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出許多美學上的細微差別是可能的——而這一點很重要。——當然,你說的第一件事可能隻是:“這個字詞適合,那個不適合”——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但然後你就可以討論每一個字詞造成的所有外延分支的聯係。最初的判斷不是事情的終結,因為具有決定性的是一個字詞的力量範圍。

“那個字就在我的舌尖上。”我的意識中正在發生什麽?這根本不是要點。無論發生什麽都不是這句話所表達的意義。更令人感興趣的是我的行為發生了什麽。“這個字就在我的舌尖上”告訴你的是:屬於這裏的那個字逃離了我,但我希望很快發現它。除此之外,文字表達並不比某些無言的行為做的更多。

詹姆斯[1]在寫到這個題目時想要說的是:“多麽神奇的經驗!雖無文字,文字卻在某個意思上已經在那裏了。——或者某種東西已經有了,該東西隻能變成這個字詞。”但這根本不是經驗。把它解釋成經驗的確看起來很古怪。就像把意圖釋解成行動的伴隨物一樣;把負一譯解為一個自然數也很怪。

“它就在我的舌尖上”這句話同“現在我知道怎麽繼續下去了”一樣,都不是一種經驗的表達。——我們在某些情形下使用它們,而且它們由某種特殊的行為所包圍,也由某些特有的經驗所包圍。特別是,往往緊接著便是找到了那個字詞。(問問你自己:“假如人類永遠也沒有找到舌尖上的那個字詞會是什麽樣子?”)

不出聲的“內在”言語並非一個半隱蔽的現象,仿佛帶著一層麵紗。它毫不隱蔽,但這個概念很容易使我們糊塗,因為它與“外在”過程的概念平行卻又不同它吻合。

(喉嚨的肌肉是否隨著內在言語振動等類似的問題一定很有意思,但並不是我們探討的範圍。)

“內在地說”和“說”之間的密切關係表現在把內在地說的內容大聲說出來的可能性和伴隨著內在言語的外在行動的可能性上。(我可以內在地唱歌,或默讀,或心算,並且在這樣做時用手打節拍。)

“但內在地說一些事情當然是我必須學會做的某個活動!”不錯,但在這裏什麽是“做”什麽是“學”?

讓字詞的用法教給你它們的意義吧。(同樣,我們在數學中也可以說:讓證明教給你所證明的東西吧。)

“那麽,我心算的時候,不在真正地算嗎?”——這是你自己在區別心算和可感知的算!但你隻能通過學會什麽是“計算”才能學會什麽是心算;你隻能通過學習計算才能學習心算。

當我們喃喃地(閉著嘴唇)重複語句的聲調時,我們可以在心中非常“清晰地”說這些事情。喉嚨的運動也有助於此。然而奇妙的事正是我們這時在想象中聽見了談話,而並非隻感覺到了談話的輪廓,即在喉嚨中的感覺。(因為我們也可以想象人類隨著喉嚨的運動做無聲的計算,正如人們可以扳著手指頭計算。)

一種假設,假如說某某東西在我們進行內在計算時在我們的身體內進行,隻有在指向“我對自己說……”這句話的可能用法時,才使我們感興趣;即通過這種表達法推斷出生理學過程的假設。

別人對自己說的話對我是隱蔽的,這是“內在地談話”的一部分概念。隻是“隱蔽”在這裏是個錯誤的詞;因為如果這對我是隱蔽的,那麽就應該對他是明顯的,他就一定會知道它。然而他並不“知道”它;隻對於我存在的疑問,對他不存在。

“別人對自己心裏說的任何事對我都是隱蔽的”當然也可能意味著:我基本上猜不出來,也無法根據他喉嚨的運動(譬如)看出來(這會是一種可能性)。

“我知道我要什麽,期望什麽,相信什麽,感覺什麽……”(以此類推至所有心理學的動詞)不是哲學家的胡說,便絕對並非是一個先驗判斷。

“我知道”的含義可以是“我不懷疑……”,但並不意味著“我懷疑……”這些字詞無意思,以及懷疑從邏輯上排除了。

一個人說“我知道”的地方,也可以說“我相信”或“我懷疑”;這裏說的都是可以搞清楚的事情。(如果你用“但我必須知道我是否疼”、“隻有你才能知道你是什麽感覺”等類似的話來反駁我,你應該考慮一下使用這些話的場合。“戰爭就是戰爭”也不是同一律的例子。)

我們可以想出一個例子,其中我可以證明我有兩隻手。然而通常我卻辦不到。“但你隻要把兩隻手舉到眼前就可以了!”——如果我現在在懷疑我是否有兩隻手,我也不必相信我的眼睛。(我也許會幹脆問一個朋友。)

