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城把車開回淺水灣。
這裏的一切都好像和從前一樣,又不一樣了。
淺水灣飯店外麵的茶座上有稀疏的遊客。酒店後麵新建了一棟奇怪的高樓,是一個大大的“回”字,樓的正中間開了一個洞。紀城見我瞭望,笑說:“迷信,說是為了讓後麵山裏的龍望得到海。”
是,迷信。生意人都迷信,有錢人也迷信。隻有被置於死地或一無所有的人才不迷信,因為再沒有什麽可以失去。
車沿著海邊的路一直開過去。車窗開著,海風帶著淡淡的腥氣拂麵吹來。萬裏晴空無雲。這一切讓我恍惚覺得回到了十多年前。
我忽然明白了他要帶我去哪裏。
車終於停在了海邊的老房子前。我下車,怔怔的,不敢相信眼前所見。紀城看我一眼,兀自往房子裏走去。
我跟著紀城走進來,走進曾屬於我的院子和房間,仿佛走進自己的夢裏。時光倒轉。白色的窗簾被風拂動,粉色的薔薇爬在窗外的花格上。一切都是少女時代的樣子。
紀城見我發呆,說:“一直有派人在這邊維護清掃。”
我說不出話,萬種滋味湧上心頭。這世界,一切都瞬息萬變,唯有記憶是不會變的。唯有記憶,供養人一年年地活下去。
一位膚色黝黑的女傭牽著條金毛大狗來到屋外。那女傭看著五十多歲,短短的卷發,戴眼鏡,對著我微笑。我認出她來,是阿金,從前照顧紀城的保姆。左家那些傭人裏,我就對阿金印象最深。她有文化,英文和廣東話都講得幾好。她廚藝也佳,招牌的迷迭香烤雞翅是我和紀城童年時的經典美味。她還會做一種用魷魚製成的小餅幹,讓我和紀城帶去學校當點心,餅幹因為太鮮美,每次都是剛拿出來就被同學們一搶而空。對我和紀城來說,阿金曾如我們共同的母親。
而那金毛狗,一見到我就掙開繩索朝我奔來,到我腳邊撲騰著與我親熱。是Hunter,我的狗,它竟還在。我眼眶濕了。
我一直喜歡小動物,十三歲時,紀城送給我一隻金毛小狗,當時隻三個月大。我很喜歡,給它取名“神探Hunter”,日夜相伴。我和父親出事後,紀城竟收留了它,並一直派人照料它。
我看紀城一眼,想說什麽,卻百感交集,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紀城微笑,說:“這才是生日禮物。”
Hunter一直圍著我發出嗚嗚的親昵的喚聲。這麽多年了,它還認得我。我撫摸它,它便伸出舌頭舔我的手掌。我的眼淚流下來。
我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一天,紀城派車送我走的時候,Hunter一直跟在後麵追。終究是追不上。一隻狗對人都能有這樣的忠誠與想念。
我忽然想對紀城說:若不是你的父親殺害了我的父親,我們現在一定開心地在一起,生了兩三個孩子,幸福得不得了。
我還想說:Hunter來的時候,我還是個十三歲的小姑娘。當時那個十三歲的小姑娘就想,隻要能和城哥哥在一起,有Hunter陪伴,在海邊自由自在地生活,簡單、平淡,就可以感到幸福、快樂。我不要鑽石、黃金、美元、槍,不要豪車、別墅、遊艇、保鏢。我隻要你,隻要我們在一起,別的什麽都不要。
這些話我都沒有說出口。
因為記得那時的快樂、無憂和彼此的信任,所以此刻悵然,知道有些事情終究無法如願。心中唯有苦澀。
我跟著紀城踏著吱吱作響的木地板,走過一間間房間。整座房子猶如一枚巨大的時間蛋,封存了我與他的流金歲月。
我走進了自己的房間。床、梳妝台、沙發、書櫃、邊桌,一切擺設都和從前一模一樣。就連邊桌上的球形玻璃魚缸都仍在它從前的位置,裏麵插著白色、紫色的滿天星,小時候我用這隻魚缸養過金魚,養過蝌蚪。我又走到書櫃前,看到裏麵放著幾本相冊。我抽出一本來看,看到自己幼時與紀城的合影,也有和父親在一起的照片。
我喉嚨一陣哽咽,再次控製不住地濕了眼眶。那時走得太匆忙,什麽都沒帶走。我以為此生不能再看到這些照片了。
