村教師和打工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近年研究報告發現:農村性侵幼女事件中,老年案犯占82.2%,他們通常是被害人的鄰居、同村人、親屬或家長朋友。
信息科技的發展便利了溝通與交往,也為某些新型犯罪提供了溫床,包括電話與短信騷擾,網絡或電信詐騙,聊天征友騙錢騙色、盜取賬號轉移資金……2014年3月人大代表陳偉才發布多年調查數據證實電信詐騙的嚴重程度:2013年電話詐騙案發30萬餘起,群眾損失100多億元,比2012年上升77%、25%,其中使用網絡改號電話作案的占90%以上。運營商在這個“詐騙蛋糕”中獲利10%,銀行則獲利3%(圖8-3)。
圖8-3 電信詐騙利益分配圖
數據來源:電話詐騙100億.[EB/OL].http://sh.sina.com.cn/citylink/jk/t_sjbj/2014-03-12/1500546613.html/.
互聯網詐騙更加複雜多樣,從早期利用QQ聊天到現在利用新興網絡服務與工具如淘寶、Bitcoin平台,手段越來越隱蔽。2005年公安部偵破網絡詐騙案件1 350起,2006年第一季度即偵破543起,關閉六合彩詐騙網站1 361個。2006年有10%的網民因網絡詐騙損失錢財,金額600元以上;2009年僅北京警方就接到網絡詐騙案3 700餘起,金額高達7 000多萬元;2012年全國79%的網站存在高危漏洞,網絡詐騙金額超過2 800億元,受騙人數2.57億。[21]
8.2.3 出行安全檢驗政府管理能力
2005年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快速發展(圖8-4),至2011年鐵路運營裏程9.32萬公裏,公路裏程410.64萬公裏,高速公路8.49萬公裏,地鐵1 403公裏,軌道交通1 699公裏(表8-6)。1995年中國僅有3個城市擁有地鐵運營線路,到2009年才增加到9個,而2009至今的4年裏已經增加到19個。交通出行的便利同時蘊藏著出行的風險。對政府管理能力的檢驗標準從“出行是否便利與通暢”逐漸轉移至“出行是否安全”。
表8-6 全國交通運營線路長度情況
續表
圖8-4 全國交通裏程增長趨勢
圖8-4、表8-7的數據來源:鐵路、公路、高速公路數據來自《中國統計年鑒2012》,其他數據來自《中國第三產業統計年鑒》(2006~2012)。為了更好地體現增長速度,對數據進行了不同比例的縮放。2005年及2006年的地鐵數據缺失。
近十年來,我國機動車構成比例發生了根本改變,汽車取代摩托車成為機動車構成主體。截至2013年10月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為2.5億輛,其中汽車1.35億輛,占53.9%,私家車超過8 500萬輛,比10年前增長13倍。由於強化了交通監管與執法力度,交通事故數量出現了逐年下降趨勢(表8-7、圖8-5)。
表8-7 2005~2010年交通事故情況
圖8-5 2005~2010年交通事故情況趨勢
表8-7、圖8-5的數據來源:中國交通年鑒(2006~2011).
然而重大惡**通事故卻時有發生,單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受傷人數與經濟損失有所上升(表8-8),其中,汽車交通事故占比60%~70%(表8-9),而超速、超載、違規轉彎、不按規定讓行、搶道、酒後駕駛等機動車違章是事故主要原因(表8-10)。1985~2005年,交通事故死亡率增長了95%,從每10萬人死亡3.9人增長到每10萬人死亡7.6人,[22]嚴峻形勢迫使政府強化交通安全監管,特別是醉駕入刑、扣分乃至吊銷執照等措施強有力地改善了局勢,2005~2012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率減少39%,從每10萬人死亡7.6人降低到每10萬人死亡4.4人。[23]
表8-8 每百起事故造成的死亡、受傷人數和經濟損失
注:根據《中國交通年鑒》(2006~2011)的相關數據(即前表)計算而成。
表8-9 2005~2011年交通事故來源
數據來源:《中國社會統計年鑒》(2006~2012),表中不包含摩托車等機動車的統計數據,因此各項加總不等於總計數量。
表8-10 常見違章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
數據來源:中國交通年鑒(2006~2010).
在一係列機動車違章造成的交通事故中,最令人觸目驚心的是校車事故。最典型的是甘肅慶陽幼兒園校車事故:2011年11月16日,事故車輛嚴重超載(核載9人,實載64人),在大霧天氣下逆向、超速行駛,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重傷。該事故暴露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校車安全管理方麵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等安全監管的漏洞。
專欄8-9 2012~2013年主要校車事故
2012~2013年校車事故(不完全)統計
續表
資料來源:2012年來源為“校車網”,2013-01-03;2013年來自“第一車網”.
