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情並不嚴重,韓印和顧菲菲等人趕到時,已經全然沒了火的影子,甚至連消防車都撤離了。

現場位於江華市液力機械總廠的老廠區內,因整體搬遷,該廠區已荒廢多年,現如今雜草叢生、荒蕪冷落,一條灰白的水泥小路隱沒於野草間,在月光的映照下時隱時現。小路的東邊有幾排破敗不堪的廠房,火其實隻集中燒在這其中的一間廠房裏而已,並未蔓延出來。

臨時架起的照明燈,將現場照得一片明亮。該廠房有近千平方米的麵積,屋頂高度相當於正常房屋的兩倍,裏麵空空****的,中間沒有任何隔斷,隻有幾根水泥柱子支撐著房屋框架。空氣中有很明顯的肉被燒焦的味道,地上遺留著早年工廠生產沾染的黑色油跡,沒有想象中高壓水槍滅火造成的積水。大致在廠房中心位置,一根方形水泥柱上,靠著一具如黑炭般的軀體。

準確點說,死者是被一條粗鐵鏈綁在水泥柱上的,韓印數了數——鐵鏈總共繞了五圈。從身材和器官上不難判斷是一名男性,頭發被燒光了,容貌已無法辨認,身上的皮膚基本呈炭化狀態,沒有衣物纖維附著跡象,說明死者被燒著時是赤身**的,而屍體腳邊的一堆黑色灰燼,應該就是其被扒下來的衣物殘骸。更懾人的是,死者右上腹被剖開,在火的作用下,形成一個黑洞,裏麵的肝髒被整個摘除,在離屍體七八米遠的地方,顧菲菲找到了這塊肝髒並裝到證物袋中。在屍體腳邊,除了有幾攤斑駁的血跡,還有一個被燒焦變形的大塑料瓶,單用鼻子聞就能聞到裏麵有一股汽油味,初步證明凶手使用的助燃劑與先前的案子一樣——是汽油。

陳海峰針對一係列相關情況做過了解後,衝圍在屍體前觀察的韓印和顧菲菲介紹道:“報案人是對麵高層住宅樓的住戶,大概在21點40分,他在家裏上洗手間時,從窗戶上看到廠房裏有火光躥起,便撥打了火警電話。至於犯罪人,報案人表示並未看到。消防隊方麵說,他們趕到這裏時是21點58分,當時火基本已經滅了,隻剩下冒著煙的屍體,由於房屋結構和建築材料不利於燃燒,故火勢沒有蔓延。隨後,他們對現場仔細做了勘查,確認沒有任何起火點後撤走了消防車。先期趕到的巡警詢問了圍觀群眾,沒有得到任何有效線索。另外,工廠大門上的鐵鏈鎖是被專用工具剪斷的,想必犯罪人是有備而來。”

“肝髒是用銳器切除的,切口有比較明顯的生活反應,應係死前切除。”顧菲菲揚了下手中的證物袋,另一隻手又指向死者的嘴巴說,“嘴角邊有熔化的膠帶附著物,表明死者被燒著時嘴巴是被膠帶封著的。還有地上遺留的血跡,從形態上看屬於飛濺型的。所以我剛剛說的這個問題很明顯,至少在剖開腹部的瞬間,死者還活著,至於更進一步的信息,還需要解剖屍體之後才能確定。”

“凶手夠狠的,多大仇啊,要這樣報複?”陳海峰撇了下嘴,歎道,“用火這麽一燒,死者身份難查,估計是熟人作案。”

“鐵鏈捆綁,扒光衣服,活體摘除肝髒,全身澆滿汽油焚燒……”韓印沉吟了一下,說,“如果隻是追求報複和毀屍滅跡,不會這麽複雜和高調,我感覺凶手殺人有很強烈的儀式感,應該有相當嚴重的病態心理。”

“同樣是用汽油縱火殺人,跟咱們查的案子會是同一個凶手嗎?”杜英雄在現場周邊轉了幾圈,回來正好聽到眾人的對話,便問道。

“現在還很難判斷。來之前的會上我說過,先前的一係列縱火案,與孤獨感和性壓抑有關,而眼前這種帶有殺人儀式的作案方式,通常凶手都是受使命型心理驅使的,認為除掉某種特定對象是自己的使命,所以從犯罪心理動機層麵來說,可以肯定不是同一個凶手。”韓印抬眼掃了一圈在場的人,話鋒一轉說,“不過我自己有種直覺,案子之間也許是有關聯的,不然怎麽會那麽巧,在江華的地界,犯罪人都喜歡用汽油縱火傷人呢?”

