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地看,大企業宜合宜分,都與全球經濟形勢、產業演進階段、國家政經戰略、企業競爭對手變化、企業自身發展需要等諸多因素密不可分。因此,不是所有的央企都有合並的必要。目前石油、電力的合並重組幾率非常小。重組背後大多有政府的推動,一定要看到國家利益與發展戰略。
一、中央企業大規模兼並重組的國家因素
2015年4月27日關於“中央企業將進行大規模兼並重組,數量或減至40家”的報道,國務院國資委當日傍晚發布聲明稱,經查,該消息未向國資委進行過采訪或核實。
受上述消息影響,當天A股“中國”概念股集體漲停,包括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電建、中國衛星、中國遠洋、中遠航運、中海集運、寶鋼股份、中國國航、中國中鐵、中國鐵建等。股市驟然升到4500點。
確實,國務院國資委成立12年來,從沒有一個時間,央企合並的傳言如此多過,並引發全民關注。“央企合並概念”插上想象的翅膀,在股市屢屢引起波瀾。股市泡沫令人擔心,因為最終受到傷害的是老百姓。從2015年12月來,筆者是央企合並重組的積極呼籲者,媒體也多用筆者觀點。因此,心裏有很大壓力,不能對不起老百姓。
在南北車合並後,關於央企強強聯合的傳言甚囂塵上:中國石化與中國石油、中國中鐵與中國鐵建、中船工業與中船重工、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寶鋼與武鋼、中國聯通與中國電信等紛紛傳出合並消息,惹得各大央企趕緊發布澄清公告否認傳聞。還有,三大航空公司、中煤與神華、普天與烽火、中遠與中海等傳聞也集中爆發了出來。甚至連中石化、中石油這樣合並幾率很小的消息也出來了。
筆者說過,央企重組的背景是真的,動因是真的,隻是信息常常是不準確的。央企合並將以分類為基礎,目前分類還沒有出台,大規模的重組可能不會馬上出現。央企重組雖然有動因,但是現在輿論推動重組的一潮比一潮高,有點難以控製,應該理性分析,不能對央企重組抱有過早過高希望。
從合並的推動力來看,在央企合並的背後,政府的驅動力依然是必不可少的力量之一。央企之間的合並並不是容易的事情,其中牽扯很複雜的利益關係,如果缺少國家層麵的推動,很難順利地進行下去。
從怎麽合並來看,央企合並有內部和外部的力量推動,雖然要講國家意誌,但是還是應該講市場。李克強總理在聽取南北車重組情況匯報時明確要求,要遵循市場規律和企業自願原則。
從為什麽合並角度看,因為央企是國家隊,必須從央企地位與使命來考慮:一是國力增強,二是國際競爭,三是國際安全,四是國家活力,五是國家穩定,六是國資增值。
一是國力增強。長期以來,中國處於國際分工低端位置,製造業以出口加工為主。在一些關鍵性行業,中國企業的產業集中度偏低,國力不強。中國要占據產業鏈高端位置,則需要具有相當實力的大企業來獲得研發和銷售優勢。從此輪央企合並重組的特點看,無論是南北車的合並重組,還是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和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的合並重組,是具有戰略性行業中的龍頭企業。這樣的強強合並,有助於減少中國企業之間的內耗,避免惡性競爭,帶動中國整體工業化水平的提升,推動中國製造的轉型升級,提升中國製造的技術水平和品牌效應。
二是國際競爭。在中國“一帶一路”“中國製造2025”等戰略下,央企應通過強強聯合重組,增強國際競爭力。世界500強中,央企占據第一位的是建築工程、金屬產品和銀行業,原油采掘、船務、煉油與貿易排在第二位,在其他45個產業領域中,排名均靠後,南北車、國家核電連500強都沒進。世界經濟再平衡的過程,也是重新構築國際分工格局的過程。“一帶一路”上,首當其衝能夠到國際上去打拚的產業應該進入考慮。從目前已確認的南車與北車合並重組、中電投與國家核電合並重組來看,本輪央企合並重組的瞄準對象並非那些產能過剩的行業、企業,而是對具有戰略重要性行業中的巨頭央企同類之間進行強強聯合。反之,暫時不會排到日程上去的。因此,“一帶一路”上的交通運輸相關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產業、能源建設相關產業、商貿與文化旅遊產業、信息產業都可能成為熱點。
