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對手一馬,給他人一條“活路”,也是給自己一條退路。對手也許會感恩戴德,哪天自己不得誌時,或許對方能不計前嫌,拉你一把。

大凡能有所成就的人,都有寬宏的氣度,不會因為一些無關緊要的事,在言語上與他人爭得麵紅耳赤。即使是麵對曾經的勁敵,他們也能保持應有的風度,做到“嘴”下留情。

對對手也要“嘴”下留情,這是件很難做到的事,因為絕大部分人看到“對手”,都會有除之而後快的衝動。即使環境不允許或沒有能力消滅對方,至少也保持一種冷淡的態度,或說說讓對方不舒服的嘲諷話,可見要做到“嘴”下留情是多麽地難。

就因為難,所以人的成就才有高低之分,有大小之分。也就是說,能對敵人“嘴”下留情的人,才能為自己創造機會,取得的成就也往往比那些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人大。

能對人“嘴”下留情的人是站在主動地位的。采取主動,不隻迷惑了對方,使對方搞不清對他的態度,也迷惑了第三者,搞不清楚雙方到底是敵是友,甚至會誤認為雙方已“化敵為友”;可是,是敵是友,隻有當事人心裏才明白,但自己的主動,卻使對方處於“接招”、“應戰”的被動態勢。如果對方不能對自己“嘴”下留情,那麽他將得到一個“沒有器量”之類的評語,一經比較,二人的分量立即有輕重。所以,對自己的對手“嘴”下留情,除了可在某種程度之內降低對方對自己的敵意之外,也可避免惡化自己對對方的敵意。換句話說,為敵為友之間,留下了條灰色地帶,免得敵意鮮明,反而阻擋了自己的去路與退路;地球是圓的,天涯無處不相逢。

此外,這樣的行為,也將使對方失去再攻擊你的興趣,若他不理這樣的“仁慈”而依舊攻擊,那麽必然招致眾人譴責無以立足。

這也就是為什麽競技場上比賽開始前,雙方要握手、敬禮或擁抱,比賽後也同樣來一次的原因;另外,政治人物也慣常這麽做,明明是恨死了的政敵,見了麵仍然要握手寒暄……

人人都想成就大事,但在奮鬥的過程中,必然會牽扯到各種利益糾葛,於是與人的爭鬥在所難免——不管是利益上的爭鬥或是是非的爭鬥。這時,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用寬容的心態去接納對手,做到“嘴”下留情。

大部分的人一旦身陷爭鬥的漩渦,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來,一方麵為了麵子,一方麵為了利益,因此一得了"理",便嘴巴不饒人,非得加以奚落和諷刺,將對方置之死地而後快。然而“得理不饒人”雖然讓人吹起勝利的號角,卻也是下次爭鬥的前奏;“戰敗”的一方可能會為了“討”回麵子而再次挑起戰火。

“得理不饒人”是個人的權利,但為了日後的個人前途,在言語上讓人幾分又有何妨呢?

何謂“得理且饒人”?就是“嘴”下留點情,給對方一個台階下,為他留點麵子和立足之地,這的確不易做到,但如果能做到,對自己則好處多多。

得理不饒人,讓對方走投無路,有可能激起對方破釜沉舟的意誌,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是“不擇手段”,這對自己將造成傷害。好比老鼠關在房間內,不讓其逃出,老鼠為了求生,將咬壞家中的器物。放它一條生路,它“逃命”要緊,便不會對你造成更多的傷害。

對方“無理”,自知理虧,“理”字已明,無需再用言語譏諷,給他人一個台階下,他會心存感激,來日就算不圖報,也不至於毀了對方,這有失厚道,得理且饒人,也是積德。

人海茫茫,但卻常常“後會有期”,今天得理不饒人,焉知他日不會狹路相逢?若屆時對方勢旺自己勢弱,就有可能吃虧,“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也是為自己留後路。

另外,既然“理”已明,又何需用言語將其挑明,作為戰勝者的一方,已占據了優勢,不妨將麵子留給他人,給自己的對手一份基本的尊重,這也是為自己好。要想日後越來越好,沒有這點容人的氣度,顯然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