與此相聯係的事實,例如“地球已存在幾百萬年”這個命題比“剛才的五分鍾內地球存在著”的意思明確。因為我會問那個說出第二個斷言的人:“這個命題指的是何種觀察,什麽樣的觀察可以用來反駁它?”——而我卻知道第一個命題包含的觀念和觀察。

“新生兒沒有牙齒。”——“鵝沒有牙齒。”——“玫瑰沒有牙齒。”——反正這最後一個命題,——有人會說——顯然是真實的!它甚至比鵝沒有牙齒更確定。——然而它卻一點也不明確。因為一朵玫瑰的牙齒應該長在哪裏呢?鵝的口中沒有牙齒。它的翅膀下當然也沒有,但人們在說它沒有牙齒時指的並不是這裏。——啊唷,假設有人說:牛嚼過了食物然後又排泄給玫瑰,因此玫瑰的牙齒長在動物的嘴裏。這並不荒謬,因為人們事先並沒有在玫瑰的什麽地方找牙齒的概念。(與“別人身上的疼”的聯係。)

我可以知道別人在想什麽,但無法知道我在想什麽。

說“我知道你在想什麽”是正確的,而說“我知道我在想什麽”是錯誤的。

(整個哲學的雲霧凝結為一滴語法。)

“一個人的思想在他的意識中隔離地進行,與它相比較,任何物理的隔離都是向公眾的展示。”

假如有一種總是會閱讀別人無聲的內心語言的人——譬如通過觀察喉嚨——他們是否也會想完全隔離這圖畫呢?

假如我用一種在場的人聽不懂的語言大聲對自己講話,我的思想對他們來說就是隱蔽的。

假設有個人,他總是能猜對我在思想中對自己說的話。(他是如何做到的暫且不管它。)但他猜對的標準是什麽?唔,我是個很可靠的人,我證明他猜得對。——但難道我不會弄錯嗎?我的記憶是否會欺騙我呢?當我表達我自己的心裏想的話時(不說謊),是否會始終都是這種情況呢?——但現在情況的確是:“我的心裏發生的東西”根本不是要點。(在此我畫的是一條結構線。)

我如此如此想過的坦白,其真實性的標準並不是對一個過程真實描述的標準。真正坦白的重要性並不在於它是對一個過程的某一正確報告,而在於能從該坦白中產生的特殊結果。他的真實性由真實的特殊標準做擔保。

(假定夢可以提供關於做夢人的重要信息,該信息提供的東西將會是夢的真實說明。至於做夢人醒來以後報告夢時的記憶是否會欺騙他,這個問題不會出現,除非我們真的為報告和夢的“一致”製定了一個全新的標準。該標準在此給了我們有別於“真實性”的“真實概念”。)

有一種“猜思想”的遊戲。它的一種形式是:我用一種B不懂的語言告訴了A某件事。B要猜出我的話的意思。——另一種形式:我寫下另一個人看不見的句子。他要猜出這個句子中的字詞或它們的意思。——還有一種:我在玩拚圖玩具,另一個人看不見我但可以不時地猜出我的想法並把它們說出來。譬如,他說“那一塊到哪裏去了?”——“現在我知道怎麽拚了!”——“我不知道這裏應該怎麽拚,”——“天空是最難拚的部分”,等等——但我這時既不需要大聲對自己說,也不需要無聲地對自己說。

這些都是猜思想,實際上它並沒有發生,這一事實並不使思想比看不見的物理過程更隱蔽。

“內在的東西隱藏起來我們看不見。”——未來隱藏起來了我們看不見。但當天文學家在計算日食時他是否這樣想呢?

如果我看見某人因為明顯的原因疼得直打滾,我不會認為:都一樣,反正他的感覺對我是隱蔽的。

我們也說一些人對我們是透明的。然而,對於這個觀察來說,重要的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完全可以是一個謎。當我們來到一個傳統完全不一樣的陌生國家時,就可以了解這一點。而且,更有甚者,即使掌握了該國家的語言時也是如此。我們並不了解當地的人。(並不是因為不知道他們在對自己說什麽。)我們找不到同他們一致的尺度。

“我無法知道他的內心裏在進行什麽”隻不過是一幅圖畫。這是一種確信的令人信服的說法。它並沒有給出確信的理由。它們並不是唾手可得的。

假如一頭獅子會講話,我們也無法理解它。

把猜思想設想為猜意圖是可能的,但設想為猜一個人實際準備要做的事也是可能的。

說“隻有他知道他的意圖”是胡說;說“隻有他知道他要做什麽”是錯誤的。因為包含在我的意圖表達中的預見(例如“一到五點鍾我就回家”)不需要實現,而別人可能知道真的會發生什麽。

然而,有兩點很重要:第一,在許多情況中別人無法預言我的行動,而我卻在意圖中可以預見到;第二,我的預言(在我的意圖表達中)同別人預言我要做什麽有著不同的基礎,而從這些預言中得出的結論是很不同的。

