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慢羊羊遇見了姑娘

?淩霄這個人,什麽都好,唯一的缺點就是打字速度超級慢。他也有自知之明,在進入組織的時候,便將自己的網名改成了“慢羊羊小公子”。他很少在群裏露麵,隻有有什麽重大事情的時候才會象征性表示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因此“姑娘的手指”經常稱他為“組織裏最沒有存在感的人”。

群裏男女比例平衡,不知道是不是在之前就確定好的,三男三女。他一開始沒想過會和這些隊友產生太多的羈絆,在他看來,隊友就隻是隊友,就像幼兒園裏一起工作的那些老師一樣,隻會是同事。

其實淩霄就是這樣一個性格冷淡的人。

曾經有一個追求他的女老師,在辦公室裏當眾罵他是個性冷淡的人——因為他麵對她的濕身**毫無反應。

他也一度懷疑過自己是不是性冷淡,不過後來也就釋然了,管他是不是呢,大不了單身一輩子。

直到接到組織的緊急指令,讓大家在總部集合。首長說已經訂好了機票,要直飛南京,組織裏的兩個人在南京遇到了困難。

那一次,他才知道什麽叫緣分。

坐他旁邊的就是方玲玲,“姑娘的手指”。這位姑娘好像有三個巨大的胃,在飛機上點了雙人份的套餐。他原本以為她要和他分享,結果一直等她全部吃完了,他才反應過來。

汪城笑說:“方玲玲,你一個學舞蹈的人,這麽狂吃海喝真的好嗎?”

她是學舞蹈的?淩霄有些訝異。

說實話,在這之前,淩霄對隊友們沒有太多的在意。

後來,下了飛機後,他在車上將這些人的信息全部惡補了一遍。方玲玲坐在副駕駛座上,啃著KFC的全家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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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玲玲腰細腿長,舞功在學校裏更是一流的,自新生入學以來,基本上每次的活動都會有她的身影。

因此,她的追求者排起隊來,可以從大禮堂一直排到校門口。

不過她向來恣意隨行,談戀愛也要看自己的情感傾向。大學三年,她也沒有遇見一個瞧得上眼的。

直到遇見了淩霄。

淩霄外表溫潤和雅,風度翩翩,而且身上帶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親和力。見到他的這一刻,她腦海裏隻有一句“上善若水”。

她知道這樣子形容不合適,但是眼前的男人就像一泓清泉一樣,緩緩地淌過了她的心田。

從南京到陝西,一路風塵仆仆,他們曾在迷途中相互鼓勵,曾在生死危機中相互扶持,他為她吃過醋,受過傷,她也體會到了從沒有經曆過的心動。

從陰山回來後,她便答應了淩霄的求婚。

彼時,淩霄和她都坐在輪椅上,兩個人的腳都有不同程度的骨折,站不起來。他從病號服裏掏出了自己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笑著問她:“要不要跟我去一趟民政局?”

他總是這樣,不懂得浪漫,但是他一笑,仿佛整個世界都隨之點亮。

方玲玲撓了撓頭:“可是我沒準備好。”

“我給叔叔阿姨打過電話了。”淩霄卻道,“隻要你答應,我們現在就可以去。”

方玲玲有些不好意思地低頭:“嗯,好啊。”

民政局的大媽說,敲了那麽多年的章,還是第一次看見推著輪椅來登記結婚的夫妻。

父母推著他們走出民政局的時候,語重心長地對淩霄說:“淩霄,我們把玲玲交給你了,她從小被我們寵著慣著,性格不太好,你多擔待些。”

“爸媽,你們放心。”淩霄溫柔一笑,“我會繼續寵她慣她,用一輩子來讀她。”

結婚後第一年,他成為了幼兒園的園長,她依舊在北京讀完了大學。

結婚後第二年,她有了孩子,他辭去了那邊的工作,在北京一家幼兒園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結婚後第三年,孩子出生,他們決定收徒。

異能者基本上都會在三十歲左右開始尋找合適的接班人。淩霄的年紀差不多了,方玲玲這時候收徒卻早了些。

但是她執意如此,首長也隻能同意。

這一年淩霄請了長假,帶方玲玲去了西藏旅遊。在朝聖途中,他們遇見了一對年幼的藏族兄妹,正在埋葬他們因病身亡的母親。

後來,他們成為了兩人的徒弟。

很多年後,他們帶著兒子去參加夥伴們的聚會,卻隻來了江準夫婦和他們的一雙兒女。明倩兒帶著自己的徒弟和餘子簫,去了陰山野狐嶺隱居,過著一般人難以想象的生活。

他們曾也去野狐嶺找過明倩兒,但是隻碰到了餘子簫。

餘子簫在西安大學讀經濟學,那會兒正好放假。他告訴他們,明倩兒經常會獨自去山裏待好幾天,而且並不喜歡這段時間會有人去打擾她的清靜。

方玲玲尊重她的意願。

最後,他們在麵朝野狐嶺的入口處上了一炷香,敬汪城。