“我覺得還是謹慎點,盡量把各種可能性都考慮周全,眼下羅哲是最大嫌疑人,也別等明天了,趕緊現在就去找找那個孫鵬,誰敢保證這個被燒焦的人不是他呢?如果羅哲和孫鵬之間的恩怨咱們判斷準確的話,那先前他縱火燒旅館的動作不能排除屬於移情作案,也許都是為最後燒死孫鵬做預熱的!”顧菲菲拿出組長的架勢說。

“好,我親自去。”陳海峰話音落下,便招呼了幾個手下一同離開。

陳海峰帶隊火急火燎地趕到孫鵬住處,發現這小子安然無恙,隻是被重重的敲門聲從睡夢中驚醒的他,一時之間有些發蒙,暈暈乎乎地便被帶到刑警隊。

對孫鵬來說,警方在深夜傳喚他的架勢,跟韓印白天與他接觸的姿態是截然不同的,這已經給了他極大的心理壓力;加之深夜時分,處於習慣性的睡眠生物周期,無論是大腦中的防範意識,還是意誌品質的堅韌性,都相對比較薄弱,所以問話隻進行了幾個回合,他便老老實實交代了罪行。他承認:投宿在興發旅店那晚,他強奸了醉酒無力反抗的羅哲。他的衣服和床鋪也不是他無意間點著的,是羅哲因遭到羞辱,氣憤不過,有意點的火。

孫鵬的招供,可以說印證了韓印先前的一部分思路——興發旅店強奸事件,作為一個刺激性因素,導致了羅哲首次針對旅館的縱火行徑。當然,這並不足以印證,羅哲就是警方要抓捕的連環縱火犯,所以韓印才要見見他的母親,對於他的成長經曆和背景做一個更深入的了解,從而比照犯罪側寫進一步確認他的犯罪嫌疑。

次日上午,羅哲終於有消息了,準確點說,隻找到了他的母親。

辦案組警員從他母親那兒了解到:羅哲父親早年病逝,母親帶著他與一位公務員再次組建家庭,羅哲與繼父相處得不好,所以時常不在家裏住。羅哲實質上很早就從深圳回到江華了,不過他在外麵租房子住,隻偶爾回家看看,具體住在哪兒,他母親也不清楚。他母親還提供了一個手機號碼,但撥過去,對方語音提示已經關機。

接到前方專案組警員反饋的消息,韓印和陳海峰立即登門拜見羅哲的母親,先是輕描淡寫地說找羅哲幫忙查個小案子,對她做些安撫,隨後才轉入正題:“冒昧地問您,羅哲父親是在他多大的時候去世的?”

“他爸走的那年,小哲才3歲,還啥也不懂。”回憶起舊日傷心事,羅哲母親眼圈微紅,“當時我哄他說爸爸出遠門了,要是他能天天聽媽媽的話,不哭不搗蛋,爸爸就會帶著禮物回來看他。”

“那時候您應該還上班吧?羅哲誰來照顧?”韓印連續發問道。

“兩邊老人都有病,孩子基本就是我一個人帶,白天放在廠托兒所裏,下班我再接回家,再大點,讀書了,他就自己上下學,我實在太忙,沒工夫管他。”羅哲母親說。

“那他個性是不是挺內向的?”韓印問。

“對啊,當時我們住在廠家屬大院,院裏的孩子知道他沒有爸爸,總欺負他,逐漸地,他就窩在家裏不願和那些孩子接觸了。尤其,當他從我口中印證了那些孩子說他爸爸已經死了的事實,整個人就更不愛說話了。”羅哲母親說。

“羅哲小時候應該有過玩火釀成災禍的經曆吧?”韓印問。

“你怎麽會知道?”羅哲母親詫異地眨眨眼睛,使勁點著頭說,“那年小哲上小學四年級,家屬院裏有鄰居養了一隻下蛋母雞,有一天鄰居取蛋時發現蛋碎了,湊巧小哲剛剛經過雞舍,鄰居就偏說是小哲把蛋弄碎的,吵吵嚷嚷地把孩子一頓罵。這孩子也不會反駁,隻一個勁地哭,後來那鄰居自己的孩子承認雞蛋是他弄碎的,事情才算完。可沒承想,當天半夜小哲竟然放了把火,把雞燒死了。”

家庭不健全;被母親忽視;被周遭同齡孩子欺辱和孤立;個性內向;少言寡語;年少時有縱火經曆。問話到現在,羅哲童年的經曆和個性特征,與韓印在側寫中對未知犯罪人的剖繪,簡直是一模一樣。韓印心中不免一陣鼓舞,加快語速問道:“羅哲現在租的房子,您真的不知道在哪兒嗎?”

“真的不知道。”羅哲母親搖了幾下頭,有些尷尬又帶些傷感地解釋說,“這孩子和他繼父一向不對付,兩個人對彼此說的話都特別敏感。小哲從深圳回來那天,他繼父隨口問了幾句他在深圳的情況,他當時可能覺得話裏有嘲諷和揶揄的意思,就和他繼父吵了起來,之後摔門走了。從那天起,除了過年回來一趟,還有我生日回來一趟,就再也沒回過這個家。咳,其實也怪我老伴,孩子能回來就說明在外麵生活得不如意,他偏要多嘴問。”

“他當時情緒反應特別激烈?”韓印追問。

“對,我咋攔也沒攔住。”羅哲母親說。

“您能記起那天的具體日期嗎?”韓印再追問。

“小哲從深圳回來之前跟我說了回來的日子,當媽的總是特別在意孩子的事,你等一下,我在皇曆上記著。”羅哲母親說話間起身,走到臥室裏,不多時出來,手裏拿著一本皇曆本,翻了翻遞給韓印,說道,“喏,這是去年的皇曆本,我在上麵記著,小哲是5月13號回來的。”

“去年5月13號?”韓印和陪同走訪的陳海峰幾乎同時重複道,後者追問道,“羅哲個子有多高?”

