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性本善 我是冤枉的!

崔誌佳有心想跟文沫聊聊天聯絡聯絡感情,以期盡早消除他留給文沫工於心計的不良印象,但看到她滿臉倦容很是心疼,隻得站在旁邊充當一路的護花使者,免得有人來來去去碰到她打擾她休息。

文沫從上車睡到下車,四個小時的補眠聊勝於無。相比較文沫的精神抖擻,崔誌佳下車時顯得有些步履蹣跚,沒辦法,誰讓文沫剛睡著是還算老實,後來幹脆頭都靠到崔誌佳身上去了,怕吵醒她,害得他連換換腿動一下都不敢,四個小時站下來,腿早就麻了,現在每走一步,腳都跟有隻小針輕刺一般微疼帶麻的,真是難受啊。崔誌佳呲牙咧嘴地走出出站口,坐上車的那一瞬有種再也不想站起來的感覺。

r市第一看守所。文沫和崔誌佳坐等犯人李廣忠的到來。在出發之前,文沫一個下午的時間已經看完了她手裏的六份卷宗,對這位連環強奸殺人犯印象最是深刻。

李廣忠今年37歲,是來r市打工的農民工,因工地住宿條件限製,李廣忠又是節儉慣了的,舍不得花錢租房子,因此他單身一人在本市,妻子孩子都在農村老家沒跟著來,前年年底,本市共發生四起強奸殺人案,而李廣忠是在第四起案件現場被警方當場抓獲的,因此雖然李廣忠被抓後一直叫著自己冤枉,當地檢察院還是在大量物證的基礎上提起了公訴,法院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李廣忠上訴也被駁回維持原判。

文沫的疑惑就在這裏。咱們國家過去審案重口供輕證據,一般不拿到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算結案,但最近幾年因為法律的不斷健全,口供雖然仍很重要,卻不再是必需要素了,很多案件因為物證鏈完整,即使沒有人犯口供依然判決其有罪。這個案子乍一看沒什麽毛病。當地警方的辦案過程可圈可點。但是文沫多年的工作經驗告訴她,事件沒那麽簡單。

所謂連環殺人案,嫌疑人在犯案時總會存在相似的共性。而李廣忠案從連環奸殺的角度來看,疑點便不是一般的多了,隻是當地警方沒有偵辦連環殺人案的經驗,分析案情時難免會有紕漏,再加上李廣忠是在案發現場直接被抓的。可謂人贓並獲,任是誰也不會相信他是無辜的。所以,案件便成了鐵證如山,李廣忠承不承認就不重要了。

本案疑點有三。第一、四名被害者都是年輕漂亮的都市白領,可彼此之間卻沒有證據表明她們認識,那麽凶手是怎麽選擇出他的受害者的呢?據卷宗所寫,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未能發現李廣忠與四位被害者之間有任何聯係。

第二、屍檢結果表現,李廣忠被抓時第四死者已經出現了輕微的屍僵現象,說明死者至少已經死亡一個小時了,那麽,一個小時這麽長的時候。如果李廣忠是單純的拋屍被抓還說得過去,可事實是,李廣忠被巡邏警察抓到時正在猥褻死者。

第三、前三具屍體凶手都是先奸後殺的,死者體內隻留下了潤滑劑的痕跡,沒有發現精液。說明凶手在強奸死者是是戴了**的,這個凶手很謹慎,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而第四名死者體內發現的精液dna與李廣忠吻合是不是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釋呢?比如:李廣忠獨身一人進城務工,做為一名中年已婚男士,性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使得他有些心理壓抑,出於其它某種巧合的原因,偶然遇到了已經被凶手拋屍的第四死者,一時鬼迷心竅,沒選擇報警,反而**了。

所以文沫一定要好好與李廣忠聊一聊,看他到底是性壓抑的錯誤選擇,還是真的罪有應得。很快,李廣忠被帶到提審室。37歲的他臉上就有了很深的皺紋,說他是四十五朝上絕對沒人不相信,麵容瘦削,帶著些病態的蒼白,雙眼布滿了血絲,雙手雙腳都帶著沉重的鐐銬。文沫等他在自己對麵坐下,按下錄音筆的錄音鍵,才開始正式的評估:“李廣忠。我叫文沫,這位是崔誌佳,我們是犯罪心理學研究室的心理專家,應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來對你進行死刑核準的心理測評。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李廣忠撩起眼角望了他們一眼,點點頭。

“好的,下麵我們正式開始。你不要緊張,我們就是隨便聊聊。”李廣忠沒有說話。

文沫很有耐心,李廣忠不說話,她也就一邊繼續仔細看卷宗,一邊時不時跟崔誌佳討論討論案情,聲音不大不小,剛好能讓李廣忠聽見,一邊等著他自己開口。

時不時飄過來幾句話到李廣忠耳裏,漸漸的,他就有些坐不住了。

“警察同誌,人不是我殺的!你們不能冤枉好人!”李廣忠神色激動,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一直跟在他身後當背景板的兩名獄警用力將他按了回去:“坐下!吵什麽吵!”