有一張照片,我穿著中學校服,白襯衫與格子裙,整個人瘦仃仃的,梳兩條麻花辮。紀城那時開我玩笑,說我像極了《情人》裏那個叛逆的法國女孩,既青澀,又性感。我不承認,罵他討厭。當時我已朦朧地懂得性感是什麽意思。照片裏,他站我身旁。我十二三歲,個子還不到他的肩膀。他二十歲,穿著牛仔褲和Polo衫,肩寬腿長,驕傲帥氣的樣子,一雙深眸透著桀驁不羈的光。
我想起上中學的時候,有次紀城開車送我去學校。我的女同學們都朝他看,說他好帥,酷似電影明星。我驕傲地告訴她們:“那是我哥哥”。她們嘻嘻哈哈地問:“是親哥哥嗎?親哥哥就讓給我們喲。”
十三四歲,女生們都開始有喜歡的男生,男生們也都開始學習怎樣約會女孩子。那時我已摘了牙箍,出落得頗為標致。有高年級男生來追我,一天打十五通電話,周末偷偷開了父親或兄長的跑車來約我出去看電影。可我一點都不喜歡他們,總是冷冷地將他們打發走。紀城知道了,問我中意怎樣的男生。我故意說,我中意讀書勤力、功課好的男生。他微微一笑,道:“功課好的男生可不懂得怎樣讓女孩子開心。”仿佛對我的心事十分了然。
其實那時我就覺得,他是知道我的心思的。他知道我其實隻喜歡他,知道我在他身邊才是最開心的。
還有一張照片,我和紀城在跑馬場。照片裏,我十六歲,頭戴草帽,穿著牛仔短褲、緊身背心,外麵罩著一件男式白襯衫。那件襯衫又大又長,是紀城的。我騎著一匹棕色的高頭大馬,麵朝鏡頭,笑得很開心。紀城在我身邊,臉上架著一副墨鏡,手裏牽著韁繩,也笑得很開心。那真是我們最好的歲月。
我又看到一本蒙了塵的筆記簿,打開,紙張的顏色已經蒼老。一頁頁翻過去,其中一頁,有我十四歲時抄寫的《楞嚴經》: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藍黑色的鋼筆字,寫得疏朗而自由,柔美而沉靜。寫下這些字的時候,我又在想些什麽呢?那時我還什麽都不懂啊。
我看著字句,心中淒酸,無限感慨。紀城走到我身邊。
他說:“上次我們兩個一起待在這間屋子裏是十年前。”
我說:“是,中一那年的聖誕假,放到一月幾號才返學。”
“一月三號。”他補充道,“你的生日。”
我低頭不語。他竟記得這樣清楚。
“那段時間我同父親鬧僵了。”他苦笑一下,“我不肯聽他安排去國外讀書。”
是的。那年香港有大事發生。左廷標勒令兒子留洋。十九歲的左紀城卻另有主張。事實證明他的主張沒什麽不對。大事之後的香港非但舞照跳馬照跑,還持續繁榮到了今天。
“就是那天,同他吵完,跑來你這裏。”他說。
“對,我還做了公仔麵給你。你一邊吃一邊罵他是個獨裁者。”
“獨裁者。”他出神地笑了笑,“其實……也未必是個貶義詞。”
我不語。此一時彼一時,如今的他怕是學會欣賞獨裁者了。
可無論如何,那時的他,是站在我這一邊的。那時的他討厭他那嚴厲而專製的父親。幾乎每個嚴厲而專製的父親都會有個叛逆而傾向於自毀的兒子。而我一直沒有問過,當年他堅持留在香港,是不是為了我。可能是為了我嗎?我怔怔地想,那年我才十二歲啊。
窗外,海風陣陣,潮聲湧動,海鷗翱翔著發出高亢的叫聲,襯得屋子裏分外安靜。沉寂了片刻,他問:“這些年,你過得好不好?”
我淡淡一笑。你都遺棄我了。我好不好又關你什麽事呢?
我什麽都沒有說,卻聽他說:“其實,這些年我一直掛念你。你在美國的情況,我都知道。”
“那你還問我過得好不好?”
他明白我的意思,卻隻沉吟不語。
我又追問:“你早知道恩兒是你的兒子,你竟然舍得不見?如果不是我回香港來,你是不是一輩子不見我們母子?”
“我身不由己,你知道的。”他眼中忽有落寞悲哀,隨即又笑道,“那時你也恨極了我,防著我,我若真找來,反會把你嚇跑。”
我怔怔不出聲。的確,那時我也怕左家的人來搶孩子,心中矛盾糾結,也不知是想見到他還是不想見到他。
可是,他究竟是身不由己多些,還是怕嚇著我多些呢?
我說:“若有一天我嫁了別人,你是不是也身不由己,不理不問,隨我去了?”