三是國際安全。從積極意義說,經濟危機總能為企業兼並浪潮打下基礎。它們不僅帶來了破產、失業、流離失所等蕭條,還帶來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大洗牌。此時此刻,是大企業抄底的好時候,強強聯合抵禦風浪也是一種選擇。如今,隨著中國企業更深入地加入到國際市場,央企的強強聯合將震撼世界。
從消極角度說,導致南北車合並的直接原因就是避免惡性競爭。一直以來,南北車在國內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九成,2010年加速進軍海外市場以來,二者將惡性競爭也輸出到了國外。阿根廷項目投標中,中國北車報價239萬美元/輛,中國南車報價127萬美元/輛,最終南車奪標。加拿大龐巴迪、德國西門子、法國阿爾斯通目前是全球軌道交通裝備行業三強,緊跟其後的南北車其實早應聯手對外,而不是窩裏鬥。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其他央企上。中鐵與中鐵建競爭相當厲害。企業利益必須讓位於國家利益,合在一起就能減少很多資源浪費。
四是國家活力。要對市場化改革提出了要求。電信運營商的合並傳言,我國三大運營商正在應用兩類技術(TDD、FDD)體製及其相應的通信質量,並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目前,迎接5G時代。電信運營商的市場目前還是在國內,還需要競爭,越是這樣的競爭,越有利於民生。若形成國內壟斷,則容易失去活力。
像中國石油與中國石化、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這樣的央企,他們的競爭主體都還是國內的消費者。目前主要市場在國內,合之後對國內壟斷,很可能推高價格。因此,對於這樣的央企,還是要保持一定的競爭,不應該合。
從長期看,隨著我國產業轉型升級的深化,傳統產業的調整也會伴隨一係列的企業重組,以爭取行業活力。2015年出台的《鋼鐵工業轉型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7)》提出,壓縮我國8000萬噸鋼鐵產能,以緩解產能過剩矛盾;建立2—3家智能示範工廠,提升行業兩化融合水平,將鋼鐵企業數量控製在300家左右。這意味著,我國鋼鐵行業在未來幾年時間將出現比較集中的企業重組,其中不排除兼並重組。
五是國家穩定。央企重組是一項艱巨和複雜的工程,沒有兩三年是合並不起來的。眼下,對央企而言,是保增長、國企改革和反腐敗三大主題的**期。合並風出來,容易擾亂改革節奏。
六是國資增值。判斷企業兼並重組是否成功的標誌,不是兼並重組工作最後是否完成,而是能否形成協同效應發揮體係性優勢,是保值增值。如果追求一蹴而就,超級公司未能在短期協同,強強聯合反而會適得其反。有的央企此前過度擴張,曾一度登上世界500強,但很快急轉直下,資金鏈斷裂,瀕臨破產。負責人留下爛攤子,繼任者必須采取收縮戰術,而由於短時間內很難看到顯著效果,繼任者往往是吃力不討好。
因此,不是所有的央企都有合並的必要。我認為,目前石油、電力的合並重組幾率非常小。重組背後大多有政府的推動,一定要看到國家利益與發展戰略。
2015年4月,國資委副主任黃丹華在中央企業規劃發展工作會議上提出,要更加注重調整布局結構。央企要堅持立足於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利用高新技術大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大產業整合和內部資源整合力度,剝離重組長期虧損業務和低效無效資產,穩妥化解產能過剩風險,不斷提高產業集中度,增強行業競爭力。
顯然,中國企業正在迎來與全球企業接軌的重組潮,兼並、分立、剝離等各類重組動作的頻率都會升高。因此央企重組潮是可期的,央企將在未來的一段時期,由內而外地革新以做大、做強、做優。但是,這個時期是有條件的,不是現在就來的。
