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就是根據兩類對象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屬性而推出它們可能有其他相同或相似屬性的邏輯方法;這樣得出來的結論是必然性的,但它是根據事物的某種相同點,用已知的事物說明未知的事物,所以,能起到啟發聯想和觸類旁通的作用。因此,作為一種技巧,比喻在辯論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

齊國的晏子出使到了楚國,楚王安排酒宴招待晏子。正當他們喝得酒酣耳熱的時候,兩個武士押著一個囚犯從堂下走過去,楚王看見,就問他們:"那個囚犯犯了什麽罪?他是哪裏人?”

武士答道:“犯了偷盜罪,是齊國人。”

楚王對晏子說:"原來齊國人慣於偷盜啊!"

晏子離開座位回答說:“我聽說,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其葉子的形狀雖然相同,但果實味道卻不同。今天,我們齊國的百姓在齊國都是安分的良民,而到了楚國卻變成了盜賊,可能是楚國的環境適合於培養盜賊吧!"

隻一個小小的比喻,就把楚王弄了個灰頭土臉,自討沒趣。

用比喻的方式諷刺對方,可使諷刺更加有力,讓問題更加尖銳,對方自然措手不及。此論辯術妙就妙在寓諷刺於比喻之中,珠聯璧合。並且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深奧的道理淺顯化,抽象的事物具體化。最重要的是諷刺對方時,借用一個比喻,不但能確證自己的命題,還能增加對方反駁的難度,因為,對方除了要反駁你的論題外,還得設法反駁你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