他沒有說話,隻是伸出手指,輕輕按住我的嘴唇。
我低下頭不再說話,努力克製眼中淚意。他無聲無息地將我攬入懷中。我由他抱著我,把臉埋在他胸前,淚水還是慢慢淌下。
每個人都有自由在某一時某一刻做出他認為是最好的選擇,旁人是否理解或者如何評判都不重要,那終究是他一個人的事情。
我以為時光損壞了我們的關係、我們的感情,卻沒想到,它們一如既往留存在此,完好如初。
紀城拿出一樣東西給我。我一看,是那枚戒指。
我驚喜落淚。他竟找到了它,並一直留著。
他說:“那天我在地上找到這枚戒指的時候,上麵沾著血跡,怎麽也不能完全洗掉。這三年來,我每天把它帶在身邊,時常放在手中摩挲,現在還看得出來嗎?”
我微笑著搖頭,哽咽,又落淚。看不見了,哪裏還有血?隻能看見名字,紀城陌風,我們的名字。
我把戒指戴到手上,卻仍是太鬆了,隻好摘下來,穿進項鏈,掛在脖子上。就像當年一樣。
我從鏡子裏看著自己,也看著紀城。略微蒙塵的鏡子是舊的。鏡子裏的人也是舊的。這番情景,也似乎是舊的。
我仿佛看到當年的自己,脖子上掛著戒指,念著漢代的情詩:山無棱,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當時不知道,愛情不是童話故事裏的樣子,也不是古代詩歌裏的樣子。當時不知道,愛情會變幻出許多我們想象不到的樣子。
我們走到另一間房間。我一眼看到那架木質的立式鋼琴。
那是我最早的鋼琴,一台古董。小時候聽父親說,這是他的母親留下的遺物,古老,破舊,卻珍貴。
鋼琴上蒙了一層灰。我輕輕掀開琴蓋,按下一個音符,那個音出來,既厚重又輕靈,像曆史中走來的幻影。
回憶又撲麵而來。八歲的時候,彈《卡農》給紀城聽,手小,彈到快的地方,左手的琶音成了一團糟粕。他在我旁邊坐下來,說:“左手我幫你啊。”我驚奇:“城哥哥,你也會?”他自嘲:“我就隻會這幾組而已。”於是他和我配合,奏完一曲。那時我八歲,他十五歲。
我小心地合上琴蓋,指尖輕輕劃過木頭的紋路。被歲月侵蝕過的東西,再也不可能恢複成原樣。
我轉過身來,他就站在我麵前。我們靠得這樣近。我伸出手去,輕輕撫摸他的麵孔,腦海中閃過的畫麵,卻是我們初次的吻。
那時我十六歲,他二十三歲,我們在海邊。日落的時候,他將我按倒在沙灘上。他告訴過我,太陽從海麵隱去的那一瞬間,天際會出現綠光,傳說看到綠光的人會得到幸福,一生一世。那天我等著看綠光。那天我把初吻給了他,錯過了綠光。記憶中,最後一抹血色的霞光在海麵上融化後,深藍色的天空就覆了下來。沒有綠光。但他抱著我,吻著我,他的眼睛在說:我給你幸福,一生一世。
那些畫麵,留在歲月之中,不褪色,不老去。
此刻,他也緊緊地抱著我,吻著我,仿佛什麽都不曾發生,仿佛我們墜入時間的荒洪,忘卻了所有。整個世界,隻有我們,再沒有別人,也沒有恩仇,亦沒有離別。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也許,輪回中的磨難,不僅是我們遭遇的創傷,那些讓我們為之陶醉會身陷其中的幸福也是。
他脫去衣服後,我看到了他胸前的紋身,在緊貼心髒的位置。這麽多年了,這三個字還伴隨著他。他不如我決絕,雖然他從不承認。
我輕撫那溶入他皮膚的三個字。林陌風,我的名字。
他也抬起手,撫摸我胸前的疤痕。他淡淡地笑,笑裏掩藏了細細的心碎。他輕聲問:“痛不痛?”
痛。烙上字句時痛,燙滅字句時更痛。
相逢時痛,離別時更痛。
他看著我,眼睛在問:你怎麽舍得?