李廣忠梗著脖子,死命反抗不想坐下去,一雙眼睛瞪得圓圓直勾勾盯著文沫:“我真的沒殺人!你們一定要相信我。”

文沫放下卷宗:“李廣忠,你坐下好好說,我聽著呢。”

李廣忠順從地坐了回去,焦急地開始解釋:“我承認,我李大頭不是什麽好人,也有些不要臉的毛病,但人真不是我殺的啊。你們這些警察想破案,抓不到真正的殺人犯,就想拿我的命頂上,咱沒權沒勢的,隻能啞巴吃黃連了……”正大吐苦水呢,站在他身後的一名獄警大力咳嗽了一聲,李廣忠像是想起什麽來似的麵上一僵,眼神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絲害怕,但是強烈的求生欲戰勝了恐懼,李廣忠突然伸出手想抓住文沫,卻被眼疾手快的崔誌佳一巴掌拍回去。

李廣忠被身後的獄警壓在桌子上不能動彈,卻還是扯著嗓子大喊道:“他們打我,不給我飯吃,逼我招供。”

這話一喊出來,文沫和崔誌佳都表情凝重,而剛才大聲咳嗽的獄警臉上就有些不好看。如果李廣忠所言屬實,這個案子問題可真大了。

不管李廣忠是真凶還是無辜者,也不管他到底說的是實話還是在撒謊,在沒有調查清楚前,文沫都隻能當他說的是真的,所以他們兩人兵分兩路,崔誌佳去找看守所的領導妥善安置李廣忠,文沫直奔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尋找當時負責偵辦此案的刑警。

因為兩人身上有最高院配發的證件,所以無論是看守所還是刑偵支隊配合度都挺高,文沫很順利地找到了偵辦此案的刑偵一支隊支隊長熊春寧以及他的兩個得力手下周鳴和謝宏。

熊春寧是參加工作多年的老刑警了,一雙眼睛銳利而有神,當得知文沫的來意後,他很不理地問道:“1012係列強奸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李廣忠是我親手從現場逮住的。我們抓住他的時候這孫子的那個還在人女死者身體裏插著,怎麽看他怎麽都是凶手,這還有什麽可調查的?”

文沫直接翻看卷宗,將上麵的疑點一一指給熊春寧看,末了加了一句:“單憑卷宗裏的證據,隻能說明李廣忠猥褻了第四死者的屍體,卻沒有任何證據將他跟前三名死者聯係起來。總得來說,證據不足。”

熊春寧皺著眉頭盯著卷宗,不知道在想什麽,半響沒出聲,倒是一直在旁邊聽著的謝宏忍不住了:“四起奸殺案死者都是被人強奸之後徒手掐死拋屍的,屍體身上都有一個同樣的在死後不久被人紋上去的梅花刺青,拋屍地點離李廣忠工作的工地都很近,最後他被我們在拋屍現場抓到,而且在四起案件發生時都沒有不在場證據,這些難道還不能斷定一個人是不是真凶嗎?”

“你也說了,四個死者都是被人拋屍的,那麽案發第一現場在哪?你們看屍檢報告,報告上說死者雖然一絲不掛,但是身上很幹淨,隻有身下接觸地麵的地方有些土,其他地方連根多餘的頭發絲都沒有發現,這說明凶手殺死死者的第一現場很清潔,要不然死者身上不可能一點痕跡也沒留下,死者體內沒有發現麻醉藥物,任何人在被人掐死這種生死關頭都不可能毫不反抗。李廣忠在建築工地上班,住的是大通鋪,本人隻是個賣苦力的力工,連給自己洗澡都要計算下花銷,這樣一個人哪有時間精力和金錢找到一個幹淨無人場所殺死死者呢?這起連環奸殺案凶手恐怕另人其人啊。”

三名警察仔細想了想文沫說的話,不得不承認很有道理。當時r市發生多起惡性奸殺案,引起了市民的恐慌,市局下了限期破案令後沒多久,他們就當場抓住了李廣忠,之後,奸殺案再也沒有發生過,任李廣忠滿身長嘴辯解都沒人相信他。你說不是你殺的,為什麽死者體內發現的精液與你dna高度一致?為什麽從你被抓後再也沒有類似案件發生?理所當然的,李廣忠被做為四起案件的被告推上了法庭。

而且,案件公開審判爆光後,不光警察不相信他,連他從外地趕來的老婆和孩子都不相信他,因為那李廣忠在老家是有前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