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11點左右,一份機密文件在Z城郊區保密室被竊了。案犯是開著汽車去的,在現場的院子裏,十分清晰的輪胎印還在,公安人員用石膏將此輪胎印取下來。警方經過進一步的調查。發現這輛車的輪胎和現場的輪胎印完全吻合。於是便找到車主調查。"你們一定是弄錯了。星期六晚上我一直都待在家裏和朋友聊天,那天我根本沒有開過車,車子一直放在收費停車場了。”車主有十分可靠的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公安人員又找來停車場的管理員,管理員證實這輛車子整晚都停放在停車場。他還說:“我整個晚上雖然沒出屋,但我坐在窗子前仔細地看著每輛進出的車,他那輛車的樣子我印象特別深,所以我敢保證那輛車絕對沒出過停車場。”試推測一輛能夠證明沒有開出去的車子是怎麽出來作案的?究竟怎麽會在作案現場留下車輪印的呢?

參考答案

那個作案的車子也應該在那個收費停車場,他將自己汽車的輪子和那輛被公安人員懷疑的汽車的輪子調換之後,開到保密室院子裏作案,故意留下別人車子的輪胎印,以此來迷惑公安人員。我們清楚,一個技術嫻熟的司機要想換一下輪胎應該不會需要多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