我可以對別人的感覺同對任何事實一樣確定。但這並不能使以下命題:“他很沮喪”,“25×25=625”,“我六十歲”成為類似的工具。這個解釋本身暗示確定性的本質不同。——這似乎在指向一種心理差異。但這種差異是邏輯的。

“可是,如果你是確定的,你這不是在懷疑麵前把眼睛閉上嗎?”——眼睛是閉著的。

我對這個人是否疼不如對二加二等於四那樣確定嗎?——這是否表明前者是一種數學的確定性?——“數學的確定性”不是一個心理學的概念。

確定性的種類便是語言遊戲的種類。

“隻有他才知道自己的動機”——這表達了我們問他他的動機是什麽這個事實。——如果他誠實,他會告訴我們;但是要猜他的動機,光有他的誠實還不夠。正是在這裏同知道的情況有一種親緣關係。

讓你自己對存在著“坦白自己的行動動機”的語言遊戲這回事感到震驚吧。

我們未意識到一切日常語言遊戲的驚人多樣性,因為我們的語言外衣使得一切相似。

某些新的東西(自發的,“特定”的)一定是一種語言遊戲。

原因和動機之間的差別是什麽?——動機是如何發現的,原因是如何發現的?

有這種問題:“這是一種判斷人的動機的可靠方式嗎?”但為了能夠問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知道“判斷動機”是什麽含義;而我們並非是由別人告訴我們什麽是“動機”,什麽是“判斷”學會這些的。

我們判斷一根棍子的長度,而且可以尋找並找到某種更精確或更可靠的判斷方法。所以——你說——這裏所判斷的東西獨立於判斷它的方法。什麽是長度不能由決定長度的方法來定義。——這樣想就是犯了一個錯誤。什麽錯誤?——說“勃朗峰的高度取決於人們如何攀登它”會很奇怪。而我們想拿“長度漸進的精確度量”同越來越接近一個目標相比較。但在某些情況下“越來越接近一個目標”的含義是明確的,但在某些情況下卻不明確。“決定長度”的含義並不是通過學會長度和決定學會的;“長度”一詞的含意是通過學會(除了其他東西以外)決定長度是什麽而學會的。

(為此理由,“方法學”一詞有雙重含義。不僅是物理探討,概念探討,也可以稱作“方法學的探討”。)

我們有時想把確定性、信仰稱為思想的聲調和色彩;而它們確實也在聲音的調子中得到表達。但不要把它們想成我們在講話或思想時所有的“感情”。

不要問:“當我們確定……時,我們的內心在進行著什麽?”——而要問:“確定這是如此”是如何在人類的行動中展現出來的?

“雖然你可以完全確定某人的心態,它仍然始終是主觀的確定,而不是客觀的確定。”——主觀與客觀這兩個詞展現了語言遊戲之間的不同。

對一種正確的計算結果(譬如一串較長的加法運算)可以有爭論。但這種爭論比較少有,而且持續的時間很短。它們可以,按我們的說法,“帶著確定性”被解決。

一般來講,數學家不會為計算結果而爭吵。(這是個重要的事實。)——假如事情是相反,例如一個數學家確信,一個數字被不知不覺地改變了,或者他的或別人的記憶被欺騙了,等等——那麽我們的“數學確定性”概念便不會存在。

即使始終可以說:“不錯,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計算結果是什麽,但盡管如此,它必定有一個確定的結果。(上帝知道該結果。)數學的確具有最高的確定性——盡管我們對此隻有一種粗略的反映。”

但我是否竟然試圖說數學的確定性建立在墨水和紙張的可靠性之上呢?不是。(那會是一種惡性循環。)——我並沒有說數學家為什麽不爭吵,而隻是說了他們不爭吵。

你無法用某種紙張和墨水計算,這無疑是真的。也就是說,假如這種紙張和墨水可以發生某種奇怪的變化——但它們變化的事實也同樣隻有能從記憶和比較其他方式的計算得知。而這些是如何逐個檢驗出來的呢?

