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了檢討,並且已經報了上去,這個消息在我們大院裏迅速傳開。都知道我沒有任何問題,馬上就要被解放。那些革命家們五、六年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不知花了多少精力和時間,對我作了那麽多的大批判。不知費了多少錢財,派出了不知多少幹將,跑遍全國,總想在我的身上找出叛徒、特務、間諜、假黨員的證據,哪怕有一點蛛絲馬跡,因而可以把我“掛起來”也好。然而一切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形勢大變,原來對我的各種各樣清規戒律,都自然解體,還我以自由身。其時,這大院裏的政治格局,好像也發生了變化,原來那些“跳得高”,好像也不跳了,政工組也好像也沒有權威了,現在當權的是軍代表和結合幹部。這些人好像通情達理得多。在我們分院原來的樓上,給我分了兩間房,我搬到那裏去住,等候省革委的“解放”通知。
我雖然還沒有被“解放”,卻已經是自由人。隻有經過多年的不自由日子,受過多年的肮髒氣、曾經喪失了人格的人,才能體會一旦獲得自由,能見天日,像一個人的樣子抬起頭來過日子,是一種什麽滋味;才明白作為一個自由人活著多麽值得珍惜;也才理解尊重別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是多麽重要;更才明白必須百分之百地依照憲法和法律辦事,用法律來規範人的行為,而不能以種種借口,隻憑“紅頭文件”,隻憑政策,甚至隻憑某一個權威人士的一句話,一個指示,一拍腦袋,就決定若幹人的禍福生死。那種做法是多麽危險,也多麽荒謬。
反思一下過去我們搞各種政治“運動”,捉這樣那樣的“分子”,曾經傷害過不知多少不應該傷害的人。那時好像有一種說法,搞大規模的群眾革命運動,是難免要出現冤錯假案的,隻要沒有把人家的腦殼割掉,總還有實事求是地進行複查、平反、昭雪的機會。而且每次搞運動,都定出了不得超過百分之幾的指標,隻要沒有出現大的偏差,就可以保證搞錯了的也不過是個別的,不難糾正。但是回顧一下過去搞運動,特別是搞“肅反”運動,沒有不出現大小偏差的,每一次沒有不是開始時一直反右傾思想,不怕打錯,隻怕打漏,到後來才來說要實事求是,落實政策,平反冤錯假案的。特別是黨內“肅反”,搞了不知多少次,沒有一次不是打錯了許多人,特別是打錯了許多忠誠革命、很有才幹、隻是不願趨炎附勢的好同誌。許多地方埋下了多少錚錚鐵漢,俠骨忠魂。特別是這一次“**”,從國家主席到一個村支部書記、村長,都成了運動對象,都受到衝擊,是百分之九十幾,哪裏是百分之幾?由於政治騙子、陰謀家和投機分子的利用和破壞,多少開國元勳,赫赫戰將和封疆大吏,都未能幸免,有的弄到死無葬身之地。冤錯假案又何止百分之幾?許多人頭都被割掉了,昭雪又有什麽用?我們這些“小蘿卜頭”受了一點冤屈,坐了幾年牢,吃了一些苦,比起來真是微不足道了。但是就是這樣,自己對那種暗無天日的生活,已是幾乎到了忍受的極限。
過去搞運動時,雖然從總量來說,被搞錯的人,就說隻是百分之一吧,但是對被搞錯的人來說,那就是百分之百,他就要百分之百地受罪。搞運動的人,特別是領導搞運動的人,哪裏體會得到那些蒙受冤屈的人,被搞得聲名狼藉,身心兩傷,精神崩潰,家破人亡,忍受了多麽大的痛苦!過去我就體會得很少,雖然感到他們的不幸,也很可憐他們,如果可能,也力求筆下留情,但那不過是一種人的本能的人道主義精神,自己其實是沒有切膚之痛的。這一次我總算身曆其境,親受其罪,才懂得這種非人的痛苦。才明白我們冤枉別人,叫別人吃苦,實在是一種應該受到譴責的罪過。不知怎麽地,我忽然想起在大學讀《聖經》時讀過的一句話:“你們應該知道改悔。”我一個人獨居一室,也沒有什麽人來打擾,讀一點能找到的閑書,常常陷於沉思,便想到一些過去我根本沒有時間去想的這樣一些問題。