“不算高,就一米七多點吧。”羅哲母親說。

係列縱火案首起案發的時間,正是去年5月13號;首個案發現場興發旅店,恰恰也是羅哲遭到強奸的場所;而羅哲當日從深圳落魄返回江華,又遭到了繼父的羞辱,以致怒火中燒、無處宣泄;再串起剛剛聽羅哲母親講述的,羅哲幼年的成長經曆和個性特征,應該可以比較有把握地認定:羅哲就是係列縱火案的作案人。

短暫的興奮過後,韓印又恢複沉穩的麵孔,問道:“看得出您還是非常記掛羅哲的,可是你們住在同一個城市,平時也沒個聯係,不太像話吧?”

“我對小哲是又愛又怕,他在這個家住的時候,整天要麽陰陽怪氣的,要麽和他繼父兩人死命地抬杠,我夾在中間特別難受,反正他也老大不小了,搬出去住我倒是不反對。”羅哲母親長歎一口氣說,“其實也不像你想象的那樣,他隔三岔五也會打電話來關心關心我的生活,剛剛也說了,我生日他還特地回來了。我呢,知道他手頭不寬裕,每個月也會往他卡裏打點錢。”

“那他沒和您透露過他找沒找到工作,大概住在什麽地方嗎?”韓印不甘心地問。

“他自己開了個店。”羅哲母親抬頭看了看韓印和陳海峰,隨後解釋說,“那次和我老伴吵架過後,過了兩三個月,小哲打電話問我要兩萬塊錢。他大學是學計算機專業的,說想開個修電腦的小店。噢,這麽說我想起來了,他好像說過是在哪個大學附近開店。”

“大學附近?”韓印念叨一句,轉頭壓低聲音問陳海峰,“咱案子中有現場離大學院校近的嗎?”

“有啊!”陳海峰身子向前湊了湊,在韓印耳邊低語道,“第二起案子案發在財大路,財經大學就在那兒,你側寫中不也指出過這個地點值得注意嗎?”

“嗯,這就完全對上了。”韓印重重點頭,轉回頭問羅哲母親,“羅哲有車嗎?”

“他有個踏板摩托,很多年了,從深圳回來和我老伴拌嘴那晚他就騎走了。”羅哲母親說。

如果說韓印和陳海峰隻是從犯罪心理層麵上確認了羅哲的作案嫌疑,那麽此時艾小美和杜英雄是實實在在找到了證據,用現在網絡上流行的話說就是找到了“實錘”。

其實對於監控錄像,艾小美一直不死心,既然推定犯罪人一定會返回現場觀摩火情,那怎麽會連一點影子都沒被拍到呢?尤其大部分案發現場都有監控攝像頭,甚至都是針對戶外監控的,凶手究竟是怎麽隱藏的呢?所以忙完了液力機械總廠的現場,艾小美拉上杜英雄,決定把所有錄像再篩一遍。

就這麽不知不覺地又熬了一個通宵,直到韓印和陳海峰外出走訪,兩人還在看。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杜英雄實在頂不住稍微打了個盹,再睜眼時就見艾小美操作著電腦鍵盤,反複在屏幕上播放著同一個畫麵。杜英雄定睛看了會兒,也沒發現啥稀奇之處,使勁揉了揉眼睛,說:“哎呀,不能再看了,頭暈眼花了,看這畫麵都是晃著的。”

“不,不是你眼花,剛剛確實是監控攝像頭在移動。”艾小美沉聲說。

“攝像頭在移動,什麽意思?”杜英雄還沒反應過來,一臉納悶地問。

“其實隻是個輕微的移動,所以先前沒注意到,我想咱們找到犯罪人‘觀賞’火災的方式了。”果然裝穩不過三分鍾,艾小美便雙臂高舉,從椅子上蹦起來,瘋了好一會兒,才坐回來解釋說:“犯罪人一定是通過網絡黑進了各家旅館的電腦終端,從而實現遠程觀看或者錄像,甚至操作可移動攝像頭。”

“噢,這靠譜,起碼電源和網線切斷之前,火災現場狀況犯罪人都可以錄到……欸?”杜英雄聽明白了艾小美的意思,狠誇了她一番,隨即不知為何突然愣住了,沉吟了一會兒,說,“說到這個遠程操作攝像頭,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你有沒有發現,案發地點,除了首家旅館,其餘幾個都有室外監控,這本身是不是就太過蹊蹺了?”

“你是說不可能這麽巧對嗎?難道給這幾家旅館安裝室外監控的會是同一個人?也就是咱們要找的犯罪人?那更簡單了,都不必反向追蹤IP地址了。”艾小美興高采烈地說。

“可能性很大,趕緊的,咱找那幾家老板落實去。”杜英雄催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