除人為因素外,自燃也是汽車事故的重要原因,2014年2月28日中午12時10分左右,瀘州高中附近208公交車發生燃燒,幸未造成人員傷亡。2013年6月18日8時15分,武漢一輛808路單層公交車行駛至漢陽麒麟路時,車尾突然冒煙,司機趕緊下車,疏散乘客,用滅火器及時將火情控製住,避免了更大損失;當日14時50分左右,一輛駛往漢口火車站方向的585路公交車(鄂AHQ098)在漢口青年路機場河附近突然發生自燃,車尾最先開始冒煙,隨即燃起熊熊大火,火苗將整台車吞噬,不斷冒出的濃煙足足有十多層樓高;2011年3月28日13時09分河南新鄉公交車突然發生自燃,幸未發生人員傷亡,10餘名乘客成功自救;2008年5月17日13時54分溫州市永中街道龍華村C區小路,公交車與其他車輛碰撞引發疑似爆炸事故,死亡16人;2008年7月21日7時許,昆明市54路公交車在昆明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側門附近發生爆炸,造成1死10傷;1小時後,另一輛54路公交車在昌源路與人民西路交叉路口附近發生爆炸,造成1死4傷;2010年7月30日,南京邁皋橋附近,一輛公交車爆炸,所幸車上乘客均成功逃生。
城市發展對地麵交通提出了更高要求,拓展地下交通既是緩解城市交通要求,也是政府對嚴峻的交通安全形勢做出的回應。地鐵如雨後春筍般在各大城市生根發芽,一些一線城市已經形成密集的地下交通網絡。以北京為例,2012年每名“地鐵族”每天平均乘車距離在15公裏左右,每年有約兩成新“地鐵族”自願選擇地鐵綠色出行;[24]2013年北京地鐵日客流量突破千萬人次,相當於北京市一半人口,平均每周刷卡12次的乘客數量占比最高。但地鐵運營管理並不適應如此高強度的運營,地鐵安全問題日益暴露,如北京地鐵4號線動物園站扶梯逆行事件、上海地鐵10號線列車追尾事件、深圳地鐵運行中車門打開導致乘客跌落軌道身亡事件(表8-11)。
表8-11 一線城市典型的地鐵安全事故
注:根據新聞公開報道整理。
來自變化莫測的天氣引發的交通風險更是對政府綜合管理能力的考驗。“北京7·21大暴雨”中,城區95處道路因積水斷路,交通陷入癱瘓,10人在駕車途中溺水喪生。[25]
為了確保民眾安全出行,政府做出了不懈努力:2003年頒布並經過2007、201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交通法規日趨嚴格,2004年實行違章記分製度,加重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以規範駕駛員行為;加強道路信息化建設,通過科技投入加強道路安全宣傳教育,塑造機動車駕駛員、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管理部門的常規工作也變得異常活躍,例如保障40萬摩托車大軍安全返鄉,但政府對交通安全的科學管理還有很長的道路要走。
專欄8-10 廣東40萬大軍騎摩托車返鄉過年
農民工騎摩托車返鄉並非2012年春節,321和325國道臨近春節每年都會上演數千乃至數萬人結伴騎摩托車返鄉的場麵,但2012年不僅人數達到40萬,且沿途交管部門也參與了其中,警車開道,廣東甚至動用直升機與地麵警力聯動,保障摩托車隊順暢安全返鄉。肇慶境內4個國道收費站臨時取消摩托車2元/車的過路費,還在321國道、263省道等沿線設置了23個長途摩托車休息點、免費薑粥供應點、免費熱水供應點、電話服務點、衛生醫療點和取暖點,還新增十幾條摩托車檢測線,“10名技工為過境農民工免費檢修摩托車”。除了悉心照顧之外,交警部門還嚴格監督摩托車手。沿途幹道全程都有監控,一有違規情況,護航交警會立即趕到並糾正,“違規情況就嚴厲警告,疲勞駕駛就責令休息”。
資料來源:廣東40萬大軍騎摩托車返鄉過年[N].周口晚報,2012-01-20.