怎麽舍得?那時候,心太痛了,痛得受不了,就用更大的痛來掩蓋。我隻能摧殘自己的肉體。
是的,那時太恨他。有多恨?連看見他的名字都無法忍受。寧可忍受火的灼燒。名字不見了,疤痕卻一直留了下來。而烙在心上的情分,今生今世又如何清除?那是再痛也忘不了的。除非把心挖走。
我閉上眼睛,把臉埋進他的胸膛。淚水悄悄滑落。
海浪的波濤一陣一陣,那溫柔的節奏搖晃著我們。如夢似幻的纏綿中,我想起了曾經的激烈。
情欲是激烈的,唯有激烈才顯出其美好、其殺傷力。生物本能中最濃烈的**,便是生與死的**。
明明是歡愉的,卻又感到疼痛。我在疼痛中跌入深淵,在深淵中獲得甜蜜,在甜蜜中衝破黑暗,飛升至高空。
我閉上眼睛,看到他的身影像矯健的鷹。他擒著我,我攀著他。身體契合得太好,情欲的浪潮將我們送去了我們想去的地方。
愛與恨都在這一刻沸騰了,幻滅了。
如果能將過去和未來全都封閉住,我們隻存在於當下、此刻,一定是好的。可在白茫茫的天地間,我們卻相顧惘然。
越過滄海,紅潮退盡,我扯過毯子蓋住自己。顫栗已平息,我卻仍一動不動,任由他灼熱的體液在我的身體裏流動,漫溢。
我背對著他,什麽都不看、不想。他從後麵伸手過來抱我,手觸碰到我胸前灼傷的疤痕,停住。我感覺到他手指一瞬的僵硬。
我無言,輕輕握住他的手指,將它們從疤痕上挪開。
他知道我在想什麽,靜了片刻,沉聲對我說道:“其實那時,我是想帶你一起走的,但我不能背叛我父親。”
我點頭。他是一個男人。對男人來說,有許多事、許多情,都比愛情重要。更何況,就算當時他要帶我走,我也不會願意跟他。那時我真是恨極了他。
但恨又有什麽力量呢?我們還是對這世間的情意太過貪戀。所以才會有現在這一刻,身心再度纏綿。
忽然間,我感覺身後有異。回頭看他,隻見他眼中波光輕湧,有晶瑩閃爍。那是眼淚嗎?還是我的錯覺?
我怔怔的,恍惚間想起十六歲那年,我跟他去荷蘭旅行,他陪我吃了致幻蘑菇,然後流淚了。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見到他流淚。
那時我驚訝極了。我的城哥哥也會哭?問他,他卻拒不承認,也不肯告訴我他在幻覺中看到了什麽。
此時此刻,我凝視著他,忍不住再次提起往事。
“你還記不記得,那次我們在阿姆斯特丹,買了那種致幻蘑菇?”
他無言地看著我,萬千心事掠過心頭,片刻後,輕輕點頭。
“那你還記不記得,當時你吃了蘑菇之後哭了?”
他遲疑了一下,搖了搖頭。
“怎麽會,你那時明明哭了。在你吃了剩下的半盒蘑菇之後,你究竟看到了什麽?”我追問。
“我不記得了。”他說。
“你一定記得的。你隻是不肯告訴我。”
他不作聲,忽然輕笑了一下,眸光透出一絲無奈。
“你的幻覺跟我有關嗎?你為何不肯告訴我呢?”我鍥而不舍,“你今天若不告訴我,將來不知什麽時候才有機會說了。”
他仍不說話,低下頭,心思很深沉。
我又說:“其實後來我查過,那種致幻蘑菇所產生的不過是放大感情的作用。如果你是快樂的,吃過之後產生的幻覺是更快樂。如果你本來就不快樂,那它造成的幻覺就是更不快樂。所以……我知道……你那時心裏其實很壓抑,對嗎?你表麵上陪著我到處玩,很開心的樣子,其實……你是有心事的,是憂慮的,對嗎?因為你知道我的身世,知道我們注定不能在一起。”
他還是低著頭不出聲,沉默了好一會兒,才忽然抬起頭,看著我的眼睛,說:“好,那我告訴你。”他深深吸了一口氣,“那次,我看見了你。你穿著婚紗,很美很美,站在我麵前。”
我一下子就被他的講述震住了,呆呆地看著他。光是聽他說“婚紗”、“很美”這樣的字眼,就叫我靈魂出竅,心神顫栗。
“我看到……你對我微笑。”他接著說下去,“我也對你微笑,伸出手去,牽起你的手。我把一枚戒指戴到你的手指上,然後……我閉上眼睛,親吻你的手背。然後……”
然後?我等待著。他說到這裏卻停住了。
我看著他,等他說下去。他卻似乎猶豫了,歎了口氣,低下頭,才又慢慢說道:“然後我睜開了眼睛。”他說得很慢,像是自己也害怕自己要說的話,“我看到……你的婚紗不見了。”
這句話叫我脊背一陣發冷,渾身的汗毛都豎了起來。
