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家認為:“音樂是思維源泉,沒有音樂教育就不可能有合乎要求的智力發展。”更有不少科學家、藝術家都把音樂作為提高修養、啟迪靈感和創造力的重要手段。
對於孩子來說,音樂具有特殊的力量,它能激發孩子性格中的積極因素,改變和克服性格中的消極因素。歡騰的舞曲,能使他們手舞足蹈;安詳的搖籃曲,能讓他們酣然入夢;激昂的音樂,能使他們克服懦弱膽怯,變得勇敢;平緩的音樂,能令急躁的孩子變得文靜……
因此,家長應從小對孩子進行音樂教育,培養孩子欣賞音樂的能力,提高孩子的音樂素養。可是,當前有許多家長花很大工夫培養孩子對音樂的興趣,甚至夢想著讓孩子成為貝多芬或莫紮特,原本以為孩子喜歡音樂是順理成章的事,可實際“操作”後,發現問題接踵而至,許多孩子遲遲未表現出對音樂的熱情,甚至還會對揠苗助長的教育出現反抗情緒。因此,“怎樣才能讓孩子喜歡音樂、懂得欣賞音樂”的問題讓家長們很是困惑。
其實,隻要家長采取科學的教育方法,讓孩子喜歡音樂、懂得欣賞音樂並不難。
第一,創建和睦、愉快、輕鬆、活潑的家庭氣氛。對於孩子來說,愉快、活潑的家庭氛圍是培養其音樂欣賞的一大要素。如果孩子的爸爸媽媽都幽默、樂觀,熱愛音樂,對孩子的潛移默化無疑是巨大的。
第二,為孩子創設一個良好的音樂環境。在日常生活中,讓音樂伴隨著孩子的活動。如起床時,播放一些活潑、有力的樂曲;吃飯時,播放一些優美、舒緩的樂曲;臨睡前,播放一些輕鬆、安靜的樂曲。在遊戲時,可以讓孩子跟隨音樂的節拍有節奏地做動作(律動),如打拍子、踏步、跳舞等,這可以訓練孩子的節奏感和對音樂形象的感受能力。給孩子講故事時,也可選擇和諧的樂曲做伴奏,增強對情節和人物情感的渲染。
第三,維護孩子的音樂興趣。孩子對音樂有著自發的興趣,但如果成人對孩子強製影響太多,孩子反而會對音樂產生反感。比如,孩子學彈琴,更多的是把它當做一種有趣的遊戲。被強迫長時間地玩一種遊戲,就連大人也會乏味,更何況是孩子。因此,家長要維護孩子的音樂興趣。
第四,對孩子進行音樂教育培養。有條件的家庭可以讓孩子學一件樂器,如鋼琴、小提琴、二胡等,或進行一些舞蹈、唱歌方麵的指導,這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的音樂教育,對於孩子接受藝術熏陶是很有意義的。當然,在這之前首先要培養孩子學習的興趣,如果不顧及孩子本人的興趣,強製他們去學,就違背了音樂教育的初衷。
第五,讓孩子多聽優秀的音樂作品。欣賞音樂的首要步驟是多聽好音樂。父母要為孩子選擇思想內容健康、形式活潑、優美明快的音樂作品,如《我愛北京天安門》《中國少年先鋒隊之歌》《我們的田野》《牧童短笛》等歌曲。這些少年兒童歌曲,都是詞曲作者為表現少年兒童生活情趣或專門為提高少年兒童音樂美感而創作的,很容易為孩子們所接受。另外,還有其他許多作品,如《在希望的田野上》《亞洲雄風》《黃河大合唱》《藍色多瑙河》《天鵝湖》《英雄交響曲》等中外著名的音樂作品,都有鮮明的藝術特色,對少年兒童有巨大的感染作用。
第六,讓孩子學習樂理知識。在各種藝術形式中,音樂似乎最抽象的,隻能靠聽覺感受和想象,因此要真正懂得音樂並非易事。為此,父母要給孩子介紹一些樂理常識,即理解音樂的特性。音樂是曲作者根據音樂的基本規律用樂音所創造的曲子。樂音中最主要的是旋律,它是按照樂音的高低、長短和強弱關係組成的音的線條,是塑造音樂形象的重要手段,是樂曲中的靈魂。
第七,幫助孩子了解音樂內容和形式的關係。音樂內容是指人對於特定事物在音樂中的情感反映。音樂的形式是體現這種情感反應的音響手段。音樂形式像建築物的外觀一樣,容易引起聽者的興趣,而其構造則往往不被人重視。因此,父母要幫助孩子認識音樂的內容,使孩子能充分地從中感受美和陶冶美的情操。
當然,如果你發現自己的孩子有音樂天賦,那麽就可以重點培養。從打基礎的角度說,首先要提高他的欣賞水準。家長可以自己也可以請專職音樂教師加以指導。日本著名教育家鈴木強調:持之以恒地發揮孩子在聲樂方麵的能力,孩子其他方麵的才能也將得到充分提高。的確,音樂教育不僅對培養孩子的情操起著一種潛移默化的作用,而且還有利於增強兒童的智力開發和語言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