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導言性的一章裏並沒有什麽新東西要講,而且不可能避免重複以前多次講過的東西。
將心理區分為意識與無意識,這是精神分析學的基本前提:而且隻有這個前提才使精神分析學有可能解釋心理生活中的病理過程——這些病理過程的普遍性像它們的重要性那樣值得重視——並把它們安置在科學的結構之中。換句話說,精神分析學不能把心理的主體置於意識中,但是必須把意識看作心理的一種性質,這種性質可能和其他性質一起出現,也可能不出現。
如果我可以設想所有對心理學感興趣的人都閱讀這本書的話,那我就應該準備好看到我的一些讀者會在此停頓下來,不再讀下去;因為在這裏我們遇到了精神分析學的第一句行話。對於大多數受過哲學教育的人來說,關於有不是意識的心理的東西的思想是那麽的不可思議,以至在他們看來這種思想是荒謬的,僅用邏輯就可駁倒的。我相信這隻是因為他們從來就沒有對使這種觀念成為必要的催眠和夢的有關現象——除了病理現象以外——加以研究。他們的意識心理學在解釋夢和催眠的各種問題時顯得無能為力。
“被意識”(“being conscious”)[2]首先是一個純粹描述性的術語,它基於具有最直接、最確定的性質的知覺(perception)。經驗不斷表明,一種精神要素(例如:一種觀念)通常並不是在時間上延續了一定長度的意識。相反,一個意識狀態在特性上是特別短暫的;此刻作為意識的觀念不一會兒就變了樣,雖然在某些容易出現的條件具備以後它還會恢複原樣。在這間隔當中,我們並不知道這種觀念是什麽。我們可以說它是“潛伏的”(latent),這樣說是意味著它在任何時候都能變成意識。或者,如果我們說它是無意識(unconscious),我們也應當對它作出正確的描述。這裏,“無意識”與“潛伏的並且能夠變成意識的”是一致的。毫無疑問,哲學家們會反對說:“不對,‘無意識’這個術語在這裏不適用;隻要觀念處於潛伏狀態,那它就全然不是任何心理的東西。”在這一點上反駁他們隻會把我們引向無益的措詞上的爭辯。
但是,我們沿著另外一條途徑得出無意識這個術語或概念,即在研究某些經驗中發現心理動力學起了一部分作用。我們發現——也就是說,我們不得不這樣想——有非常之強有力的心理過程或觀念存在著[這裏,數量的或經濟的(economic)因素首次成為要考慮的問題],雖然它們自己並不是意識的,但卻能夠在心理生活中產生普通觀念所產生的一切結果(包括那些本身能夠變成意識的觀念所產生的結果)。這裏不必再重複以前多次解釋過的那些細節[3],而隻要指出這樣一點就夠了,即精神分析理論在這一點上斷言:這樣的觀念之所以不能變成意識,是因為有某種力量與其對抗,否則它們就能夠變成意識,隨後必將顯示出它們與其他為人們所公認的心理要素間的差異是多麽微小。一個事實已使這個理論成為不可辯駁的,這個事實就是,在精神分析學的技術中,已經找到一種方法可以消除那種對抗力量從而能使前述那些觀念成為意識。我們把觀念在成為意識之前所處的狀態稱為壓抑。在分析工作中,我們堅持把實行壓抑和保持壓抑的力理解為抗拒。
這樣,我們從壓抑的理論中獲得了無意識概念。對我們來說,被壓抑的東西(the repressed)是無意識的原型。但是,我們看到,我們有兩種無意識——一種是潛伏的,但能夠變成意識;另一種被壓抑的,在實質上幹脆說,是不能變成意識的。這一對心理動力學理解不能不影響到術語和描述。僅僅在描述性的意義上是無意識的而不是在動力意義上是無意識的那種潛伏,我們稱之為前意識(preconscious);我們把術語無意識限製在動力意義上無意識的被壓抑上;這樣,我們現在就有了三個術語了:意識(Cs)、前意識(Pcs)和無意識(Ucs),它們的意義不再是純粹描述性的了,與其說前意識接近無意識,大概不如說它更接近意識,並且,既然我們稱無意識為心理的,那我們就應該更不猶豫地稱潛伏的前意識為心理的。但是我們為什麽不與哲學家們取得一致意見,循著習慣的道路,把前意識,也把無意識都與意識心理區別開來,以代替我們的說法呢?哲學家們會提議:應該把前意識和無意識描述為“類心理”(psychoid)的兩個種類或兩個階段,這樣也就可以達到協調一致。但是,隨之而來的是無窮無盡的說明上的困難;而一個重要的事實——這兩種“類心理”在幾乎所有其他方麵都與公認的心理相一致——就會由於某一時期(這個時期對這些類心理或它們之中的最重要的部分還一無所知)的偏見強而被置於不突出的地位。