幻覺,不過是幻覺而已。我在心裏說。但這也是潛意識的流瀉,是放大了的內在情緒。我穿著婚紗,然後我的婚紗不見了。
“並且……”他還沒有說完,“我看到,你的胸前,插著一把刀。你的血流了一地,而我的手,竟然握在那把刀的刀柄上。”
他說完了。
我呆望著他,心中駭然,深受震動,沉吟著一句話都說不出。
他卻長籲一口氣,微微牽動唇角,不屑地一笑,輕輕搖頭,像是要否定那場荒誕的幻覺,對一切迷信與恐懼嗤之以鼻。
可我卻明白,他之所以將那場幻覺隱藏至深,是因為他也清楚,那是他潛意識的寫照。
他是愛我的吧?所以才會在幻覺中為我披上婚紗,戴上婚戒。
他也是恨我的吧?所以才會在幻覺中用刀刺進我的心髒。
他的矛盾、糾結和隱忍使得他多年痛苦,在幻覺中也會流淚。他性格中最壓抑扭曲的部分,也正源於此。若說我對他的愛從父親死後變得畸形,那他對我的愛從一開始就是畸形的。他把我當成他的戰利品,來補償他所失去的。我所謂的生日,便是他母親的忌日。他總在我生日這天親吻我,占有我,**我,是想紀念什麽?證明什麽?抑或報複什麽?他說我是他的,可他從來從來都沒有說過要娶我。我是罪奴,是祭品,是他兒時的玩具,長大後的玩物。他有能力決定我的生死。他或許是想過要我死的,可他也愛我,並知道我愛他。正是知道我的甘願和沉淪,他才在自己的不忍中越陷越深。
我久久出神,說不出一句話,心中隻有迷霧一樣的悲涼。
這麽多年了,在本質上,我和他的關係從來沒有變過。我屬於他。我的心、我的身、我的命,都屬於他。說得再透徹些,我父親的心、我父親的身、我父親的命也屬於他們左家。當年不是欠了他們五十根金條麽?那事總得有個完吧?賬總得結吧?他將我據為己有,賬就結了一部分。我父親死了,又結了一部分。或許要等到我也死了,這筆賬才能徹底算完。也許真有一天,我會死在他手上。如果那個預言成真,我也不怕。這麽多年了,我和他既是仇人又是親人,既是兄妹又是戀人,如此血肉相連的關係,自當以性命相見。他應該也懂得,我怕的不是死,而是不能和他在一起。若能披上婚紗嫁給他,即便立刻就死了,我也不怨不悔,沒有遺憾。
這時他俯過身來,拉開我這一邊的床頭櫃抽屜。我看到抽屜裏孤零零地放著一隻木盒子。盒子關著,但我知道那裏麵是什麽。盒蓋上印刻著“陌風”二字,我的名字,也是那艘船的名字。
“鎖匙一直在這裏。”他說,“船停在西貢碼頭。”
我伸出手去撫摸盒蓋,卻沒有將它打開。他那時說過,等我十八歲時,送我陌風號。遲了四年的禮物,現在拿來又有何用?
“如果將來有一天,你再回香港。陌風號依然是你的。”他說。
我不作聲,輕輕關上了抽屜。
他起身,去窗台上拿了煙來抽,又拉開了窗簾。陽光柔和,暖暖地灑進來。他披了浴袍重新躺回**,摟著我,輕輕撫摸我**的手臂和肩膀。我們一起無言地望向窗外的遠方。碧藍的海水閃著銀光。
“你恨我嗎?”許久的沉默後,我幽幽地問他。
他深深吸氣,吐出一口煙,說:“其實那時在非洲,我隻有八歲,但我什麽都記得。母親怎樣抽煙,失眠,在深夜落淚,想念林叔;那些人怎樣綁架了我們;林叔又怎樣救了我們,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我也記得第一次見到你時的樣子,一個不會說話,連路都走不穩的小女孩,很可愛,很漂亮,惹人憐惜。”
“你不恨我嗎?”我再次發問,“我的養父是你的仇人,我的生父也是你的仇人。我整個人就是一個仇恨的化身。”
“是,我想恨你,甚至想過殺了你。”他按熄了煙,環過手臂來抱住我,“可你那時才一歲啊,什麽都不懂,好無辜的一個小嬰兒,眼睛那麽清透,那麽亮,像琉璃珠子,那樣單純,不設防,對著我笑。你知道我多想恨你啊,但是我……”
但是我……?他想說什麽?我等著。他卻沒有說下去。
我想應該是那三個字。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那三個字。
從來沒有。一次都沒有。
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
我在心裏替他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