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田仁醫傻包子
252?最好的照拂
李半夏等了有一會兒,裏麵還是沒有動靜。
她已決定離開這兒。
還沒進去,她已經感覺到與這個地方格格不入了。
最重要的是,她現在就想出城去,不管外麵是個什麽樣危險的地方,她都想去看一看。
況且,她還有楚盡香給她寫的推薦信,即使他們不問情由抓住了她,隻要看到那封信,想來也不會為難她。
若真的因此招來了什麽危險,也隻有由它了,現在她隻能碰碰運氣。
就在李半夏準備離開的時候,那扇朱紅大門“吱呀”一聲,從裏麵打開了。
開門的人還是那位小全子,他是慢慢走回去的,出來卻是小跑的。
“姑娘,還好你還在,我家老爺請你進去呢——”
“我……”這個時候,她已經不想進去了。如若那扇門還沒開,這會兒她可能已經上了馬背,走得很遠了。
小全子可就不這麽想了,她還以為這位姑娘是跟他置氣,遂賠笑臉道:“姑娘,方才都是小的有眼不識金鑲玉,冒犯了姑娘你,小的這就和你賠個不是,你莫要與小的計較。老爺看過姑娘的信後,喜出望外,就差親自出來接姑娘你了,這會兒正在屋裏等著你呢,你快些進去吧——”
“小哥言重了,我並不是怪罪與你,隻不過我……”李半夏看看外麵清冷的大街,又看看麵前正自為難的小全子,歎了一口氣,“好吧!”
都已經到府外了,若不進去拜見一下,想是回到了村裏,趙大哥問起來。她也說不過去。
而且從小全子方才的話中來看,這柳老爺子與趙大哥的關係肯定很好。之所以這麽喜出望外,肯定也是想從她的口中得知一點趙大哥的消息。單是這份情,她就不能拒絕了。
另外,她也有著小小的好奇心。這位朱門大戶裏住的柳老爺子,與趙大哥到底是什麽關係,又有著什麽交情。她在藥廬裏坐堂那麽久,也聽過趙大哥說起他年輕時候遊遍大江南北的故事,可從沒聽他說起過有這麽一個朋友。
小全子一聽她說好,高興壞了。讓李半夏先請。自個兒則幫她牽著馬,然後交給守門的小袋子,帶著李半夏去見柳老爺子了。
一路行來。雕梁畫棟,假山怪石,風景如畫。很快地,李半夏就跟著小全子到了正廳,也就是主人家會見客人的地方。
“老爺。姑娘來了——”
小全子站在外麵稟報了一聲,不一會兒,就從裏麵走出一個五十多歲,華衣錦袍的中年人來。
他雖然已經五十多歲了,看起來卻很年輕,隻有四十出頭的樣子。眼角眉梢。依稀有往日的清俊。他的體格很結實,很健康,並未因錦衣玉食而走樣。
柳老爺子……嗬嗬!看到他本人後。再稱呼他為老爺子,似乎有些不太合適。
那位老爺子此時正在打量著李半夏,上下打量了一圈後,才和顏悅色地道:“姑娘,剛才那封信是你要浸千遞給我的?”
浸千。柳浸千,就是剛才那位幫李半夏遞信的大管家。
他是柳府的大管家。也是柳老爺的好朋友。旁人隻道他是柳府的一個管家,卻不知他早年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一個俠盜。專門劫富濟貧,替天行道。他獨門暗器,靈蛇鏢,更是讓江湖上的人聞風喪膽。
確切的說,是讓江湖上的一幫宵小聞風喪膽。因為這柳浸千,雖然殺了不少的人,卻從沒有殺過一個好人。他隻殺十惡不赦、不忠不義不孝的壞人,也隻劫些不義之財。
一次被仇家追殺,身受重傷,被柳老爺子所救。
柳浸千是一個有恩必報的人,柳老爺子對他有救命之恩,以後他的那條命就是柳老爺子的。
這之後,他就一直呆在柳老爺子的身邊,保護他的安全,還當起了他的大管家。甚至他還改了姓,跟柳老爺子一起姓了柳。
柳老爺子對柳浸千十分的信任,他在這個家的地位也是十分高的,即使是柳家的公子和小姐,也不敢對他留難。
“正是。”
“那不知,你與這寫信之人是什麽關係?”
“他是我結義大哥,這次我到邊城來有事要辦,他念我一人孤身在外,沒個照應,便給了我這封信。”
“原來如此。”柳老爺子頷首,眼眸間似是有無數的話想要說。
“老爺,還是先請姑娘到裏麵再說吧~~姑娘吹了一早上的冷風,這會兒肯定正冷著。”
“浸千說得有理,你看我,光顧著和姑娘你說話,竟忘了讓你進去了~~快快快,孩子,快到裏麵去坐,裏麵暖和。”
一聲“孩子”,讓李半夏心裏一熱,隻覺得和這位老爺子親近了不少。
等在府外的時候,李半夏就在想,這間府邸的主人肯定是一個很有威嚴喜歡擺架子的老人,但是沒有想到,他竟是如此的親切和藹,對人也十分的客氣。
這些,倒是李半夏不曾想到的。
也或許,隻是因為,李半夏是趙郎中的朋友。而那位趙郎中,是他一個十分重要的人——
李半夏也沒有想到,那位很嚴肅的柳浸千柳管家,居然是一個如此心細的人,說出來的話也透著一股暖意。
帶著關心的話語,總是會令人感覺到溫暖的。許多時候,即使對方不說,不代表她的心中沒有感覺、沒有感動——
李半夏跟著兩人進了屋,柳管家立即到外麵張羅去了。不一會兒,小廝丫鬟就給李半夏送來了一個小暖爐,給李半夏暖暖手。丫鬟端來了點心和熱茶,讓她吃點兒。
這麽早就候在外麵,她一定凍壞了。
而且看她的樣子,倒真有點饑寒交迫的感覺。這裏不比外麵,想要什麽都有,自然就會給她最好的照料。
李半夏和柳老爺子道謝,柳老爺子含笑點點頭,讓她莫要客氣,吃好喝好他們再聊。
他可是還有許多事,要等著問這位姑娘呢。
那位在外在逃幾十年的家夥,終於想起還有這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