我每天都要步行到十幾裏路外的華西壩大院去“上班”(其實無事可做,就是看報學習),晚上回來睡覺。我盡可能在那裏的食堂裏打飯吃,休息日便隻得在家裏自食其力,在蜂窩煤爐子上用一個有蒸格的鋁鍋,下麵煮菜和湯,上麵蒸飯,或者煮麵條吃,對付著過日子,等待著省革委的“解放”通知。
但是一混又是半年多,卻渺無音訊,不知道這是怎麽一回事。我去問軍代表,他說,檢討書的確已經報到省革委去了,不知道那裏的專案組複審得怎麽樣了。過一些日子,我再去問,回答是,專案組的人說,現在等著解放的人很多,每個人送來的材料都是一大本,人手又少,實在忙不過來。這麽說,隻有等著了。軍代表告訴我:“是的,隻有等著。反正沒事了,一時沒有工作,那就等吧。”那意思就是說,一時不會給我工作,我就當一陣“逍遙派”吧。
要我馬上去做什麽事情,擔負什麽工作,我實在沒有那個願望,保不定我們去一工作,又說我們走起資本主義道路來,怎麽得了!我隻是盼望著我的問題早日有一個結論,真正得到“解放”的通知,心裏才踏實。現在還是那個中央文革小組在當權,一會說東一會說西的,誰知道還會出什麽花樣?
有一天,一個解放了的朋友告訴我說:“現在在省革委組織組掌握大權的組長,不是原來就在你們西南局組織部工作嗎?不知你認識不認識,你何不去找他一下,問個明白呢?”
哦,原來是他在當組織組長,我在西南局宣傳部工作時,他是組織部副部長,我們在一個樓上辦公,雖然不是很熟的朋友,倒也常有來往,他當然是記得起我的。於是我興衝衝地到省革委去找他。可是不行,在門口就被擋住了。問我是什麽身份,拿證件來看。什麽身份?過去的官名臭了,自然沒用,我現在的身份就是走資派,可是並沒有給我發一個走資派的身份證,拿不出來。一說是找大組長,那怎麽能讓一個沒有身份的人,進入到這個高級機要單位裏去呢?於是擋了回來。後來又去闖了兩三回,要門口警衛打一個電話進去問一下,也不獲準。再生氣也沒有用,隻得回去再等。
我曾經想給組長打一個電話,可是電話號碼卻是高度保密的,在我的當時活動範圍還很小的圈子裏,就是打聽不到。不過有一個人給我出主意,叫我想法開一部高級轎車,如果是軍車更好,坐上一直闖進省革委大門,因為是高級車,估計大門口不會擋。進大門後,車子一直開到組織組小樓門口,組長就在二樓辦公。那小樓門口也有站崗的,他擋不擋你,就要看你的道行了。
這是一個好主意。但是我到哪裏去找一部高級轎車呢?過去認識的坐轎車的人,大多成了走資派,和我一樣,早沒有車坐了。結合進省革委的老幹部,我沒有得到“解放”前,也不想去找他們,更不用說向他們借車了。不過這總是一個辦法,慢慢來辦。這時我倒想起來,我何不寫一封信郵寄給他呢?有的朋友說,這樣的群眾來信,大概不少,到了組織組的辦事組,可能就被攔下交給小組去了,連他的秘書也看不到的。就是秘書看到了,也會分到下麵去辦的,最好也就是向大組長匯報一下。
不管怎麽樣,車子找不到以前,寫封信還是一個辦法。於是我寫了一封信。在信裏說了我的情況,告訴他我們單位的革委會的軍代表告訴我,我的問題已經查清,沒有問題了,革委的報告已經送到省革委,大概到了組織組專案組了,請他查問和催辦一下。信發出去了,過了許久,還是沒有消息。不知道這是怎麽一回事。
我真的對這位組織組長生氣了,這算什麽呢?過去在一個樓上辦公,不都是一樣的嗎?怎麽現在結合進省革委,掌了大權,就不認人了?於是我又寫了一封信給他,其中難免發幾句牢騷,並且說:“你不見我,我自有辦法見你,你的辦公樓我已知道,在哪一間我都清楚,我已經找好了車子,就是要直闖你的辦公室。”
這封信發出去,還是很久沒有音信,車子還是沒有找到,我沒法了。隻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