當然,強強聯合不能等同於兼並重組,它是企業擴張性重組中的特殊現象,需要具備競爭對手國際化、產業演進有潛力、國家戰略有要求、自身發展有需要等諸多要求。曆史地看,西方國家的強強聯合也遵循這樣的規律。
目前,一些股民瘋狂進入央企合並概念股,有被套的危險,應予以警惕。老百姓的錢進去容易出來難,現在已經出現賣房炒股、借錢炒股現象,這是有很大風險的,弄不好會傾家**產。
中央政府、國資委一再強調強強聯合要遵循市場規律,因此,一些人炒作、混淆的短時間、成規模的“央企合並潮”是不會出現的。至少,成規模的“央企合並潮”在近期內不可能出現。要等國企改革的大政方針出來,國家大的走勢明確下來才知道是何局勢。
在某家報紙采訪中,筆者講到:央企的合並重組是有雙重性的。一方麵是強強聯合,提高核心競爭力後,效益也會隨之增加。但是為了提高效率,強者也需要轉型升級。另一方麵是消除產能過剩,部分處在產能過剩行業的央企,日子將變得更加艱難,其中部分下屬企業和個人,也將麵臨分流、下崗等痛苦的過程。盡管這一切近期內還不會發生,但長期來看,幾乎每一個央企都將麵臨減員增效的選擇。
企分類改革的細則目前還沒有出台。出台後,央企將迎來拆分歸類重組階段,更多的合並方案將會出現。筆者在2015年11月27日發表一篇文章,標題是《央企改革之重組行將開始——對央企業重組改革模式與途徑的思考》,裏麵寫到:國企改革基本到位後,目前由國資委監管的112家央企可能會在5到7年內重組30—50家左右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此外,還有一些未列入國資委監管的國有控股銀行、證券、保險類金融企業以及鐵路、文化、農業企業等,這樣估算廣義央企總計約百家左右。當然這種格局不是短時間所能夠實現的,大約需要5—10年。
後來有媒體說“未來5到7年內,央企的數量可能將從現在的100多家減少到30至50家”,又有媒體寫成“現在減少到30至50家”,這就不負責任了。有相當媒體不經采訪,直接寫上這句話。作為學者,筆者發表學術觀點,可是有些人單純為新聞而新聞,有些媒體嘩眾取寵,容易對形勢造成誤導。
筆者反對“央企重組浪潮”現在來臨的提法,反對“央企減少到30至50家”的提法。反對是因為現在條件不具備,違背事實。
二、從南北車合並看“統分結合,內外有別”的整合方針 供給側改革背景下的國企重組,不僅要為國內經濟增長提供新動力,還要在“一帶一路”的國家戰略中充當主力軍。如何在提升國際競爭力的同時不對國內的行業造成壟斷,成為國企重組繞不開的問題。
國企整合應堅持“內外有別、統分結合”的原則,既要有全球化視野,又要保證市場的公平性。在國際市場的競爭中,要將國企按照資本進行整合,提升整體的競爭力。
以2014年底備受矚目的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的強強聯合為例,雖然中車體量獨大,但在國內外的軌道交通裝備領域麵對德國、法國、日本等跨國企業的競爭時,其競爭力還有一定的差距,這樣的強強聯合不僅不會造成壟斷,還能夠讓大型國企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更有競爭力。
此外,國企重組有利於解決在海外市場中長期存在的同類企業惡性競爭問題。中國企業在海外擴展進程中,存在著互相壓價的情況,導致整個行業利潤不高。
怎麽處理競爭和避免壟斷的關係,當然是個敏感話題。同一出資人條件下競爭,隻能是競爭企業共同損害出資人的利益,因為這種競爭可以不計或無視成本,競爭的結果是要由出資人最後買單的。過去,國有企業改革曾先後對石油、電信、航空、電力等進行拆分,分別形成幾大集團。這是在不同出資人代表的條件下,基於市場化要求,為了避免壟斷、促進競爭所進行的改革。如果說這一改革還有一定的合理性,那麽在國資委成立以後,這些過去分屬於不同部門的企業,成為國資委的“所出資企業”顯而易見,在同一出資人條件下,沒有必要一定要構造出內部競爭的格局。因為同一出資人條件下的不真實競爭,既無益於企業競爭發展,也無益於市場經濟的規範。南北車合並重組,是一個案例。