8.2.4 職業安全讓工作成為一種樂趣
“職業安全”是民眾參與工作,並將工作視為一種樂趣的前提條件,也是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的充分條件之一。職業安全是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能夠沒有傷亡、職業病、設備損害或財產損失發生的狀態,是一種特定的安全範疇。它也是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相關組織機構防止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生各種傷害事故為目的的特定工作領域,工作環境、設備與技術、法律、組織規章與教育培訓等措施均可為職業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
為此,我國建立了工傷認定製度,新《勞動法》中將以下七種情形視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另外還將以下三種情況也視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複發的。
得益於職業安全宣傳、預防與救治工作的不懈努力,以往不被重視的“職業安全”逐漸與“薪酬”成為勞動者選擇職業的重要標準,“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也逐漸為人們所熟知(表8-12),由此人們也了解到一個驚人事實,即在煤炭、水利、電力等行業中,有接近1/3的職工在工作中會接觸有害物質,接觸有害物質總人數逐年增長(2011年除外)(表8-13);2007~2011年期間的各類工傷認定特別是職業病認定數也在逐年增長(表8-14)。
表8-12 職業衛生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單位:個)
表8-13 職工接觸有害物質人數(單位:人)
表8-12、表8-13數據來源: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08~2012).
表8-14 2007~2011全國工傷認定/職業病情況統計 (單位:人)
數據來源: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08~2012).
注釋:(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4)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6)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9)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到用人單位後舊傷複發。
上述事實雖然表明勞動者逐漸認識到職業安全的重要性,主動申請工傷認定意識增強,但在職業病認定過程中,個別職業病認定機構不負責任、與企業勾結拒絕給患者出具真實診斷證明、企業不給職工出具工作證明、患者沒有保留好證據等都加劇了認定工傷的難度。“開胸驗肺”事件形象地說明現階段中國職業安全形勢很嚴峻,職業傷害保護力度有待加大。
專欄8-11 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
2004年張海超從河南農村老家來到鄭州一家工廠做“碎石破碎”工作。3年裏,他暴露在嚴重的粉塵中,最終得上了塵肺病。這是一種因長期吸入大量灰塵,導致末梢支氣管下的肺泡積存灰塵,造成肺部纖維化的疾病。2007年8月份張海超感覺身體不適,起先以為是感冒,後又被診斷為肺結核,但是經過治療病情始終沒有緩解。最後鄭州許多大醫院均排除了肺結核,懷疑是塵肺病。為了弄清病情,張海超2009年1月去了北京,他在多家醫院求診,結論也是“塵肺病”。但是因為張海超就診的各家醫院都不是法定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這些醫院在出具的診斷結論中隻能用“疑似塵肺”和“不排除塵肺”等表述。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要確認是職業病,張海超必須到法定職業病診斷機構就診。然而他去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職業病診斷機構,卻怎麽都得不到塵肺病的診斷,他僅僅被診斷為肺結核。無奈之下,他隻好選擇“開胸驗肺”,對不公平作最後的抗爭。此舉使他從困境中走了出來,他很快得到了領導的關注,他工作的公司和職業病防治所受到了懲罰,也獲賠61萬元,甚至他的工友們也獲得了“塵肺病”的確診。
傳統上,人們認為消防員、警察、高空作業、煤礦工人、遠洋漁業工人、建築工人、X射線設備操作員等職業本身具有高風險特征,因為從業者暴露於粉塵、輻射、汙染、火災和管理不善等風險當中,但近幾年職業風險從傳統高危行業向一般行業轉移,白領階層因工作壓力與工作強度造成的“過勞死”事件開始見諸報端。數字網絡技術的發展讓工作和生活混為一談,人們實際工作時間可能遠超8小時,非體力負荷越來越重。白領猝死、高工猝死等新聞敲響了健康警鍾。
專欄8-12 過勞死
“過勞死”沒有嚴格的醫學定義,因此通常泛指在非生理的勞動過程中,勞動者的正常工作規律和生活規律遭到破壞,體內疲勞蓄積並向過勞狀態轉移,使血壓升高、動脈硬化加劇,進而出現致命的狀態。雖然,沒有準確的統計數據,不過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過勞死案例見諸報端,讓人們感覺到情況的嚴重性。僅以淘寶店主的過勞死事件為例。
2013年7月15日,36歲的淘寶品牌禦泥坊前董事長吳立君因長期辛勞,突發腦部靜脈竇血栓過世。2012年10月,29歲的淘寶皇冠店主許文俊因過度疲勞猝死,生前月入曾達百萬元。2012年7月,一名24歲的淘寶賣家突然離世,意外發生前正一邊忙著網店,一邊籌備婚禮。2012年6月,江蘇25歲的皇冠賣家小夏在出租屋內過世幾天後才被快遞員發現。2012年5月,“80後辣媽”淘寶全職店主因蛛網膜腦出血去世。
資料來源:“雙11”前夕28歲淘寶店主猝死 切勿長時間熬夜[N].中國新聞網,2013-11-09.