現在我們就可以很自如地使用我們的三個術語——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隻要我們不忘記在描述性的意義上有兩種無意識,但在動力的意義上隻有一種。[4]就闡述問題上的不同目的而言,這個區別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被忽視,但在另一些情況下當然是必不可少的。同時,我們或多或少已習慣於無意識這個模棱兩可的詞,並且運用得也不壞。就我看來,要避免這種模棱兩可是不可能的;意識與無意識的區別最終是一個知覺的問題,對它必須回答“是”或“不是”,知覺行為本身並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麽一件事物可以被知覺到或不被知覺到。誰也不能因為實際現象模棱兩可地表現了動力的因素而有權發出抱怨。[5]
但是,在精神分析工作未來的過程中,甚至這些區別也會被證明是不恰當的,從實踐角度來講也是不夠的。在許多方麵,這一點已經變得很清楚了;但決定性的例證還在下麵。我們已經形成了一個觀念:每個個人都有一個心理過程的連貫組織;我們稱之為他的自我。意識就隸屬於這個自我;自我控製著活動的方法——就是說,控製著進入外部世界的興奮發射;自我是管理著它自己所有的形成過程的心理力量,在夜間入睡,雖然它即使在入睡的時候也對夢進行稽查。壓抑也是從這個自我發生的。通過壓抑,自我試圖把心理中的某些傾向不僅從意識中排斥出去,而且從其他效應和活動的形式中排斥出去。在分析中,這些被排斥的傾向處在自我的對立麵。分析麵臨著一個任務,就是去掉抗拒,自我正是用它來表示自己與被壓抑的東西無關。現在我們在分析中發現,當我們把某些任務擺在一個病人的麵前,他會陷入困境;在他的聯想接近被壓抑的東西時,聯想就會消失。然後我們告訴他,他已經被某種抗拒所控製;但他對這一事實還是一無所知,即使他從不舒服的感覺中猜測那個抗拒現在還在他身上起作用,他仍不知道抗拒是什麽或者如何來描繪它。但是,因為毫無疑問這個抗拒是來自他的自我並且屬於這個自我,所以我們發現我們處在一個毫無預見的境地。我們接觸到了自我本身中的一些事情,它們也是無意識,它們的行動像被壓抑一樣——就是說,它們在本身不被意識到的情況下產生了一些強大的影響,它們需要經過特殊的工作才能成為意識。從分析實踐的觀點來看,這一發現的結果是,如果我們堅持我們習慣的表達方式,例如,如果我們試圖從意識和無意識的衝突中追溯神經症的根源,我們就會處於一片朦朧和無窮無盡的困難之中。我們將不得不用另一種對立——它來自我們對心理結構狀態的洞察,即用現實清晰的自我與由自我分裂出來的被壓抑的部分之間的對立來取代這個衝突。[6]
但是,對於我們的無意識概念,我們的發現結果尤為重要。動力學考察使我們做了第一個修正;我們對心理結構的洞察則引導我們做出第二個修正。我們認識了無意識與被壓抑的東西並不一致;所有被壓抑的東西都是無意識的,這仍然是正確的;但並不是所有的無意識都是被壓抑的。自我的一個部分——多麽重要的一個部分啊——也可能是無意識,毫無疑問是無意識。[7]屬於自我的這個無意識不像前意識那樣是潛伏的;因為如果它是潛伏的話,那麽它不變成意識就不能活動,而且使它成為意識的過程也不會遭到這樣巨大的困難。當我們發現我們麵對著假設第三個不是被壓抑的無意識的必要性時,我們必須承認“處於無意識中”這個特征對於我們開始喪失了意義。它變成一種能有許多意思的性質,我們無法像我們應該希望做的那樣把這種性質作為一個影響深遠的、不可避免的結論的基礎。然而我們必須提防忽視掉這個特性,因為處於還是不處於意識中這個屬性乃是我們在深蘊心理學的黑暗中最終依憑的一盞指路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