對於南北車合並重組進展,筆者不了解內情。筆者以為“統分結合,內外有別”的方針恐是南北車合並重組的關鍵所在。所謂“合”,是指在開拓海外市場、於全球範圍內競爭時,南北車形成統一戰線,以一家公司的名義出價、競標,此舉既能夠防止惡性競爭帶來的兩敗俱傷,又可以實現資源、技術、市場等因素的強強聯合,使得中國高鐵“走出去”的戰略目標得以實現。南北車將以一個超級軌道交通企業的姿態占據國際市場的龍頭地位,為中國企業爭奪話語權。
眼下,正在進行國有投資運營公司的改革試點,南北車為什麽不借此機會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呢?以改革的手來抓一下,豈不是一件美事,說起來好聽,做起來也有理有利。當然,實施“統分結合,內外有別”是這場改革的目標。新成立的投資運營公司不再是原來的行政主管部門,更多的是統籌規劃整個企業的運行以及發揮投資運營平台的作用,履行出資人監管的職責。這便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上講的那種模式。麵向海外市場時,以一個企業主體的形式競標。其實,南北車在國際上的競爭對手,如德國的西門子、加拿大的龐巴迪、法國的阿爾斯通等,都是每個國家有一個最具實力的代表企業參與海外業務的開拓。我們何不仿而效之,名字就叫“中國南北車海外業務公司”,向全世界打響中國高鐵的品牌。
而在國內市場中,可以分開三個公司。三個公司上麵是“統”,下麵是“分”。按軌道交通產業涉及的科研、生產、銷售環節分別成立三個公司,在公司下麵分化出若幹個子公司,內部分別競爭,確保活力,防止壟斷。科研環節的獨立能促使南北車的科研能力在相互競爭中得到提高,生產環節的獨立則使得雙方生產效率不會因為主體某種程度的合並而受到影響,而銷售環節的獨立能夠讓市場體製裏的競爭反過來促進科研和生產,提升企業整體實力。
盡管從集團層麵上看,集團公司是由一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負責投資融資和項目建設,其下轄的自主研發公司、軌道交通生產製造公司和銷售公司都還是獨立的公司法人。這樣一來,中國鐵路總公司或者各城市的地鐵項目進行招標時,兩家下屬製造公司依然可以形成競爭關係。
如果這種“統分結合,內外有別”的方案得以實施,既可以防止南北車在海外惡性的削價競爭,又能夠防範其在國內市場形成壟斷。這樣一來,在中國高鐵品牌“走出去”的背景下,中國軌道交通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獲得競爭力,在國內市場獲得活力,豈不是兩全其美之策。
南北車整合應該是新一輪整合開始的一個重要標誌,下一步整合會會陸續展開,這是一個必然趨勢。到2016年下半年,要更多一些。重要的在於國企改革方案央企分類、重組等文件的出台。新一輪央企整合的出現主要是基於企業改革自身的需要,國企改革方案央企分類、重組等文件的出台後,有了政策依據,強強聯合可以更好地形成核心競爭力,也無國有資產流失的擔心。
重組有利於擴大規模,在世界市場範圍內競爭,同時有利於科技能力的加強,這是一個重要原因。還有就是隨著“一帶一路”的開啟,基於企業全球化、國際化的需要,重組有利於克服在國際市場競爭中同行業兩個企業互相衝撞,相互擠壓的副作用,增強競爭力。這兩個原因導致企業重組的速度加快。
如果主要業務麵向國內市場,就要保持“分”的狀態,不宜強強聯合壟斷市場。改革不是簡單的重組,既要把國企做大、做強、做優,又要保持市場充分競爭的態勢,這一原則在重組中必須強調和堅持。上一輪重組為了打破行業壟斷壁壘,電信、石油、民航等領域通過拆分形成了現在的競爭格局,這一比較合理的結構隻能繼續擴展,而不能在改革中倒退。
如果現在進行合並重組,勢必會形成新的壟斷。但是,國企重組合並絕對不能因小失大,不能為了形成國際競爭合力,而扼殺了市場競爭活力,從而給市場機製造就一個最大的敵人——壟斷,這會破壞市場機製發揮良好作用之大計。
而避免壟斷的最根本方式,就是放開市場。解決國企重組可能導致出現的壟斷問題,治本之策就是徹底分開市場。甚至先放開市場,後進行國企重組合並最好。這就要求給國企重組合並改革賦予另一個最重要的目的——給非國有資本騰出市場空間,構建多種資本形式平起平坐的市場競爭環境。