世界衛生組織研究認為,職場壓力是自殺的首要誘因。[26]工作量大、工作內容單調、工作難度大、競爭壓力、人際關係複雜、職場“潛規則”等因素都有可能剝奪人們的工作樂趣。當工作或勞動僅僅為生存所需的時候,怎麽可能真正實現國泰民安的中國夢?!
8.2.5 保底線不愁生老病死
自古以來中國人勤儉節約,儲蓄通常被看成一種優良傳統。但是放置於中國GDP總量已經排名全球第二背景之下,[27]“儲蓄”卻被賦予另外一重色彩,甚至遭到嚴厲指責。確實,過度儲蓄確實是引致消費疲軟的重要原因,也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進程(表8-15)。但是,無論如何不能否認“儲蓄”是一種抵禦變故、增加與風險抗衡的籌碼,是一種不確定環境中的安全感來源,是轉型期中國民眾在全社會風險共擔機製不健全條件下的理性選擇。近年來,政府在養老、醫療、教育等領域逐漸增加了財政開支,也試圖為社會建立一個城鄉均等化的社會保障網絡,但並不全麵,至今依然有一些群體沒有納入任何社會保障範疇,個體與家庭依然是抵禦風險的最基本單位,他們唯有省吃儉用,因此沒有理由因為熱衷儲蓄而受到指責。
表8-15 2000~2012年中國城鄉居民儲蓄情況
數據來源:曆年《中國統計年鑒》。其中儲蓄率根據其定義“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占當年GDP的比重”計算而來。
上述情況說明現階段中國民眾麵臨“不確定性”的巨大困擾,特別是失業、養老與重大疾病的威脅。中國夢的實質是“國泰民安,人民幸福”,為此,國家需要建構包括宏觀經濟管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公共服務等在內的強大能力;中國夢強調政府要有強大的資源汲取能力,才能在多層次公共服務領域保障民生:“保底線”“強監管”,通過宏觀經濟調控能力,創造就業機會,穩定收入,避免民眾為生老病死發愁,確保其不會“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這正是政府責任的最低體現。
專欄8-13 天價公墓民眾驚呼“死不起”
按照性質的不同,公墓分為兩種: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按民政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前者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遺體或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采取無償或低價的方式,目的是減輕火葬在農村推廣的阻力;後者是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或遺體安葬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也就是說擁有城市戶口的人,必須購買經營性公墓。經營性公墓屬於第三產業,價格漲得又高又快,讓人大呼“死不起”。
以北京為例,總價四五萬元的墓地屬於最便宜之列,而10萬~50萬元之間均屬中檔,最貴的“豪華墓”可達數百萬元之巨;從單價看,萬安公墓部分墓地要價21.8萬/平方米,超過了北京2月住房均價2.35萬/平方米的9倍。還有媒體作過統計,北京部分墓地三年裏漲價3倍,9年漲了20倍。這樣的上漲速度,比商品房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北京不是孤例。綜觀中國各地的墓地報價,當地的居民都在大呼“墓地太貴了”。引來更多的慨歎是:活著當“房奴”已經不容易,死了還要當“墓奴”。其中,雄踞網友評選的“十大天價墓”榜首的廈門安樂永久墓園,其售價最高達800萬元。
資料來源:駱海濤.天價墓地從何而來[N].南方周末,2011-04-15.
按照規定,失業人員所在單位和個人已經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並已辦理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就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職業保險金支付水平、領取時限與失業人交納失業保險的年限正相關;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可享受70%的醫療補助、就業培訓等服務。2006~2011年城鎮失業登記率穩定在4.2%左右,2013年上半年城鎮失業率為5%,在合理的可控範圍之內。同期城鎮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穩定增長,為因各種原因的失業人員提供了救濟保險金(表8-16)。
表8-16 2006~2011年城鎮失業與失業保障情況
注: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7~2012),城鎮失業人數來源於《中國統計摘要》(2013).