必須接受的,被給予的,是——我們可以這麽說——生活形式(Lebensformen)。

說人們一般對顏色的判斷一致是否有意思?如果不一致會是什麽樣子?——一個人會說花是紅的,另一個人會說花是藍的,如此等等。——但我們有什麽權利稱這些人的詞語“紅”和“藍”是我們的“色彩詞”?——

他們會怎樣學會使用這些字詞?他們所學的語言遊戲是否仍然是我們稱之為“色彩名稱”的用法呢?這裏顯然有程度的差異。

然而,這種考慮也必須應用於數學。假如沒有完全的一致,人類誰也學不會我們學會的技巧。有些會或多或少地不同於我們的技巧,有些會完全認不出來。

“但數學真理獨立於人類知道與否!”——當然,“人類相信二加二等於四”和“二加二等於四”的命題並沒有同樣的含義。後者是數學命題;而前者,假如有點意思的話,也許意味著:人類已經達到了數學命題。這兩種命題有著完全不同的用法。——但這句話的含義是什麽:“盡管每個人都相信二加二等於五,它仍然是四?”——每人都相信此是什麽樣子呢?——唔,譬如,我可以想象人們有不同的計算法,或我們不應該稱為“計算”的技巧。但它是否會錯呢?(一個加冕典禮會錯嗎?對於不同於我們的生靈來說。這個加冕典禮也許會看起來格外奇怪。)

當然,在一個意思上數學是知識的一個分支,——但它也仍然是一種活動。而“假動作”隻能作為例外存在。因為如果我們現在稱為“假動作”的東西成了規則,它們原是假動作的遊戲就會被取消。

“我們都學習同一個乘法表。”無疑,這可能是學校裏教算術時說的一句話,——但也是對於乘法表概念的一種觀察。(“在賽馬中,馬一般都盡量地快跑。”)

有色盲這回事而且也有測定色盲的各種方式。被診斷為正常的人對色彩的判斷總得有完全的一致協定。這描繪了色彩判斷概念的特征。

對於一種感覺表情是真是假的問題,並沒有這種一致的協定。

我敢確定,確定,他不是在假裝;而另一個人並不這樣確定。我始終能夠說服他嗎?而假如不能的話,是否他的推理和觀察中有什麽錯誤呢?

“你們真糊塗!”——當別人懷疑我們認為是顯然真實的東西時我們便這樣說——但我們無法證明任何東西。

對於感覺表情的真實性,是否有“專家判斷”這回事呢?——即使在這裏,也是有些人的判斷“較好”,有些人的判斷“較差”。

正確的預測往往來自比較了解人類的判斷。

我們能否學會這種知識呢?能,有些人能。但不是選了一個課來學,而是通過“經驗”。——一個人能否教另一個人這種知識呢?當然能。他不時地給他正確的提示。——這裏的“學”與“教”便是這個樣子。——一個人在此學到的不是一種技巧;而學的是正確的判斷。規則也是有的,但不成為體係,隻有有經驗的人才能正確地應用這些規則。不同於計算規則。

這裏最難的事是把這種不確定性(unbesfimmtheit)正確無誤地用文字表達出來。

“一種表情的真實性無法被證明;隻能來感覺它。”——好吧,——但我們對這種真實性的識別下一步應做什麽呢?如果某人說“Voila ce que Peut dire un coeur vraiment épris”[2]——而如果他同時也想起了另外一個人——進一步的後果是什麽?或者毫無後果。那麽遊戲是否以一個人欣賞另一個人不欣賞的東西結束呢?

當然會有後果,但卻是一種彌漫散開的後果。經驗,即不同的觀察,可以告訴我們這些後果,而這些後果也不可能有普遍形式;隻有在支離破碎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獲得一個正確而有效的判斷,建立起一種有結果的聯係。而所能得出的最一般評論很像是一個體係的碎片。

用證據使我們相信某人處於某種心態是可能的。譬如,說他不是在假裝。但這裏的“證據”也包括“無法測定”(unw?gbare)的證據。

問題是:無法測定的證據能做什麽?

假設一種物質的化學(內在)結構有無法測定的證據,它仍然要由某些可以測定的後果來證明它是證據。

(無法測定的證據可能會使某人確信一幅圖畫是真的……但由文件記錄的證據證明它正確也是可能的。)

無法測定的證據包括一瞥,一勢,一個音調的微妙之處。

我也許能識別出一個真正愛慕的目光,把它同假裝的相區別(而這裏當然有對我的判斷“可測”的證實)。但很可能描繪不出它們的差異。而這並不是由於我知道的語言中沒有這些字詞。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麽不引入新詞匯呢?——假如我是個很有才能的畫家,我會在畫中清楚地再現這個真實或假裝的目光。

問問你自己:一個人是如何學會“嗅”出某件事的?而這個嗅是如何使用的?

當然,假裝隻是一個人在不疼時做出疼的表情(比方說)的一種特殊情況。因為如果這是可能的,為什麽發生的往往是假裝——這個在我們生活織物上非常特殊的圖案呢?

兒童在會假裝之前有許多要學的東西。(一條狗不會是虛偽的,但它也不會是誠實的。)

實際上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說“這個人相信他在假裝。”

節選自[奧]L.維特根斯坦:《哲學研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2。湯潮、範光棣譯。

[1] 詹姆斯(Henry James):美國心理學家。

[2] 法語,意為:這些話發自一顆真正熱愛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