三、“市場運作、依法重組”,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下崗潮 國企重組既要有提振經濟活力,助力“一帶一路”戰略的未來眼光,還要回顧並避免20世紀90年代國企改革中的問題重演,即國有資產流失和大量人員下崗兩大問題。
此次國企改革麵臨的挑戰,並不亞於20世紀90年代。從緊迫性來說,現在恐怕也不亞於20世紀90年代國企改革的那個時代環境。因為從機會成本的視角看,當下盈利的國企如不深化改革,代價將不但是某一個經濟部門的,也是國民經濟全局的,不但是經濟的,也是社會的和政治的。
20世紀90年代國企改革中的大量國有資產流失問題,至今仍讓人感到觸目驚心。當時,為了搞活國企,國家推出了一係列措施,在“抓大放小”的戰略指導下,國企采取了改組、聯合、兼並、股份合作、租賃、承包經營和出售等各種形式的改革。憑借製度紅利,一批國有大型企業擺脫了包袱,迅速成長為具有影響力的上市公司。然而,由於監管缺失等因素,各地也隨之出現了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例。通過在股份製改革、拍賣和產權交易中惡意低估國有資產價值或采取假破產、假合資等方式,一些國有資產流入了個人的口袋,少數人靠侵吞國有資產“一夜暴富”。
有了20世紀90年代的慘痛教訓,人們對於新一輪國企重組中的國有資產的安全也更為關注。必須吸取20世紀90年代後期改製過程中出現的國有資產流失的教訓,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作為國企改革中不可觸碰的一條紅線,在政策上作出明確的規定,尤其是在容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灰色地帶,把標準以及底線劃定,使得國有資產改革在規定的渠道裏運行,最大程度上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性與國企改革的有序性。
麵對改革中的風險,國企應當怎樣防範?國資委的回答是要打造法治央企,不斷完善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製度。現階段,經濟發展進入了新常態,企業正麵臨著經濟增速放緩,結構調整加速,發展動力轉換的壓力和挑戰。一些經曆高速發展期被掩蓋的潛在風險逐步暴露,風險法律進一步凸現。與此同時,實踐中還有總法律顧問作為不夠被邊緣化的情況出現。總法律顧問作為企業法律工作的核心,關鍵的時候要有責任和擔當意識,總法律顧問必須進決策層,這個應當是共識。
在完善企業法律顧問製度之餘,“堅持市場的主導地位”也是國企改革的重要原則。為了避免“國資流失”和“下崗潮”的問題重演,此次國企重組應當堅持“市場運作、政府推動、企業主體、依法重組”的原則。對於國有企業而言,政府推動在其中固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其內涵是資產屬於全民所有,這就決定了改革應當以企業為主體,根據市場的需求進行運作。這樣,才能確保操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既能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也能在裁員的過程中作出合理的應對。
大規模人員下崗,是20世紀90年代國企改革中出現的另一重大問題。當時,國企處於集中調整階段,形成了千萬人的下崗浪潮,特別是地方國企改革,下崗現象更為嚴重。很多失去崗位的原國企員工,也在一段時間成為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地方政府也因此承受了強大的維穩壓力和經濟壓力。而隨著國企改革的推進,關於“第二輪下崗潮”的擔憂聲也開始出現。國企改革雖然會導致一些工人下崗,但並不會像20年前那樣嚴重。根據我們對國內外形勢的分析,2016年可能會有不少工人因為國企重組下崗,但不太可能有大規模的下崗潮,至少不會出現1998年那樣的大量國企工人下崗失業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