但是失業保險金相對CPI、消費支出水平而言微不足道,僅能維持基本生活水平。以北京為例:根據2014年2月最新低保標準在平均每檔上調12.7%之後,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1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 03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 06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9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1元。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1012元發放。[28]對收入不太高、無儲蓄、家庭負擔重的失業者而言,失業保險金的功能是略勝於無。而更多沒有被納入失業保險範疇的勞動者則完全自擔風險,遇到小病小災自己扛,大病大災隻好聽天由命。
中國在2007年4月3日起開始實施“重大疾病保險製度”,《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中規定了25種重大疾病:(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2)急性心肌梗塞;(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5)冠狀動脈搭橋術(須開胸手術);(6)終末期腎病(須透析治療或腎髒移植手術);(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癱瘓(永久完全);(16)心髒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麵積的20%);(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麵對上述疾病,現有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製度的保險金額是杯水車薪。按照規定,患者支付200元~2 000元起付金額外的剩餘部分醫藥費可以報銷65%~90%不等,年度支付總額不超過7萬元。因此,現階段“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和風險還比較突出,往往一個人得大病,全家陷入困境”。能否下決心將“大病醫療保險”納入“全民醫療保險”範圍、切實解決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難既考驗著政府的財政能力,更考驗著政府的公共服務意識。
“大病醫療保險”納入“全民醫療保險”範疇之前,為了防範重病風險,可選路徑唯有購買商業保險。不過,商業保險價格通常較高,且保額並不高,想要徹底解決重病的後顧之憂就必須增加保險投入。因此這個選擇隻適合少數富人,對大多數普通家庭來說並不現實。
專欄8-14 中國初步建立世界上規模最大符合現階段實際的社會保障體係
2013年,中國社會保障事業快速發展,保障內容增加,保障範圍不斷擴大,在經濟發展水平還不是很高的情況下,初步建立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符合現階段中國社會實際的社會保障體係。2012年,中國實現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全覆蓋。截至2013年,全國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49 750萬人,比2012年增加1 381萬人;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32 218萬人,比2012年增加1 791萬人。在醫療保障方麵,中國已基本建立全民醫療保險體係,且保障水平在不斷提高。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數超過13億,參保率達到90%以上。此外,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進展順利,重特大疾病保障機製開始建立,減輕了城鄉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穩步發展,對於參保人維持穩定的生活水準,獲得醫療救治和生育保障等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對因遭受自然災害、失去勞動能力或因其他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的社會成員實施社會救助,維持其最低生活水準,是社會保障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和安全網。截至2013年,全國26個省份製定完善了臨時救助政策。
資料來源:201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4-05-26.
風險社會全麵來臨之際,呼喚建立一個全社會共同支持的保障體係。這種保障不應當局限於溫飽,還應當涵蓋陷入窘境時的人的尊嚴,人們不會陷入治療還是放棄治療的選擇困境,也不會因難舍親情而做出“刻章救妻”的違法行為。
專欄8-15 刻章救妻事件
北京下崗工人廖某,為救患上尿毒症的妻子杜某,找人刻了醫院的收費章,為妻子進行免費透析治療,4年間以此方式騙取醫院治療費17萬餘元。對於“刻章救妻”的“罪行”,廖某的答案是樸素的:“她病成這樣,我總不能掐死她,哪怕有一點錢給她治病,我何必去刻假章?”
每到妻子的透析日,廖某用摩的載著妻子,花費至少一個半小時,行進將近19公裏去醫院。血液透析將近5年,每周兩次,廖某夫婦來了500多次,“風雨無阻”。透析自下午一點半開始,五點結束,親屬不能陪同。通常他把妻子安頓好後,就開著摩的到地鐵口附近拉活。來自河北易縣農村的杜某,生病後就沒再打工,也沒有醫保。廖某作為下崗工人,除了低保,家庭日常開支主要依靠開摩的,“拉一個掙幾塊錢,怕被警察抓,不敢跑遠了”。
案發之後,社會各界對於廖某的同情多於責備,感動多於憤恨,紛紛向他伸出援助之手,一位珠海人大代表向廖某一次性捐助了17萬元,用於償還醫院債務,爭取減刑。廖某也表示願意積極退贓,彌補過錯。法院在法律範圍內從寬判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刻章救妻”事件讓人在道德矛盾中反思社會保障製度的缺陷。
資料來源:王麗娜.錢全退了,我對不起醫院[N].京華時報,2012-07-17.
綜上,“安全感”是幸福感的重要來源,但“食品安全嗎”“出行安全嗎”“會失業嗎”“得大病了怎麽辦”等一係列問題沒有確定答案的時候,相信沒有任何個體覺得幸福和安全。沒有安全感的人通常是自私的、缺乏社會責任感的人,他們的慣常行為要麽逃避、要麽攻擊,前者如海外移民,後者如暴力衝突。“春江水暖鴨先知”,民生“安全”這個小小的夢想其實反映了現階段中國民眾最樸實的心理訴求,感知著百姓最基本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