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企改革文件體係基本形成,國企改革在2016年迎來政策落實年;隨著供給側改革的提出,2016年也是國企改革對結構調整的促進年。
2016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對國企改革提出“大力推進” “攻堅戰”等詞匯,明確提出2016年國企國資改革七項任務,並且突出提出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的任務,體現國家在把握國企改革方向和推進國企國資改革方麵的意誌堅定,突出重點,以國企改革促進供給側改革。
一、供給側改革重點抓“三個一批”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段落的第一條是,提出“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推進改革”。將分類推進改革放在基礎與前提的位置。分類對推進結構改革的作用是明顯的。目前國有資本分為公益和商業兩大類,而本輪大規模兼並重組,將在上述分類基礎上,首先集中在商業類國企領域,特別是完全競爭性行業,資源要素將會進一步向大企業大公司集中。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國企改革段落第二條是“加快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試點,打造市場化運作平台,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關於國企改革段落第一條,即“今明兩年,要以改革促發展,堅決打好國有企業提質增效攻堅戰”。供給側改革的主體是企業,而企業中又以國有企業為重點。一方麵,產能過剩行業主要集中在國有企業,另一方麵,新興產業、高端裝備製造業等新動能也需要國有企業發揮重要作用。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國企改革段落的第二條,是“推動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結構調整,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顯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本次兩會的主線,國企的產權體製改革和供給側改革是相輔相成的。供給側改革中去產能過程,兼並重組,特別是清理“僵屍企業”,牽涉到大量產權交易。國企產權體製改革要為供給側改革和整個“十三五”規劃提供動力,提供改革紅利。
2016年是供給側改革之年,推動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結構調整,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這條放在前麵,是可以理解的。
2015年全年國資委共推動了12家中央企業的重組整合案例,目前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銳減至106家。隨著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組建及“三個一批”的提出,並購重組將迎來一個新的局麵,在一定時期內,並購重組將成為國企改革發展的中心樞紐,強強聯合、拆分重組、混合參股、關停並轉、鏈條重組等多種方式的並購重組案例將持續湧現。
對於2016年的重點工作,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著力化解過剩產能和降本增效,重點抓好鋼鐵、煤炭等困難行業去產能,嚴格控製新增產能,堅決淘汰落後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對2015年在化解過剩產能、推進企業兼並重組方麵所做的工作,李克強表示,近三年淘汰落後煉鋼煉鐵產能9000多萬噸、水泥2.3億噸、平板玻璃7600多萬重量箱、電解鋁100多萬噸。促進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加快發展。狠抓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各項約束性指標超額完成。
李克強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十三五”期間,要加快新舊發展動能接續轉換。經濟發展必然會有新舊動能迭代更替的過程,當傳統動能由強變弱時,需要新動能異軍突起和傳統動能轉型,形成新的“雙引擎”,才能推動經濟持續增長、躍上新台階。要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加快成長,以體製機製創新促進分享經濟發展,建設共享平台,做大高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等新興產業集群,打造動力強勁的新引擎。
二、七項任務在十項改革試點範圍內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國企改革段落有七條,實際上是七項任務,與2015年是一樣的。似乎是十項改革試點內容之內。表麵上新意不多,然而這說明問題沒有解決,我們在持續努力。除過前麵分析的第一、二條之外,還有五條意見,下麵逐一來分析。
第三條,是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開展落實企業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者、職業經理人製度、混合所有製、員工持股等試點。這裏,把現代企業製度與混合所有製放在一起說了,實際是兩項任務,是高度壓縮。
頗令市場意外的是,曾在一些層麵引發廣泛討論、並被市場“熱炒”的國有企業“員工持股”,2015年並未寫入報告。“員工持股”條件尚不成熟,因而未列入2015年國企國資改革重點工作。2016年,員工持股作為混合所有製的一種方式,被單獨列出,引人注目,意味員工持股的閘門放開。
第四條是深化企業用人製度改革,探索建立與市場化選任方式相適應的高層次人才和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製度。本來這是現代企業製度內容,現在單獨列出,表明重視。改革和健全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製,一是用人製度,二是薪酬製度。在完善現代企業製度的表述後麵,是改革和健全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製,指向性非常明顯,這項改革是企業經營者群體,不是所有者,當然不是董事長群體。從國資委角度看,勢必擴大企業負責人市場化選聘比例,深化企業內部三項製度改革,切實解決一些企業仍然存在的大鍋飯、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的問題。
第五條是加快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一條是講的體製框架問題。2015年是放在第二項改革任務,現在是第五條了。下一步,國資委將把更多的權力下放給企業,給企業提供更為市場化的整合環境。這條,似乎是靠後了,放在第三條更好些。
第六條是賦予地方更多國有企業改革自主權。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賦予地方更多國有企業改革自主權”。一地一策,地方上完全可以快一點。國企改革已經進入政策落實階段,要在一批改革重點難點問題上實現突破,亟須總結各地創造的新鮮經驗,發揮好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
第七條是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曆史遺留問題,讓國有企業瘦身健體,增強核心競爭力。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曆史遺留問題,是老問題了。不過,2016年調門特別高,有上綱上線的味道。許多國企還有自己的學校、醫院,國有企業還不能完全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
2015年是多渠道解決企業辦社會負擔和曆史遺留問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2016年用“瘦身健體”有新意,不是“瘦身強體”,一字之用,更顯意圖,是健康運營的意思,追求的是形態。
三、“大幅放寬”意向明確顯力度
“鼓勵民營企業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是政策的重新確認,也是現實的急迫需要。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在七條外,新增一段,提出“更好激發非公有製經濟活力”。“大幅放寬電力、電信、交通、石油、天然氣、市政公用等領域市場準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鼓勵民營企業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很多原本門檻較高的行業將逐步向非國有資本敞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通過混合所有製改革,可以有效地放大國有資本的帶動力、發揮其影響力,從而促進中國實體經濟的良性發展。以前民營企業參與國企混改比較多,但也多為小股東,話語權少。現在放開準入則不同,是“大幅放寬”,這個詞分量很重,寬是一定規模。
2015年是加快電力、油氣等體製改革。開始以為成熟一項落實一項,不搞大水漫灌,搞滴灌、噴灌。看來,一年似乎並無進展。2014年是講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七個領域一起講,2016年大幅放寬電力、電信、交通、石油、天然氣、市政公用等領域市場準入。大體上,重新回到2014年口徑。不過,電力、油氣仍然包括在內。
2015年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我們必須從國家發展和安全的戰略高度,審時度勢,借勢而為,找到順應能源大勢之道。要抓緊研究“十三五”能源規劃。抓緊修訂一批能效標準。特別提出抓緊製定電力油氣改革方案。直到2015年底,這個方案仍然沒有消息。很多原本門檻較高的行業將逐步向非國有資本敞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股權多元化仍然是重點和主攻方向,國企曾經被外界廣受詬病的“一股獨大”局麵將有望由此改變。
政府工作報告是惜字如金的,對於“激發非公有製經濟活力”講了很長一段話,值得重視。“在項目核準、融資服務、財稅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麵一視同仁。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製經濟產權,嚴肅查處侵犯非公有製企業及非公有製經濟人士合法權益的行為,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穩定的法治環境,促進各類企業各展其長、共同發展。”嚴肅查處,是說得很重的。
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主線,國企改革段落是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個大背景下進行的。要處理好新動能和舊動能“雙引擎”的關係,供給側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關係,結構調整和經濟穩增長的關係,以及供給側改革和需求側兩端發力的關係。在2015年描繪的改革藍圖基礎上,2016年國企改革進入實操階段。改革必須從產業結構和產權體製兩端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